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黑市与经济不发达的根本原因:重商主义制度--论赫尔南多·德索托的“另一条道路”_重商主义论文

秘鲁黑市与经济不发达的根本原因:重商主义制度--论赫尔南多·德索托的“另一条道路”_重商主义论文

秘鲁黑市和经济不发达的根源:重商主义制度——评埃尔南多#183;德索托的《另一条道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商主义论文,黑市论文,秘鲁论文,根源论文,埃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班牙文版的《另一条道路》于1986年问世之后,立即引起了国际经济学界的注意,成为畅销书。1987年该书被译成英文出版,并获得很高的评价。美国参议员比尔·希拉德利说:“理解拉美问题的最好方法是阅读《另一条道路》,它是一本在拉美畅销的新书”。《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杂志》的社论特别提到:《另一条道路》提供的启示是对有关经济发展的正确途径方面的一次观念上的变革。美国国际发展署主任阿兰·德兹在政策回顾介绍中认为,该项研究“将是最困难的受压迫的发展中国家持续进步的钥匙”。理查德·M·尼克松认为, 经济学家埃尔南多·德索托从这种高度不确定的环境中发出了响亮清澈的声音,由他撰写的《另一条道路》是对秘鲁地下经济中非凡的企业家活力的重要研究。一些第三世界的学者也纷纷致信作者,指出在他们的国家里也发生了该书所描写的秘鲁那样的经历。许多国家的政府、研究机构和社会政治团体因受该书的启发而重新探索有关经济发展的适当的道路问题。

《另一条道路》的作者埃尔南多·德索托1941年出生于秘鲁的阿雷基帕,是一位企业家。他曾在日内瓦高等学府读过研究生,并作为一名经济学家在关贸总协定组织中工作过,还当过秘鲁自由与民主研究所所长,兼任几家公司经理,还是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成员。《另一条道路》的出版使他一举成名。

《另一条道路》何以能在国际学术界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为了使更多的人对该书有所了解并从中受益,笔者试对该书作一简要评介。

《另一条道路》是一本关于“非正式经济”的杰作。该书分前后两部分共8章。构成第一部分的前4章,主要叙述了作者及其自由与民主研究所的同事们对秘鲁不同部门中的非正式经济所进行的实地考察的结果。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非正式经济形成的原因,并就解决秘鲁的政治与经济危机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笔者认为,该书之所以不同凡响,是因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选题独到,把焦点集中在非正式经济或黑市这一尚不曾被研究甚至鲜为人知的现象上,由此阐发了一系列令人惊讶的事实和见解。

非正式经济是指未经合法注册的经济和那些国家已默认的但不予照顾和不给予法律保护的经济。这种非正式经济几乎在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但却往往被官方的统计数字所忽视,而正是这个未知的世界,最集中地体现了发展中国家法律和制度方面的严重缺陷。作者揭示出秘鲁非正式经济令人震惊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在秘鲁,至少有48%的人从事非正式经济活动,工作时间占全部经济活动时间的61.2%。在房屋建筑方面,利马37%的房屋是由非正式部门建造的,是非法的;在整个秘鲁,总值180亿美元的房屋是非正式部门建造的。 这个数字比秘鲁的外债总额还多。仅就穷人住房而言,政府建造的只占2%,98 %是非正式部门建造的。在运输方面,利马87%的公共汽车是非法运营的,如果加上出租汽车,秘鲁95%的公共运输是非正式的。在贸易方面,利马街道商贩多达91455人,他们控制着公众消费的批发零售业务。在利马的331个市场中,有274个是由以前的街道商贩建立的,只有57 个是政府建立的。“今天在秘鲁每12个在建的市场,有11个是由以前的街道商贩建立的,只有1个是国家建立的”, 尽管这些非正式经济部门是由比较贫穷的企业组成的,但却有着重要意义,它们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9%。

人们往往把非正式经济与逃税联系在一起。作者的研究表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在秘鲁只有12万人交所得税,所得税收入占政府收入的不足1%,汽油税在政府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最大,达45%。很明显, 运输业中95%的非正式运营部分,支付了大量的汽油税。当然,他们还支付了60%的消费税。非正式经济部门还要交付通常情况下正式经济部门不必承担的其他税收,包括通货膨胀税。他们每日还要向地方警察交费。利马每年街头各种收费总量是全国合法的财产税的两倍。分析结果表明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事实:非正式部门比正式部门交税更多。

作者在调查中发现,从事非正式经济活动的人们通过近乎超负荷的工作,在得不到国家任何帮助的情况下,学会了如何创造财富。他们通常比那些合法的竞争者们更为大胆和努力,更富于想象,也更努力为国家做贡献。小偷和失业者的人数不再增多,这得感谢他们;没有更多饥饿的人流落街头,这也得感谢他们。但更值得感谢的是,他们的实践指出了一条同贫困抗争的道路,即减少国家干预,实现经济自由和企业自主。

调查研究表明,非正式经济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在混乱和无政府状态下进行的,相反,它们有明确的目标,有我们始料不及的、由各种规则控制的严密的组织性。这些规则是自发地确立起来的,以弥补国家法律的空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秘鲁面临制度的危机时,自发形成的这些规则为解决危机提供了潜在的基础。

第二,探源深刻,挖出了重商主义制度这一老根。

为什么秘鲁这么多经济活动都是非法进行的?为什么数以百万计的人在非正式经济部门而不是在正式经济部门找到了生活的出路?单纯从经济角度看,这是因为守法的成本大于收益。为了计算出秘鲁“合法性成本”究竟有多少,作者和他的同事们搞了一个实验。他们在利马建立起一个服装厂。为获得营业证,他们奔波忙碌了289天, 使用了两次贿赂手段。他们耗费的劳动,价值相当于1231 美元, 该数额等于当时(1983年夏)最低月工资的32倍。这就是说,合法注册一个小工厂的过程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代价十分昂贵。后来,他们又到纽约去注册一个同样的厂,只用了4个小时,且无须行贿。 如果在秘鲁注册一个运输企业,至少需要2年。申请批准建筑用地竟需6年零11个月。即便是开办一个街道小卖亭或零售手推车,领取执照也需43天,耗费约590.56美元(最低月工资的15倍)的“合法开业成本”。

作者认为,秘鲁的“合法性成本”如此之高是由于缺乏好的法律。秘鲁的立法者认为,法律是用来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而非创造财富的。根据这种观念,法律本质上是一种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分配固定财富存量的手段。政府通过立法手段给予它认为合适的企业以免税、降低价格、特许权和其他种种优惠,并使资源流向这些企业。结果,这种再分配传统几乎使全部国家命脉都控制在政治集团或经济集团手中,它们的主要目的之一也就是影响政府,以获得有利于他们或其成员的再分配。这种通过立法获取特权的竞争已经导致了秘鲁社会的普遍政治化。国家的一些优秀人才和企业家对获得政治信息比对获得技术信息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因此,在市场里得以存在并受到保护的是那些在政治上效率最高而非经济上效率最高的部门。

在这种制度下,贿赂和腐败已司空见惯。行贿是为了求得一项对己有利的法律,而那些直接与再分配集团打交道的官僚是收入最低的雇员。他们把自己出卖给最高出价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随着那些支配和影响政府的人的职务的变化,法律也在变化,因此,秘鲁的法律非常混乱。据说,各种法律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达50多万件,其中仅有约1 %是立法机构(议会)颁布的,而98%以上是行政机构在未经任何民主协商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行政机构平均每个工作日发布的规章和决议达110多条。这些在再分配集团压力之下通过的法律过分繁琐, 且反复无常,助长了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增加了正式经济活动的耗费和成本,因而也鼓励了非正式经济活动的增加。

那么,秘鲁的再分配制度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体制?作者通过将它与15~19世纪的欧洲重商主义相比较后得出,秘鲁是一个重商主义制度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此处的“重商主义”是指一种官僚化的、支配法律的国家体制,它强调财富的再分配比创造财富更重要,它只对少数集团的利益作出反应。这样的体制既不道德,又无效率。在这种体制下,企业家的成功不是靠投资和艰辛的工作,而是看能否赢得总统、部长和其他官员的同情(通常意味着行贿能力)。这种体制由少数得益的人操纵,它不但不鼓励社会财富的生产,反而压制人民的创造力,在此环境下,惟一增长的是非生产性的臃肿的官僚机构。这种重商主义制度注定导致经济落后和停滞,它不仅是非正式经济产生的原因,也是秘鲁经济不发达的根源。

第三,所提建议独辟蹊径,指出了另一条道路。

如何根除秘鲁的重商主义制度?作者首先对秘鲁右派和左派所遵循的传统途径进行了批判,指出,再分配的传统影响是如此之深,以致秘鲁所谓的民主的左派和右派政党从本质上讲都是重商主义的。右派推行重商主义政策是为特殊的企业集团服务;左派则是为了对穷人进行福利再分配,双方都直接干预经济,但都没有剔除妨碍穷人从完善的法律制度中获益的障碍,也没有努力建立这种制度。这好比一只狐狸和一只狼之间有很大区别,但对兔子来说,两者的求爱没有什么不同。作者从中得出的一个教训是:“左派和右派在求助于实行他们笃信的有益于国家繁荣富强的政策以前,应该建立起保证旨在创造财富的政策的制度”。

作者还婉转地批评了依附论。该书并没有否定依附论关于发达国家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观点,但指出,“发展中国家由于统治和控制它们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的缺陷,错过了许多经济发展的机遇”。“事实上,通过强调不发达的外部原因,依附理论者已把注意力从秘鲁所面临的根本问题,即重商主义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上,转移到应付外部的各种挑战上”。这种注意力的转移常常帮助了重商主义者维持其不健全的制度,使他们从中获益。

作者通过对非正式经济的研究和分析得出关于秘鲁出路的启示。他发现,非正式部门通过它们自己建立的特殊法律标准,坚持私有财产制度,这些标准促进健康的竞争,契约权利也得到良好的履行。作者还发现,与正式政治机构相反,这些非正式组织不仅选出了它们的领导,而且使它们的领导对选民负责。当然,这些非正式部门也有局限性,它们不能发展,不能作远期规划,它们对盗窃、勒索和任何灾难的应变能力极为脆弱。黑市经营者在许多行为上违法,但又渴望得到合法地位,如果政府对黑市经营者予以保护和鼓励而不是骚扰他们,从而使所有的生产潜力都能发挥的话,那么秘鲁的经济和社会将是另一番景象。因此,作者主张变革秘鲁的法律机构和制度,逐步减少国家对经济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最终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作者认为,正是黑市的发展,才使秘鲁开始进入真正的市场经济(尽管是一种“未开化的市场经济”)。非正式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是对重商主义制度的反叛,它加速了重商主义制度的最终灭亡。秘鲁应该利用黑市对国家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作者把自己的建议称作“另一条道路”,一条在大多数穷人支持下和平地变革社会制度的道路。它有别于传统的重商主义道路和1980年后出现的山区的游击队暴力革命的道路。

《另一条道路》是一本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力作。德索托和他的自由与民主研究所的同事们为研究秘鲁的非正式经济,花费了6 年的时间,进行了艰苦细致的实地调查和模拟实验,揭示了长期以来一直被空想所掩盖的“未知的秘鲁”的真实生活面貌。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该书采取了制度分析的方法,澄清了秘鲁左派和右派关于秘鲁已经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错误认识,一语破的地指出:自西班牙征服以来,秘鲁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既不是封建主义的,也不是市场经济的,而是重商主义的。这种体制是秘鲁黑市和不发达的根源,秘鲁的出路在于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该书的成功之处在于虽然是谈论秘鲁发生的事情,但它在无意中却描述了许多其他国家的经历,在世界上引起了共鸣。德索托的著作无疑对深入认识和研究中国的经济发展问题也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但是,该书的局限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中有两点尤应注意。一是作者分析问题的方法尚需推敲。作者认为;既然这个国家不是现代市场经济而是奉行重商主义的,那么就不宜讨论那里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问题了。他把秘鲁社会的分化归结为受现行法律保护的人与受法律制度歧视的人两个部分,用制度标准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标准。二是作者的价值取向是不可取的。该研究要说明的一个论点是,资本主义与消灭贫穷并不是不相容的,秘鲁存在的贫富悬殊问题并不是资本主义造成的,而是由于法制的不健全造成的。德索托选择的“另一条道路”是资本主义现代市场经济,这也正是该书受到西方学者赞扬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今天要建设的现代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跟德索托的“另一条道路”具有本质的区别。尽管如此,该书对研究和关心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问题的人来说,还是颇值得一读的。由令狐安先生组织翻译的该书的中译本已于1992年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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