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优先发展的战略思考_城市经济论文

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优先发展的战略思考_城市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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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东西部差距,加快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战略问题至为重要。西部大开发,首先要确定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即要首先通过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经济,促进中心城市的功能开发,强化其对周边地区的聚集和辐射作用,带动一定区域内经济的发展。

一、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是一种必然选择

1.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完全符合邓小平关于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进而实现共同富裕的精神的。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小平同志又指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正是小平同志共同富裕思想在推进西部发展中的延伸和体现。

2.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来看,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是可行的。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模式,总体上说,都是非均衡发展战略的体现。80年代初中央设立经济特区之时,特区均不是区域性的中心城市。特区的主要使命有“杀出一条血路来”,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经验;通过设立出口加工区,主动承接当时世界经济特别是港澳台地区产业外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经过十多年建设与发展,特区已成为推动一定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展级”,在推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深圳成为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汕头成为潮汕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厦门也已经成为闽东南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90年代初,中央又决定把上海浦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重中之重,加以扶持发展,成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龙头。一句话,通过优先发展区域性的中心城市的经济,带动相关区域经济的发展,是我国推进全国经济向前发展的重要模式,今天,这一模式仍然适应于加快西部的发展。

3.解决目前西部内部发展不平衡,应优先发展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要实现全面均衡的发展,实行完全相同的经济发展政策,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既使是有可能,也会由于自身资源经济发展条件不尽相同,而导致不均衡的发展结果。因此,优先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是解决西部内部发展不平衡的根本出路,也只有通过发挥中心城市的“发展极”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才能促使区域整体经济上一个新台阶。

4.实施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有利于西部的对外扩大开放和加快东部与西部经济联合。区域性中心城市由于地理、人才、信息以及市场等方面因素,与东部或境外资本合作的条件较为成熟。通过优先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可更好地为实现外资以及东部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与西部丰富的自然、破产资源以及人力资源的有效结合,创造较好的合作条件。从这一意义上讲,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为东部更好地完成中央的扶贫任务,促使东部与西部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合作,提供一个良好的中介和桥梁。

总之,实施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是推进西部发展的重要模式,也是加快西部对外开放和加强东西部经济联合的一种必然选择。

二、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如何实现优先发展

要实现西部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和战略目标,离不开中央以及各省的大力支持,同时,区域性中心城市也应抓住促进自身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较快较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一)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的政策设想

1.选择好区域性中心城市,是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种政府行为。我们认为,区域性中心大致有如下几个条件:第一,已经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交通条件相对较好与周边经济具有较大关联性的城市。第二,可以选择目前经济规模较大,是省会或是经济、文化发展的大中城市。第三,对整体西部的共同繁荣与发展有利且经济尚有较大潜力的城市。

2.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1)赋予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一个地区的经济管理权限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整体经济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国家为了加快西部的发展,已经将重庆升为直辖市,就是通过扩大其经济管理权限,希望它加快带动长江上游地区经济发展。因此,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就是要赋予这些城市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使之能在较短时间内加快经济发展并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主要是要赋予较大的外资引进审批、企业管理、土地审批等权限。(2)允许在一些领域里进行先行先试。超前试验,对于沿海特区发展来说是必要的。同样地,对于西部地区来讲,也是完全必要的。要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必须进行大胆改革,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因此,对于区域性中心城市,应赋予较大的改革试验权,通过积极而又稳妥的试验,摸索一条适合西部发展的新路子。(3)国家在西部生产力布局方面,应优先考虑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促进其经济快速发展。要把在西部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放在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作为全国性基地的西部资源开发项目,国家也要对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实行投资倾斜。(4)国家要有重点地加强西部地区特别是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交通建设。交通建设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单由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特别是区域性中心城市来进行建设,具有一定的难度。为了加快推进西部经济发展进程,由国家出面组织和投资,改善区域性中心城市交通状况,保证物资、人才以及资金流动更加顺畅。

(二)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优先发展战略应抓住以下战略重点

战略重点之一: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人的整体素质,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思想观念转变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从特区发展的实践来看,经济的发展与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是同步的。因此,作为西部特别是区域性中心城市,一是要以小平同志“发展才是硬道理”以及“三个有利于”作为准绳,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培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市场、效率、人才等先进观念,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为了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要把教育科技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树立“今日的教育,就是明日的生产力”的观念,加大教育事业的投入,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劳动者,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思想、文化素质,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战略重点之二:坚持开放与改革并重原则,实现开放与改革的良性互动。这是特区发展经验的总结。特区创办之初,主要是通过赋予特区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大力吸引外资和发展对外贸易,并促进经济体制的转变。因此,特区这一阶段的实践主要是一个“开放促改革”的发展模式。目前,特区经济领域中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或根本解决,仍然需要深化改革,要通过改革促开放。总之,特区的实践,已为西部地区特别是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即要坚持开放与改革并重原则,实现开放与改革的良性互动。

在对外开放方面,一是要充分利用外资看好中国内地潜在的广阔市场,加快对西部投资这一发展的契机,通过让产权、让市场、让股份的方式,强化项目包装,促成外资到位率的提高;推进引进外资工作上一个新水平。在引进外资的策略上,应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经济合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引进欧、美以及日本等国的外资。二是要构筑区域性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实施名牌产品工程,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三是通过在境外设立企业、发展劳务输出,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外开放服务,直接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

在改革方面,主要是要抓好国有企业、外贸体制、理顺外资引进机制,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增创较为良好的适应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在抓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要努力通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保证劳动力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的稳定。

战略重点之三:切实加强与东部的经济合作,推进东西部经济共同向前发展。

推动西部经济发展的两大重要动力就是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以及促进西部产品走向全国或世界。西部特别是区域性中心城市,要在毫不犹豫地抓好引进境外资本的同时,抓好东部资本的引进工作。目前,东部劳动力、土地资源价格昂贵以及市场空间相对较小等已经开始成为制约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而西部地区这些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西部和东部都有责任进一步探讨双方加强经济合作的途径和方法。我们认为,以往的合作更多地停留在领导互访、干部交流上,经济合作也仅限于流通领域,这些客观上讲是必要的,以后还要进一步加强,但更为主要的是要通过经济的手段,使双方的合作建立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平等合作的基础上。一是要通过西部或东部的大型招商会或说明会等形式,增强与东西部之间的了解,增强对西部对世界市场的了解,为进一步推进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提供可能。如西部通过参加一年一度广交会等,加强与东部企业或外商的接触,逐步推进经济合作。东部也应通过参与在西部召开的“中国东中西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的经贸聚会,进一步探讨双方合作的途径。二是采取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经济合作的方法,实现东部与西部优势得到互补。特别是东部或西部较具优势的企业,通过以上几种形式,与西部或东部较劣势的企业,实现双方资本的联合与合作。三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大力推动“东、西、外”的经济合作模式。西部特别是区域性中心城市可以采取切块合资、合作等办法,积极探索利用东部资本以及外资,改造国有老企业。四是西部要实行“二点一线”的发展战略。即以产品加工、贸易、科技成果、资金和其他资源为纽带,充分利用特区的“窗口”和口岸功能,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与沿海开放城市、国际市场连成一线,增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经济的外向度。五是通过发展内贸,促进西部商品走向东部或借助东部走向世界。六是通过互设办事机构,传递市场信息,促进东部与西部的合作。目前应做好东部在西部设立办事机构事宜,为东部企业进入西部创造必要的条件。

战略重点之四: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做到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发达国家、我国经济特区以及沿海开放城市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使之适度超前于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应着力抓好区域性交通的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或是铁路甚至是机场的建设,与此同时,可以采取国家投资、集资或目前国际通行引进外资的BOT、TOT等融资方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下大力气抓好通讯、供水、供电建设,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战略重点之五:积极推进区域性经济合作,以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为龙头,加快资产结构重组和优化,大力发展跨地区甚至跨区域的企业集团。首先,是要切实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意识。从目前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市场化和一体化以及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看,要提高整体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必须走区域经济合作的路子。否则,就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发展区域性或跨区域甚或是跨省的企业集团,壮大经济实力,提高竞争力。西部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其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富有吸引力,因而发展旅游业具有很好条件,旅游业是一个产业群的核心,对相关产业有显著的带动作用。因此,中心城市在抓好其他经济领域发展的同时,要下大力气抓好区域旅游合作,使之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

战略重点之六:切实加强城市建设,构建一个功能相对完善的现代化城市。一个良好的规划对于城市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要站在“中心”的高度来谋划与指导城市建设,把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建立在较高的质量标准和发展要求上。因此,一是要突破城市“板块”限制,把周边地区辐射半径内的诸多因素和发展要求统筹起来,综合考虑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二是要具有内在的超前意识。中心城市的带动效应,源于其超前的建设与发展。要把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地位,并发挥其应有的中心作用,保持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适度超前,作为一个重要战略问题来加以考虑,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作为中心城市,既要服务于本城市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对周边地区辐射服务功能的开发。因此,要通过建设较具规模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使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一定区域内商品聚散中心。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金融、商业、咨询、律师、保险等第三产业,强化中心城市的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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