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旅游发展中的社区利益协调研究&以武汉市九丰城市森林保护区为例_旅游开发论文

城郊旅游发展中的社区利益协调研究&以武汉市九丰城市森林保护区为例_旅游开发论文

城郊旅游开发中的社区利益协调研究——以武汉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武汉市论文,城郊论文,为例论文,保护区论文,旅游开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阐述及相关研究

旅游开发涉及到政府部门、开发商、当地企业、社区居民、规划师等多个利益相关者,尤其是依托乡村社区开发的旅游景区,社区的作用十分重要。虽然旅游开发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改善地区社会环境等,但也可能与社区产生矛盾冲突,以至于损害社区居民的利益。国外学者索特和莱恩(1999)较早的应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了旅游开发与社区关系,认为旅游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部门、员工、本地居民、本地商户、游客、竞争者等,提出在地区的旅游发展中只有考虑到以上的相关者的利益,减少相关者之间的冲突,旅游业才能快速协调地发展。朱尔道和桑切斯(1990)在研究西班牙南部的米哈斯镇的旅游问题时,发现由于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尽管开发商和当地特权人物收益增多,但农民由于被迫卖掉土地后却沦落为失业者的现象。近年,我国学者也对此问题进行过一些探讨,张伟和吴必虎(2002)尝试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到四川省乐山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过程中,应用圆桌会议、入户访问、问卷调查的技术手段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旅游意识和利益表达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讨论并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我国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中应用的重要性和应用前景。根据现有文献分析,国外学者对旅游开发与社区关系的研究较早,但多数研究集中在旅游开发对当地的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的影响方面,真正涉及到旅游开发对社区居民必然产生的矛盾冲突、利益协调方面的并不多见。

为了有效解决旅游开发中的社区利益协调问题,我们在研究武汉市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的旅游开发时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为科学开发该区域的旅游资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区域概况及研究方法

1.案例区概况

社区位于规划中的武汉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内,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位于武汉主城东部,毗邻东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现在已开发的景区包括马鞍山森林公园、九峰森林公园、石门峰名人文化园。全区辖马鞍山苗圃、九峰乡、花山镇、豹獬镇内的12个行政村(场),从表1可以看出,部分农村社区临近已开发的景区或位于景区内,交通便利,自然环境优美。社区以第一产业为主,与全市经济水平相比,农业比较发达(表2),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社区位于城乡结合地带,社区居民约1.7万人,农村人口超过1万人,其中从事苗圃、经济林木种植的占较大比例。与武汉其他城区相比,农民的年均纯收入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农村社区占地总面积为127.44公顷,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28240.2亩。现有农村社区布局比较散乱,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与自然风景和环境不相协调,部分村民的生产方式还不适应森林生态保护的要求。

表1 保护区内社区概况

村名

所属管辖村民人口(人)

耕地面积(亩) 所属景区 临近景区

马鞍山苗圃市园林局

1914

4990

马鞍山森林公园 ——

群英村 开发区托管

670 50—— 马鞍山森林公园

九峰村

九峰乡2481417——石门峰名人文化园

保丰村

九峰乡1511

1465—— 九峰森林公园

马驿村

九峰乡1780545—— 九峰森林公园

丁峰村

豹獬镇1215420—— 九峰森林公园

上刘村

豹獬镇 799382—— 九峰森林公园

新跃村

九峰乡1038942—— ——

九峰园林场 九峰乡 200120—— ——

何刘村

九峰乡 980864—— ——

联合村

花山镇2048741—— ——

土桥村

花山镇2901

1366—— ——

资料来源:《2004年武汉市农业综合统计年报表》和规划组现场调研

表2 保护区与武汉市部分城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对比 单位:元

名称保护区 洪山区 东西湖区 汉南区 蔡店区

江夏区 黄陂区 新洲区

人均收入

39284960 3733 36583490 345232123139

资料来源:《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总体规划》(2005年)

2.研究方法

2005年6月中旬,武汉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充分利用东部城区的自然资源,建设武汉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为了保障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旅游开发与周边社区的协调发展,开展了社区与旅游开发的专题研究。主要采取访谈调查法,包括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

(1)问卷调查。设计了《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旅游规划社区居民调查表》和《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社区发展情况调查表》(主要内容见表3和表4),重点调查居民对地区旅游开发的态度和行为。调查期间,规划组考察了保护区内马鞍山苗圃、九峰乡、花山镇中的12个行政村,对村庄的社区发展状况进行了较详细的调查,并且根据社区的区位条件、经济水平、人口状况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马鞍山苗圃、联合村、土桥村、九峰村、保丰村、马驿村进行村民问卷调查,通过选取不同经济收入、年龄层、受教育程度的村民进行面对面的访谈,完成了91份有效问卷。

表3 社区居民调查表主要内容

居民基本资料年龄、性别、家庭人口数、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情况

本地对游客最具有吸引力的资源是什么

村民对本地旅游开发是否支持

居民对旅游开发 旅游开发可能会对社区产生什么不利影响、旅游开发能给社区带来哪些利益

的态度和行为

本区发展旅游,应采取哪些开发方式

本地开发为旅游区后,居民打算做什么

对搬迁的看法和居民希望的补偿方式

表4 社区发展状况调查主要内容

调查方面 调查主要内容

基本情况

村名、所临近景区、村庄面积

自然环境与历史文化 自然环境、历史沿革及变迁、文教事业发展、文物胜迹、传统民俗

人口 村民小组、户数、人数、年龄结构、民族构成、受教育程度、从业情况

经济社会

经济收入总量、经济结构、乡镇企业、建设情况、土地租赁情况

行政管理机构设置

其他 是否有工矿企业、学校、部队或其他单位

是否有旅游景区点及景区旅游设施

(2)现场访谈。在考察中进行亲自访谈和参观考察,主要是应用半结构式访谈①,访谈对象包括社区居民、当地政府部门、旅游景区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通过向访谈对象提出涉及到旅游开发与社区协调发展的重要问题(见表5),了解政府部门、景区管理部门在旅游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旅游规划的建议。

表5 主要利益相关者半结构访谈内容

访谈方面主要问题

旅游开发的投资主导方式

旅游开发与发展旅游景区的规划管理

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

社区的搬迁改造

社区居民的土地补偿和劳动就业

社区规划与发展社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社区自然环境和资源保护

三、研究结论

1.调查发现

(1)社区居民对旅游开发的影响认识不深。保护区内大部分居民没有深入意识到旅游开发带来的消极影响。7%的居民认为旅游开发不会给地区带来负面影响,有的甚至认为“只要能使地区更富起来,破坏一些环境也无所谓。”65%的居民认为旅游开发可能会占用居民耕地,耕地是居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居民首要关注对象;其次,60%的居民认为旅游开发可能会改变他们目前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在一些已经开发的景区附近的村庄,居民认为度假村、餐馆、游乐设施的建立已经破坏了他们安静的生活环境。

(2)社区居民关注旅游开发的搬迁补偿方案。36%的居民表示不愿意搬迁,他们习惯于在本地居住,周边有自己的耕地,劳作也非常方便;39%的居民对搬迁的态度比较中立,听从政府的安排,希望搬迁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25%的居民愿意搬迁,他们希望搬迁到经济更加发达的地方。居民对搬迁后如何获得补偿的看法多样,部分居民希望政府能够按照他们目前居住的面积在迁入的地区还建房屋,部分居民希望政府能在迁入地提供给他们地皮和钱款,自己建房屋;还有部分居民希望得到足够的经济补偿,然后自己选择地方搬迁居住。国外学者佩科克(1992)研究马西安塔克的旅游开发时,也提到了旅游开发的土地补偿问题,其补偿问题有当地人成立的“国家印第安人娱乐协会”与统治政府协商解决,所以能够合理地解决旅游开发中占用土地的问题。

(3)社区居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协调较好。当地居民同政府、投资商的合作意愿较强,他们对政府的信任度较高,80%以上的居民愿意执行旅游开发过程中政府制定的措施。政府与居民的关系稳定,社会和谐,犯罪现象少,既有利于协调旅游开发与居民的利益关系,也有利于政府旅游开发战略的推进。这与索特和莱恩(1999)研究的旅游业中的利益相关者的结论是一致的,只是旅游开发地的背景不同,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也有所变化,保护区的旅游发展中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政府部门、开发商、社区居民、旅游管理部门,当地企业、规划师等,地区旅游开发是否能够顺利地进行,这些部门的利益协调、积极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4)社区居民参与旅游的积极性较高。78%的社区居民对当地旅游开发持支持态度,65%的居民愿意主动参与旅游开发,10%的居民在已经进入旅游业的少数人的影响和带动下,参与旅游开发和管理工作。但是居民对旅游开发的参与处于低层次,没有认识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现实意义,而是由于短期利益的驱使而投身旅游业。主要原因是居民受教育程度和认识水平低,改变人们的这种意识需要大力倡导和积极引导。南彭布鲁克旅游开发中积极纳入社区参与,当地人组织的农村社区联合行动委员会对我国旅游开发是很好的借鉴,当地鼓励社区参与到旅游开发的各个阶段,并成立相应的非政府组织来为旅游开发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的保障。保护区应激励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使居民成为旅游开发的受益者。

2.旅游开发与社区利益协调的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研究,对旅游开发与社区发展的利益协调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1)激励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

①加强社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改善居民对旅游开发的观念。加强社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对实现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和谐发展非常重要,社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高低,与保护区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有着很大的关系,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社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工作,充分调动社区主动保护自然资源的积极性,加大保护自然资源的力度。

②依据当前社区参与程度,有效激励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存在初级参与、积极参与、成熟参与3种程度,保护区内社区居民基本上属于初级参与程度,表现为参与人数少、范围窄、缺乏主动性,受旅游业短期利益影响大。为了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有效激励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提高社区参与层次是十分必要的。当前目标是促使其向积极参与程度发展,首先,加强社区的旅游参与意识,可采取定期开展座谈会加强旅游管理人员与社区居民的信息沟通,经常宣传旅游发展新动向、及时收回社区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意见反馈等方式;其次,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来提高政府管理人员和社区普通居民的素质;再次,合理把握社区居民参与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如建立法律保障制度、采取合理的经济利益分配方式等。

(2)加强政府的控制和管理

①建立规章制度,加强政府对社区参与的控制和引导。我国提倡社区建设和发展,历来重视社区参与,但目前只有政府的行政政策,没有相应的法制制度,这使得社区建设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旅游开发中的社区参与是社区建设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参与区域旅游规划也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该规章制度内容应包括居民在整个旅游开发过程中的行为规范、政策保障、旅游开发中的利益分配等内容。乡镇一级的领导干部要在政策上予以监督,结合教育加强引导和控制,例如:通过一些不和谐建筑破坏景观的实例教育居民建房要从旅游发展的大局出发,对居民自发进行的如开农家餐厅、农用车载客、出售自制工艺品等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管理。总之,规章制度的建立既要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又能规范社区参与旅游的行为。

②妥善处理村庄搬迁改造还建问题。保护区内的社区基本上属于无规划的散落式村庄,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与自然风景和环境不相协调,部分村民的生产方式还不适应森林生态保护的要求,为了使村庄建设与保护区规划和谐发展,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对保护区内的村湾分类改造。目前,可采取的村庄改造方式有:

“城中村”综合改造方式:征用土地后,按照法律规定搬迁还建,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将村民户籍变更为城市居民,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居民委员会,将其改制人员纳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方式:以“四通四改一化”(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绿化)为创建内容,总体上达到水电道路通达,村庄庭院绿化,饮水卫生安全,垃圾堆放无害,基础设施配套,生产生活便利,生态环境优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

整合改造方式:将现有村湾相对集中、改造利用,在保持现有农用地规模不再新增用地的基础上,拆迁部分农宅,改造部分农宅建筑形式,形成相对集中的农家住宅。选择适当的村庄改造成旅游景区的服务点,使其成为景区的一部分,居民也可从中获得就业机会。

(3)采取社区居民自治管理

成立专门的社区旅游开发委员会,提高社区管理的自治程度。有关研究表明,仅仅由政府部门推动的旅游发展有时会忽视社区的存在,如果全部由社区做主又会出现旅游发展的片面性,这就要求在政府与社区之间有一个能够起协调作用的组织,对于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可以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社区旅游开发委员会,工作成员由社区居民选举组成,委员会具有以下的管理任务:积极开发资源、改善当地社区的生活质量;调节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保证涉及到的所有团体间的持久合作;保证资金和所需的专业技术;指导社区居民参与行为。

(4)重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

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旅游开发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社区居民、政府管理部门、旅游企业管理者、旅游投资开发商、规划专家。在重视社区利益的同时,也要协调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开发商往往是旅游开发的发起者,他们的开发行为要得到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支持,规划专家是开发行为的实施者,在考察论证过程中,要积极地吸取开发商、政府、社区的意见。在整个规划开发过程中,特别要重视社区参与,社区参与不仅仅局限于在建成后的景区从事服务、管理或者其他的商业活动,而应该涉及到旅游开发的整个过程,从规划方案制定开始直到景区建设完成并且运营。旅游开发过程中,社区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土地补偿金、参与景区的建设管理获得的收入等物质利益,还包括从旅游开发中获得的教育机会,如环境保护知识、旅游基础服务知识技能等。

四、讨论

本案例研究的社区是位于大城市周边的,经济发展水平中等的农村社区,与国外类似研究相比,我国农村居民比较传统保守,对于居住地的搬迁和生产方式的改变适应性低,主动参与旅游开发的意识不够强,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较困难;本案例保障建议的提出,旨在为同类型旅游地开发中解决社区利益协调问题指出可借鉴的方式;本案例研究对象为城乡结合带的农村社区,对于城中社区、城市远郊社区做同类型的研究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论。

注释:

①半结构式访谈:访谈中,研究者事先列出要探讨的问题,在访谈中保持一种开放的方式(事先并不硬性规定语言表述方式,也不确定提问的顺序),围绕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的问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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