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发展:历史、理论和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模式论文,历史论文,理论和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正在努力谋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社区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各地在实践中也创造出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为使这一工作进行得更加富有成效,有必要系统了解社区发展的历史、理论及社区发展的模式。
一、社区发展的兴起与扩展
(一)背景和由来
“社区发展(community development)”这个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学家F·法林顿在《社区发展:将小城镇建成更加适宜生活和经营的地方》(1915年)一书中提出的。1928年,美国社会学家J·斯坦纳在其所著的《美国社区工作》中,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桑德森与波尔斯在合著的《农村社区组织》一书中,对社区发展的基本方法和理论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论述。此时社区发展概念同现在相比尚有较大差别,但他们为后来该概念的发展与广泛运用奠定了基础。
早在欧洲工业革命之后,工业国家为应付当时工业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对原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制度进行了改革,越来越多地体现调动社区居民积极性、增进社区福利的基本精神。1765—1832年,德国就先后实行了汉堡福利制度(Hamburg System)和爱尔伯福利制度(Elberfield System),鼓励社区成员参加本社区的社会福利工作,试图以此倡导社区内部成员自我服务、志愿服务。这一进程演变到20世纪初左右,在英、法等欧洲国家和美国,出现了一场更具广泛性的“睦邻运动”(Settlements and Neighborhood Movement)和“社区福利中心”(Community Welfare Centres)运动,其主要内容是充分利用社区人力物力资源,培养社区成员的自治精神和互助精神,动员社区成员齐心协力,在本社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许多国家(尤其是农业国家)面临着贫困、疾病、失业、经济发展缓慢等一系列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赖政府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运用社区民间资源、发展社区自助力量的构想应运而生。联合国成立之初的1948年,遂提出落后地区经济发展须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的方针,并采取实际步骤援助以社区为单位的社会发展。1951年,以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通过的390D号议案为标志,“社区发展运动”的倡议正式发出。该议案的主要设想是通过在各基层地方建立社区福利中心来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后来制定的更为行之有效的“社区发展计划”指出要以乡村社区为单位,由政府有关机构同社区内的民间团体、合作组织、互助组织等通力合作,发动全体居民自发地投身于社区建设事业。1952年联联合国正式成立了“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小组”,来具体负责试行推广世界各地的社区发展活动。1957年,联合国开始研究社区发展计划在发达国家的应用,试图通过社区发展解决后工业化与城市化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
(二)扩展过程及发展趋势
(1)从农村扩展到城市。社区发展正式作为一种发展实践的方法之运用,先是仅在广大不发达国家的农村地区。但自从1959年联合国在英国举办“欧洲社区发展与都市社会福利研讨会”后,这一运动开始出现向城市扩展之势。1961年联合国秘书长亲自提出了《都市地区社区发展报告书》。此后十几年间,许多地区的城市社区发展工作得到普遍发展。时至今日,社区发展除了因社区结构及当地需要不同而在工作内容和重点上有所差异和侧重外,基本上已无所谓城乡之别。
(2)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扩展。社区发展原先主要在农业国和发展中国家推行,作为欠发达地区改变落后面貌,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初步手段,随着人们对其意义和作用认识的深化,发达国家也逐渐把它作为重要的目标和方法。1960年美国政府制订的“反贫穷作战计划”就将采用社区发展基本原则和方法的“社区行动方案”纳入自身当中,开了发达国家实行社区发展战略的先河。此后,英、法、前联邦德国及北欧国家也都普遍开展了社区发展工作。目前,对社区发展的重视已成世界各国的共同特点。
(3)科学化与专业化。社区发展运动开始出现时,联合国及各国开展这项工作,对有关原理、方法问题的认识也不成熟,世界各地的社区发展事实上主要是凭经验办事,实际工作者与理论研究者的联系不甚紧密,造成工作上缺乏科学性、严密性和系统性。这种局面随着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和日益密切地同实际工作部门相结合而得到改变。经过社区组织和社区发展工作理论与方法训练的社工人员,凭借其对社区发展问题的深刻、透彻和全面的理解,运用自己的熟练技能将社区发展工作带到更加科学化和专业化的境界。当今世界很多国家,在开展社区发展实践时都邀请社区工作专家参加指导,以系统化的理论作为指南和依据。
二、社区发展的理论和原则
(一)新发展观与社区发展理论
社区发展在世界各国发展中重要性的增长,是人类对发展问题的基本观念变革的结果。到目前为止,人类发展观的显著演进大致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以物为中心的阶段,以社会为中心的阶段,以人为中心的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对应着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上的三个时期:片面注重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增长第一战略”时期;重视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行业、部门)战略政策时期;强调社区发展重要性和微观发展(地区、地方、基层发展)战略与政策时期。在理论上,前两个阶段以“现代化”模式为指导,秉承“传统—现代二分法”,将社区与社会对立,把社区这一建立在比较特殊的地缘联系基础上的人类结合形式视为实现社会整体发展与进步的障碍,因此为了达到所谓现代化的社会经济目标,就须牺牲社区。在实践上,社区在社会生活和人类生存中的作用急剧减退,社会愈益大型化和普遍化,社区纽带丧失了它曾有效发挥过的社会整合、社会控制等诸多和极重要的功能。以人为中心的第三个发展阶段,通过将全社会的发展牢固地建基于一个个社区的共同发展,体现人的价值,满足人性需求,同时也更好地满足社会正常健康存在和运行的需要,实现真正平衡、持久和合理的社会发展。
在人类新的发展观中,社区发展不论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还是对人本身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社会整体上的各项发展,离开社区充分的发育与进步是难于想象的,没有无数个具体社区的同步发展,社会的发展不能说真正实现。无社区发展的社会发展势必造成社会的“中空化”状态和无根基的局势,终究是难以为继的。
其次,社区发展还可作为促成社会发展的积极手段,往往为许多落后国家实现宏观发展目标提供最有力的帮助,是一条既现实可行又有长远意义的途径。通过社区发展,可以减轻中央政府承受的发展压力,带来整个社会发展。
最后,社区发展立足于地方基层,依靠当地居民的积极主动参与谋求本地发展,促进社会整体进步,既保存了社区这一传统形式的有利因素,更为整个社会长久持续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发展走上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是一种良性发展的策略。
社区发展实践刚开始之际,多数人都只是把它看成解决现实困境,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等服务的应时性的举措。实际上,社区发展虽然具有手段性的一面,多数时候人们是把它作为整个发展行动中的一种具体方法来应用,但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到社区发展也是目标本身,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社区发展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1955年在一份题为《通过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文件中,提出社区发展的10条基本原则:
(1)社区发展的各项活动必须符合社区的基本需要,并根据人民的愿望,制定首要的工作方案;
(2)虽然社区局部的改进可以由某一部门着手进行,但全面的社区发展,则必须建立多目标的计划,并组织各方面、各部门联合行动;
(3)在推行社区发展的初期,改变居民的态度和物质建设同样重要;
(4)社区发展的目的在于促进人民热心参与社区工作,从而改进地方行政机构的功能;
(5)选拔、鼓励和训练地方领导人才是社区发展计划中的主要工作;
(6)社区发展工作应特别重视妇女和青年的参与,以扩大参与的公众基础并获取社区的长期发展;
(7)社区自助计划的有效实现,有赖于政府积极而广泛的协助;
(8)制定全国性的社区发展计划必须有完整的政策,行政机构的建立、工作人员的选拔与训练,行政机构的建立、工作人员的选拔与训练,地方与国家资源的运用与研究,社区发展的实验与考核机构的设立都应逐步配套地进行;
(9)在社区发展中应充分利用地方的、全国的与国际的民间组织资源;
(10)地方性的社会、经济进步要与全国的发展计划互相结合、协调实行。
概括起来讲,社区发展从总体到具体的基本原则是:(1)直接谋求增进某地区居民之福祉与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相协调,并有助于后者目标的实现。(2)立足于基层制定政策,根据社区特点选择不同手段,采取特定方案。(3)充分依托社区关系和动员社区群众实行发展行动,强调社区居民在发展上的主体地位。(4)专业工作人员与一般民众相结合,民间活动与政府行为相配合。
三、社区发展的若干模式
(一)按工作取向分类
这种分类首先认定社区发展中存在两个关系部分:从事和领导社区发展工作者称为变迁的推动者(Change Agents),正在经历这种工作的社区(包括其全部成员)视为案主(即服务对象)体系(Client System)。然后依照变迁推动者一方在工作中的取向,将整个社区发展方法分为四种模式:
模式1 创新改革式。基本特点是由变迁的推动者或社会发展工作者针对社区现状先提出一个理想或计划,然后通过某些方式传导到社区居民中间,并尽力使这些居民的行为朝向理想或计划要求进行整合,以达到新的目标——社区进入一种与前不同的整体状况。这一模式带有总体性和全面性,要造成一个完全不同于过去的社区发展新格局,它所涉及到的方面和层次既深也广。这样的过程会不断重复发生,以使整个社区不断接近理想状态。
模式2 改变习俗式。该模式的前提是主张社区发展的重点不在于改变社区居民的环境或物质条件,而在于改造社区居民的风俗习惯,并由此根本途径,带动物质环境的改善,使社区的成长及发展建立在居民的新技术、知识和观念等增进的基础之上,以更有利的方法保证社区发展各种决策的完成。因此,它特别强调工作中推动者与案主之间的合作,因为只有通过一连串不懈的努力赢得居民的合作,实现社区发展的目标。
模式3 行为改变式。基于心理学的社会学习理论,奉行此模式的社区发展工作者认为人们只要经过学习,就可以掌握新的社会规范、组织或制度,养成新的行为方式,进而促成社区的发展。社区居民行为的改变是这些工作者的中心任务,为此要采用多种方式、手段,以达到改变居民行为模式的目的,而这一目的一旦实现,即可视作社区发展目标已经达到。
模式4 过程取向式。与前三种模式皆异,此种模式不侧重于通过社区工作达到某些具体目标,如物质的改进、设备及服务的提供等任务性目标(task goal),而侧重于经过工作过程中变迁组织者与社区居民的沟通,群体的组织和教育程序,也就同时造成了居民态度、行为及生活方式上的变化,使他们更能主动参与社区的建设,伴随此工作过程而取得的目标(process goal),才是最基本的目标。在这个模式中,社区发展工作者更多的是一种“促媒”的角色,其首要的工作取向是达成居民参与(resident participation)效果,而不拘泥于追求外表上的物质成就。
(二)按手段特点分类
此种分类是根据社区发展实践工作各方面的综合特点,将现实生活中人们常用的方法按若干项目的特点划分为基本的三种模式,如下表所示。
附表 按手段特点划分社区发展模式
关于上述分类体系,需补充说明如下:
(1)三种模式在实际中有可能经常混合使用,或常相互转化与过渡。
(2)一般来说,“地方发展”是更正宗的社区发展思路,是一种“观念型”模式,通常属于由下至上的变革途径;而“社会计划”与我国过去实践中常用的做法比较接近,是一种“技术型”模式,重视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带有理性色彩,采取自上而下(Top—down)的道路;“社会行动”则是在正常情况下不那么常见的一种做法。
(3)对于中国乃至全世界来讲,“模式B社会计划”应有一个逐渐向“模式A地方发展”转变的趋势,以更大程度地调动社区居民自身积极性,真正达到社区发展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