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应注重激发道德需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教育论文,道德论文,应注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人们在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同时,发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具有一定的缺陷,就是他脱离了社会的制约性和阶级的制约性,脱离了社会的生产关系,把人的需要单纯地看作是一种对社会的索取,是在社会中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忽视了人这种社会生活的动物,还有一种把为社会服务、为他人献身、为人类牺牲当作自己需要的更高级的需要。在伦理学上,我们把它叫做道德需要。人为什么要有道德需要呢?一个完整的人的进化过程,是从生物的人到现实的人,从现实的人到完全的人的进化过程。灵魂净化、思想升华、精神解放是人成为完全人的最终环节。
道德需要是不同于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一种特殊的、高级的社会需要,道德需要是人提升的需要,它不是从社会中去获得、索取、占有、使用、享受某种物质的或精神的产品来满足自己,而是通过对社会或他人的给予、奉献、牺牲来满足自己。道德需要是建筑在高度自觉的、完全自律的、依靠内心信念来满足的一种需要。道德需要作为一种心理机制,它表现出一个人能够把对社会、对他人的献身、贡献和给予当作是一种崇高的义务和责任,并能够在履行这种义务和责任时感到愉快、感到高兴,而且在内心中有一种满足了自己最崇高需要的欣喜愉悦之情。
道德教育是一定社会或阶级为使人们接受和遵循其道德规范体系的要求,并按其价值标准处世做人、塑造人的品德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人们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的活动。道德教育具有激发道德需要的功能,即能激发和升华道德情感,发展自觉、坚强的道德意志,形成强烈、坚定的道德信仰,确定崇高、科学的道德理想等。道德教育能够使人们自觉地履行道德义务,是培育理想人格、造就人们内在道德品质、调节社会行为、形成良好社会舆论和社会风气的重要手段。
我国对青年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核心目标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但是,目前我国的道德教育尚不尽如人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道德教育尚未激发青年学生的道德需要。道德教育只是使他们不同程度地感受到掌握与遵循某种道德规范对自身来说是一种约束、一种限制、一种牺牲、一种奉献,在他们的内心尚不能构成道德需要。因此,对青年学生的道德教育必须注重激发道德需要,必须让青年学生体悟,道德不仅是一种约束、一种限制、一种牺牲、一种奉献,而且能从中得到愉快、幸福和满足;得到自我的充分发展与自由;得到惟独人才有的一种最高享受,从而促使他们以高度自觉和完全自律的方式去履行义务。
首先,激发道德需要是青年学生接受道德的情感出发点。
青年学生接受道德的情感出发点,首先表现在对道德需要的情感认同上。人把各种德性的获得作为其一种内在的需要,这是具有其社会学、历史学的根据的。人生活在社会上必须与他人、群体、社会保持合理的关系才得以生存,才得以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物质生产与生活。为此,用以调节这种关系的道德首先发轫于其生命价值以及各种物质利益价值。尔后随着人类的进化、社会的进步、物质的丰富、人类精神的提升,对于道德的需要,才开始从以生命价值、功利价值为主升华为以精神价值为主。人们逐渐把道德自身作为追求的目标,把道德作为获得自我肯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对象物,从各种道德的追求和道德活动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与享受。道德教育即是一种道德追求的活动,这种道德追求活动,不仅在完善人的各种德性和道德人格的过程中,使人们得到一种自我肯定、自我完善的满足,得到一种精神上的享受。道德教育只有引导青年学生得到这种认同,才能使道德成为青年学生道德需要的情感出发点。
其次,激发道德需要是青年学生接受道德的内在趋动力。
我们经常发现道德教育会使少年儿童从小就能因其道德的行为而得到赞许、表扬、肯定,从中产生积极、快乐的情绪;道德教育还会使少年儿童从能使他人得到快乐与满足的道德行为中体验到自我满足与幸福;道德教育还进一步使少年儿童从有利于集体的思想行为中获得荣誉和尊重,产生自我肯定的深刻体验,从而履行道德义务在他们的内心会形成一个强大的内在趋动力。那么,这种深刻的体验,这种高层次的心灵满足同样会趋动大学生在成长、成人、成才中获得极大的超越。大学生也会在道德人格的完善中获得一种自我提升的满意感、满足感;在个人发展的最高层次上,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其道德理想、道德信念的实现中,获得一种崇高感,体验到一种最大的幸福,感受到一种最高的享受。
道德教育只有在激发道德需要的过程中,才得以使教育把各种道德规范的遵从逐渐从他律转变为自律;使他们不是把各种道德规范视为约束与限制,而当作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使他们不是把道德、道德教育视为一种异己的力量,而是成为自身的主动追求,是一种与自身不断完善化、理想化相一致的力量。
二
我国当代青年学生的内心并不是没有道德需要,没有哪一个学生愿意被人称作“缺德的人”,而且对“人格魅力”称谓的向往程度也在与日俱增。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道德失范、有失人格的行为又恰恰发生在他们当中。因此,在他们身上严重地存在着伦理思想的交锋,道德理想与道德现实的矛盾;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脱节……我们说,道德需要是人们自觉履行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它是自觉的而非强加的,它源于人的自我意识,表现为一种道德追求的冲动;另一方面,它是内在的而非外部的,具有主体意识,表现为一种内在的自我完善的要求。因此,当代青年学生的道德需要尚缺少深层次的、自觉的、内在的自我完善的要求。他们的道德需要停留在一种表层、外在的需要。因此,当他们处于一种良好的道德氛围中,就能较为理想地表现出自己的道德人格;当他们处于一种不良的道德氛围之中,或者在缺少一种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同一个人可能将出现不同的道德行为表现。
道德教育必须从当代青年学生的思想深处去激发他们的道德需要。现实生活中的青年学生呈现出越来越多的道德问题,其根本原因都可归于道德需要的问题。一个真正具有道德需要的人是不会出现这些问题的。因为,道德需要的满足程度可以给人带来不同程度的道德愉快和道德痛苦。道德愉快是指一个人在利他活动中自我体验到的愉快。也许利他活动过程中会造成行为者的肉体痛苦或心理痛苦,但行为者本人却有自我肯定的评价,从而体验到满足的愉快。道德痛苦则反映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对抗性。道德痛苦比任何其它心理痛苦都深刻而剧烈。当一个人陷于自责、自罪的痛苦之中时,他就体验不到任何真正的快乐。道德痛苦有时可以完全破坏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格,使人陷入不能自拔的困境,甚至轻生。在现实中,引发一些学生强迫症、恐惧症、焦虑症、抑郁症等神经症的深层次原因,往往都是道德冲突得不到调节,道德困境得不到摆脱,从而陷入了深深的道德痛苦之中。
中国传统道德中,有所谓“助人为乐”说法,也就是把助人看作是一种道德上的需要,是能使自己感到快乐的事情。“助人为乐”体现的正是利他精神,是人的一种道德上的需要。实际上,历史和现实中的一切道德高尚的人,从一种自觉的道德需要出发,都是把献身、奉献、自我牺牲当作资源而使自己感到幸福的事情。雷锋是一个有高尚道德的人,他的许多行为都是从一种自觉的道德需要出发,在做出了对他人和社会的奉献之后,发自内心地感到幸福和快乐。雷锋的这些行为是出自他的“道德需要”。他不仅是为了履行一定的道德规范,而且是感觉到有一种强烈的需要,促使他为他人献身。他的情感、动机、意志和信念,都引导他去做对他人、对集体、对国家有利的事情。而且,如果他不能这样做,他的内心就会不安,情感就会不快,就会觉得不能称心如意。正像雷锋在自己的日记中所说的:“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雷锋生前,做过无数的好事,为他人、为集体献出了一生,但是他却始终处在一种为他人牺牲和献身的快乐之中。他之所以快乐和幸福,是因为他从自己的道德需要满足中得到了幸福。
在一段时期内,曾经出现过这样一种错误的理论:“雷锋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雷锋也是自私的”。这种说法之所以荒谬,就在于不了解其两种根本不同的需要。雷锋的活动,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道德需要,但这正好说明,雷锋不但不是自私的,而是有着高度的共产主义道德觉悟。“自私”与为公的对立,并不在于他们都要求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在于二者所追求、满足的需要的根本不同。“自私”所要满足的是自己的私欲和私利,而为公的人所要满足的需要,是为他人、为社会、为国家的一种需要,这种个人的道德需要的满足,其所要满足的不是自己本身的幸福和快乐,而是他人之幸福和快乐。
现代社会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需要“德行”来把关,物质生活水平愈高,品德水平也应当更高。这一点越来越被当代世界各国的人才市场所重视。原北京大学党委书记任彦申曾在文明修身大会说:“世界一流的大学,不仅以其学科做出的成绩,以其闻名的学者著名,其风度、道德风尚也很重要。剑桥的礼貌,牛津的风度,都给世人留下美好的影响。”他还告诫大家,人才素质的较量,不仅是科学文化素质的较量;还包括政治素质、道德、毅力、人品的竞争。因此激发当代青年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当代道德教育的重中之重。
三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一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一个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代,一个新旧观念和行为相互摩擦、矛盾乃至冲突的新时代。对这个新时代,我们中许多人的思维仍处在朦胧状态。一些人只埋头业务工作,追求物质利益,忽视精神需求,在强大的经济竞争和物质诱惑下,对内心世界缺乏应有的关照,对精神家园缺乏必要的投入,其结果是给错误思想留下了滋生的空间,给内心世界增添了重负,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社会生活中一些新的矛盾现象。如精神的内在复杂化与人格认同的困惑,人际关系的隔阂与自我心理紧张亟须调解的矛盾,外部激烈竞争与内心极度不平衡带来的苦恼,多元价值取向与对共同价值理解的不一致,追求物质利益与获取动机、手段不道德带来的内心矛盾和社会问题,生活现代化、商品化与理想信念相对贫困化的矛盾等等。而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之中,我们面对的青年学生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群体,是一个追求自我的群体。他们兴趣广泛,个性鲜明,一般不愿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也不愿意轻易地接受他人的意见。他们有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心态、思维模式、行为方式、生存和生活方式、价值和道德尺度,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一些青年学生存在着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脱节、言行不一的现象,如口头上追求理想,实际上崇尚实惠;有强烈的爱国情感,却缺乏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真善美的道德认知,却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期待建立和谐规范的社会道德秩序,自身却不愿接受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有成就事业的愿望,却缺乏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等等。这是道德人格不够健全的表现,也是缺乏道德需要的反映。正是由于道德人格的不健全,给自身的道德选择带来了困惑,给道德实践带来了障碍。事实告诉我们,青年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加强道德的自我修养,是健全和完善道德人格、获得道德需要的必由之路。因为一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极有修养的人,往往无比热爱道德所洋溢的真善美,从而执著地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并以此为立身之本、为人之道。
在以往的道德教育中不是把道德需要作为教育前提,而是把道德教育的目标作为教育活动的起点,引起了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事实上,人类创造道德并不仅仅是为了约束和限制自己,而是为了发展和肯定自己。道德具有约束性,但更重要的是它具有激励作用。它不是社会用来对付个人、反对个人的工具,不是同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本质相对的异己力量,而是人的需要和生命活动的一种特殊表现,是人探索、确证、完善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本质上与人的创造精神,与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一致的,道德需要就是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和推动力。
人的道德需要也是多层次的,按照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水平来划分,可以将这种道德需要概括为:承担道德义务的需要,实现道德良心的需要、追求道德完善的需要。与此相适应,在个体道德需要的形成过程中,也大体经历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发展阶段:即服从规范履行义务阶段;内化规范诉诸良心阶段;超越规范追求完善阶段。三个阶段的发展使个体的道德追求由外在的功利效果转化为内在的自我完善,道德发展由机械的服从或被动的执行转化为个体主动参与并积极创造。道德教育要尊重这种内在需求,激励这种需求在品德发展中的动力作用。
首先,要培养受教育者的道德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培养受教育者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应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要努力向受教育者说明各种道德观念产生的背景、涉及的道德现象体现的各种关系,让受教育者对其有一个全面的把握、深刻的认识。第二,要让受教育者亲身参与或者调查了解不同道德观念产生的道德情境,真正面临各种道德冲突,体现由这些冲突引起的困惑,锻炼道德思维,从而正确把握各种道德观念的真正内涵和产生的原因。第三,在受教育者正确把握各种道德观念的前提下,激发其积极向上的道德需要,并通过环境熏陶、教育引导,产生良好的道德情感,进而产生一定的道德态度,形成道德判断,并最终进行道德选择。第四,要对受教育者的道德选择进行评价、分析和实践反馈,用规章制度强化其积极的选择,惩罚不良的选择,帮助学生提高辨别能力和选择能力。
其次,要注重培养受教育者良好的道德心理承受能力。道德心理承受能力是指在面对超出自己原有的道德体验范围的道德情境、道德观念时,个体心理上的承受能力。道德心理所反映的是道德意识和行为中的心理现象和规律。个体道德心理一般称为品德心理。它是由道德需要、道德动机、道德行为和道德心理反馈四个环节组成的动态系统。道德心理对于道德行为具有导向和驱动功能。当个体面临多元化的道德选择时,当个体道德观念存在矛盾和失调时,如果个体具备良好的道德心理,则可以较好地调适和协调这些矛盾,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因此,我们要培养个体健全的道德心理,从激发道德需要、道德动机,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方式和道德心理反馈四个方面着手,培养个体的道德心理承受能力。
在此基础上,我们遵循个体道德需要发展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把握服从——内化——超越之间的层次性和递进性,根据其需要施以规范的渗透,并合理引导,激发出青年学生新的更高层次的道德需要。只有在青年学生具备了良好的道德心理承受能力,具备了较高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的情况下,道德教育才能表现出真正的实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