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公益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息资源论文,体系建设论文,公益性论文,数字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灵魂,是国家和地区发展的精神支柱。文化信息资源是国家和地区文化发展建设的重要基础,在地区文化个性形成的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通过社会文化的公共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电视台、电台、剧场、电影院,乃至文化广场、教堂、寺院、历史文化遗址等,不仅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进行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更为一定区域的公众提供了进行文明教育的重要阵地[1]。尽管在“十五”、“十一五”期间我国已经开始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一些地方还在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中建立了阅览室,图书馆服务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基层延伸,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相继启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2011年12月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启动,极大地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手段和内容。但由于各地区的地域特征和生活方式的差异,以及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基层文化队伍专业素质偏低等问题,导致各地区图书馆、社区文化站、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文化惠民工程虽已基本齐备,但利用率却普遍偏低。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难以充分发挥公益文化服务的作用。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构建起一个完整、清晰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论框架,探索和寻找出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的普适性方法和路径,并对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已有的实践做深入细致的考察、研究和分析,以此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2 我国省域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分布特点 充分了解我国省域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现状是进一步开展公益性文化资源共享的前提,也是实现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的基础,因此,必须从宏观上掌握我国省域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的布局特点。 2.1 省域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分布的机构特点 我国省域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广泛分布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艺术表演团体、科研及高校图书馆等部门,资源建设内容各有侧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共图书馆是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传递科学情报、开展社会教育和提供文化娱乐等功能,是展示各地区人文资源及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通过书刊借阅、参考咨询、网络服务、公益讲座、专题展览、教育培训、视听服务等在公益性文化信息领域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馆是面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场所,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各地区群众文化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在主(承)办群众文化展演活动,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队伍,整理、研究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推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拓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领域,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博物馆是以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为己任,集文物征集、收藏、研究、展示、教育、服务于一身,是人们了解当地文明进程、领略当地文化奥秘的重要窗口。博物馆的发展更是极具地方特色。如:湖南省博物馆以蜚声中外的马王堆汉墓文物、商周青铜器、楚文物、历代陶瓷、书画和近现代文物等馆藏文物见长[2];山东省博物馆以陶瓷器、青铜器、甲骨文、陶文、封泥、玺印、简牍、汉画像石、书画、善本书的收藏见长[3];广东省博物馆以古字画、古陶瓷两类传世文物见长,尤以“岭南画派”书画藏品,端砚和潮州木雕独成系列丰富而闻名[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研系统图书馆是科研机构信息资料的重要来源,是开展理论研究、决策参考的重要支撑。由于多年的研究积累,各省级社科院图书馆基本都有自己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收藏。如: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的俄文原版书刊资源,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的赣鄱文化、宋代文学资源,湖南、河南等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收藏的古籍资源,广西、云南社会科学院收藏的有关东南亚各国的文献信息资源等[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图书馆在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的作用主要包括文献获取服务、参考咨询服务和信息素质教育等[6]。以外语文化信息资源的拥有为例: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俄语、阿拉伯语、日语、西班牙语,同济大学是德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西班牙语、阿拉伯语,黑龙江大学是俄语,广西民族大学是越南语、老挝语、泰国语、柬埔寨语,武汉大学是法语,大连外国语学院是韩语、日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日本语、印尼语、马来语、泰语、越南语、朝鲜语、法语等[7]。高校图书馆的文化信息资源主要面向教学与科研,体现的是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面向公众开放的大学图书馆还不是很多。 2.2 我国省域公益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现状 国家重点文化项目的实施为数字文化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覆盖城乡。2002年起,文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一项国家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通过互联网、卫星网、有线电视及数字电视网、镜像、移动存储、光盘、广播电视网、无线通信网等新型传播载体,将进行数字化加工与整合后的中国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建共享。截至2011年底,该工程建成1个国家中心,33个省级分中心(覆盖率达100%),2840个县级支中心(覆盖率达99%),28595个乡镇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83%),60.2万个村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99%),全国专兼职人员已达68万人,累计服务超过11.2亿人次。通过广泛整合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院团及广电、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的优秀数字资源,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建设总量达到136.4TB,整合制作优秀特色专题资源库207个,初步满足了基层群众求知需求[8]。 2005年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开始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的中文数字信息保存基地和数字信息服务基地。截至2011年底,国家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总量已达561.3TB,主要来源为外购数据库、馆藏特色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导航和网络资源采集等部分,其内容单元主要包含: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电子报纸、学位论文、会议论文、音频资料、视频资料等[9]。预计到“十二五”末,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总量将达到1000TB,电视用户可以足不出户观赏国家数字图书馆推送的音视频及图书等资源。2012年,“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和“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为超过百万的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图书、讲座、音乐等文化服务[10]。 由国家数字图书馆支撑的“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011年由文化部、财政部共同推出,旨在开展基于手机、数字电视、网络电视等新媒体服务的资源建设,拓展国家图书馆服务。根据网站的“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011—2013年实施地区名单”推算,2013年底我国已在33个省级图书馆和374个地市级图书馆实施了“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http://www.ndlib.cn/ssdq/)。2012年起我国正式实施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先从北京、天津、辽宁、山东、上海、浙江、广东、安徽、陕西九省市开展试点,重点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服务。根据《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的统计,2012年底全国已建设乡镇、街道、社区等各级公共电子阅览室站点28 612个。 各省的省级图书馆以及部分地市图书馆借力国家重大数字文化项目的实施,并依托自身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进行了本省或本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些已成为省域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域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中另一重要主力当属高校图书馆的信息共享资源。 我国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实践始于1999年启动的中国高等学校文献保障体系。为了实现图书馆之间馆藏文献资源联合编目、联合目录、文献传递、参考咨询的共建共享,国内高校图书馆形成了或地域式、或主题式、或组织协作式的资源共享模式。2002年5月,成立了共同存取、开发、利用数字资源的协调性组织中国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联盟,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国家级高校数字图书馆和各省级高校数字图书馆组成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与服务体系。省域高校数字图书馆渐渐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进入21世纪,移动通讯技术的迅速崛起,更为高校移动图书馆的建设带来了机遇[11]。随着现代通讯、3G、多媒体等技术的迅速发展,从理论上讲,借助因特网完成省域间高校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建立移动图书馆联盟的时机已经成熟。 从上述情况看,我国省域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似乎是已经成型,但实际上,许多隐性的问题与国际国内大环境并不匹配。如,看书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仍困扰着很多农村地区的基层群众,各省内部文化信息资源拥有单位各自为政、独揽资源现象仍然很严重,文化信息资源迟迟不能数字化现象在各省普遍存在,文化服务的渠道和方式仍有待进一步拓宽等。 3 建设省域公益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议 省域公益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应该是省内各文化信息资源拥有单位在网络资源保障下的联合共建。该体系覆盖全省,横向包括公共、高校、党校、社科院、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等多个系统,纵向包括省市县乡(镇)村,最终要实现省甚至国际间合作,使各省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党校图书馆及各级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史志办、民族研究所、艺术表演团体等文化信息拥有单位形成既可上下贯通又可横向联合的网络系统,做到局域或广域网络上的资源共享。该体系应不仅要具备公益性、数字性、知识性、趣味性,也要具备智能性、实时性、互动性、便捷性和广泛性。 3.1 以数字化促进省域文化的传播、传承与创新,打造省域文化品牌 根据《2013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076个,文化馆(站)43 876个,博物馆3069个,国家综合档案馆3219个,国家专门档案馆223,部门档案馆175个,企业档案馆192个,文化事业档案馆258,艺术表演团体7321个,艺术表演场馆2364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这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若都能实现数字化,利用电脑终端、微博平台、手机平台、电子阅览平台、网络视频平台等平台,不仅可以实现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的任务,也可促进省域文化的传播、传承与创新,打造各省既有中国特色又有省域独特魅力的文化品牌。 中华文化是由众多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构成的。中国各省区由于各自独特的地域、独特的历史、独特的人口构成,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省域文化。这些丰厚的文化遗产是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的富矿,各省应以传承与创新为基点,在全球化中确立自己的文化定位与角色扮演。在进行省域公益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开发时,应以积极开放、吸纳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的态度,从总体上对本省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总结、整合、提炼、研究,要积极采纳借鉴外来优秀的文化因素,使其成为省域公益性数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厦门鼓浪屿的各国领事馆建筑文化的遗留,哈尔滨中央大街欧式、俄式建筑文化的遗留以及相匹配的生活情调等。同时要加强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确立自己民族文化的地位。各省在数字文化资源建设中要尽可能地展示自己优秀的东西,使人们只要点击数字文化的网页,就能看出是齐鲁文化还是黑龙江文化,抑或是新疆文化还是云南文化,要把国际文化元素与中国文化元素有机结合起来,把汉族文化元素与少数民族文化元素有机结合起来,把本地域文化元素与外来文化元素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出叫得响的多元一体的省域公益性数字文化品牌,真正实现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 3.2 以共建共享理念,数字化整合省域文化信息资源 以数字化促进公益性文化信息资源发展的实质就是各文化信息资源拥有单位的数字化建设。目前,由于有文化部及教育部的支持,各省的数字文化信息资源主要集中在公共图书馆及高校图书馆两大系统。而在各省广泛分布的文化馆、博物馆、各类专业图书馆、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报刊、互联网等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诸多领域的文化资源却还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建议各省本着“统一协调、分工合作、联合上网、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省域文化信息资源,借力“全国高校文献信息保障系统”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借助移动通讯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网络及各文化服务单位自有硬件和软件,将本单位收藏的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类型的文化信息资源中有价值的信息按照用户需要挑选出来,按类目列出资源的内容和载体形式,采取用户易于接受的超媒体表现形式,对所选素材进行比较筛选、编辑、整理和加工。由于同一区域内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单位具有相似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因此在联合编目、集团采购和特色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容易达成合作共识,并方便借助统一的检索平台,建立公共图书馆、社会科学院图书馆、科学院图书馆、党校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等多位一体的共享机制,通过手机图书馆、电视图书馆及移动图书馆服务平台实现基于多网络、多终端、全媒体等多层次的覆盖全省、高效快捷、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不断扩大面向社会的公益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服务能力,通过提供专业的学科导航、网上实时咨询等服务,向民众推介、传授各省域文化信息,真正实现文化信息资源拥有机构文化传播与传承的使命。数字化信息资源建设既要考虑当前需要,又要考虑未来的发展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应当具有实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既要顾全大局又要突出特色。资源建设的形式尽量涵盖各省特色文化,既要满足各省教学研究需要,又要兼顾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更要照顾到各省占绝大多数的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 3.3 成立协调机构,完善提升现有数字文化信息资源的服务项目与功能 2013年5月,南通大学图书馆的李巧玲对国内31个省级公共图书馆网站进行了调查,发现31家图书馆中有10个省级公共图书馆在各自网站明显位置可以查到移动服务项目,10家中只有6家明确标出移动图书馆字样,且多为把图书馆的一些传统业务与基本读者服务简单移植到移动图书馆网站,移动服务功能单一,有的图书馆只能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中的一家联合,服务层次肤浅,个别图书馆缺少深度链接,这与因特网、无线移动通讯、3G技术等新技术的普及不相匹配[12],与我国手机网民的发展速度也不相匹配。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4年1月16日在北京发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本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遵循“标准化、均等化”等原则,各省应统筹公共文化政策的制定、网络设施建设尤其是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网络的建设,应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数字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建立一个全省的领导协调机构,可由各省委宣传部牵头,各省级图书馆、社会科学院、科学院、党校、博物馆、档案馆及省内领军高校图书馆等作为本系统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本系统的具体操作,运用成型软件,通过统一的学科门户的建设,完善提升现有数字文化信息资源的服务项目与功能。如在数据库中添加外文翻译功能,便于对同一数据指标进行国内外的比较;添加“我的图书馆”功能,使读者可以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放在“我的图书馆”中,便于以后继续查找等。 3.4 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对公益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管理 数字文化信息资源数据库是一个集存储、管理、重复利用和分析预测等一系列功能于一体的、有组织的、动态的、密切联系的、数据集合的信息系统。其建设涉及范围广、任务艰巨而繁重,是一项需要长期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加之当前数字信息的快速增长已经超出了单个公益文化服务机构的获取与管理能力,原先单打独斗建数据库的做法已不能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人们对信息技术在推动理论创新,促进学术发展,繁荣社会科学等方面作用的认识的提高,各省域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技术已普遍得到改善,数字信息网络已初具规模,各省图书馆联盟的成立、一卡通的实施及自助图书馆的产生、各种数据库的建立等,这些都为省域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必要而充分的基础准备和技术支撑。目前亟待加快各省档案馆的数字化建设。各公益文化服务机构应先在本部门或本省行业范围内形成纵向资源保障体系,先以省为单位,由各省的地方社科院、党校、高校、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益文化服务机构共同建设具有本省特色信息数据库,实现各公益文化服务机构系统内部的数字化联合,然后按照统一协议,以集中平台和分布建设的方式建立省域公益文化信息资源数据管理系统,对公益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并在互联网上以网络实体文化信息服务机构的形式建立省域范围的公益文化数字资源检索平台。在数字环境下,省域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建设完全可以摆脱场馆的局限,以总分馆制为框架,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各种图形、动画、音乐、视频等文化信息资源的无障碍传输,在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把更生动、活泼的资料真实地再现在读者面前,使原本对电脑操作不熟的人也能轻松地在这一数字文化共享平台上找到自己需要的文化资料。省级公益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设研究_数字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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