“弹性结构”:一个本土化的乡村社会变迁史分析模型——以1927至1937年江西乡村革命、改良冲击为例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村论文,例证论文,江西论文,本土化论文,弹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448(2008)01-0097-07
对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变迁史的研究,学界已提出了多种分析模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施坚雅的“集市体系”分析模型[1]、黄宗智的“内卷化”分析模型[2-3]、杜赞奇的“权力文化网络”分析模型等[4]。这些分析模型已成为国内史学界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理论框架,然而它们都存在明显的“西方化”缺陷[5-6]。因此,构建一个更适于分析中国乡村社会变迁史的本土化模型的任务,已经十分迫切地摆在了史学工作者的面前。本文试图引入弹性力学的“弹性结构”概念,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革命、改良冲击下的江西传统乡村社会变迁为例证,建立一个本土化的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变迁史的分析模型。笔者相信,江西乡村社会弹性结构及其在革命、改良冲击之下的运行逻辑,在近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变迁中具有典型意义。因此,这种分析模型,可以用于考察整个中国近代的传统乡村社会变迁史。
一“弹性结构”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要害
仔细分析革命前后江西乡村社会结构,我们可以发现,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要害是“弹性结构”,而不是“集市体系”或“权力文化网络”等,因为无论从结构要素、结构系统,还是整体结构来看,传统乡村社会结构都充满着弹性。
其一,从结构要素看,传统乡村社会具有很强的再生功能。社会结构要素是指构成社会结构的诸多要素中能持续存在、起主导作用并能反映其社会特征的基素[7]。非常明显,革命前在江西乡村社会结构中能持续存在并能反映其社会特征的基素主要有以下四个:
第一是小农经济。历史上江西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十分发达,这种传统从古代一直延续到土地革命前夕。如同治《赣州府志》卷20载:清同治年间,赣南一带“一般农民以不事商贾为光荣”;同治《广信府志》卷10载:赣北各地乡村“尚农业,罕事工商……无见异迁物之民”;同治《九江府志》卷8载:赣东各县“粟麦耕畜之产足以自给,不仰给于外,亦不能灌输于外”;宣统《南昌县志》卷56载:宣统年间,即使是经济发达的南昌县各地农民也是“耕以足食,织以致余”。直到土地革命前夕,赣西北农村“经济本来是一个小农经济区域,……农民都家给人足,有性颇懒。……交易还是‘日中而市’的逢圩办法,……有些地方还是杵臼时代[8](18-20页)”。
第二是宗法家族制度。土地革命之前的江西农村是中国宗族制度最为盛行的地区之一。1928年毛泽东调查井冈山根据地几县的情况后说:“社会组织是普遍地以一姓为单位的家族组织”,“无论哪一县,封建的家族组织分布普遍,多是一姓一个村子,或一姓几个村子”[9](69页)。1929年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同样也提到赣西南广大农村地区“社会组织,大多是聚族而居”[8](14页)。陈奇涵回忆说,革命前江西农村“宗族社会的传统习气浓厚,规模宏大的宗祠到处林立”[10](1页)。肖华在回忆中也谈到,革命前兴国“每个姓都有一至数个祠堂,一个祠堂可以驻一个连”[10](329页)。
第三是儒家思想文化。在自然经济繁荣的基础上,历史上江西传统文化非常发达。江西古代书院之发达是学术界公认的,江西历史上出现过一大批儒家文化名人,诸如陶渊明、欧阳修、王安石、曾巩、朱熹等等,他们提出了许多有深刻影响力的学说,使传统儒家文化在江西有着较为深刻的影响,而且根深蒂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文化传统,逐渐演化成江西人落后保守的人格特征。近代以来江西人那种保守拒新的“老表”形象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四是乡村专制政治。据毛泽东《寻乌调查》,乡村公益事业如神会、寺庙、桥会、路会、粮会、考棚、宾兴、孔庙、学田等非官方权力控制在族长、士绅等传统的乡村权威手中;官方行政权力如县财政局、教育局、保卫团、乡公所等则控制在大、中地主手中[11](108页)。革命前江西农村基层社会,存在着两个交织在一起的控制系统:一是宗法家族控制系统;二是国家基层行政组织控制系统。地方行政单位的编制往往照顾宗族的地缘与血缘的分布,与宗族中的宗、门基本上完全重合,地方行政首脑,也几乎全是宗族的首领或绅士,一位著名的地方绅士,既是宗族首领,同时又在基层政府中任职,往往一身而三任,宗族势力在地方政治体制中发挥了征收赋税、摊派徭役、维持社会治安、教化乡民等职能。政权和族权结合在一起,形成乡村专制政治。
把以上四种结构要素置于江西革命、改良的冲击之下来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它们都存在着很强的再生功能。
1.在宗法家族制度和乡村专制政治之间,存在着一个经由传统血缘家庭——基层宗族社会——国家专制政权的“再生机制”。苏区革命采取了多种措施对宗族势力进行打击,如镇压宗族首领,没收族田和祠堂,批判宗族观念等,然而革命失败后,江西宗族社会迅速恢复了原有的形态,宗族的各项社会功能也逐步恢复,地主豪绅又重新成为族权的主宰者,并同国民党基层政权发生着关系[12](55页)。事实证明,苏区革命失败后,在基层宗族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民党农村基层政权,具有明显的专制性质。
2.小农经济有很强的再生和复制功能。苏区革命曾采取过各种措施对地主土地所有制进行了猛烈的冲击,希望通过“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平均分配土地,对传统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进行彻底的改造,结果把农业经济改造成了清一色的小农经济,不仅没有消灭小农经济,反而强化了小农经济的势力;农村改良不触动原有的土地制度,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小农经济在农村中占绝对优势的状况。
3.传统思想文化具有很强的遗传性。苏区党和政府曾采取了种种措施,去“肃清”传统思想文化,“坚决反对三纲五常等孔孟学说及一切复古思想”,“根本肃清旧社会里所遗传下来的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守节守贞等旧礼教旧道德观念”[13]。但传统思想文化却总是“肃而不清”。据《红色中华》披露,苏区屡遭打击而又不断再生的传统思想文化现象主要有:求神拜佛、烧纸钱、看风水、收香火等迷信活动在很多地方还存在;夫权、包办婚姻现象还经常发生;宗族观念、平均主义等传统思想在有些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
上述可见,传统乡村社会无论哪一个结构要素都具有强大的再生功能,它使得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具有了生生不息的复活动力。
其二,从结构系统看,传统乡村社会各系统都存在着较大的弹性空间。以传统社会各结构要素为中心,结合其他结构要素,分别组成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思想文化系统和社会组织系统。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内部的四大系统,无一不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在此,笔者以被誉为“中国传统农村文明典型”的江西乐安流坑村和因毛泽东调查而闻名的寻乌县为例,对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系统的弹性作一分析。
1.从传统乡村社会的政治系统看,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表现之一:地主与农民之间的转化较之西方社会显得十分频繁。一方面,农民上升为地主的情况屡见不鲜。据毛泽东寻乌调查:被称为“新发户子”的地主,占地主总数的48%,这些地主都是“由农民力作致富上来的,或由小商业致富来的”[11 ](129页)。另一方面也有地主破落变为普通农民的情况。毛泽东发现,寻乌许多小地主就是“大中地主的家产分拆,所谓‘大份分小份’,即由大中地主分成许多小地主。这部分人在整个地主阶级中占32%”[11](128页)。亦有一部分地主“破产更厉害,靠借债维持生活”,“破落”为普通农民。再一方面,受科举制度的影响,乡村社会向上流动的渠道是通畅的。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提到,“寻乌惟一的现存举人古鹿苹,他的父亲是个雇农,苦得没饭吃”。“后来读书,先生见他聪明,不收他的学费,以此读出头来。他做过两任县知事、两任省议员”[14]。流坑村还有许多贫苦农家出身的子弟考取进士、举人等功名。这些人一旦考中,仕路顿开,上至宰相、尚书,下至主薄、教渝,成为握有政治、经济实权的人物,其在乡村的家庭成员立刻由农民上升为新兴地主[15](12页)。到民国时期,虽然废除了科举制,但科举制度那种“学而优则仕”的原则,在传统乡村社会却没有改变。
2.从社会组织系统看,也存在着较大的弹性空间。在中国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县以下实际上是由宗族治理,但仍能容纳其他乡村社会组织的存在。明清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流坑农村社区中出现了木纲会、养正会、育婴会、桥会、船会、祠祭会、神会等各式各样的“会”,但无论是什么样的“会”,都控制在宗族首领手中[18]。据毛泽东《寻乌调查》,革命前在寻乌农村,就存在赵公会、观音会等多种“神会”组织;有“城隍庙、关帝庙等多种“庙会”组织;还有考棚、宾兴、孔庙、桥会、路会、粮会等社会公益组织[11](108-110页)。由于这些组织都需要运转经费,因此,往往谁出的钱多,谁就能控制这些组织。“出钱弄这种神会的通通是富农地主”,庙会的“寺产都是大地主施出的”,各种公益组织也都是“地主、商人捐起的”[11](110页),因此这些组织无一例外,都由有钱的地主、富农所控制,而这些地主富农往往就是宗族的领袖,各种社会组织无不带有宗法的性质。如寻乌“粮会的作用是代替一族人完粮、抵制政府向族内各家迫粮”[11](112页);宾兴“田产的用途是作为乡试、会试的路费及中了举人、进士的奖赏,……为奖励本姓考功名的子弟的”[11](111页)。可见,乡村社会组织系统可以容纳不同的社会组织,但其核心组织——宗族组织的主体地位长期保持不变。
3.从思想文化系统看,传统乡村思想文化具有专制性和包容性。一方面,从传统乡村文化的基本性质和主要功能来说,它属于专制主义文化,这主要表现在它鼓吹儒家文化至上和“族权和父权”的绝对权威;另一方面,传统乡村文化又具有包容性,它允许其他思想文化的存身与发展。在寻乌,虽然所有的人都视儒家文化为正统,但亦有“新寻派”和“帝制派”、“新学派”和“旧学派”之分,即使是在地主的家庭内部也是“老年人多半守旧,少年人多半维新,中年人就多半半旧半新”[11](126页),各人的宗教信仰更是五花八门。在乡村革命年代,江西乡村社会既能接受苏维埃文化,同时又保存传统的思想文化;乡村改良时期,又可以在传统的思想文化之上嫁接某些现代西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在专制性和包容性之间存在弹性空间。专制性强调传统的正统和至上;包容性则为其他文化留下了存身与发展空间。正是因为这样,中国传统文化结构系统就有了巨大的弹性。
4.从传统乡村社会的经济结构系统看,存在多元并存的现象。民国时期的流坑,虽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绝对的优势,但是,外国的洋布、洋油已成为牛田镇上的重要商品;排工依旧在乌江河上撑着竹筏,向下游地区输送着竹木、纸张等物产;也有农家以种植兰靛、甘蔗为主,并且出现了七八个小榨糖厂;一些木器加工、鞭炮制作和纺织作坊开始营业,而且受乌江河上游招携镇等地毛边纸生产迅速发展的影响,一些有钱的农户前往投资设棚,从事生产经营[14](62-67页)。民国时期的寻乌,虽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绝对的优势,但是,外国的洋货包括“牙粉、牙刷、电筒、胶底鞋、肥皂、洋伞、马灯、洋铁”,都是寻乌商人出售的大宗商品,销售情况非常好[11](51页)。毛泽东认为:“以寻乌情形说,圩场生意代表半自然经济,店铺生意代表商品经济。店铺生意与圩场生意的比例是:店铺占70%,圩场占30%”[11](93页)。总之,在流坑和寻乌的经济系统中,既有传统的小农经济,也有商品经济,甚至还有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在小农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其经济结构是一个多元经济成分的矛盾统一体,在其中,不同的经济成份都有自己驻足的空间。正如傅衣凌先生所强调:这种多元统一的经济结构特点,使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经济系统具有巨大的弹性空间。不管是由于内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还是外部新的经济要素的植入,它都能容纳。这个内部多矛盾又统一的经济结构系统,对新因素的冲击有很强的化解能力[16]。
这样,从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内部各系统的情况看,它是一个“弹簧体”结构,“弹簧体”的“弹簧丝”就是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组织结构要素,而交叉的空白处就是结构的弹性空间。由于各系统之间存在着互相支撑、互相渗透的紧密联系,因此,它们交错在一起;又由于各结构系统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所以各种社会结构要素都能驻足其间。当这种结构受到外力冲击时,驻足于弹性空间中的种种结构要素,可能被排挤出去,而让位于乡村改造者所输入的结构要素。但是,这时“弹簧体”的“弹簧丝”依然保存,也就是说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当外力去除时,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又会恢复原状。这种结构特点使得传统乡村社会结构总是能以不变应万变,在深层结构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表层结构的形变以适应外界种种变化。
其三,从整体结构看,传统乡村社会也具有弹性。根据系统论原理,各种社会结构要素可以构成不同的结构系统,再由各种社会结构系统构成整体的社会结构。一种社会结构之所以形成,关键在于社会结构要素和结构系统之间的联系,正是这种联系构成社会结构,且不同的内在联系代表了不同的社会结构[17]。考察江西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系统的内在联系,我们发现它们之间互相支撑、互相渗透,构成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典型的弹性结构。
1.从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纵截面来看,它是一个由表层、次层和深层结构构成的多层次结构的“弹簧体”。
传统乡村社会深层次结构由小农经济构成,它是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经济基础。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一般情况下,社会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建筑其上的上层建筑迟早必将随之而变化;相反,如果社会结构的经济基础不变,无论竖立其上的上层建筑如何剧变,迟早都是要回归的,都是要与生产力的状况相适应的。在历史上,不论国家政权如何剧变,改造主体如何刻意改造,小农经济都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传统乡村社会的次层结构由专制主义政治、儒家思想文化、宗法家族制度构成。专制主义政治、宗法家族制度以及儒家思想文化属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范畴,属于社会结构的第二个层次。它们建筑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与小农经济基础相互支撑,互相渗透,融为一体,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本框架。
传统乡村社会的表层结构由历史形成的其他结构要素构成。所谓历史形成的其他结构要素,是指由于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出现的新的结构要素,包括乡村改造者向乡村社会输入种种新要素,如民国年间,随着社会的发展,江西农村出现的乡村工商业经济、民主政治因素和西方文化因素以及革命者嵌入的苏维埃模式等,它们附着在传统乡村社会深层和次层次结构的表面。由于这些新的结构要素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与次层次的结构要素又不相容,因此,其发展非常缓慢,是变化较为频繁的结构要素。
由于传统乡村社会是一个多层面的结构,其表层结构本来就是一个用来容纳新的结构要素的可变体,因此,乡村社会的改造者可以将其规划的乡村社会秩序较为容易的嵌入传统乡村社会的表层结构,从而引起的社会表层结构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只不过是传统社会深、次层结构对革命和改良的一种“适应”。当革命和改良的压力一旦消失,社会结构就会回到原有的状态。
2.从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横截面来看,其内部各系统之间存在着互相支撑、互相调节的联系,成为一张极富弹性的“弹性之网”。无论从传统社会结构四大系统的那一个系统的角度看,它们之间的联系都是非常紧密的。比如,从宗法家族制度系统来看,它从三个方面牢固地支撑着传统社会结构。第一,宗法家族制度是小农经济得以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家庭为农业劳动的基本单位,能大大促进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的紧密结合,家庭内部劳动分工合作,无须管理成本,能自发地调动全体家庭成员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增强小农经济的活力与张力。第二,宗法家族制度与封建专制制度堪称绝配。宗法家族制度为专制制度提供了家长制的组织原则,从而大大地强化了专制政权对人民的控制。第三,中国宗法制度同儒家“礼”文化相辅相成。宗法家族制度强调的宗法伦理精神与儒家礼文化强调的三纲五常互相配合,浑然一体。从其他系统的角度看各系统之间的关系,情况亦是如此。
传统社会结构各系统之间存在的这种紧密的联系,使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就像一张巨型的弹性之网,它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消减乡村改良的绩效。乡村改造的实质是改变中国原有的农村社会结构,促其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这就必然会使传统的乡村社会结构失去平衡,由于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结构各系统联系得非常紧密,且互相支持,因此,某个系统的改变,会引起其他系统的连锁反应,其他系统会群起而维护被改造的系统,从而对乡村社会变革形成一股巨大的阻力,以维持原有结构的平衡和消减乡村改造的绩效,使传统乡村社会改造的难度大大增加。
总之,江西近代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弹性结构”与乡村革命、改良互动的过程,“弹性结构”关乎乡村社会变迁的全局,它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起点、进程、方向等方方面面,都产生着决定的影响。弹性结构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要害,是理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一把关键性钥匙。
二“弹性结构”制约下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历史逻辑
既然传统乡村社会是一个“弹性结构”,那么,在革命、改良——这两种社会变迁的基本动力的冲击下,它的变迁就有可能遵循类似于弹性物体的形变与反弹、变与不变等运行逻辑而展开。1927至1937年革命、改良冲击下江西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情况正是如此。
传统乡村社会弹性结构,在革命的冲击之下,经历了一个由表层结构形变、深层结构内核保留到整体结构反弹的变迁过程[18]。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乡村社会对革命产生了多方面积极回应,如: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农村革命力量被调动起来、农民和妇女获得解放、劳动人民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力等。由于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弹性的存在,在革命的过程中,革命者的确可以较为容易地将其规划的乡村社会秩序嵌入江西传统乡村社会,从而引起的乡村社会表层结构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只不过是将传统乡村社会的表层结构“压缩”到深层结构。当革命一失败,江西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很快就回到原有的状态。历史表明,表层结构反映的是国家政权的意图,它随着政权的更替而迅速变化,只是历史长河中的浪花而已。深层次结构反映的是历史长期形成的社会传统,它长期不变或变化极缓,是历史长河中的潜流。革命引起的传统乡村社会表层结构的变动,对深层结构的变迁有导向作用,但是革命能否引导深层次结构发生深刻的变革,关键要看对构成这个深层次结构的诸要素是否进行了长期的、连续的冲击,尤其是要看生产力是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如果没有使生产力得到提高,一旦条件适合,传统乡村社会深层结构又会伸展开来,使社会结构回到原有状态。
在革命的冲击下,传统乡村社会弹性结构变迁的另一种方式是“带负号的平衡和发展”,即传统乡村社会以自身的破坏与倒退的方式,与革命发生联动。由于革命是以武装推翻现政权为目标,因此,敌我双方势不两立,你死我活,双方都必然最大限度地动员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战争。为了动员乡村社会资源,苏区党和政府先后发动了扩红、借谷、推销公债、查田等多次乡村资源的大动员运动,结果传统乡村社会却以自身的资源匮乏,对革命进行着制约。当革命战争长期进行时,乡村社会却支撑不起革命战争,它以自身的破坏与倒退的方式,对革命进行回应:大量的农村精英严重流失,长期积累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财富消耗殆尽,农村现代性经济的增长点的夭折等。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乡村社会的“基本骨架”没有变化,但其“肌体”却不断“瘦身”,变得越来越虚弱,乡村社会资源耗散得越来越多,收益越来越少,如社会财富消耗、土地荒芜、生产力下降等等,那时乡村社会的平衡会由于乡村社会的一部分毁灭而在降低的基础上确定起来。革命对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在革命胜利后,夺得了政权的革命者,通过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苏区革命时期,革命战争还在进行中,还没有和平的建设环境,新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还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革命作为“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是要付出一定社会代价的。
然而,在局部性的乡村社会改良措施的作用下,传统乡村社会“弹性结构”的变迁具有明显的“不痛不痒”之特征[19]国民党占领江西后,在恢复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针对战后江西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况,分别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医疗卫生四个方面对农村社会进行了重建,并力图“管教养卫”互相配合、连锁推进,以期达到重建和复兴农村社会的效果。以上重建措施对稳定战后乡村社会秩序,恢复农村生产和生活,巩固国民党在江西农村的统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严格地说所有的重建和复兴工作,多半是浮在表面的,没能解决江西农村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也未能从传统中创造出新的社会结构来。战后国民党对江西农村采取的改良措施,有两个层面的意图,一是“恢复旧有秩序”,一是“建立新的规范”。在实践中,第一个层面的目标较为顺利地实现了,而第二个层面目标的实现却遇到了相当的困难。它说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重建”容易,“复兴”却难,这种性状,正是典型的弹性社会结构的表现。
即使是采用较有力的农村社会现代化改良措施,结果也没有导致现代化在江西农村的实现,也不可能导致传统乡村社会“弹性结构”解体。1934-1937年,国民党在江西掀起了一场农村现代化改良运动。其主要措施有三:第一,建立农村实验区,从实践中探索江西农村社会经济重建和发展之路;第二,由政府主导农村社会改造,建立农村服务区,对传统乡村社会现代化模式进行探索;第三,建立“江西省农业院”,以求科技兴农,依靠科技推进农业现代化。以上种种措施,可谓用心良苦,也的确给传统农村社会注入了一些的现代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江西农村社会的现代化。但是严酷的事实是,农村现代化改良并没有使传统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经过多年局限于农村社会内部的现代化探索和努力,江西传统乡村社会弹性结构并未被打破,现代化并未实现,还是那个贫穷落后的农村[20]。
在革命、改良与传统农村社会互动的过程中,传统农村社会并不是单纯的被改造对象,它以各种方式对革命、改良进行了回应和制约。大致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传统乡村社会原有的规则仍然我行我素,国家权威下降,在实施中被冷落、搁置和规避。第二种情况是,传统乡村社会结构部分凹陷,为革命和改良让渡出部分空间。但是革命和改良所建立的起来农村社会秩序,并不是革命者或改良者一开始所要求建立的农村社会秩序,而是最初的构想,在实施的过程中,为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弹性之网所过滤、所消解的结果。在这里,不仅革命、改良对乡村社会的嵌入,在改造着传统乡村社会,同时,乡村社会也在塑造着革命与改良。第三种情况是,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以“带负号的平衡和发展”的方式,即以自身的破坏与倒退的方式,对革命进行抵制,在这种情况下,乡村社会不得不耗费得越来越多,收益越来越少,如土地荒芜、生产力下降等等,那时社会平衡会由于社会的一部分毁灭而在降低的基础上确定起来。第四种情况是,在弹性结构得不到根本改造的前提下,随着农村改良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会逐渐暴露出来,它们交织在一起形成影响农村改造的阻力,直接影响到农村改造的效果。
总之,20世纪二三十年代江西农村改造,实际上是要推动江西农村社会实现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但是,由于改造的对象是一个具有巨大弹性的乡村社会结构,种种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措施,遭到了弹性结构的“硬抵”和“软解”,使农村改造工作在实践中碰到诸多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最终导致了农村改造的失效。事实证明,在传统乡村社会弹性结构面前,单项的乡村改造措施的介入,很容易陷入弹性之网,使其效果消融得无影无踪;综合的改造措施,如果没有乡村社会外部的资源作支撑,也不可能摧毁弹性结构。
就江西历史而言,以“弹性结构”为视角研究传统农村社会变迁史,得出的结论是残酷的,即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现代化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艰苦性,如果不同时改变弹性结构存在的外部环境,局限在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框架之内,寻求农村社会现代化是没有出路的。由于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巨大弹性的存在,向弹性结构内部注入现代化的结构要素,只能为弹性结构的解构创造某种条件,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构弹性结构。这可能也是经过多年局限于农村社会内部改革,而传统挥之不去、现代召之不来的根本原因。这一结论应该说是有普适性的。从世界各国现代化的经验来看,凡是农村社会现代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如西方国家,其整个社会的现代化程度也都比较高,都是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而带动农村社会实现现代化。台湾农村土地改革和韩国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包括我国城市近郊农村地区的现代化亦是如此。因此,当前我国传统乡村社会内部种种政治的、经济的、组织的、思想文化的改革应该搞,农村合作、农业科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是需要,这些都能为传统乡村社会现代化创造某些条件,但仅仅如此,仍不可能实现传统乡村社会的现代化。拆除弹性结构的最佳办法,不能仅仅局限于在农村社会内部找寻农村现代化的出路,同时要把眼光放到农村之外。农村社会现代化的种种努力,要避免陷入弹性之网,就必须跳出这个弹性结构,要在农村之外寻找农村社会发展的出路。从革命、改良冲击之下的江西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情况来看,中国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农村之外,这就是拆除弹性结构生存的外部环境,通过“工业化”、“城市化”来“诱致”农村社会实现现代化。
三 构建本土化乡村社会变迁分析模型的努力
江西农村社会变迁所呈现的上述历史逻辑,使我们不得不对有关中国近代乡村社会变迁的理论进行重新审视。
施坚雅在《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解剖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状况的“集市体系”分析模型,他把中国乡村社会结构描述成“集市社会结构”。该模型描述了一个由一系列不同社会经济区域系统构成的等级系统,每个区域系统以城市或镇为中心,最后形成一个具有内部差异的社会经济宏观系统。施坚雅模式提供了一个中心——边缘和城乡连续体交叉列表组成的二维矩阵数据分析的结构框架。施坚雅研究中国农村市场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揭示以市场为中心的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受其影响,“一整代的美国史学家,都以为中国的村庄,是在经济上和社会上高度结合的大的贸易体系”。
研究表明,施坚雅“集市体系”模型,并不能有效地解释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变迁问题。1968年施坚雅的学生克里斯曼为了检验市场体系模式,前往台湾彰化平原进行田野调查,结果发现理论模式与客观实在之间存在根本差异。克里斯曼发现彰化平原的农民,不是按照距离远近或便利与否介入“集市圈”,而是根据祖籍地的区分参加不同的祭祀圈和信仰圈。由此,台湾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着手祭祀圈、婚姻圈或信仰圈的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无法证实市场圈对基层社会的影响,甚至无法找到施坚雅描述的集市区。所以,有学者指出,“集市体系”是不适于用来分析中国乡村社会变迁史的[4]。
在施坚雅“集市体系”分析模型的影响下,西方汉学界出现了明显的注重集镇、轻视村落的研究倾向。后来这一倾向为黄宗智和杜赞奇所扭转,他们开始把研究的重点转向乡村社会。黄宗智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两书中提出了他的“农业发展内卷化”理论。他认为,从相对劳动力而言,面积太小的家庭农场,无法解雇多余的劳动力,且对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和劳动力不能充分使用无能为力。在生计的压力下,这类农场在单位面积上投入的劳动力,远比使用雇佣劳动力的大农场为多。这种劳动力集约化程度可以远远超过边际报酬递减的地步,在小面积家庭农场上投入的劳动力越多,边际报酬就越少,结果出现总产量增加,而劳动生产率下降,即“没有发展的增长”,这就是“农业的过密化”或曰“农业的内卷化”。
李伯重在《“过密型增长理论”不适于明清江南农村经济史研究》中指出,“内卷化”分析模型有两个缺陷:其一,“内卷化”的理论基础其实依然是西方学界关于“近代经济成长道路是单一”的看法,但目前中国经济史学界普遍认为,中国近代经济成长的方式并非只有一种类型。其二,黄宗智认为中国农业经济是“没有发展的增长”,但大量的研究表明,江南无论在农业方面还是在手工业方面都有了实质性的进步。因此,李伯重认为“内卷化”理论很难有效地解释明清江南的经济发展,也很难具体应用于明清江南经济史的研究中[4]。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从权力文化网络即国家政权与地方精英互动的角度,对传统乡村社会变迁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所谓“权力文化网络”,是指由乡村社会中多种组织体系及塑造权力运作的各种规范构成的一个天衣无缝的网络,任何乡村社会的集团和个人都必须在此网络中活动,它构成了乡村社会权力的参照坐标和活动范围。权力文化网络的一个基本功用,在于这种网络提供包括宗教信仰、家族情感和乡村人民所承认并受其规约的是非标准和规范,它能够导致乡民对权威合法性的认同。这样,“权力文化网络”不仅沟通了乡村居民与外界的联系,而且成为封建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渠道。通过这些渠道,封建国家使自己的权力披上了合法性的外衣。
“权力文化网络”分析模型,亦存在着诸多缺陷。比如“权力文化网络”的“非利益化”价值指向不符合中国的国情。杜赞奇明确指出,在权力文化网络中出任乡村领袖的主要动机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荣耀并向大众负责的考虑,而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这种分析不仅在当代中国难以具有说服力,而且即使在杜氏所面对的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乡村社会,也很难说得通。另外“权力文化网络”的“合法性”概念、权力主体的“交往理性”理论等等,亦不符合历史的事实。事实是当时中国乡村社会并没有确立一个恒定的权力中心,搜刮赋税与强制摊款——这种国家政权极端的功利性倾向,决定了当时中国乡村社会权力主体只能陷入一种非正当的利益争夺之中,而不会产生任何具有正向意义的交往理性行为。
正因为国外中国乡村社会变迁史的研究模式存在着上述明显“西方化特征”的缺陷,因此,构建一个更适于分析中国乡村社会变迁史的本土化模型的任务,已经十分迫切地摆在了史学工作者的面前。
本文提出“传统乡村社会弹性结构模型”,就是试图为中国乡村社会变迁史研究理论的本土化作些努力。这个分析模型的意义在于:第一,弹性结构模型是从总体的乡村社会结构,而不是从乡村社会结构的某一方面去考察传统乡村社会变迁。施坚雅和黄宗智分别是从集市和小农经济视角,都是从经济的角度,来分析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及其变迁,明显忽视了中国乡村社会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些因素,诸如宗法家族制度、传统乡村政治、传统儒家文化等;杜赞奇倒是注意了这些因素,但他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他的视线中,没有了小农经济。研究表明,小农经济、宗法家族制度、传统乡村政治、传统儒家文化是乡村社会结构中不可分割的整体。“弹性结构”把这四大结构要素置于一个统一的有机体中,全面考察它们对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影响及其本身的变迁,这样做更符合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实际情况。第二,弹性结构模型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变迁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由此观之,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是一种弹性结构,这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最大的“实际”和“国情”,是中国乡村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的逻辑起点,当代任何有关乡村社会现代化的筹划,都不应离开这个“实际”和“国情”。它明确指出了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动力是乡村革命与改良,而且清楚地表明,在推动传统乡村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乡村改良优于乡村革命,要实现传统乡村社会的现代化,终究要依靠乡村改良,从而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存在于国人观念中依靠短暂的“革命”或“运动”来迅速实现乡村社会现代化的幻想。这种分析模型,揭示了传统乡村社会的变迁规律:近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变迁过程就是弹性结构在革命与改良的冲击之下的嬗变过程,其变迁具有明显的弹性物体运行的特征,它决定乡村社会由传统到现代转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弹性结构模型并不否定传统乡村社会变迁和发展,相反它承认传统乡村社会的表层结构处在不断的变迁之中,传统乡村社会亦会发展演变成现代化的农村社会,只不过这要取决于乡村社会内、外条件的同时成熟。总之,弹性结构模式较为科学地揭示了传统乡村社会变革的现实基础、变迁动力、变迁规律、乡村社会长期以来变与不变的状况及其原因等一系列基本的理论问题,是一个较为有效的传统乡村社会变迁史研究的分析模型。第三,至今,各种研究农村社会变迁的理论,在解释农村社会发展滞后问题时,都存在着缺陷,在寻求现实中“三农问题”的出路时都陷入了困境。从弹性结构这一新的视角,可对农村社会发展滞后问题做出新的解释,对解决现实中“三农问题”亦可提供新的思路。弹性结构模型对传统乡村社会变迁有明确的指向,这就是在向传统乡村社会注入现代性要素的同时,拆除二元社会结构,实现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农业工业化,在于中国社会整体的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无论是“集市体系”、“内卷化”还是“权力文化网络”都缺乏明确的未来向度,那就是它们都不能给乡村社会结构的进化提供一个未来的方向。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村广阔、农民占人口绝对多数的国度,乡村社会的未来走向对于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实现至关重要。所以,一个具有解释力的分析范式必须是一个关注现实、面向未来的分析范式。
当然,由于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这种分析模型肯定有它的不足之处。本文所做的判断只限于传统乡村社会变迁的基本方面,而且只是一个初步的探索,它的普适性价值、它解释的有效性以及它自身存在的问题都有待于今后在研究中进一步检验、修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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