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农业论文,业内论文,实证研究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产业内贸易(注:虽然Brander和Krugman(1983)认为,由于相互倾销策略的存在,同一产业内完全相同的产品之间也可能发生产业内贸易,但鉴于中国的实际情况,本文考察的是有差异的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即本文认为,中国农业产业内贸易主要发生在差异产品之间。这样的界定为本文第三部分把农业产业内贸易细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奠定了理论基础。)是相对于产业间贸易而言的,按照Greenaway(1987)的观点,“产业内贸易是指一定时期内某一给定产业内产品同时发生的输入和输出的活动”,其理论基础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报酬递增。由于对“产业”的界定会影响产业内贸易水平的高低,理论研究中一般是把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中前三位数相同的产品,即至少属于同类、同章、同组的商品归属于同一个产业。
1960年,西方学者Verdoorn在对“比荷卢经济同盟”集团内贸易格局变化的研究中,以可比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体系为基础,计算了121种样本产品的双边贸易比率。Verdoorn发现:由于经济上的联盟,双边贸易比率的相对值在下降,但比率的中位数值提高了。由此,Verdoorn认为,比荷卢三国的专业化分工主要发生在同一产业的不同分支之间(注:“双边贸易比率的相对值”是指某样本产品的双边贸易量在总样本产品双边贸易量中所占的比率,“中位数”可表示一组数据的“集中趋势”。)。可以说,Verdoorn这篇论文的发表开创了产业内贸易理论研究的先河。此后,理论界对产业内贸易现象进行了很多探讨。1966年,Balassa对欧共体各成员国的贸易状况进行了分析,发现欧共体各成员国之间的大部分贸易行为发生在以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体系划分的商品组内,而不是在商品组之间。1975年,Grubel和Lloyd出版了《产业内贸易:异质产品国际贸易的理论及测度》一书,提出了至今仍颇为常用的Grubel—Lloyd产业内贸易指数(简称“GLIIT指数”),用以测度产业内贸易水平。此外,Lancaster(1979,1980)、Krugman(1979,1980,1981,1990)、Brander(1981,1983)、Greenaway(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94,1995)等有名的经济学家也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发达国家的产业内贸易问题。他们分析了产业内贸易形成的原因,探讨了产业内贸易的效果,并给出了许多计量模型以解释产业内贸易现象。
对于农业产业内贸易问题,Stefan Bojnec(2001)对转型前的10个中东欧国家的食品和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进行了分析,并与它们现在的食品和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状况进行比较,得到的结论是,转型后这些国家的农业产业内贸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罗余才(2002)将我国农产品分成16类,计算出了1992~2000年我国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肯定了我国农产品贸易中存在产业内贸易现象,并认为我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总体趋势是先降后升。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在分析我国整体产业内贸易时顺便提及了农业产业内贸易现象。
尽管我国农产品贸易的相对比重在下降,但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发展农业产业内贸易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贸易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所以,研究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利用现有统计数据,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的现实情况。
二、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农业产业内贸易
(一)所考察的农产品及产业内贸易的衡量指标
为了比较客观地衡量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水平,本文根据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第3版)和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实际情况,考察以下13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情况:①00活动物,主要包括活猪、活家禽;②01肉类,主要包括鲜冻牛肉、鲜冻猪肉、冻鸡和冻家兔肉;③02鲜蛋;④03水产品;⑤04粮食,主要包括大米、大豆、干豆、大麦、小麦和玉米;⑥05蔬菜、水果和坚果,主要包括鲜蔬菜、金针菜、干香菇、木耳和榨菜、柑、桔、橙、苹果、苦杏仁、核桃、核桃仁和栗子;⑦06食糖和天然蜂蜜;⑧07茶叶、咖啡和可可豆;⑨09辣椒干;⑩12烤烟;(11)21山羊板皮和未硝毛皮;(12)26未加工的纺织用原料,主要包括棉花、苎麻、羊毛、兔毛和厂丝;(13)41动物油脂、食用植物油、其他植物油、油籽及含油果实(大豆除外)(注:由于资料上的原因,本文考察的是SITC第3版中前两位数相同的农产品,即考察同章的农产品;序号后的两位数代码即为本章农产品对应的SITC代码;本文数据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1~2002年各期的“海关进(出)口主要商品数量和金额”中的相关资料计算而来。)。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指标是1975年由Grubel和Lloyd给出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GLIIT[,i]表示第i章农产品一定时期的Grubel—Lloyd产业内贸易指数,X[,i]、M[,i]分别为第i章农产品一定时期的出口值和进口值,i为从1到13的整数,分别代表以上13章农产品。GLIIT[,i]的取值在0到1之间。两种特殊情况是:当GLIIT[,i]=0时,即有X[,i]=0或M[,i]=0时,该章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表现为产业间贸易;当GLIIT[,i]=1时,即有X[,i]=M[,i]时,该章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表现为产业内贸易。
而衡量整个农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时,则采用以下公式:
GLIIT表示一定时期的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X[,i]、M[,i]和i的含义与公式(1)相同。GLIIT大于0.5,则表明农产品贸易中产业内贸易占优势;反之,则表明产业间贸易占优势。
(二)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情况
根据公式(1)和《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2年各期的相关数据,可计算出以上13章农产品各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根据公式(2)及各章农产品各年的进口值和出口值,可以计算出我国从1990~2001年的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GLIIT)(见表1)。
表1 我国13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及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年平均值
第①章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②章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③章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④章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⑤章 0.604 0.981 0.935 0.717 0.734 0.291 0.533 0.676 0.526 0.467 0.874 0.666 0.667
第⑥章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⑦章 0.887 0.831 0.535 0.285 0.986 0.469 0.912 0.953 0.808 0.701 0.815 0.653 0.736
第⑧章 0.947 0.199 0.193 0.173 0.186 0.289
0 0 0 0 0 0 0.166
第⑨章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⑩章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11)章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12)章 0.875 0.983 0.780 0.942 0.672 0.386 0.408 0.388 0.616 0.922 0.893 0.665
0.711
第(13)章 0.616 0.824 0.772 0.886 0.484 0.374 0.337 0.437 0.280 0.121 0.163 0.211
0.459
GLIIT
0.502 0.634 0.566 0.464 0.452 0.244 0.296 0.303 0.261 0.241 0.467 0.348
0.398
注:①第一列的①到(13)的数字分别对应本文的13章农产品。
②GLIIT表示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
从表1可以看出:第①、②、③、④、⑥、⑨、⑩、(11)章农产品在1990~2001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均为0,说明这些农产品的贸易均为产业间贸易。这表明,我国的第①章农产品(即00活动物)、第②章农产品(即01肉类)、第③章农产品(即02鲜蛋)、第④章农产品(即03水产品)、第⑥章农产品(即05蔬菜、水果和坚果)、第⑨章农产品(即09辣椒干)、第⑩章农产品(即12烤烟)和第(11)章农产品(即21山羊板皮和未硝毛皮)仍旧是按照传统的资源禀赋优势来参与国际贸易的,这些农产品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
第⑧章农产品,即茶叶、咖啡和可可豆,在1996年以前存在产业内贸易,而从1996年开始则全部转化为产业间贸易,表明这章农产品曾因产品种类的多样性或质量方面的优势发生过产业内贸易,但从1996年开始又退回到了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产业间贸易。
第⑤、⑦、(12)、(13)章农产品在各年都存在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两种贸易形式。按照年平均产业内贸易水平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为第⑦章、第(12)章、第⑤章和第(13)章农产品。其中,第⑤章农产品(即04粮食)、第⑦章农产品(即06食糖和天然蜂蜜)和第(12)章农产品(即26未加工的纺织用原料)的年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均大于0.5,表明这些农产品的贸易中,产业内贸易方式已经占了主导地位。
从整个农业来看,我国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方式为主,因为很多年份的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GLIIT都小于0.5,而且在1990~2001年间我国农业的年平均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只有0.398。这与绝大部分学者所持的“我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的观点相符,也表明我国农业仍旧是按照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参与国际贸易的。
三、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
为了更深入地研究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的结构,本文把农业产业内贸易细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一般地,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是指同一产业内具有水平差异的产品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活动。水平差异是指同一质量档次的产品在规格、款式上的差异。通常把这些差异统称为产品属性上的差异,消费者购买水平差异产品是为了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是指产业内具有垂直差异的产品同时发生输入和输出的活动。垂直差异主要指同类产品由不同质量档次带来的价格上的差异,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往往受其可支配收入的限制。
判断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可根据Greenaway(1995)标准,即:当
1-α≤≤1+α时,把该产业内贸易划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当<1-α
或>1+α时,把该产业内贸易划分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
UV[x]、UV[m]分别表示存在产业内贸易的产品的单位出口价值和单位进口价值,α被称为“离散因子”,通常取常数0.15或0.25。
在理论研究中可以用P[,x](单位出口价格)和P[,m](单位进口价格)分别表示存在产业内贸易方式的农产品一定时期的UV[x]、UV[m],且本文取α=0.25。根据Greenaway(1995)标准,当0.75≤P[,x]/P[,m]≤1.25时,把该农业产业内贸易划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当0<P[,x]/P[,m]<0.75或P[,x]/P[,m]>1.25时,把该农业产业内贸易划分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
如果用H和V分别表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则可以借鉴Stefan Bojnec(2001)的方法,对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做进一步细分,即:当0.75≤P[,x]/P[,m]≤1时,可用-H表示这种较低水平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具有这种贸易方式的产品在规格、款式上的多样化程度较低。当1<P[,x]/P[,m]≤1.25时,可用H+表示这种较高水平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具有这种贸易方式的产品在规格、款式上的多样化程度较高。当0<P[,x]/P[,m]<0.75时,可用-V表示这种较低水平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具有这种贸易方式的产品的质量档次相对较低。当P[,x]/P[,m]>1.25时,可用V+表示这种较高水平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注:因为国际贸易中用P[,x]/P[,m]表示纯贸易条件,且P[,x]/P[,m]增加意味着贸易条件的改善,或者说是本国的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强,据此本文认为存在V+贸易方式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具有这种贸易方式的产品质量较高,且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
由表1可知,我国有5章农产品,即第⑤、⑦、⑧、(12)、(13)章农产品存在产业内贸易方式。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这5章农产品各年的进口、出口金额和数量,笔者计算出它们在各年的P[,x]/P[,m]值。根据计算出来的P[,x]/P[,m]值和Greenaway关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判断标准,可得到表2。
表2 存在产业内贸易方式的章农产品的细分贸易形式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第⑤章 H+ H+ -H -H H+ V+ V+ -H H+ V+-H -H
1.019 1.192 0.981 0.877 1.179 1.656 1.690 0.880 1.147 1.275 0.703 0.848
第⑦章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1.366 1.736 1.712 1.389 1.432 1.585 1.533 1.658 1.367 1.703 1.815 1.896
第⑧章 V+ V+ V+ V+ V+ H+ 0 0 0 0 0 0
1.282 1.574 1.860 1.862 1.468 1.198
第(12)章 V+ V+ V+ V+ V+ V+ V+ V+ V+ H+-H V+
3.199 2.187 1.947 1.313 3.040 6.232 8.990 12.540 2.708 1.117 0.899 2.586
第(13)章 V+ V+ V+ H+ H+ -H H+ H+ H+ V+ V+ V+
1.657 2.009 1.401 1.225 1.206 0.933 1.182 1.212 1.153 1.480 1.608 1.765
注:表格中第一行的H和V分别表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数字0表示产业间贸易方式;第二行的数值为计算出来的各章农产品对应年份的P[,x]/P[,m]的值。
由表2可以看出:第⑤章农产品即粮食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为主,表明粮食的产业内贸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虽然在1995年、1996年和1999年粮食出现过V+形式的产业内贸易,但由于不占主导地位,说明我国的粮食出口在质量上不具有竞争优势。从近几年来看,此章农产品以-H形式的产业内贸易方式为主,表明我国粮食品种相对于20世纪90年代初,其多样性正在下降。
第⑦章农产品即食糖和天然蜂蜜的产业内贸易均以V+形式出现,而且各年的P[,x]/P[,m]值均在1.36以上,表明我国的食糖和天然蜂蜜具有高质量的特点,国际竞争力很强。尽管如此,这种产业内贸易形式也表明我国的这章农产品在规格、款式等方面差异性不大,品种结构比较单一。
第⑧章农产品即茶叶、咖啡和可可豆在1996年前主要存在产业内贸易方式,但从1996年开始则全部转变为产业间贸易,表明这章农产品曾经因为高质量而发生过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在1996年后其质量层次开始变得单一,进而全部转为产业间贸易。
第(12)章农产品即棉花、苎麻等农产品以V+形式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表明我国这章农产品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另一方面,由表2可以看出,这章农产品的P[,x]/P[,m]值变动较大,自1998年开始其出口优势相对下降。
第(13)章农产品即动物油脂和各种植物油在1990~2001年里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各占一半,且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均以V+形式出现,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绝大部分以H+形式出现,表明我国的这章农产品不仅质量较好,而且水平差异程度较大,是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出口创汇优势的农产品。
根据表2中5章农产品各年的贸易方式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它们相对应的进出口金额,利用公式(3)和公式(4),可分别计算出各年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HGLIIT)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VGLIIT)。
其中,X[,h]、M[,h]分别表示各年中存在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的农产品的出口值和进口值,i为1~13的整数,分别表示本文的13章农产品。
其中,X[,v]、M[,v]分别表示各年中存在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的农产品的出口值和进口值。
根据本文对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定义,比较公式(2)和(3)、(4)可知,GLIIT=HGLIIT+VGLIIT(见表3)。
表3 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和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年平均值
HGLIIT 0.191 0.305 0.315 0.301 0.272 0.075 0.044 0.196 0.164 0.122 0.441 0.239
0.222
VGLIIT 0.311 0.329 0.251 0.163 0.180 0.169 0.252 0.107 0.097 0.119 0.026 0.109
0.176
GLIIT
0.502 0.634 0.566 0.464 0.452 0.244 0.296 0.303 0.261 0.241 0.467 0.348
0.398
由表3可以看出:1990~1991年,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占优势;1992~1994年,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占优势;1995~1996年,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占优势;1997~2001年,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占优势。从平均值来看,我国农产品的年平均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398,年平均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222,而年平均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仅为0.176。
由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较多年份占优势,而且年平均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高于年平均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所以本文认为,我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为主。从近几年来看,情况尤其如此。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是粮食生产大国,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为主的粮食类农产品在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现实说明,我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也表明我国农产品还需要在质量上更上一层楼。
根据表3的数据,可绘出GLIIT、HGLIIT和VGLIIT三条曲线(见图1),分别表示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变化情况。
图1 1990~2002年的GLIIT、HGLIIT和VGLIIT
从图1可以看到,从1990~2001年,我国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均有较大变动。
从GLIIT曲线可知,我国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水平存在着升——降——升——降的总体态势。在1991年和2000年,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达到两个明显的峰顶,其中,1991年为最高点,指数达到了0.634。而且,在1994~1995年、1999~2000年这两个时间段里,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变动最为剧烈。在1994~1995年间,由于第⑤、⑦、(12)、(13)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从1994年的0.452下降到了1995年的0.244。在1999~2000年间,由于第⑤、⑦、(13)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均有不同程度的回升,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从1999年的0.241上升到了2000年的0.467。罗余才在其论文《我国农产品贸易中的产业内贸易》中所研究的时间段为1992~2000年,他得到的中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在该时间段存在着先降后升态势的结论在图1中得到了较好的证明。
从HGLIIT曲线可看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2000年达到最高点,指数为0.441。对照表2和《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可知其原因是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为主的第⑤章农产品即粮食在2000年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中占了很大比重,同时,第(12)章农产品,即棉花、苎麻在2000年的贸易方式也是产业内贸易。此外,在1999~2001年间,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的变动幅度最大,指数从1999年的0.122急剧攀升到2000年的0.441,接着又急速跌至2001年的0.239。比较HGLIIT曲线和GLIIT曲线可以看到,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与总体产业内贸易的走势大致相同。虽然在1991~1992年、1995~1996年这两个时间段里二者走势不一致,但由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这两个时间段里变化很小,从图形上看起来二者的总体走势比较一致。特别是从1997年开始,HGLIIT曲线和GLIIT曲线的走势惊人地相似。从图1中得到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与总体产业内贸易走势较一致”的结论也证明了本文前面得到的“我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为主”的结论的正确性。
从VGLIIT曲线可以看出,农业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总体走势相对平缓,不似HGLIIT曲线和GLIIT曲线那样有“大起大落”的情况。在1991年、1996年、1999年和2001年,VGLIIT达到峰顶,但峰顶的值却越来越小,这意味着我国农业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水平在下降,其中,2000年为最低点,指数仅为0.026。比较VGLIIT曲线和GLIIT曲线可知,在1993~1994年、1996~1997年、1998~2001年这三个时间段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与农业总体产业内贸易的走势不一致。尤其是从1998年开始,VGLIIT曲线与GLIIT曲线的走势明显相反。所以,本文认为,农业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在总体产业内贸易中所占比重不大。
四、一般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一般结论
从以上对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的实证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①1990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平均值仅为0.398,表明我国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方式为主,产业内贸易所占比重不大。具体来看,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在1991年和2000年达到两个较明显的峰顶。与1991年的最高点相比,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总体水平趋于下降,表明我国农业仍旧是按照传统的比较优势在参与国际贸易,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强。②从结构上看,由于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为主的粮食类农产品在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中占了较大比重,我国农业产业内贸易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方式为主,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水平相对较低。这表明,我国农产品总体上质量档次不高,农业产业内贸易主要是为满足国内外消费者对农产品在款式和规格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但从近几年的走势来看,我国农业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显著上升,在2000年达到最高点,表明我国农产品在品种的多样化、差异化方面有了较大提高。③我国农业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总体水平在下降,因为它的峰值在逐渐变小,且在2000年达到最低点,尽管2001年有所回升,但这仍旧表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处于较低水平,与国外同类农产品相比我国农产品不具有竞争优势。
(二)政策建议
1.加速发展农业产业内贸易,使农业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形成良性互补。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并不矛盾,加速发展农业产业内贸易符合我国的国情。一方面,由于我国农产品多具有土地密集型特征,而我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我国农产品在基于比较利益分工的产业间贸易中的出口优势正在下降。而通过发展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产业内贸易,我国不但可以学习贸易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生产方式、农业技术进步和追求产品个性化方面的优点和长处,还可以通过降低农产品的长期生产成本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内贸易可以帮助实现我国农产品品种、规格和款式的多样化,提高我国消费者的满足程度,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选择余地。
2.加快科技兴农步伐,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扩大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比重。由前面的分析可知,我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为主,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比重相对较低,表明我国农产品在质量上与国外同类农产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中国加入WTO后,国际上对我国农产品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需要加大科技兴农的力度,加快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逐步实现农产品优质化,以增大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比重。
3.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合理规划农业产业的长远发展。从文章前面的分析来看,我国的第⑤章农产品即粮食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且主要是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对这类较缺乏竞争优势且以土地为生产资料的农产品,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可适当减少生产。而退耕的土地可用来生产其他农产品,以进一步扩大我国农产品的生产种类,增加农产品的多样性。第⑦章和第(12)章农产品即食糖、天然蜂蜜和未加工的纺织用原料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且大都以V+形式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出现,表明这两章农产品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今后我国可以对这两章农产品实行规模生产,通过发展规模经济扩大它们的产业内贸易比重。第(13)章农产品即动物油脂和各种植物油在1990~2001年间H+、V+出现的次数各占一半,表明该类农产品质量较好,且水平差异程度较大,今后在生产中应继续保持它的高质量和多样化。而对于那些只存在产业间贸易方式的农产品(例如活动物、肉类、水产品等),在保持其比较优势的同时,在今后的生产中更应该追求品种的多样化和质量的高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