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汉文佛典对梵文语法的介绍及其对中国古代语法学发展的影响(下)——从“语法”的出处讲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佛典论文,梵文论文,语法论文,语法学论文,汉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1—5442(2000)01—0047—03
三、汉文佛典对中国古代语法学发展的影响
笔者曾以唐代孔颖达、贾公彦、徐彦“正义”“义疏”和宋金王若虚《滹南遗老集》中的语法分析为据,撰文说明中国古代语法学在唐宋时的“重大发展”(注:《中国古代语法学在唐代的发展(简述)——孔颖达、贾公彦、徐彦“正义”“义疏”中的语法分析》,中国语言学报,第六期(1995);《孔颖达的语辞说》,山东师大学报,1995.1;《王若虚〈滹南遗老集〉中的语法分析——兼谈中国古代语法学在宋金时代的重大发展》,古汉语研究,1995.2/3。)。 笔者文章谈这一“重大发展”只是从继承汉魏晋人的语法分析来看,当然这是成立的;但现在看来忽略了另一方面,即佛典中的梵文语法介绍、从语法和句法分析解经对唐宋时期中国语法学发展的影响。从上壹、贰两部分的讲述和唐宋时期及以后的中国语法学来看,这种影响是相当明显的;也可以说,如果没有唐以前的佛典,也就没中国语法学在这一时期的“重大发展”。下面分项来谈。
首先要说明两点:
一是唐代逐章、逐句解释儒家经典的“正义”“义疏”体裁,固然是前代传、笺、注书的继承,但也是佛家解经“注”“疏”“义疏”“义记”体裁的直接借鉴。《梁书·武帝纪下》记载,“(高祖)笃信正法,尤长释典,制《涅槃》《大品》《净名》《三慧》诸经义记,复数百卷”。吕澂《新编汉文大藏经目录》“撰述”部分“章疏”共列200部,唐以前就有29部之多, 如姚秦僧肇《注维摩诘经》、姚秦鸠摩罗什《大乘大义章》、隋慧远《无量寿经义疏》《涅槃经义记》、隋智顗《金刚经疏》等。
二是生活在佛教传播“鼎盛时期”的隋、唐、宋时代(注:南怀瑾,1996,《中国佛教发展史略》,复旦大学出版社。),孔颖达、王若虚等学者对佛学、佛家经典不可能无所了解。如新旧《唐书》《孔颖达传》均记载,孔颖达任太子“侍讲”,而唐太宗于贞观元年“召沙门玄琬为皇太子诸王授‘菩萨戒’”(注:见《玄奘与〈大唐西域记〉》第42页。)。再如《金史·王若虚传》记载,王若虚曾“奉使夏国”(注:夏国,指西夏,居民多藏族,信佛,且与印度往来密切。),特别是晚年东游泰山,对同游说:“汩没尘中一生,不意晚年乃造仙府,诚得终老此山,志愿毕矣。”言罢,“垂足坐大石上,暝目而逝,年七十”。这简直如同僧人圆寂而去。
还要说明的是唐宋以前汉魏晋时代的语法学、唐宋以后清代的语法学笔者已有系列文章谈述(注:清代语法学见笔者如下文章:《清人的文法观》,烟台师院学报,1996.2;《清人关于句法结构规则的分析》,山东师大学报,1997.1;《清人关于语义选择规划的分析》,古汉语研究,1997.1;《王念孙的句式类比分析法》,古汉语研究,1994.3;《从王念孙的“文同一例”到俞樾的“文法一律”》, 山东师大学报, 1996.1。),这里就不重说;本文只是从受佛典直接影响、促进的角度谈述几点:
(一)引进“语法”术语、概念,树立明确的语法观
这一点从本文开首“引言”谈的孔颖达的《左传》“疏”“语法,两人交互乃得称‘相’”以及《滹南遗老集》中的六处“语法”用例如“故凡解经,其论虽高,而于文势、语法不顺者,亦不可从”可以证明。这些“语法”不应理解为“文理、语脉”“语辞用法”之义,而是当看作是梵文vy ākarana 概念的引进,义即指语言的语法构造(相当grammar)。特别要指出的是,佛典从汉、 梵语法比较解经(见前贰之三),孔颖达、王若虚亦从语法解经,这不能看为是偶然的巧合,当看作是有意的学习、借鉴。这种学习、借鉴也标志了二人语法观的树立;“五经正义”、《滹南遗老集》中的语法分析,就是二人语法观明确树立的成果(当然也还由于对前代语法学的继承)。
(二)借用“句法”名称说明汉语语法,促进汉语句法分析
从现有中土文献看,“句法”名称始见于宋人诗论、文论等著作(注:郑奠、麦梅翘,1964,《古汉语语法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宋代学者广泛用“句法”术语分析汉语句式,这盖是佛典中“句法”的引用。佛教传播,佛经翻译、解说,到宋代已有千年之久,不少学者“亦儒亦佛”。至于王若虚《滹南遗老集》中“句法”8见, 清人更是多用“句法”(如王念孙《读书杂志》“句法”75见),全面的分析汉语句法结构,这似当看为佛典“句法”使用的发展。
(三)借鉴梵文词法,促进汉语词法分析
这一点突出表现在孔颖达的词类分析上。梵文词法与汉语词法大不相同。但是梵文词类的明确划分及动词及物不及物等特点对孔颖达的词法观有直接影响。如他清楚的划分出语辞(虚词)、名称(实词)两大类,名称中又分出事物名(名词)、行为名(动词)、性状名(形容词)、数量名(数词、量词);也分出了动词的及物不及物,指出“求”“取”是“自此求彼”“自此取彼”之辞。
以上仅从孔颖达、王若虚的语法分析谈汉文佛典对中国古代语法学发展的影响;至于其他方面的更大、更多的影响,待另文再论。
结束语
一、周一良说:“马眉叔学了拉丁语,才有《马氏文通》。他的方法对不对是另一回事,假如六朝隋唐的高僧像他一样,应用梵文文法的规则编几部当时的文法,岂非真是‘嘉惠后学’?”这一看法当然成立。我国古代高僧虽没编出梵文语法书,更没借鉴梵文语法编出汉语语法书,但他们毕竟介绍了梵文语法(当然不够系统、完整),令当时的佛教界以及整个中国学术界知道在没有词形变化的汉语外,还有这样一种词形变化非常丰富的语言;而且这种介绍当是我国古代语法学的一项重大成果,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古代汉语语法学的发展。这也算是“功不可没”。
二、胡适《国语文法概论》(见《胡适文存》卷三)谈到中国文法学发生迟晚的原因第三说:“中国语言文字孤立几千年,不曾有和他种高等语言文字相比较的机会。只有梵文与中文接触最早,但梵文文法太难,与中文文法相去太远,故不成为比较的材料。其余与中文接触的语言,没有一种不是受中国人的轻视的,故不能发生比较的效果。没有比较,故中国人从来不曾发生文法学的观念。”此说明显不当,这里不谈汉语是否“孤立”发展几千年,也不谈各民族语言有无“高等”“低等”之分,仅谈一点。胡适承认汉语与梵文接触,但不承认发生“比较”。汉僧翻译大量佛典,不比较如何翻译?汉僧指出梵文书写右行,佉卢文书写左行,汉字书写下行;又拿汉字孳乳比喻梵语词的派生。这不能不承认也是一种比较。至于说中国古人是否有文法学观念,汉以前别论,汉末东晋以下,多位名僧精通梵文,难道无文法学观念?唐宋至清学者们做出了丰富的语法分析,也不能说无文法学观念。
三、季羡林说:“不研究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就无法写出真正的中国文化史、中国哲学史甚至中国历史。”“再细分起来,更无法写中国绘画史、中国语言史、中国建筑史、中国音乐史、中国舞蹈史,等等。”现在音韵学家均认定,中国音韵学的发展,与佛典翻译密切相关。如唐末守温的三十字母和宋人修订的三十六字母,跟梵文字母有历史渊源;再如反切法的产生,也是受梵文拼音方法的启发与影响(注:见唐作藩《音韵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笔者是想说明中国古代语法学与佛教文化的关系,以便写出“真正的”中国古代语法学史;从而说明中国学者借鉴印欧语语法分析汉语,不是开始于近代的《马氏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