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劳动组织网络分工的效率比较_模块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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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分工及其两类典型组织形式

社会分工和企业分工是劳动分工的两种基本形式。然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种新的劳动分工形式即企业网络分工悄然出现,网络分工组织及其具体形式的变迁备受关注。所谓“企业网络分工”,即若干家企业在一定空间范围或产业领域(产业内部或产业之间),以某种或几种联系方式组成相互依赖的企业簇群,进而合作生产某种最终产品的劳动分工形式。

企业网络分工有其自身的显著特征。主要表现为:与企业分工相比,它由多个企业共同完成一个生产过程,生产出最终产品;而企业分工则是在企业内部完成一个生产过程,生产出最终产品。与社会分工相比,它是在网络内部,一个企业为另一个或几个企业生产,企业之间存在着特定的经济关系;而社会分工则是指一个企业为一般的企业即市场生产,企业之间不存在特殊的经济关系。[1]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企业网络分工以其不同的组织形式出现在美国、日本、意大利、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从网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看,可以将上述网络分工组织划分为两大类,即以日本“丰田模式”为代表的“下包制”组织模式和以美国“硅谷模式”即“模块化”组织为代表的市场竞价模式。

“下包制”组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旦下包企业被母公司或核心企业选中,则每一个承包企业的功能和地位即被确定,不存在两家以及两家以上企业为获得同一个零部件的生产权而相互竞争的市场关系。这一点与下文所论述的模块化组织很不相同。

“模块化”(modularization)是一种新型的网络分工组织模式。按照青木昌彦的说法,“模块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根据网络联系规则将一个复杂的系统或过程分解为能够独立设计的半自律性子系统(模块)的过程,即“模块的分解”;二是按照某种联系规则将可以进行独立设计的子系统(模块)组合起来,形成更加复杂的大系统的过程,即“模块的集中或整合”。[2]

从模块化生产方式看,各模块供应商在遵循系统设计规则的前提下,可以在相互隐藏内部信息的状态下独立地、创造性地设计各自的模块,自主发挥知识优势和设计优势,与生产同一模块的其他供应商展开“背对背”竞争。在这里,通过设计规则这一新的内生媒介实现了核心企业和供应商之间、产品系统信息和模块单元信息之间的协调,从而大大降低了核心企业和众多供应商之间的交易费用。同时,各个模块供应商之间不发生设计技术、商业机密的外泄,在所谓“信息异化的进化型模块集中化方式”下生产出异质的各具竞争优势的模块产品。可见,与下包制分工组织相比,模块化网络分工方式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特征。

二、模块化组织运行效率的定量分析

下面,我们运用卡利斯(Carliss Y.Baldwin)和金(Kim B.Clark)[3] 的模块化思想、罗伯特(Robert C.Merton)[4] 的金融选择理论对模块化网络分工组织的价值进行定量分析,以便进一步比较不同网络分工组织的效率。

为此,我们先作如下假设:

1.假设系统由m个有价值的模块组成,这m个模块的价值之和就是系统整体的价值;

2.假设系统整体含有N个设计参数,第j个模块所含有的设计参数为

3.考虑到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模块化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将不断降低,因此,相对于模块化创造的更大价值而言,模块化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设系统整体的价值为X,它是一个随机变量,由大量相互独立的随机因素(设计指标)综合影响所决定。其中,每一个别因素在总的影响中所起的作用都是微小的,根据概率论的中心极限定理,笔者认为X服从均值为0,方差σ[2]的正态分布,即X~N(0,σ[2]N)。

式中,S[,0]为整个系统模块化前所具有的价值,在本文中它可以被理解为“下包制”网络组织的价值,我们称之为基准价值;表示模块化后,第j个模块所带来的正的期望价值。

这样,(1)式就变为:

,它表示整个系统只分成一个模块所带来的价值。这样(2)式可以转化为:

在上述模型假设下,具有N个设计参数的系统整体被分成m个分别具有设计参数的模块,模块化所带来的价值为:

由此,本文可以得到关于模块化网络组织的价值及其效率的如下结论:通过构建模块化网络分工组织,能够获得比非模块化组织更大的价值。不仅如此,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分工的逐步深化,分工网络中的模块数量将日益增多,从而使模块化网络分工组织的价值日益增大。所以,笔者认为,与非模块化网络分工组织相比,模块化网络分工组织具有更高的效率;分工越深化,模块化组织的效率越高。

三、网络分工组织演进的经济学分析

研究表明,不论是下包制还是模块化,在特定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成长阶段,这两种网络分工组织都有它们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是,随着市场范围和竞争强度的增大,传统意义上的下包制模式逐渐显露其制度缺陷,而模块化组织则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竞争优势。

如何认识网络分工组织的这种新变化?其实质是什么?笔者认为,所谓“网络分工组织”实际上是在市场规模扩大的条件下,科层制的固有局限性与市场规模扩大之间矛盾的产物。按照分工理论,分工的深化将导致企业内部分工不断地向市场分工转化,从而实现分工经济或市场规模经济。按照交易成本理论,这种变化意味着商品契约对要素契约的替代,但是这种替代也将导致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分工组织应运而生,即网络组织作为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性组织”,既替代企业又替代市场,或者更确切地说,融企业与市场于一体,企业依托网络而生存,与网络共生共荣。日本的下包制就是这种中间性组织的早期代表。

随着市场规模的继续扩大,在中间性分工组织内部,日本下包制模式所具有的类似于科层制的固有封闭性、局限性使之难以与扩大了的新的市场规模相适应,特别是当新技术革命导致市场交易成本大幅下降的时候,市场化取向的模块化体制就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必然选择。显然,模块化对下包制的替代是不同市场化程度的网络分工组织之间的一次替代,其实质是市场化取向的中间性分工组织的制度创新,而实现这种模式替代或制度创新的具体途径就是网络分工组织的内生媒介(如模块设计规则等)的创新。这种网络分工组织对企业组织和产业组织的逐步替代已经被网络分工组织演进的历史和现实进程所证实。

18世纪60年代的工业革命以及一系列机器发明的相继出现,导致了古典企业的产生。此后,古典企业逐步演变成为现代企业,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形成了所谓U—型即功能垂直型、M—型即事业部分立型和H—型即控股公司型等内部组织结构。然而,企业业务多元化和规模扩大、层次叠加的结果必然导致内部要素交易费用的增加、管理效率的下降和企业竞争优势的失去。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与当时的市场规模相适应,以日本下包制为代表的企业网络组织结构在替代单个企业复杂科层结构中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新科技革命迅速地改变了这一切,“在此之前曾经是世界经济舞台主角的日本企业,却无所作为地经历了“失去的十年”。[2]

将下包制与模块化作一比较,不难发现这两种共生模式在内部交易费用、资产专用性风险、战略趋同风险、封闭自守风险和创新惰性风险等方面均为前者高,后者低,但是,导致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却还是在于二者内生媒介的不同。在下包制模式内部,除了计划、命令、股权、契约(正式的或隐含的)等传统媒介之外,显然缺乏更具市场化取向的内生媒介。

在模块化网络组织的内生媒介中,首先,设计规则是最具根本性的制度安排。“有了设计和制造的戏剧性的模块化,特别是有了设计上的自由规则的那一部分,才有可能使研发独立的‘模块’队伍壮大并展开模块内部的竞争,因为只要知道了共同的界面和标准等最低限度的规则,在各自的模块中如何进行研究与开发是每个队伍自己的事情。这是形成硅谷产业的雄厚的技术层的根本原因。”[2] 其次,在硅谷,为新创企业独立研发的,需要提供“第一桶金”的“天使”投资者所进行的信息协调、战略管理、甄别筛选等工作,还构造起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激励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众多模块供应商竞相为自己企业股票的公开发行上市(IPO)或者被大公司并购而围绕同一个模块展开“淘汰赛”式的竞争。

由此看来,日本下包制网络分工组织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确实是市场化取向的内生媒介创新的缺失。虽然,20世纪末以来,为了应对硅谷模式的挑战,在日本下包制零部件厂商中也开展了“开发设计比赛”,但是,与模块化机制不同,这种比赛不是“背对背”的竞争,而是“面对面的竞争”或所谓“管理下的竞争”,即由少数生产者参加,在某种程度上共享有关相互行为信息情况下的竞争。在这种竞争中,即使某一零部件厂商生产的产品不合格,组装厂商也并不马上切断与该零部件厂的关系,而是告知对方什么地方不合适,等等。[5]

四、启示与建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导致了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从而引起了网络分工组织模式的适应性变革。当人们依然陶醉于纵向一体化所带来的诸多好处时,企业网络组织(如企业集团、产业集群等)的纵向分解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由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对于我国各种具体形式的网络分工组织(包括企业集团、下包制产业集群等)来说,尽快地将市场取向的模块化机制导入其中,打破封闭性,致力于企业间内生媒介的创新,在相关产业内,通过原始创新和系统集成创新,形成完全独立的技术标准和自主知识产权,无疑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至关重要和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

2.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应当进一步拓展经营视野,把注意力从只注重外延扩张尽快转向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一方面努力争取向尽可能多的厂商供货;另一方面,选择若干个以有实力的大企业为核心的跨国公司、企业集团或产业集群等网络分工组织,找准其价值链上的某个环节,力争以模块产品的竞争优势加入其分工体系,谋求单个生产环节上的规模经济或分工经济。

3.对于我国所有大中小企业来说,如果按照模块化思路重构产业集群,那么,大企业应当自觉地从以往追求企业实体的扩大转向追求企业支配能力的扩大,做市场的创造者[5],做产品标准、技术标准和市场运行规则的设计者。这样,让众多中小企业在模块化组织中依据设计规则,独立地开发和生产能够满足界面和标准要求的模块产品。通过长期努力,逐步消除企业间的等级差别,使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从纵向层级关系转变为网络组织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竞争关系,突破地域、空间或产业限制,将竞争力建立在所有企业的功能互补与集成创新基础之上,在各个领域内持续激励具有较高资产专用性且竞争优势巨大的核心技术开发。这样,在彻底改变我国现存企业组织和产业组织的结构、行为和绩效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企业、网络分工组织、产业组织和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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