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对策建议_农民论文

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对策建议_农民论文

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粮食论文,建议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何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社会各界和专家们提出各种建议。大体有以下10种主张:“规模经营说”、“增加投入说”、“科教兴农说”、“保护耕地说”、“建立统一市场说”、“调整食品结构说”、“农业产业化说”、“建立农民组织说”、“加强宏观调控说”、“参加国际大循环说”。我们认为,农民是粮食生产的直接承担者,解决粮食问题的基础是增加粮食供给,增加粮食供给的关键是调动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的积极性,并保护他们应得的利益。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其他措施都难以落实,研究粮食问题还需要与整个农业、农村经济、国民经济的全局以及世界粮食形势联系起来。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以供讨论。

第一,真正落实农业的基础地位,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解决“口号农业”的问题

落实农业的基础地位,需要解决两个重大问题。一是处理好工农关系,也就是工农业协调发展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曾三次发生全局性的工农业比例失调的问题,不得不被迫实行调整(1963、1979、1989),付出了极大的代价。1992年以来工农业发展出现新的失调,工农业的增长比例,1992年为4.3∶1,1993年为5.1∶1,1994年为5.2∶1。中央对此十分重视,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严肃指出要重视工农业比例失调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使这种势头有所缓解。1995年工农业增长的比例下降为3∶1(工业为13.6%,农业为4.5),恢复到正常状态,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的要求, 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求矛盾有所缓和,通货膨胀有所抑制(商品零售价格上升14.8%),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有所缩小(城市增4.9%, 农民增5.3%,二者之间的比例为2.46∶1), 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处于较为良好的状态。但是,应当看到,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工业投资饥饿症,始终是困扰农业发展,从而使农业基础地位难以落实的重要根源。因此在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中,在投资安排上要处理好工农业关系,真正把农业放在优先地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审议政府国民经济计划与财政预决算中真正发挥行使权力的作用;同时还应建立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使各级党政领导人的工作真正纳入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

二是处理好在财政上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也就是“予与取”的关系。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表明,1978~1984年是我国农业全面高速增长的“黄金时期”,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为979.9亿元,而农民上缴国家的税金(包括农业和乡镇企业税)为561.4 亿元,是“予大于取”,国家净流出418.5亿元,这个时期农业形势好, 除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外,与国家的财政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1985—1994 年, 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为3973.8亿元,而同期农民上缴国家的税金为6455.1 亿元, 农民净流出2481.3亿元,相当于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的62.4%,也就是“取大于予”。其中1994年农民净流出975.4亿元, 相当于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的192.2%。在信贷方面,1978—1984年, 国家银行向农民贷款大于农民存款,差额为162.3亿元,是“予大于取”;而在1985 年以后也发生了相反的变化,农民存款大于国家银行贷款,差额为1134.8亿元,也是“取大于予”我们认为,这种状况到了非改变不可的时候了,而且也是能够改变的,在今后15年当中,做到“予取相当”实行“取之于农民、用之于农业”的方针,即从农民上交的税金中切出一块返还给农业,还是可能的,在工业化的中后期,这个要求也不算太高。1986年以来,国务院决定每年从乡镇企业增加的税金中拿出10亿元建立“发展粮食生产专项基金”,已经持续了10年,增加了粮食生产能力,收到了一定效果。1996年改为“支持粮食自给工程资金”,投入重点改为支持缺粮省份提高粮食自给率;支持平衡省巩固成果;支持总量有余品种缺口较大的省份改善品种平衡。这个办法实际上是宏观方面的“以工补农”,但是资金数量过小,应逐年有较大的增加。关键是要突破只在增量上作微调的做法,在存量上也要采取些硬措施,使“取大于予”的格局有实质性的转变。这就要求通过财政和税收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国家财政预算中,不仅要看绝对数量是否有所增加,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看是否提高用于农业的比重。

第二,实施大农业和大食品的发展战略,对农业资源实行全方位的开发

我国的耕地面积为一亿公顷,仅占国土面积的10%左右,而大量的非耕地资源大部分处于未开发状态,具有巨大的生产潜力。因此应面向整个国土,实施大农业和大食品的发展战略,确立大农业体系。根据我国政府公布的《21世纪议程》要求,按照生态经济的理论,大力推行生态农业,把我国传统农业的精华与现代农业技术结合起来,把工程技术与生物技术结合起来,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高效的经济与生态良性循环的农业体系,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个体系大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耕地农业,是指种好现有耕地的农业。对现有耕地,首先要保护好,对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不得“农转非”;大力改造中低产田,逐步把中产田改造为高产田,把低产田改造为中产田,提高中产田和高产田的比重;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提高复种指数;实行科学种田,由粗放型转为集约型,大幅度提高科技含量;调整种植业的结构,由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二元结构转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实行农林牧副渔结合的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提高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特别要重视发展牛羊等草食动物,走“过腹还田”的路子,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增强地力和后劲;推行包括推广优良品种、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平衡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地膜覆盖、雨养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在内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技术,使农业走上稳定增长和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是山地农业,这是最有发展潜力的农业。我国山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由于未予重视,加上乱砍滥伐,山区的森林遭受了严重的破坏,使水土流失加剧,成为山区农民贫困的重要根源。山区又多是老革命根据地和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至今生活水平低下,目前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7000万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山区。因此,应把开发和建设山区,作为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综合开发的重点。

有的专家提出,我们不能目中无山,应着眼于山区,实行立体开发,把发展经济与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使山区成为农畜产品的重要基地,特别是木本粮食、木本油料、木本饲料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可以大大缓解农区粮食的压力,也是使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为此中央和地方的有关部门应把山区的开发和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发展规划,实行优惠政策,走出开发和建设山区的新路子。

三是草地农业,也就是牧区农业。我国草原面积有45亿亩,其中可利用面积为35亿亩,主要分布在新疆、青海、内蒙古、西藏等牧区,南方的草山草坡面积有7亿亩,相当于两个新西兰的草场面积, 也有发展畜牧业的巨大潜力。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重视不够,投入很少,以及对牧区的不适当开垦,加上超载过牧,牧区草场的“三化”(退化、沙化、碱化)严重,生产率很低。目前在全国肉类产量中,牧区提供的不到5%。多数牧区的牧民生活水平低下,文化落后, 这种状况固然不能要求在短时间内能有根本性的转变,但应把发展牧区农业作为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当务之急,是控制超载过牧,制止“三化”的扩大,同时采取多渠道引资的办法,改良草场,提高草地的生产率。开发和建设牧区,这不仅有经济意义,而且有政治意义。还应看到,草地产牧业发展起来,增加草食畜产品的供给,对改善我国人民的膳食结构,提高营养水平,发展毛、皮、羽绒工业,缓解对粮食和棉花需求的压力,增加出口创汇,都有重要的作用。为此,中央和地主的有关部门也应把牧区经济的发展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制订有效的政策,促进牧区农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水体农业,也就是水产业。我国的水产资源十分丰富。从辽宁的鸭绿江口到广西的北仑河口,海岸线长达18000公里,水深200米以内的大陆架面积约150万平方公里,合22.5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5%。 我国又是内陆水面较多的国家,总面积约2.6亿亩。农村改革开放以来, 水产品得到长足的发展,总产量从1978 年的466 万吨上升到1994 年的2143万吨,增长4.6倍;1995年总产量达到2538万吨,又比上年增长18.4%,总产量先后超过俄罗斯、美国和日本,跃居世界第一。这说明,我国水产品的生产潜力是巨大的,在基数较高的基础上,仍能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并不是很困难的。水产品的高速增长也说明,现行水产品的购销体制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水产品是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最早的产品;又一直实行供、产、销一体化的渔工商综合经营,补捞与养殖并举以养殖为主的方针,是很成功的。目前水产业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工业对水域的污染。因此应把发展水体农业作为农业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并把发展水产品同环境治理结合起来。

五是庭院农业,也就是农户的家庭农业。庭院农业是我国传统农业的组成部分,即使在人民公社时期,虽然多次割资本主义尾巴,但自留地和自养畜还是保留下来了。目前在宅基地中可以种植的面积每户平均为三分地,全国加起来就有6000万亩,相当一个中等省的耕地面积,是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的一部分。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进展,有一些经济很发达的村庄实现了城镇化,庭院农业也随之而消失,但这是极少数,在农村的大部分村庄庭院农业有着很强的生命力,在当前对缓解粮食需求的压力增加农产品的供给,也有一定的不可忽视的作用。

此外,鼓励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实行农业的深度与广度开发,既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工农一体化以及产业一体化,也有利于东部与中西部资源优势互补,缩小东部与中西部的差距,对此应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

第三,积极发展乡镇企业,进一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劳力结构

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改变着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与社会的面貌,也改变着农民的自身,成为由传统农业社会走向现代工业社会的重大转折。外国人惊讶地称乡镇企业是中国经济变革的“秘密武器”,而创造这种“秘密武器”的是中国勤劳勇敢智慧的农民。1995年乡镇企业的产值已经超过5万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3/4以上,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40%以上;在乡镇企业务工经商的农民达1.3 亿,占农民劳动力总数的30 %以上, 每年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600万以上,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 并且造就了一大批现代化的企业家;乡镇工业的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50%,达到“半壁河山”;为国家上缴税金占税收总收入的1/4;出口交货值占全国出口交货总值30 %;在农民新增加收入中,来自乡镇企业的占60%;1990—1994年乡镇企业“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的资金达564亿元, 相当于同期国家对农业投资的90%;同期为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体育卫生、道路桥梁、通信电讯、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性事业提供资金715亿元, 大大缩小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别。有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农村社会治安良好,农民负担很轻,出现了安居乐业、欣欣向荣的景象,达到了小康目标,正在向富裕的方向阔步前进。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长期困惑中国农业的两大难题,一是剩余劳动力过多,经营规模过小,劳动生产率很低;二是缺乏资金,难以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农业现代化程度很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解决这两大难题找到现实途径。在乡镇企业很发达的地方,如苏南地区,70%以上农业的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通过“以工补农”和“以工建农”,向农业大量投入(每亩投资1—2000元), 实现了水利化(暗灌、暗排、暗降、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和机械化(主要作业使用机械),形成了适度的经营规模(每户80亩左右),提高了土地产出率(每亩生产1吨粮食)、劳动生产率(每个劳动力经营30 亩农田)和商品率(70%以上)。每个务农劳动力的收入不低于务工经商同等劳动力的水平,使粮食也能成为一种有效益的产业,也就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初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的现代化在不改变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通过服务的社会化实现的,这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特点,也是优点,有别于人多地少的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省。以此推算,全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大约只需要5000万劳动力(现在为3.2亿), 多余和新增长的劳动力,主要靠乡镇企业(包括在县域以上的乡镇企业)吸纳。经济发达地区的经验,还给我们一个要启示,在人口密度很大,人均耕地很少的这些地区,在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之后,不仅安排了本地的剩余劳动力,而且还吸收了相当于本村劳动力数倍的外地劳动力。那种认为中国农民劳动力没有出路从而只能封闭在农村土地上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过去由于种种原因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实行严格的限制政策,导致农业生产条件恶化、农业劳动效率很低、农民生活贫困的恶性循环,这种状况,在改革开放的大浪潮中,由农民突破,开创了新局面。乡镇企业的崛起,是农村的一场社会革命,在某种意上说,它的社会意义超过经济意义,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开辟了新的纪元。

当然,乡镇企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也不可避免产生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如布局分散,占地过多,环境污染,农业劳动者素质下降等。还应看到,乡镇企业发展不平衡,在广大中西部地区起步晚,发展慢,很多村庄还是空白。1994年,农村非农产业占全国农村的比重,东部为69%,中部为21.5%,西部为9.5%; 农村非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东部为53.2%,中部为29.7%,西部为17.15%。 近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推动下,中西部地区的乡镇企业高速发展,1995年中西部地区不少省、自治区的发展速度高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是可喜的,而且同农业的开发、环境治理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实行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即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企业化。这种新经验,是解决粮食效益低的重要途径,值得总结推广。

第四,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实现农产品(粮食)商品化

经过16年的改革与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主体已经形成,包括农户和乡镇企业两大部分。从农户来说,目前已有2.2亿户,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是农村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农户分散经营的基础上,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的统一经营相结合,形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则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1994年农民家庭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为2308亿元,是1978年263亿的9倍多;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为5774亿,是1990年的8倍多, 占农村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61.7%。这充分说明,在双层经营体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的经济实力是同步增长的,而且集体经济组织大于农户;这也说明,集体经济是不断壮大的,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削弱了集体经济,是缺乏根据的。目前的问题是,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实力,在各地很不平衡,一般来说,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通过“以工补农”和“以工建农”,强化了服务体系建设,集体经济的服务就会好些,农民的后顾之忧也就少些;相反,乡镇企业不发达的地方,集体经济的服务就会差些,农民的后顾之忧也就多些。因此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重点要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在这个问题上一定不能动摇,否则就会引起农民的动荡。即使在具备条件实行规模经营的地方(目前实行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约占6%),也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 放弃承包田(主要是责任田)的经营权,转包给种田能手或集体组织的服务组织,也不能强制执行。此外,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除了国家依法征地外,在发展乡镇企业中也有个占地问题,其中也涉及土地产权问题,必须慎重处理,切不能损害农民利益,伤害农民感情。有些地方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办法,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入股,所谓“二次分离”(经营权与使用权);即保留了农民的承包权,又解决了企业用地问题,农民在成了企业的职工以后,形成二重身份,即是企业的股东,又是企业的劳动者;既有按股分红,又有按劳分配,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营制度,这与欧洲的农民合作组织既有相似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他们多以供销、信用合作为主,以土地合作为主的并不多。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研究,美国、加拿大等土地经营规模很大的农场, 为了适应贸易国际化和自由化的需要,避免和减少市场竞争的风险,出现了要求组织合作社的新趋势,这很值得我们重视。

二是解决好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问题,特别是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的广大中西部地区,难以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服务,农户缺乏依托,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为解决这个问题,许多地方建立了以产品为龙头的生产、加工、贮运、销售一体化的专业协会,很受农民欢迎。这种协会是合作性质的,以服务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民主管理和按交售额返还利润的制度,使农民还能得到加工、销售的一部分增值效益。这种专业协会又成为联结大市场的纽带,成为与政府对话的桥梁,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随着供销社和信用社的改革,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金融组织,还权于农民,真正按照合作制的原则运作,是解决社会化服务的重要途径。在过渡阶段,供销社还要承担一部分政策性的任务,也应逐步变为委托代理关系,使之真正完善成为为农民服务的组织。在供销社、信用社改革逐步到位以后,就需乡、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组织,统一协调生产、供销、加工、贮运、金融等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全方位为农民服务的一体化合作组织,也就是社区合作组织。这是农民进入市场和维护农民利益的组织保障。各级党政领导应当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使农民的经济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三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自1993年以来采取了许多措施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收到了一定的成效。1994年农民负担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为365.8亿元,人均47.13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91%;1995年又有所反弹。严格来说,这部分负担是合法而不合理的,因为这些负担城市居民是没有的。农民负担过重已成为影响党和政府与农民关系的重大问题,应通过税制改革,把这部分支出纳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从农民上交税金中分流一部分返还给乡(镇),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重大问题。

在建立市场体系中,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是粮食能否实行商品化,使粮食作为一种商品进入市场,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形成价格。目前实行的“双轨制”,弊端甚多,应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改革的步骤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实行199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的“保量放价”的办法;第二步在条件成熟时全部放开。国家为了掌握必需的粮源,与农民签订交售粮食的合同,价格随行就市。在价格放开以后,政府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在供大于求市场价格下跌时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以及如何控制由于价格下跌引起粮食供给下降;二是在求大于供市场价上升时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如何防止由于价格上升引发通货膨胀。这是粮价难以放开的两个极端重要的因素。为此,就需建立和完善政府的粮食储备体系和风险基金制度,即在价格下跌到农民难以承受的时候,政府就要以保护价收购,使农民不发生“卖粮难”和经济上不受损失,以保持种粮的积极性,保护价以完全成本加上15~20%的利润作为标准确定,保护价定低了,不起作用;在价格上升到消费者难以承受的时候,政府就要抛售粮食,以稳定市场价格,同时辅以对低收入居民实行定向补贴的办法。以上两种办法在1991年和1992年两次提高销售价格,达到购销同价以后都曾采用,并收到了一定成效,问题是缺乏总结,以致在粮价出现市场价格上升幅度过大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通涨”,收回了“保量放价”的办法,维持和强化了双轨制”。可以预计,粮食最终还是要走出“双轨制”,实现市场化。为了顺利地推行市场化,完善国家的储备体系和风险基金制度十分重要,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储备系统的人、财、设施与国有粮食经营系统分开等。在粮食产量中,农民自留部分占大头,约占总产量的2/3,商品部分约占1/3,在商品部分中交售给政府的约占商品部分的60%(定购1000 亿, 议购800亿),农民自销的约占商品部分的40%(1200亿)。对定购1000 亿斤(其中有200 亿斤是农业税)的粮食实行按市场价收购,只占商品量的1/3,占总产量的10%, 保证政府掌握必要的粮源并不是很困难的。

在推进粮食商品化过程中,加强市场建设和市场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农贸市场是农民能够进入的初级市场,应加强市场规范,反映公平、平等、公开的竞争,体现品种、质量、季节、地区差价;区域性批发市场,主要是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经营企业交易的场所,无论是农民办的或是粮食部门办的,都要加强规范化管理,价格能反映区域的供求关系,市场为买卖双方提供优质服务,市场管理机构本身不从事经营,原由政府兴力的,要象国家工商管理局那样,政府退出市场,集中力量从事对市场的监督。区域性批发市场,是联结粮食产区与销区的纽带,区域之间的供求平衡,基本上通过区域性批发市场公开交易实现,也可签定远期合同,这样就可以避免由于地方封锁和部门垄断而出现的供求与价格信号的失真,给政府调控市场造成极大的困难。政府对粮食的吞吐通过这些区域性市场实施,也可以建立一两个全国性批发市场(如郑州)实行吞吐。政府的吞吐,只能由中央政府决定,统一行动,地方政府不得自行其事,否则就会使市场秩序紊乱,吞吐目标受到干扰。为了给粮食生产者提供市场供求和价格信号,避免市场风险,发展粮食的期货市场也势在必然。在郑州建立的商品交易所,开始在现货市场引入期货机制,然后发展起来现货与期货并存的交易,规范运作,引起世界广泛的关注,并把郑州价格作为研究我国粮食形势的重要依据。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大品种很少,所起的发现未来价格和套期保值的作用有限。因此,应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等有条件的期货市场逐步开放大品种,以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作用。

第五,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促进粮食生产稳定持续增长

在深化改革中,还应加速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精简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是关键,这也是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减轻人民负担、改善党和政府与人民关系的重大举措。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由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为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由指令性计划转为指导性计划。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不意味政府的责任轻了;相反,政府的责任更重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使粮食生产稳定持续增长,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做到供求基本平衡,还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实行粮食管理的分层负责制,实现区域和品种的平衡。农村改革以来,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粮食的区域和品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突出表现在由过去的南粮北运变为北粮南运,调出省和调出数量减少,调入省和调进数量增加,有些调入省做到了基本自给。东北的辽宁由调入变为自给有余;华北的山西调入,内蒙古由调入变为基本自给;西北的青海调入,新疆由调入变为调出,其他基本自给;西南的云南、贵州、西藏调入,四川口粮基本自给饲料粮调入;中南的广东、广西调入,海南基本自给;华东的福建调入,浙江口粮基本自给饲料粮调入;京津沪调入增加。在粮食品种结构方面,稻谷增长幅度大大低于其他品种。1978—1994年,稻谷产量增长28.5%,小麦增长84.4%;玉米增长77.4%,豆类增长176.9%;稻谷所占的比重由1978年44.9 %下降为1994年的39.5%,小麦有17.6%上升为22.3%,玉米由18.3%上升为22.3%,豆类由2.5%上升为4.7%。由此可以看出,区域平衡和品种平衡的重点一是南方,二是稻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粮食管理上实行中央与地方分层负责制。中央负责军粮和战备粮、调节市场的储备粮、重大灾害的救济粮;其他均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负责。由于我国幅员广阔,交通运输线长以及人民的生活习惯不同,对稻米实行“南进北出”的方针,即南方适当进口籼米,北方适当出口粳米(主要对日本与韩国),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二是主动地参与国际贸易,利用国际市场调节品种和丰欠余缺。改革开放以来,粮食的进出口贸易,多数年份为进大于出,有些年份是出大于进。1985—1986年进口1373万吨,出口1874万吨,净出口502 万吨;1992—1994年进口2842万吨,出口4164 万吨, 净出口1322 万吨, 1995年变为进大于出,净进口2000万吨。随着贸易国际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有进有出的贸易必然会扩大, 国际市场价格对我国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为此,我们应研究适应这种形势的对策。由于我国是个大国,我国粮食供求形势对国际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我国粮食生产的变化,成为世界粮食市场,特别是美国芝加哥谷物交易所的“晴雨表”。许多国家的政府和研究机构特别重视对我国粮食供求形势的预测。因此,我国应参加国际粮食的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套期保值,避免在国际市场上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发现未来价格,决定粮食的进出口贸易,既为调节国内市场服务,又能为稳定世界粮食市场,做出自己的贡献。即把买卖粮食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我们手里。对此,我们建议,经营粮食的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应与国内经营粮食的国有企业形成共同体,在政府的严格管理下,统筹国内外的粮食贸易业务,在国际市场价格下跌时可适当多进口,在市场价格上扬时适当多出口。最近联合国粮食组织(FAO)、美国农业部、 日本农林水产省、世界银行等都预测,到2010年,由于气候变暖,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增长幅度呈继续下降趋势,因而市场价将比90 年代初上涨2倍以上。据此,建议在国务院成立一个由农业部、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外交部联合组成的委员会,研究国际粮食形势和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三是保证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粮食的物质投入是粮食增产的基础。研究表明,化肥的投入产出率有所下降,这必然会导致粮食成本上升从而拉动粮价。因此,研究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如何增加数量、调整品种、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则成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还有价格问题。为了控制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国务院采取了许多措施,但难以奏效。国家规定尿素销售价格每吨为1400元,实际为2400 元以上。 1989—1993年由于取消补贴和汇率并轨以及化肥企业的成本上升,致使连续5年生产资料价上升幅度高于农产品价格上升幅度1倍以上,造成农业效益下降,农民收入减少。1994年有所好转,农产品收购价格上升39.9%,生产资料价格上升21.6%,但是1995年又出现反弹,农产品收购价格上升19.9%,而生产资料价格上升27.4%。根据孟加拉的经验,在实行垄断经营的情况下,这种价格轮番上涨的现象难以避免,在实行市调节的情况下,不仅促进了化肥生产的发展,增加了品种,提高了质量,降低了成本,减少了中间环节,稳定了销售价格,由化肥进口国变为化肥出口国。因此,对农用生产资料的流通体制也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加以改革。

四是落实科教兴农的战略,实行农科教三结合。我国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已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体系,拥有百万人的科技队伍,在推进农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还比较低,据中国农科院分析,“七五”期间在农产品增长中的科技因素由“六五”的35%下降为28%,“八五”稍有好转。因此,加强农业科技、教育与推广工作,实为粮食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为此,首先要落实中央关于增加教育科技投入的决定, 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统一起来(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科研经费占1.5%),在农业上率先到位; 推广江苏从粮食经营环节上提取技术改进费的经验,增加对科技推广的投入。其次为大幅度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推广高产优质抗性强的品种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要化大力气引进培育和推广新品种。再次是通过深化改革,使农科教密切结合,形成合力,并大力加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县推广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农民技术协会—科技示范户—农民技术员;加强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广阔天地施展才能。

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商品粮基地的建设, 保证商品粮的供应。 从1983 年起, 采取中央与地方联合投资的办法, 建设商品粮基地。 到1995年共投资44.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35亿元,地方投资25.15亿元),先后分8批建设3663个商品粮基地县。 这些基地县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强化了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了综合生产能力。1994年479 个商品基地县,亩产粮食333.7公斤,比全国平均多53.7公斤,高19.2%; 这些县的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国的38%,粮食总产量占46.6%,提供商品粮占60%。实践证明,这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举措,有利于发挥产粮区的优势,合理布局,实现区域平衡,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六是加强管理,减少损失浪费,节约粮食的消耗。在开放的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面都要节约资源的消耗,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在粮食问题上尤为重要。一是改善灌溉设施,发展节水农业,提高水的利用率(目前的利用率只有40—50%);二是改善化肥的施用方法,提高化肥的利用率(目前的利用率只有30—40%);三是发展工业饲料,提高饲料的转化率(1978—1994年全国生产工业饲料3523万吨,节约粮食8808万吨,目前工业饲料占饲料粮的30%左右);四是提高猪禽的出栏率和降低死亡率;五是适当限制以粮食为原料的酿造酒的生产和消费;六是大力宣传和提倡节约粮食的消费;七是在生产、贮运、加工过程中,尽力减少损耗。

七是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实现以法治农。为农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农村改革以来,我国先后颁发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动植物检疫法》、《村民自治组织法(试行)》以及与农业有关的《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等,已经和正在发挥作用。除了加强这些法律的执行和监督外,还应颁布《乡镇企业法》、《农业投入法》、《股份合作法》、《农业合作社法》、《基本农田保护法》、《农产品(粮食)流通法》等,逐步把农业纳入法制的轨道。

标签:;  ;  ;  ;  ;  ;  ;  ;  ;  

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对策建议_农民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