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创新体系:系统论研究的新课题_系统论论文

国家创新体系:系统论研究的新课题_系统论论文

国家创新体系——系统论研究中的一个新课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系统论论文,新课题论文,体系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经济结构的加速调整和知识经济的初露端倪,以创新为主导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家创新能力于是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国家创新体系也日益成为政府部门和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我国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也作出了今年召开全国技术创新工作会议以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决定。由于国家创新体系与系统论的思想和观点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它也就为系统论的研究和应用提供了一个新的生长点,为系统论学科介入主流社会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

1 国家创新体系的国内外研究概况

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总体上来说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课题,基本上是本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在对技术绩效和政策的分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政策相关性。

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是1987年英国学者费里曼在研究日本的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发现日本的产业政策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日本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而提出来的。它反映了人们对技术创新认识视角的变化,从着眼于单个的企业创新行为转向与新技术发生和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和社会性过程,认识到创新是更为复杂的系统现象,从而以系统的方法来研究和考察创新。其根本意义在于认识在国家层次上存在可供分析的有意义的和系统的涉及创新的整体。九十年代后,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成为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研究的课题和制订政策的基础。

国外研究国家创新体系的突出特点是广泛深入的实证性研究。其代表人物主要有波特(Michael porter)、弗里曼(Christopher Freeman)、伦德瓦尔(Bengt-Ake Lundvall)和纳尔逊(Richard nelson)。波特的实证研究重点是产业比较研究,弗里曼的实证研究重点是在其创新和社会体制调整的基础上进行国家比较研究,伦德瓦尔的实证研究重点是不同国家的机构和生产结构的演变与发展,而纳尔逊的实证研究重点则是当前国际间体制上的差异。当前,国外研究国家创新体系的最高成就当属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1997的《国家创新体系》报告,它是在十几个OECD成员国的国家创新体系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的,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1]

国外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也引起了我国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1989年,弗里曼的有关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报告即被介绍到中国来;大约自1993年以来,国内就有了讨论国家创新体系的文献发表。[2]当前,国内对国家创新体系的探讨主要是政府的一些内部资料,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文章则屈指可数,研究探讨主要呈现出如下三大特征:一是研究力量以科技部系统为主,科技部技术创新战略与管理研究中心自1997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着《市场经济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课题;二是与国外的实证研究相对照,以理论阐释为主,一方面是翻译国外关于研究国家创新体系的现有资料和介绍美、欧等发达国家健全国家创新体系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是结合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探讨关于如何构建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问题;三是政府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国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极为重视,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技术创新会议”为标志,国家政策的考虑已经开始涉足建立国家创新体系。当前,我国学术界研究国家创新体系的最高成就当属“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的1998年10月份的《完善和发展中国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报告。[3]

2 国家创新体系与系统论思想方法间的内在紧密联系

国家创新体系是研究一国技术变革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系统观或整体观,它包括在生产系统、社会和经济机构中创新和其扩散的过程。它是以系统的方法给创新和经济运作提供了新视角。因此,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探讨必然与系统论思想方法间产生内在的紧密联系,是对系统论思想观点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应用。

2.1 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核心在于“相互作用的网络或系统”

“国家创新体系”的提出是来自于对复杂的技术创新过程进行分析的系统(整体论)方法和思想,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被唯一接受的关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定义,但重要的是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创新的“网络”或“系统”的特性以及方法意义。正如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1997年的《国家创新体系》报告中所列举的关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几种定义“……是公共、私有部门机构之间的网络,其各种活动和相互作用对新技术有启动、引入、改进和扩散等作用;……在新型、经济实用型知识的产生、扩散和使用中相互作用的各种因素和关系……它处于一国国界之内;是一系列科研机构,其相互作用决定一国企业的创新绩效;……是一系列特殊的机构,它们共同或分别对新技术的发展和扩散产生影响,并能构建基本结构,在此基本结构中,政府形成和所实施的政策会影响创新过程。如此一来,它就是这样一个相互连接的机构所组成的体系,能够创造、保存、转化与新技术有关的知识、技能和产品。”[1]因此,对于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的是相互作用的网络或系统”,它是由相关的社会要素(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组成的一个极其复杂和特殊的社会系统。国内有关研究者对它的定义是: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提高创新能力,建立有效创新机制和服务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为导向,由多元化的创新主体、网络化的创新过程和集成化的创新目标所共同组成的组织和制度系统。它由创新资源、创新机构、创新机制和创新环境四个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主要部分构成。

2.2 国家创新体系的实证性研究是对非线性原则的应用和对系统非线性相互作用关系的描绘

国家创新体系强调以“非线性的系统方法”取代传统的“线性模式方法”来理解创新的过程和推进创新能力的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本质上是起源于对线性方法模式的否定。

传统线性方法把知识流动看得过于简化:认为创新起源于科学,科学投入的增加会直接增加创新的数目。对技术发展和技术政策的分析主要注重投入(如R&D经费和人员投入)和产出(如专利数)方面的指标,但这些指标在衡量整个经济的“创新性”方面远远不够。它不能充分解释在创新、经济增长和生产率等方面出现的新趋势。实际上,创新是极为复杂的系统现象。创新设想来自于多种源泉,来自于研究、开发、销售、技术扩散的任何阶段。在线性方法中,科研院所似乎处于创新体系的中心,常作为创新活动的最重要主体。在系统非线性方法中,创新是各种机构各种角色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大多通过系统内部的反馈环路构成的网络实现的,很少以线型序列方式发展。企业因而处于创新体系的中心,是创新活动的最重要主体。这一点在OECD的《国家创新体系》报告中阐述的很明确:“创新是不同行为者和科研机构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技术变化并不完全遵循线性顺序,而是通过本系统的反馈循环得以实现的,该体系的中心是企业,是其组织生产、创新的方式和其获得外部知识来源的途径。”[1]各种主体和机构的相互联系、作用和影响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的知识流动。

为了科学地确立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目前国际上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重点是描绘出创新系统中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的表现即知识流动,包括企业间的相互作用(联合研究活动和其他技术协作等)、企业与高校和独立科研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联合研究、联合专利、联合出版以及更为非正式的联系等)、知识和科技向企业的扩散(新技术的产业采用率和通过机器设备的扩散等),以及人员的流动等。知识流动的方式、渠道和内容等指标能够帮助人们进一步理解和认识国家创新体系,人们研究国家创新体系的目的在于评价和比较国家范围内知识流动的主要渠道,找出制约知识流动的瓶颈,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能够测度国家创新体系的“知识配置力”,这种配置力被认为是经济增长和竞争的决定因素。

因此,根据系统非线性关系的方法论原则,实证性研究国家创新体系的重点在于整个创新体系内各行为主体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具体表现为“知识和信息在不同要素和环节间的流动”,既是对系统各要素间具有非线性相互关系的普遍性和重要性的反映,也是对非线性系统方法论的应用。我国要加强对创新体系的实证性研究,就必须借鉴国外的研究方法指标体系,对非线性原则和系统非线性相互作用关系予以足够的重视。

2.3 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是对“结构决定功能”的系统论原理的重视和应用。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及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有机地结合成特定结构,从而具有不同于各要素独立具有的功能的整体。国家创新体系正是由此出发,强调构建创新体系内各种机构各种角色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合作关系结构对于实现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这一系统功能的突出重要性,这是政府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水平的政策基础和根本理论依据。

正如OECD在《国家创新体系》报告前言中所指出:“以往与技术相关的分析只着重于投入(研究支出)和产出(如专利),而实际上,技术开发中各行为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研究开发中的投资是同等重要的,而且,前者是把投入转换为产生的关键所在。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重点是在整个创新体系中交互作用的联系和网络。”很显然,传统的投入产出分析法,是不涉及结构的功能分析法,是一种静态的黑箱方法。而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点在于“技术开发中各行为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结构是把投入转换为产出功能的关键所在”。其研究重点是对“交互作用的联系和网络”的结构分析,其政策要点则是对企业、大学、政府科研机构、咨询和中介机构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组织结构的强化,以及对创新机构、创新机制、创新资源、创新环境间相互匹配的系统结构的健全,从而解决创新的“系统失效”问题,使系统内部各类角色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合作较差、各政府部门间的面向创新体系的各种努力缺乏协调、政府研究机构的基础研究与企业的应有研究和技术开发之间不匹配、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好、企业的信息获取和技术吸收能力较差的局面得到改观。建设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改善和加强创新体系内各种机构、各种角色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合作,是使国家创新能力和水平得以提高、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得以增强的有效途径。因此,国家间创新能力和水平的差异是由结构因素所决定的。

3 结论

面对21世纪,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唯一和根本的出路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由于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尚存在着许多阻碍创新的问题,政府出台促进创新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就极为紧迫,但应该承认,在国家创新体系上的理论探讨严重不足,这就为广大学术界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课题。对系统论学科来说,由于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方法和政策内容上都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从而具备了得天独厚的研究优势。今天,以引进国家创新体系研究为契机,抓住新的生长点,必能开创系统论研究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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