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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516(2006)06-0078-03
我国高职发展二十多年来,体系已基本建立,但还不够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高等教育规模扩大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高职是应该终结于大专层次呢,还是可以升入本科,甚至研究生?这一直是学术界和实践界争论的热点。本文试图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探讨各国和地区的体系及其上延的过程,分析其必然规律,并对照我国的实际情况,得出相应的启示。
一、我国高职教育体系之争
我国高职发展的历史不长,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明确定位是20世纪80年代的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指出: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当前我国主要以专科层次作为高职的主体,在高职开办初期并没有引起大家的争议,而当高职形成规模后,人们逐渐对仅仅发展专科层次产生质疑,2002~2004年理论界和实践界逐渐出现一种呼声,那就是:开办本科层次的高职。
有学者提出,在继续加强大专层次高职教育的同时,应当逐步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格,发展本科以上层次的高职教育。从新时代的特征来讲,“为适应我国进入WTO后对于培养技术精英人才的要求,发展较长学制的高等职业教育——技术本科,已势在必行”。进而,“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对本科层次技术人员的需求量大大增加;技术本科为高职生提供了发展进路,这是人性化教育的需要;目前高职生缺乏进路,正成为国外教育市场争夺的对象。由此得出结论:技术本科发展的必要性不是任何人的主观建构,而是多种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在这些因素中,经济、社会因素是首先需要考虑的”。在实施步骤问题上,提出“目前少量试点,今后根据社会实际需要逐步发展的建议”。
显然,在要不要发展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的问题上,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认为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关于如何发展的问题,意见就不统一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毕业生经过一定选拔程序可以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但当前发展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存在三个认识上的误区:把高职混同于专科、把本科高职当成扩大了的专科高职或普通本科教育、把升格专科高职作为发展本科高职的唯一模式。有学者认为,“发展技术本科并非意味着大量现有的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要把技术本科与高职升本科严格区分开来。目前我国技术本科发展的主要途径,是对部分传统学术性大学进行改造,让极少数办学条件优越的高职升格为本科”。另有学者认为,“发展技术本科,可先从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专升本’起步,即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先选择一些较为成熟的高职专业,依托普通本科高校二级学院招收现有高职高专毕业生举办二年制技术本科”。但也必须看到现行专升本考试制度有碍于部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了用人单位的选才和用才。
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意见: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可以由本科院校承担、由高职学院升格而成、先在高职学院完成二年的专科学习然后升入本科院校,即“专升本”。
然而,随着2004年3月《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出台,又出现另一种声音,就是认为高职没有必要办本科层次,二年制的专科办好即可。
综上所述,高职体系如何建构着实关系到其未来的发展方向,甚至已经影响到高职目前的进一步发展,成为迫在眉睫的难题。
二、高职体系的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和地区高职的办学模式、特点各不相同,其原因之一就是体系的差别,关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别是高职体系可以发现这样的事实:高职体系都有多个层次,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但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职的办学机构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三类:
一是普通高等院校承担,如美国和澳大利亚。它们有共同的背景基础,那就是他们的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本来就容纳了学术类、工程类、工程技术类,且还授予专业学位,这是区别于学术学位的。
二是由专门的高职机构承担,如德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德国有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学院;日本有高等专门学校;韩国有工学院等;中国的台湾有科技大学,这些都是专门办高职的机构。德国和韩国还有些综合大学也招收本科层次的高职学生。
三是以课程为主线,任何机构只要获得资格都可以承担。典型的代表是英国,它把高职纳入继续和高等教育板块中,凡申请到教学资格的任何继续和高等教育院校,如第三级学院、科技大学等都可以培养高等技术人才。只要它们通过认证,获得办学资格,它们就可以开设相关专业的高职课程,成为高职机构。但值得一提的是,英国整个职业教育体系有一个重要的依托,那就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无论哪个机构来组织办学,其最终的考核标准是一致的,人才培养目标也是相同的。其资格证书体系开发的过程,主要是围绕职业岗位描述,然后按照所需要达成的功能逐步分解,形成课程模块,各模块间的关联性非常好,互相之间有一定的衔接和顺序。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的实施更接近第二类,现统称为高职高专。在整个体系中,双轨制的痕迹非常明显,但到了本科层次,突然变成了单轨,也就是说专科高职的毕业生要升学只能选择普通大学,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他们的升学实际上是以放弃自己本身的教育体系为代价的。
从学制上讲,目前我国的高职绝大多数都是三年制专科层次,但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应当还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高职,我国目前已经试点了几所技术本科,名称上为研究生层次的高职并没有,但从内涵上分析,笔者认为MBA的教育也属于高职,而且研究此类教育者也有类似说法,“MBA的本质是硕士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而且,德国有学者认为,整个教育体系应该呈类工字形的,即在初等教育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合起来的,以便打好必要的基础;到了中等教育至本科教育阶段,呈分轨状态,有不同需要的学生在不同的教育体系学习;到了硕士和博士阶段,又开始合轨,因为这一阶段,各专业方向都开始细化,虽然仍有理论和应用之分,但都带有研究的成分,不应分轨。
我国在硕士层面上已有一些相当于高职的专业教育,但不全面;在专科层次上也有了较为完整的高职;但在中间的本科层次出现断层,这似乎是不尽合理的。
另外,这些国家的高职体系并不是一开始就完备的,而是在发展中逐步完善的。如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有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70年代又发展了硕士和博士教育;德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设置兼具普通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与高等专科学校一起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我国的台湾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也开始逐步提升高职教育的层次,将许多专科学校改制成技术学院,至1998年已改制的技术学院有18所,80年代初开始,又把技术学院升格为科技大学,从而形成了从中专、大专、本科直至研究生层次的完整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它们的发展进程有一定的规律,即本科及以上层次高职的发展都是在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中,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技术应用大大推动经济发展的时期。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同样时期,其发展思路值得借鉴。
三、若干启示
(一)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是必要的
众多学者已经从各个方面论证了本科层次高职存在的必要性。笔者仅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进一步说明,虽然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专门的本科高职的机构,但他们和其他国家及地区一样,拥有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职,否则就不可能出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差异。不同地域、不同背景,但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结构基本相同,这不只是一种巧合,更代表了一种规律,无论是哪种背景的现代社会,人才结构都是基本相同的。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在特定的时期成为市场急需人才,而我国目前高技能人才紧缺也印证了这一点,所以高职本科是必要的。但数量和规模要依据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对该类人才需要的多少来确定,要适度发展。
(二)课程框架不应当是普通高等教育的加减
英国资格证书课程开发的过程提示我们,高职课程无论是职业性的还是文化性的,都要围绕特定的职业来展开。而我国高职的课程框架却像是把不同的模块简单相加,模块之间的关联性较差。如高职的英语课程,其内容和普通高等教育一模一样。当然,目前已有很多改革呼声,但大多都提到加强专业课比例和实践的比例,减少普通文化课的含量。似乎这种加加减减就能够解决高职的课程问题。笔者认为不尽然,高职的课程需要按照一个核心展开,这个核心就是职业岗位描述,展开的过程中,有些距离核心较近,有些则较远,较近的类似于专业课程,较远的类似于文化课程,但文化课仍然都是围绕专业和职业岗位的,因此,诸如英语课应当是专业英语,数学应当是专业领域常用的数学。而且这些课程可以呈现综合化的倾向,不必按照英语或数学等学科的系统展开。
(三)办学机构可以多样化
无论哪一种机构承担本科层次的高职都可以,因为办学机构并不能代表什么,而真正具有代表性的是课程,只要具有本科高职课程的内容与结构,那么它培养的就是本科高职人才。网络时代和知识经济把整个教育资源统合起来,校与校的竞争将不复存在,国与国的竞争才是主要矛盾。由此,校与校之间便结成了联盟的关系。哪里有优势资源,哪里就成为办学点;哪里有适合某专业培养本科高职的资源,哪里就可以成为办学机构。这样有利于高职资源互补,形成共赢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