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的代际结构与社会主导价值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观论文,主导论文,结构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862(2012)09-0036-05
价值观作为社会结构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本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因此,揭示价值观的结构,自然就是相关研究者所着力探讨的重要方面,且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然而,综观这些成果,可以发现存在两大不足:一是对价值观结构的研究,局限于价值观内在结构者居多,如价值观的核心与表层等,而对不同价值观之间关系的研究偏少;二是对价值观的主体构成的研究,更多地关注不同的利益集团和社会个体,而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这样的特定主体却几无涉及。鉴于此,本文拟提出“成年人价值观”和“未成年人价值观”①这两个概念,力求揭示价值观的代际结构,并初步探讨成年人价值观和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一 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
翻阅有关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文献可以发现,不论是见诸文字的各种载体,还是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被不加区分地理解和混同使用,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也就是说,当人们说到社会主导价值观时,实际上也就包括成年人价值观;同样,当人们提到成年人价值观时,毫无疑问也就是指社会主导价值观。笔者以为,这是一个重大谬见。在笔者看来,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但是,成年人价值观不可能也不应该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划等号,两者是有鲜明区别的。
1.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区别
之所以说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有区别,是因为两者至少在价值观的主体、地位和性质等方面存在着显著不同。
第一,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在价值观的主体上存在着区别。
所谓价值观的主体,就是价值观的主张者、承载者、倡导者和推行者。成年人价值观的主体毫无疑问就是生活于特定时代的成年人。这里所指称的成年人既指作为个体而存在的成年人,也指作为一代人而存在的成年人。一般而言,作为个体而存在的成年人的价值观往往反映了作为一代人而存在的成年人的价值观,而作为一代人而存在的成年人的价值观,又总是在作为个体而存在的成年人的价值观上得到体现。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谈到成年人价值观时,一般是在作为一代人而存在的成年人的价值观的意义上来指称的。从这个意义来讲,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观,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或社会大变革时期更是如此。
那么,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主体是谁?这是一个从未引起人们注意同时也确实令人困惑的问题。笔者以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主体不应该是某一与其他社会群体相互平行的社会群体,也不应该是某一代人,而是一个特殊的阶层,即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社会主导价值观就是一个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所主张、倡导和推行的价值观。在人口特征上,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往往是成年人,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所主张、倡导和推行的社会主导价值观,就是成年人的价值观。认为成年人的价值观就是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是不能成立的。
这里须做一说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主体问题之所以一直未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与下述相互作用的两个因素有着直接的关联:一方面,与长期以来人们并未将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加以区别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主导价值观总是由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通过制度化、意识形态和其他各种社会机制加以倡导和推行的,因此,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主体往往被淹没在这些制度和机制之中而得不到彰显,从而被置于人们的视野之外。
第二,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在价值观的地位上存在着区别。
既然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所主张、倡导和推行的价值观是社会的主导价值观,那么,这就自然表明了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所主张、倡导和推行的价值观,就是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而成年人相对于未成年人而言虽然由于拥有着更多的社会权力,在价值观上对未成年人具有话语主导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成年人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具有话语主导权。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具有话语主导权的是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虽然他们对社会价值观的话语主导权往往通过成年人来表现和实现,但这并不能等同于成年人的价值观话语主导权。因为成年人的价值观也是受社会主导价值观所支配和主导的。由此可见,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在地位上是有区别的,不能将成年人的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加以混淆。
第三,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在价值观的性质上存在着区别。
在一个社会中,特别是处于转型和价值多元的社会中,社会价值观往往表现为多姿多彩的局面。这种多姿多彩的局面既是价值观多元化的原因,也是价值观多元化的结果。价值观多元化的实质,就是各种价值观在性质上具有显著区别。就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关系而言,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例如,在当今中国,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之一就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它决定着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性质。但是,如果说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所有成年人的价值观,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现实生活充分地表明,在成年人中,既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坚决拥护者、坚定信仰者,也有奉行个人主义价值观者,甚至极端个人主义者也并不罕见。而个人主义价值观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社会主导价值观与成年人价值观在性质上的这种区别,可以说表现在当今中国价值观的各个方面。这就足以表明,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不能完全等同,更不能加以混淆。
2.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相互转化
虽然成年人价值观不能等同和混淆于社会主导价值观,但两者并不是没有联系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正是因为这种相互转化,使成年人价值观常常被无条件地误认为就是社会主导价值观本身,这并不是主观臆想的,而是有客观成因和正当理由的。
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相互转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成年人往往被看作且事实上也确实是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代言者和实践者。
成年人由于对社会权力的拥有而具有价值观话语主导权。正因为这样,社会主导价值观对社会整体价值观的主导性,就总是通过成年人对社会权力的拥有及由此而来的某种制度设计而转换为成年人的价值观话语权,进而成年人便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代言者和实践者。反过来,成年人所拥有的社会权力和所具有的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代言者和实践者身份,又往往使成年人力求将自己所主张的价值观转换为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应该说,这也是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相互转化的重要的内在机制。
第二,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对某种成年人价值观的倡导,或成年人对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所倡导的价值观的认同,是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相互转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与成年人作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代言者和实践者相对应,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往往倡导某种符合自己需要的成年人价值观,从而使由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所倡导的成年人价值观转化为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反之,成年人也往往通过对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或治理者所倡导的社会主导价值观的认同,而使自己所主张的价值观转化为社会主导价值观。
总之,之所以要提出和讨论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关系,其重要目的和意义就在于,虽然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可以相互转化,但两者不是等同的,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这样,既能够使成年人价值观在社会价值观体系中有一个正确的定位,而不至于被湮没;也能够使成年人价值观与未成年人价值观处于一种相互对应的地位,从而不至于使未成年人价值观直接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相互对应,而找不到成年人价值观的位置和作用。
二 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
成年人价值观和社会主导价值观虽然有所区别,但总体而言两者在基本取向上具有更多的一致性。与此不同,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及成年人价值观)则表现出更多的差异性和不一致性。
第一,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差异性和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未成年人对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抵触和疏离,二是由此而来的社会主导价值观对未成年人价值观的边缘化和排斥。与成年人价值观和社会主导价值观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未成年人不可能和成年人一样成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代言者,相反,未成年人往往成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颠覆者。首先,未成年人“不会总是安于社会强加给他们的规定性文化”,“年轻人的多种行为都表现出一种张力或企图,要打破社会既定制度和文化常规的束缚;许多这样的行为打破或质疑了制度的藩篱”。②当然,未成年人对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抵触和疏离,因各种原因不可能像社会主导价值观那样,以一种制度化的、系统的、强势的、可以进行意识形态表达的方式表现出来,而仅仅以“各种新形式的亚文化、青年协会、联盟和运动”等弱势形式表现出来。可以说,未成年人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价值观以及这种价值观对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抵触和疏离,已经不是某一国家、某一地区孤立的现象,而是成为一种全球化的现象和趋势。其次,也正是因为未成年人价值观对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抵触和疏离,社会主导价值观也就往往会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恐慌”,从而给未成年人价值观以种种负面的评价,并力图使其边缘化。于是,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之间的差异和不一致就势必成为一种必然的结果。
第二,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差异性和不一致性正是未成年人价值观社会化的重要根据,也是未成年人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事物总是相反相成的。未成年人价值观就像未成年人本身一样,不可能永远停留于未成年人阶段。未成年人及其价值观都必将通过社会化而不断趋向和认同社会主导价值观,而社会也总是通过各种制度、意识形态和其他各种社会机制力求使未成年人不断接受和认同社会主导价值观。这表现为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相互整合的过程。就未成年人价值观被整合于社会主导价值观而言,有学者已经指出,这种整合“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首先是墨守成规,即接受社会的价值规范并以习惯方式达此目标。其次是创新,即年轻一代发扬首创精神”。不管是哪一种途径,未成年人价值观被整合于社会主导价值观,实质上就是未成年人融入社会的过程,这种整合“既涉及规化于各种社会结构或活动,也涉及年轻人对它们的认同。在这里,社会把青年融入其中的过程表明了作为整体的社会与作为其组成部分的青年之间过程的性质。我们把青年看作一个社会人口学意义上的群体,关注他们融入社会体制的过程,考察在何种程度上稳定的社会关系由此得到维系。这样,社会整合就不仅被包容进一个社会共同体;年轻人还必须感到自己是该共同体的一个有机部分。……我们用年轻人被包容进各种社会结构(职业的、政治的、婚姻的,等等)的程度以及他们对该结构的认同程度,来界定他或她融入社会的水平。认同不仅指年轻人被纳入某个特定社群,也指该共同体所有价值规范被年轻人内化”③。
由此,我们就很容易发现未成年人价值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未成年人价值观被整合于社会主导价值观,实际上就是未成年人及其价值观社会化的过程。可以说,未成年人价值观通过向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整合和社会化,是未成年人价值观建设的实质性内容和根本性目标。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后面详论。
三 成年人价值观、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
相对于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这两对关系而言,成年人价值观、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这“三角关系”就更为复杂。
第一,成年人价值观和未成年人价值观都是社会价值观体系的构成部分,但都不能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等同起来,甚至三者之间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
关于成年人价值观和未成年人价值观作为社会价值观体系的构成部分,以及它们之不能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等同起来,已如上述,在此不赘。然而,在成年人价值观、未成年人价值观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关系中,却还存在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有学者已经将未成年人价值观与成年人价值观和社会主导价值观之间的相互冲突表述得比较清楚:“当年轻一代建立社会关系时,他们便开始与社会体制中的其他社群发生冲突。在每个社会,青年与社会的对立都源于许多因素,包括青年人与成年人在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以及青年与社会化机制的抵触。这些因素造成了年轻人的目标和利益与常常是较为保守的体制规范之间的冲突。”④关于成年人价值观与未成年人价值观,以及社会主导价值观与未成年人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由于已经司空见惯而根本无须理论证明,“青年作为一个社群与成人社会的冲突,以或尖锐或温和的形式存在于每个现代社会”⑤。至于社会主导价值观与成年人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就像过去从未将两者区别开来一样,也从未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事实上,社会主导价值观与成年人道德价值观也是存在冲突的,比如上文所举的中国主导价值观所倡导和推行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与一些成年人中所奉行的个人主义价值观之间,就必然存在着冲突。
第二,社会主导价值观既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具有规范和导引作用,也对成年人价值观具有规范和导引作用。社会主导价值观既然主导着社会价值观体系中的其他各种价值观,那么,它当然也就不仅像人们所经常看到和讨论的那样,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具有规范和导引作用,而且对成年人价值观也具有规范和导引作用。只要承认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不是等同的,且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冲突,那么,社会主导价值观对成年人价值观具有规范和导引的作用,就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关系,是通过成年人价值观作为中介环节而得以联结和贯通的。与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未成年人价值观建设的目标就是未成年人价值观认同和内化成年人价值观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未成年人价值观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未成年人通过各种社会化机制不断认同和内化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价值观建设的若干意见》所指出的:“一些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当然,未成年人价值观认同和内化社会主导价值观,又是且必须是以成年人价值观为中介环节的,所以该“意见”又指出,“注意加强对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家长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做表率”,这就既包含着成年人价值观不同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意蕴,也包含着成年人价值观之作为未成年人价值观与社会主导价值观之中介环节的意蕴。
第四,社会主导价值观需要以“代”为载体而得以创造、积累和传承,因此,不论是成年人价值观,还是未成年人价值观,都是社会主导价值观得以创造、积累和传承不可或缺的重要媒介。从代际运动和变化的观点看,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成长环境,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标志,独特的价值世界和行为方式,因此,任何一代人的成长都需要一个过程,并被打上时代的烙印。每一代人以自己一代人的时代所建构的价值观为社会整体价值观(包括社会主导价值观)赋予新的形式,充实新的内容,从而实现社会价值观的不断创造、积累和传承。卡尔·曼海姆曾对文化包括价值观的代际传承有过深入论述。他说:
若要理解由于代的存在而产生的社会生活特征,最好的方式是做一个思想实验,即想象如果一代人永远活下去,而没有下一代人来代替的话,人类的社会生活将会如何。与这种乌托邦式的假想社会相对比,我们的社会有如下特征:
a.文化过程的新参与者的出现;
b.与此同时该过程中先前的参与者逐渐消失;
c.任何一代的成员只能参与有限的历史过程;
d.因此,就有必要将积累的文化遗产传递下去;
e.代际更替是一个连续的过程。⑥
与没有代的假想社会相比,我们这个代际更替社会的显著特征是文化创造和文化积累不是由同一群个体完成的,而是相反,是由新的年龄群体不断出现的过程完成的。⑦
也就是说,不存在没有代的社会;代际更替是文化和价值观创造、积累和传承的重要实现形式和途径;文化和价值观的创造、积累和传承归根结底是由不断出现的新的年龄群体即新的一代来完成的。曼海姆的这一观点,与笔者认为成年人价值观和未成年人价值观是社会主导价值观不断得以创造、积累和传承的媒介的观点完全一致。
在这里,将未成年人价值观作为社会主导价值观不断得以创造、积累和传承的重要媒介,具有重大的观念变革的意义。过去人们往往认为未成年人价值观由于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疏离和冲突,不可能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创造、积累和传承做出什么贡献,然而,笔者赞同曼海姆的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在经过社会化的洗礼后,可能成为未来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因此,那种一味指责未成年人价值观的做法既不理智也不现实。例如,“当我们在对‘80年代生人’品头论足、横加指责的时候,类似的批评也曾落在‘60年代生人’和‘70年代生人’的头上,如今他们却成为国家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更重要的是,无论我们如何评价他们,他们终究要走向历史的前台。”⑧
①本文所指“未成年人”并不从生理年龄而主要是从文化和社会年龄意义上来理解,因此,本文引文中出现的“年轻人”、“青年”、“少年”等概念均大致地当作“未成年人”来理解。参见拙文《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多学科的界定》,《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
②何塞·马乔多·佩斯:《过渡与青年文化:形式与表演》,《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1年第18卷第2期。
③④⑤弗拉基米尔·楚普洛夫、朱利娅·祖伯克:《整合与排斥:俄罗斯青年与劳动市场》,《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1年第18卷第2期。
⑥⑦卡尔·曼海姆:《代问题》,《卡尔·曼海姆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第82页;第83页。
⑧王勤:《走向前台的“80后”:解读80年代生人》,《中国青年研究》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