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人民幸福赓续奋斗的历史考察:从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视角看论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人民幸福赓续奋斗的历史考察:从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视角看论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人民幸福赓续奋斗的历史考察:从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视角看

宋美桦 张荣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580)

[摘要] 追求人民的现实幸福是马克思著书立说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制高点。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奋斗实践中始终闪耀着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光芒。从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视角看,中国共产党从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三个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规律出发,积极探寻有效解决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处理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及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之间蕴含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在党的探索实践场域中准确把握实现人民幸福的奋斗向度,实事求是地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到实处,推动了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中国化和时代化。

[关键词]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历史考察

实现人民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奋斗的根本价值取向。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70年执政史,其实就是一部党为人民幸福赓续奋斗的历史。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中国社会发展,中华民族振兴,中国人民幸福,必须依靠自己的英勇奋斗来实现。”[注] 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5月1日。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幸福赓续奋斗集中表现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和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要实现的人民幸福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马克思当时对宗教里的虚幻幸福和资本主义社会标榜出来的虚伪幸福的深刻批判,以及对社会主义幸福的前瞻构思,对于历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可以说,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奋斗实践中,还始终闪耀着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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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与“现实幸福”概念的马克思主义语义

“人民”和“现实幸福”是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将其置于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中进行界定,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作为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中的主体性范畴,明确“人民”具体指向是全面理解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基本内涵的应有之义。黑格尔曾在《法哲学原理》中认为,“人民这个词表示国家成员的特殊部分,所以人民就是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那一部分人。”[注]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362页。 对此,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进行了深刻批判,并从处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关系结构中的“现实的个人”出发,认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4页。 。

有学者指出:“人所创造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人自己的需要。”[注] 孙正聿:《超越人在宗教中的“自我异化”》,《哲学研究》2017年第9期。 “需要”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根本动力,又通过实践活动得以满足,二者处在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的辩证关系中。实践活动作为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其全过程就是人的历史或现实。历史是过去式的现实,是现实的根源。现实中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这一本质规定性出发,个人的实践活动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和群体而由单个人孤立地进行。因此,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7页。 。阿伦特认为,“群众这个术语只用于人民”[注] [美]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第2版),林骧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407页。 。在“人民的现实幸福”这一语境中,“人民”指向哪些人?马克思在不同时期的论著中对其作了具体阐释。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对“人民”的范围作出界定,认为“人民大众即无产阶级”[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75页。 ,从而为“人民”披上了政治色彩;1847年,马克思在《<莱茵观察家>的共产主义》中认为“真正的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20页。 ,这就在界定“人民”为无产阶级的基础上,又对其具体范围作了扩大化解释;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1页。 ,他们结合工人运动的具体实践,在数量上对“人民”构成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显然,“人民”在马克思的论著中是一个属历史活动范畴且政治性极强的集合概念,其具体构成是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的。

实现美好幸福生活是每一个“现实的个人”、人民群众乃至全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从学科归属的角度来看,幸福是哲学或者伦理学领域论及较多的一个重要范畴。古今中外,关于幸福,思想流派纷繁杂沓,理论观点迥异其趣。从希腊先哲们的“财富幸福论”、“知识幸福论”、“德性幸福论”、“快乐幸福论”,到欧洲中世纪披上了浓厚的神学色彩的“宗教幸福论”以及与之相对抗的“人文主义幸福论”,再到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经验幸福论”、“理性幸福论”、“空想社会主义幸福论”、“功利主义幸福论”、“人性幸福论”,马克思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立场和无产阶级政治立场,实现了对宗教里的虚幻幸福和资本主义社会标榜出来的虚假幸福观的批判性超越,逐步形成了“人民的现实幸福论”。虽然马克思在著作中没有明确规定“幸福”,但对其却有着鲜明的现实指向,从而规定着幸福的存在域和实现域。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语境中的幸福实现必然受客观环境的影响。现实幸福就是现实生活世界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其本质力量在一定历史阶段和社会关系结构中得到实现而产生的内心满足感,是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宗教里“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是始终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诉求。可现实中,在马克思所生活的年代,人们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劳动本质已经异化,作为劳动主体的工人们“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3页。 。只有撕碎“虚幻的花朵”和揭开“虚伪的面纱”,在现实世界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打破纯想象中的虚幻存在和被遮掩过的虚假呈现,推动人的本质的复归,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民的现实幸福”才不会变成“黄粱美梦”。

从需要的主体特征来看,需要大体包含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两个基本序列。在马克思主义人学视野范围内,个人和社会是人这个复杂系统中的一组重要范畴。个人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是人类社会有机体之所以存在的首要前提。个人需要是现实生活世界中每个人的具体的特殊的需要。个人总是立足于自身需要从事一切活动,“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86页。 。可是,对于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个人来说,无论通过生产还是从事其他各种实践活动来满足自身需要,都不可能脱离他人、群体、社会而孤立地进行。社会性是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人之最重要的本质属性。个人需要的产生和满足总是在社会中实现,并且以社会需要的形式反映出来。社会需要是能够保证整个人类社会有机体(其中包括家庭、集体、社团、阶级、阶层、政党、民族、国家等)维持其本身存在和发展的各种需要(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态的等等)。需要在现实生活世界中已经成为个人和整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性依据和积极性源泉,而幸福则是其主体对于现实需要满足后产生的主观性愉悦体验。根据需要的主体属性,对现实幸福进行主体性确定,使现实幸福又有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之分。

二、从人的需要维度理解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与其需要理论不可分割、紧密相连。从人的需要的维度来理解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是把握其基本内涵的关键。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从事一切生产活动的动力根源于人的需要。人的需要是人之本性,是人追求其对象的本质力量。“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9页。 人的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得以确证和展现的过程,也是社会矛盾持续解决的过程,同时亦是人民的幸福追求逐渐变为现实的过程。人的需要的满足构成了现实幸福的客观内容。同时,人的需要的结构和层次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现实幸福具有多重涵义。根据人的需要的对象、主体特征及其性质,理解“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基本内涵,包括现实生活世界中幸福的类型、主体属性和实现方式等几个方面。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当前许多地区始终沿袭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部分地区因为信息渠道不通畅,无法了解到市场的最新动态,农业生产技术也与市场发展的要求不一致,农业回报率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伴随社会的不断前进,部分先进科技已运用到农业经济发展中,有效提升了农业经营效益,然而国内的农业生产模式依旧较为滞后。

针对溶洞内存在松软物质致使公路隧道构建不安全或者溶洞本身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技术层面解决,比如构建梁跨或板跨等方法。通常来说,施工人员为避免高速公路坍塌事故的出现,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岩石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空气环境、温度、湿度以及工作条件等等多方面进行评估,进而分析出在将要施工的混凝土中加入多少比例的抗侵蚀材料。然后对于溶洞周围这些松动的岩石进行加固处理,还可以给溶洞表面设置一层坚固的保护带,最终避免高速公路坍塌事故的发生。

(一)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融合统一

按照人所需要的对象来划分,主要有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种形式。与之相对应,在现实生活世界中,人们所追求的幸福是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融合统一。也就是说,人们对现实幸福的要求不只是庸俗的物质满足,健康、丰富的精神生活也是必不可少的方面。在这个意义上,二者兼而得之才符合现实幸福内涵的完整性。

现实幸福不是由偶然因素引起的短暂感受,而是其主体对现实生活世界中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和深刻体验。罗素曾言:“在现代世界中,我们需要的是社会幸福观而不是个人幸福观。”[注] [英]罗素:《世界箴言宝库:罗素箴言集》,景明编,东北朝鲜民族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7页。 这种“非此即彼”的论断割裂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之间的辩证统一,显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现实幸福之语意。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既相互区别又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个人幸福是人类个体对自身需要(包括身心健康、家庭美满、事业顺利)的一种相对持久的追求和得到满足以后的主观心理体验,社会幸福则是人类社会有机体的共同需要(包括自由、民主、公正、法治、文明、和谐等)或共同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和实现而获得愉悦的心理体验。人类社会有机体的总体幸福只有历史时代的差别,而个人幸福则不尽然。个人幸福除此以外,还存在现实的差别。现实生活世界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其具体的特殊的幸福。由于处在不同历史时代、不同社会地位,具有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不同个人经历,每个人对幸福所承载的基本内涵或具体内容的理解、追求和体验是不尽相同的。这种具体性和特殊性在阶级社会里体现得尤为明显。然而,“如果一个人只同自己打交道,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决不会对己对人都有利”[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45页。 ,因为“每一个人的利益、福利和幸福同其他人的福利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05页。 ,脱离一定社会关系的个人幸福是根本不存在的。个人幸福实现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实践的过程。社会幸福提供了实现个人幸福的必要条件,同时又以个人幸福为基础,是个人幸福的必然形式。社会幸福从开始形成,不管在何种状态下都必然超越于个人幸福之上。“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个人利益或某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相互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3页。 ,这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伴生现象。因此,在这一点上,个人与社会之间在幸福追求和实现上也就有了差异和矛盾。如果社会幸福与个人幸福的矛盾发展到对抗阶段,就会需要个人幸福改变它的形态。最终,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私有制被彻底消灭,社会分工完全出于自觉自愿,每个人能够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全面自由发展其才能,社会幸福和个人幸福逐渐趋向一致。

与动物相比较而言,人的“生产是全面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页。 ,并且“以其需求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0页。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的需要日趋多元和丰富,推动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共同组成了人的需要整体。“‘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1页。 由此可见,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十分密切,二者之间相互制约、彼此促进。每一历史时代的物质生活生产都是该时代精神生活生产的基础,精神生活生产是人们进行物质生活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精神生活生产和物质生活生产之间的分离,直接地取决于社会分工的出现及其日益细化,更为深层地则取决于现实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在人类社会早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分工起初只是自然分工。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需要的增长以及人口的增多,分工逐步发展到社会分工出现的阶段,此时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发生分离,“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2-163页。 。社会分工引起精神生活生产和物质生活生产之间的分离,使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难以同时得到满足,从而无法实现完整意义上的现实幸福。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现实幸福的最高目标指向。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在量和质方面得到比较充分满足的前提下,满足精神生活需要也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方面。精神生活需要若得不到满足,何谈推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恩格斯曾指出:“在每一个人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需求都得到满足的地方,在没有什么社会隔阂和社会差别的地方,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自然而然地就不会再发生了。”[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3页。 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推动实现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有机统一,是人的现实幸福系统的重要构件,也是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要前提条件。

(二)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有机统一

罗伯特·麦金托什在《旅游学:要素·实践·基本原理》一书中指出,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优势是吸引游客的根本保证[2]37-38。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站起来”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曾经饱受奴役和压迫的中国广大人民最为幸福的时刻。但是,这并不意味中国人民同“三大敌人”(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官僚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已经彻底解决。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要“巩固这个胜利,则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和要花费很大的气力的事情”。[注]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8页。 根据这一论断,把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胜利成果、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任务、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彻底胜利作为首要任务,把数亿中国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推动全中国彻底解放、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是中华民族“站起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重要任务。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建立起来的新中国,面临着百废待兴、内外交困的艰难局面,农民与封建地主、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中国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没有彻底消失,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仍要继续。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4页。 。阶级对立明显和政治矛盾突出的社会状态,使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人民现实幸福而奋斗的主要向度就是化解阶级二元敌对和政治立场对立。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6页。 有生命的个人何以存在?首先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为了满足这些需要,人们所必须进行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1页。 物质生活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 ]为前提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7页。 。因此,在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过程中,不同的个人彼此之间必然会发生一定的关系,“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0-161页。 。“为我而存在”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为了满足“我”的需要而存在。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人与人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由需要所决定的物质的联系。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人民幸福在价值形态上的首要表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2-83页。 当人们通过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使自己的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得到基本满足时,自然就有条件发展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犹如马克思所言:“忧心忡忡的、贫困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感觉”[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页。 。对于有生命的个人而言,满足基本的物质需要是其在现实生活世界中实现幸福的根本保障。

(三)劳动幸福与享受幸福平衡发展

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创造性劳动作为人和动物的最后分界,其本身可以说是最能体现人的本质的一种需要。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人的需要和人的创造性劳动都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人的需要的满足及其创造性劳动的进行最后都指向享受。我们常用“劳动最光荣”来激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来满足自身需要,但却忽视强调“享受”同样可以甚至也应当成为人的一种需要,因为劳动已经占据了对人的需要的认识和理解。然而,那种只为劳动而不享受或者只为享受而不劳动的片面立场,其实都是犯了对人的需要缺乏完整认知的错误。从需要的性质及其对人的生活的意义来说,人的需要本身有劳动需要和享受需要之分,从而也就有了劳动幸福和享受幸福与之相对应。劳动幸福是指通过诚实劳动获得成就的幸福;而享受幸福则是通过消费自己或者他人劳动创造出来的物质或精神财富而使自己的要求和愿望得以实现的幸福。劳动是享受的前提,不劳即可享受的幸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不允许存在的。但是,只劳动不享受,同样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完整幸福的真正价值旨趣。

在现实生活世界中,人们的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何以实现?站在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指向现实的幸福追求必须通过改造客观世界的创造性劳动来实现。人类在创造性劳动中生成、确证和塑造自我,同时还依靠劳动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成了人类追求现实幸福的能力。人的现实幸福及其追求现实幸福的能力会随着人的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发生相应变化。资本主义曾经摧毁了制约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制度,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财富的迅速增长,但同时它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由其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和困境。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使雇佣劳动从原先只是作为“一种例外和辅助办法”、“一种副业”,变成了“整个生产的通例和基本形式”和“工人的唯一职业”,雇佣劳动者也从“暂时的”变成了“终身的”,而这些变化中夹杂着“被迫”和“不自由”。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的绝对自由’是劳动居民幸福的最好条件”[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491页。 。自由劳动能够使人们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而通过自由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又成为“个人占有的对象”,“供个人享受而满足个人需要”[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13页。 。然而,在“劳者不获,获者不劳”[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7页。 几乎成常态的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受资本逻辑幕后操控的生产活动不惜牺牲劳动者个人来追求更加丰厚的利润,使劳动者在异化了的生产劳动中毫无快乐可言,劳动幸福无从谈起,同时也根本无法获得享受幸福的机会。只有立足于实现人的真实需要,以社会及社会中的人为本而进行生产,消除生产活动的资本属性,改变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分离状态,使“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81页 ,劳动者也由此可以在自由自主的劳动中确证自己并享受幸福,而不是在“被迫”和“不自由”的生产劳动中承受痛苦。总的来说,理应废除资本利用人的生产关系,实现生产资料社会占有,劳动产品由社会成员共同消费,追求劳动幸福与享受的统一,使得所有劳动者的能力、素质、幸福感在劳动过程中均能不断增强。

错误思想指导下的奋斗实践为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实事求是地重新审视了国内社会主要矛盾,使全党工作重心回归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保证了党在正确的路线上继续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而奋斗。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明确作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自此延续了36年而未发生改变。“落后的社会生产”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决定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能否得到满足,从而决定着这一时期人民的现实幸福是否实现及其实现的程度。“落后的社会生产”必然要求GDP(即国内生产总值)的高速增长,纵观改革开放新时期(1978—2012)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现实幸福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在“富起来”的主旋律下,由GDP高速增长所主导的社会经济发展体现着短缺经济时代物质幸福的优先性,同时并没有忽视广大人民在其他方面的幸福诉求,这正是马克思主义两点论与重点论辩证统一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奋斗实际相结合的充分体现。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历史考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发展,中国广大人民的现实幸福诉求愈加多样化,不断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出新的要求。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不断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凭着巨大的理论勇气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指引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行动指南。发展先进生产力是实现人民多元化现实幸福诉求的根本条件和基础,发展先进文化能够为人民的现实幸福生活提供精神滋养,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则是满足人民现实幸福诉求的应有之义。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注] 《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1页。 在这个意义上,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可以说是人民现实幸福的实现途径和手段。经过十三年的风雨奋斗历程,“从1989年到200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3%,居同期世界各国年均经济增长率之首”[注] 新华社记者:《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载入史册的辉煌》,《人民日报》2004年9月25日。 ,中国共产党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造福广大人民的承诺;同时,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把发展先进文化上升到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足见其对提升人民精神生活的幸福感的重视。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站起来”时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主要向度

(1)行业级预案管理。收录采集关于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石油天然气事故灾难应急、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国家防汛抗旱应急等预案。

从当时全国人口比例来看,工人和农民两个阶级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0%,其中农民人口占绝大多数。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是他们的“命脉”,土地问题是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没有土地就没有现实幸福可言。因此,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重视解决农民与封建地主之间的矛盾有其合理性与必然性。新中国在成立初期是一个举世公认的落后农业国,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彻底铲除了在我国延续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妨碍解决农民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之间矛盾的制度性壁垒,使数亿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因此得到翻身解放并获得土地所有权,满足了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诉求,实现了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级的现实幸福。土地问题解决后,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上升为国内主要矛盾。新中国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能否解决好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满足工人阶级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需要并实现其现实幸福,关系到执政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败。而厘清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是解决这一时期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矛盾的根本所在。工人阶级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有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话语权。为此,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对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初步确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使曾经饱受剥削和压迫的工人阶级彻底翻身成为国家和生产资料的主人,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从此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也就从根本上生发出了实现人民现实幸福的能力和实力。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通过和平方式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新中国成功地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并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征程,中国人民的现实幸福从此将烙上“社会主义”的印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的现实幸福与虚幻的空想幸福和虚伪的假面幸福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它是一种以确切样态存在于现实且通过诚实劳动实现于现实的真实幸福。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国内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作为主要矛盾基本化解,此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注]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93页。 改变落后状态推进经济文化迅速发展体现了贫穷年代物质幸福的迫切性。在这个意义上,“建立先进的工业国”和加快经济文化快速发展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基本方向。沿着这个方向,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立起相对独立和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满足最广大人民的现实幸福创造了条件。不过后来由于中国缺乏“建立先进的工业国”和加快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国内外良好环境,国内依然存在威胁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国外又要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孤立封锁,影响了党对社会主要矛盾以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的科学分析和准确研判,从而导致中国共产党在既定的奋斗方向上发生偏转。从1957年开始的反右斗争扩大化,到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扩大)会议作出阶级斗争和道路斗争仍然是国内主要矛盾的错误论断,再到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整个社会充斥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敌对矛盾,最后直接导致文化大革命的爆发,都严重妨碍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破坏了政治局面稳定,使中国共产党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现实幸福的奋斗进程缓慢而曲折。

护理安全是在实施护理服务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或死亡。无论是在任何年代,护理安全问题都是学术界和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护理工作必须以保障患者的基本安全问前提进行,这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护理工作的职业道德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关部门和护理专业本身,加强对护理工作的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1978—2012):“富起来”时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主要向度

升降施工平台主要是同时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各种不同均布载荷,固定约束施加在2根导轨与6个导座接触的位置。

改革开放之初,底子薄弱的中国仍是世界上很贫穷的国家之一,摆脱贫穷挨饿的日子过上富裕生活是中国广大人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幸福诉求。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各种危害政治形势稳定的破坏活动导致中国无法一心一意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生产力发展严重受阻,基本生活资料十分缺乏,广大人民依然在贫穷的泥淖中挣扎,显然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注]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5页。 与资本主义制度相比较,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就在于“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注]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页。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中国共产党正确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以及组织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指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所以,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要求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使“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注]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页。 。这就为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物质幸福提供了根本遵循。与此同时,邓小平同志强调“还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注]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充分体现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要满足最广大人民的现实幸福诉求的美好愿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注] 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3月21日。 “三个始终”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我国,党是人民的党,国是人民的国,人民的利益诉求和现实幸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因和根本旨归。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站在合法性的执政地位上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从人们多元化的合法利益诉求中寻求最大共识和最迫切意愿,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初心未泯。但是,人民的现实幸福不是一成不变的,单一化的幸福追求必然会与人民幸福的多元化现实样态产生抵牾,人民对于幸福的强烈渴望与现实社会条件不能满足其幸福之间的博弈拉锯仍然存在于中国共产党不同时域的奋斗实践中。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人民幸福赓续奋斗的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从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时三个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规律出发,积极主动地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并将其有效化解,把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要转化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奋斗目标,并在党的探索实践场域中准确把握实现人民幸福的奋斗向度,实事求是地为其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它落到实处,推动了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理论的中国化和时代化。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实践呈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点,这恰恰是由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的新的阶段性特征所决定的。改革开放后中国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除了消耗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以外,还极大地消耗了能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经济社会发展中由此累积的结构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逐步凸现。如此背景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重要着力点,“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注]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465页。 。“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能够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环境与人民幸福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和统筹兼顾。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蕴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注] 《胡锦涛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87页。 ;而“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同时胡锦涛同志还明确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注] 《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2页。 根据以上论述不难发现,从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十年中,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实践已经逐步呈现出全面化、协调化、可持续化、共享化的特点。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2012—至今):“强起来”时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主要向度

经过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的探索和奋斗,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成功解决了“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实现了各方面、各领域的飞跃式发展,中国从物质极度匮乏的落后国家发展成为了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的经济大国,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奠定了坚厚的物质基础,使中国共产党赓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现实幸福愈发具有充足底气。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强国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注]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1页。 。根据这一新论断,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突出问题,力争在平衡发展、充分发展中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美好诉求,成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主流向度。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当前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由于国内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行业之间、阶层之间等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导致人们的现实生活需要在不断得到满足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这些差异性的存在关系着人们对中国共产党实现人民现实幸福的能力和实力的评价。能否稳定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突出问题,将直接影响新时代条件下党为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效度和信度。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注] 习近平:《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求是》2019年第11期。 这一论述明确了中国共产党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点场域和奋斗方向。就目前来看,虽然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接近60%,但“不管城镇化发展到什么程度,农村人口还会是一个相当大的规模,即使城镇化率达到了百分之七十,也还有几亿人生活在农村”[注]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10页。 。满足农村场域中人民的现实幸福追求依然是党为最广大人民谋幸福的奋斗实践中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回顾中国农村的七十年巨变,地域广阔的中国农村在党的领导下逐渐实现从贫穷落后到富裕文明的突破性发展,勤劳勇敢的中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基本实现从温饱不足到丰衣足食的历史性跨越,这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农村场域为实现人民现实幸福不懈探索奋斗的重要成就。在新时代条件下,乡村振兴第一个五年规划将给中国的农业农村发展带来巨大变化,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中国的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村现代化发展滞后、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处于较低水平,还跟不上正在加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步伐,使其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最明显的短板。然而,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起农村场域中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落差,倘若任由这种幸福感落差持续扩大,将直接影响到农村甚至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继续增强城乡之间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是党在农村场域实现人民现实幸福的一个重要抓手。此外,中国农村地域广阔,不同地区农村社会结构的分化程度有别,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着明显的区域差异,农民收入存在个体差距、地区差距,这些都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农村场域人民的幸福感失衡。所以说,全面激发不同地区农业农村各方面的内生发展动力,在推动农业农村充分发展中满足农民群众在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交通、教育等方面的利益需要,是党在农村场域为实现人民现实幸福而奋斗的重要着力点。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解决当前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途径,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人民现实幸福的内在要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4页。 如今中国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已经稳定解决,物质方面的“硬”需要在总体上获得充分保障,人们对关乎自身现实生活的需要将超越生存必需的边界,从而转向追求更高层次、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注]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页。 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全面化、高层次、宽领域、共享性等特点,人们不仅注重以教育、就业、收入、消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居住条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来更好地满足自身的“硬”需要,同时还期盼在自由、民主、文明、和谐、公正、法治等方面实现自身日益增长的“软”需要。基于此,中国共产党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应与时俱进地转变奋斗思维和行动逻辑,要在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需要时尽快实现从“重量”到“重质”的转变,使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切实得到更好解决,才能让最广大人民的“幸福花”在新时代条件下结出“高品质”的果实。

“人民的现实幸福”始终在物质与精神、个人与社会、劳动与享受的张力关系和平衡发展中得以实现并不断与时俱进,这正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今的内在驱动力和根本价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注] 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3月21日。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中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和幸福追求不断得到实现和满足,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在吸收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为最广大人民的现实幸福不懈探索和赓续奋斗的进阶过程,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不同历史阶段我国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所面临的主要矛盾的科学研判、精准应对和战略部署,具有历史衔接性、现实针对性和未来可期性。

中国共产党为“人民的现实幸福”赓续奋斗的进阶发展过程启示我们: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容样态和呈现方式决定着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探索向度和奋斗圭臬。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的集中反映和派生泉源,倘若不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科学研判,就找不准和难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就不可能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在新时代条件下,有效解决国内社会主要矛盾、依法处理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及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之间蕴含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关系,已经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系统。协调推进这个有机系统的整体运作是一个赓续奋斗的过程,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的“奋斗幸福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并依靠全国各族人民的勠力奋斗,才能推动新时代条件下“人民的现实幸福”的全面进阶实现。

收稿日期: 2019-03-26

作者简介: 宋美桦(1991—),女,山东临沂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建设研究;

张荣华(1961—),男,江苏泰兴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历史与党的建设研究。

基金项目: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新时代习近平党建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8BXSXJ11)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4145[2019]07-0178-09

(责任编辑:刘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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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人民幸福赓续奋斗的历史考察:从马克思“人民的现实幸福论”的视角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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