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民机供应商;适航;管理体系
引言
在我国各项经济不断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民机事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民机主制造商对其供应商的管理主要是“主制造商-供应商”(主-供)模式。主制造商管理供应商,政府适航部门通过主制造商对供应商实施适航管理,一旦出现任何问题,由主制造商承担产品的适航责任,所以主制造商要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适航管理。
1 供应商的分类
现代民用飞机制造商一般采用“主制造商—供应商”的模式进行民用飞机项目研制。“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形式下制造企业寻求和保持竞争力的创新结果。供应商依其所承担的工作类型可以被划分为设计类供应商、制造类供应商和试验类供应商:设计类供应商是指为飞机研制仅承担飞机机体结构、机载设备和系统设计工作的供应商;制造类供应商是指为飞机研制仅承担飞机零部件及验证试验件制造的供应商;试验类供应商是指仅承担验证试验任务的供应商。实际上,供应商通常同时承担着两类或三类工作。
2民机供应商适航管理体系
2.1工作程序
某项目初期制订了一套供应商适航管理程序,研制工作程序还远不够完善。IT平台应是供应商管理工作高效运转的保障,但某项目中数字化平台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供应商的适航要求没有从初始的供应商选择阶段,将适航要求明确,造成对供应商适航取证体系和能力没有充分评估,对后续的适航管理工作造成困难。供应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带来很多问题。某项目有多家国际知名供应商,系统有大有小,供应商承担的工作量也是差距很大。从某项目情况看,承担工作量大的供应商可以提供较好的支持,但所提供的产品价值较低的供应商就不能做到这一点。应区别对待系统集成供应商和小成品、设备供应商。系统集成供应商实际上作为项目风险合作伙伴承担比较大的工作量,其产品的价值较高,便于其投入较多的资源;小成品、设备供应商仅提供货架产品或在货架产品基础上研发的产品,在适航、现场支持、客服等方面承担责任相对较小。尽量了解国际惯例,不违背惯例,同时也避免部分供应商拿“惯例”来敷衍。同时也应清楚,惯例是可以改变的,也可创造我们项目自己的“惯例”。应加强主制造商内部和与供应商之间的协作。
2.2结构设计供应商
对结构设计供应商的适航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主制造商与审查方确定的型号合格审定基础,共同确定与相应机体结构适用的适航条款。(2)供应商支持主制造商与审查代表进行讨论,确定相关适航条款的符合性方法。(3)根据主制造商的合格审定计划,供应商制定相关机体结构部分的审定支持计划,计划应包括提交审查的工程资料、验证试验和向主制造商交付的试验件等。(4)机体结构件在交付主制造商之前,必须获得适航标签。由主制造商协调审查方确定制造符合性检查项目,对供应商产品进行检查,或者委托国外适航当局在供应商处进行检查。(5)对于入厂检验时无法确认其制造符合性的试验件或交付产品,经主制造商同意并协调审查方认可之后,可由主制造商与审查方共同确定制造符合性检查项目,对供应商产品进行检查。(6)对于审查方确定的委托国外适航当局进行制造符合性检查的项目,由供应商推荐委任代表,经局方授权和认可,为其所在主制造商研制产品发放相关的制造符合性声明。(7)供应商应提产品表明符合性的响应文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8)对于纳入审定支持计划的结构强度试验项目,供应商试验前提交试验大纲供审批,支持审查代表进行制造符合性检查和目击试验等。(9)编制经批准的结构部分的型号资料目录,控制其构型的更改等。(10)配合主制造商完成持续适航资料,责令落实相应部分的使用困难纠正措施等。
2.3航空材料供应商适航控制
航空材料供应商的控制与飞机设计材料(包括标准件)的工程适航验证工作是相互联系的。针对材料供应商应重点开展的适航控制工作为以下几项。按照适航标准要求,设计所选材料的工程验证,包括分析、试验等方式。材料原则上选用转包生产等常用的成熟材料,提供相应证据资料,减少工程适航验证工作量。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其持续有效地运行。接受飞机制造商对其质保体系的检查。飞机制造商应对材料供应商的技术条件、材料制造工艺、设备仪器、检验方法、材料复验、特种工艺等方面进行检查。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以有编号的标准化文件来反映。飞机制造商要对材料入厂建立检验体系。在支持飞机制造商按适航规章要求完成重要材料适航验证的基础上,对主要材料供应商进行评审。针对金属材料,应重点对材料工艺、材料的综合性能与组织结构、材料的技术条件以及材料监测方法进行检查和评审。飞机制造商应要求供应商报告其技术和设备能力、质保系统、工艺大纲、检验程序等。飞机制造商应对供应商的试生产和批生产能力实地考察,增加旨在考核工艺的检验项目。应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包括材料技术条件、材料订货文件、材料验收文件、制造工艺文件、测试方法与验收标准、管理标准。
2.4技术要求
主制造商在对设备供应商提出适航技术要求时,应紧扣适航法规体系,分析现行有效的适航规章、咨询通告和适航认可标准,并确保技术要求的完整性。产品硬件的适航性技术要求应包含如下内容:(1)适航审定要素;(2)硬件功能、性能符合性验证计划;(3)各硬件组件的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报告;(4)各硬件组件FTA分析报告;(5)硬件的生命周期图;(6)硬件开发过程文件;(7)适航验证计划;(8)图样和技术文件签署规则;(9)合格供方评定和采购质量控制程序;(10)联合生产产品质量控制与运作程序;(11)构型管理计划。
2.5供应商适航联络员的评估管理
申请人的适航管理部门收集供应商适航联络员完成的相关工作证据并汇总,在每年年初负责对供应商适航联络员上一年工作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检查单。评估检查单着重评估供应商适航联络员上一年在其专业范围内完成的任务量与工作质量,并给出量化评估结果。在此基础上,申请人的适航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设计部门人员对供应商适航联络员的工作情况给出最终考核结果,如有供应商适航联络员最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将不能再继续担任供应商适航联络员,同时申请人的适航管理部门将通知其所在供应商于一个月内重新推荐供应商适航联络员。
结语
为了确保大型客机的适航性,对于大型客机供应商的适航管理成为确保航空器适航性的重要工作。面对数量越来越多,承担工作越来越重要的供应商,使得整个供应商体系变得十分庞大和复杂,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加。面对这种情况,应在及时总结分析已有型号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理念,确定一套符合我国航空工业实际的供应商管理要求和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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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汤小平.对供应商管理的一点思考[J].民用飞机设计与研究,2011(3).
论文作者: 郭志鹏,晁辉,马子超,张云波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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