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衍生出了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当做到完善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时,就能够提高等级成效。本文在分析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时,着重从相同点与不同点两个角度探究二者的关系,并进一步提出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的科学策略。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地籍调查
在当前推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广受人们关注的主要为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制度。与此同时,上述两项工作也是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工作内容,且二者与城乡发展有直接关系,尤其针对城乡改造过程中的房产开发与违规建筑等问题的管理。因而,在实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必须结合城乡发展以及宏观政策等的要求,深入探究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之间的关系,并对二者进行精准把控,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够高效与顺利开展。
1 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的基本内容
1.1 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基本内容
不动产是房地产管理工作中的关键词汇之一,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收到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时,不动产登记与管理人员就要针对其提出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要求,开展专项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具体应通过不动产测量以及相关文件,对不动产的权属领域以及定着物等进行了解。在获得上述信息的前提下,不动产权籍调查人员则要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清晰的展示,一般应采用数据形式、图件形式或者表册形式等进行展示。在获得上述汇总资料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在具体的不动产登记与管理工作中活动获得管理资料支撑,且权籍调查资料一经不动产登记将获得法律效力。
1.2 地籍调查的基本内容
在不动产登记与管理过程中,也会涉及到相应的地籍调查工作。在开展地籍调查工作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地籍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相应的土地产权归属进行调查,同时需要进行大量的土地测量工作。在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工作人员则能够了解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用途和等级等基本情况。且在获得地籍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调查人员需要对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地籍调查可以看作是土地注册登记的基本前提,因而需要受到不动产登记人员的高度重视。
2 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之间的关系
2.1相同点
(1)调查核心相同
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时,调查人员都需要明确调查核心,结合实际情况对二者的调查核心进行分析可知,二者的调查核心都是宗地,因而调查核心相同。对于权籍调查而言,在调查时,需要以宗地为核心开展调查工作,具体应对宗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调查,包括房屋和林木等,最终的调查结果需要形成编码,并确保在地籍调查编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对于地籍调查工作而言,也要将宗地作为调查的基本单元,在具体调查时,则主要应对宗地的权属、位置、面积、数量和用途等进行调查,要确保获得完整的宗地信息,由此可以为土地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流程的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2)土地权属领域存在相同点
我国针对土地流转制定了专项制度,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在该规程下,在开展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时,工作人员都要严格的按照规程中的规定,对具体测量过程中涉及到的权属领域进行控制,确保符合测量文件中的关于界址测量的要求。
(3)测量技术存在一致性
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地籍调查人员在进行测量时需要使用相应的测量技术,此时就涉及到具体的测量方法。而在进行具体的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时可知,二者需要使用到的测量技术和方法存在一致性。具体会使用到GPS、GRS等技术,且都需要严格保障测量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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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同点
(1)外延不同
在对不动产进行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时,调查人员应了解调查工作的外延。在外延方面,权籍调查和地籍调查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其中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外延相较于地籍调查的外研更大,不动产地籍调查的外延体现在以宗地为中心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还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所有权、使用权等。由此可知,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时,调查人员应以地籍调查为基础,并在地籍调查宗地代码数量的基础上增设定着物代码即可。
(2)技术路线不同
在进行地籍调查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进行权籍调查。调查的基本单元为宗地,并需要将地籍调查获得的数据信息作为工作底图,同时要对现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地籍图、城镇地籍图以及村庄地籍图为基础,再利用大比例尺地形图和高分辨率影响图等,对不动产权籍进行深入和全面的调查。由此可知,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技术线路更为复杂,在执行时必须要严格遵循相关流程,确保为实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强大支持。
(3)坐标系统不同
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时,调查人员需要构建专项坐标系统。而在新时期,不动产权籍调查需要使用到有特殊要求的坐标系统,即满足特定区域的要求。而对于正处于过渡阶段的相同县级行政区而言,在进行坐标系统绘制时,应采取地籍图坐标系统或投影方式,对于所选择的坐标系统也要做好关系转换。
(4)调查目的不同
对不动产进行调查时,通过开展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能够获得不同的不动产项目信息。在地籍调查的基础上,能够获得不动产每一块宗地的位置、权属、数量、用途以及等级等基础信息。而在权籍调查基础上,则能够进一步对不动产项目的信息进行挖掘,具体包括宗地上的定着物以及土地经营产权等。且不动产权籍调查较地籍调查具有更明显的法律效力,地籍调查必须经过登记发证才具备法律意义。
(5)调查成果不同
在完成不动产的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之后,调查人员会形成相应的调查成果。一般情况下,权籍调查的调查成果为宗地图、海籍图、房产分户图等。地籍调查一般只形成以宗地权属和数量等为基础的宗地图。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的成果展示表格也存在差异。不动产权籍调查在地籍调查表的基础上还会形成房屋调查表、林权调查表等,相对地籍调查成果而言,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成果展示更为复杂,开展起来也更加困难,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才能保证权籍调查成果展示真实、完整与准确。
3 新时期关于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地籍调查的优化建议
基于当前土地利用转型的发展要求,相关人员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时,要更加科学的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在这一要求下,相关部门应积极的建立规范的、统一的管理机构,对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进行标准化管理与指导,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成效。此外,对于当前已经形成的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登记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充分的利用。各个地区都要积极推行房产一体化与林地一体化调查的工作宗旨,要积极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并在进行权籍调查时,对地籍调查工作成果进行有效应用,以充分体现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之间的拓展性与被拓展性关系,实现不动产调查工作的全面优化。
4 结语
对于当前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而言,管理人员需要提高对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厘清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之间的关系,找到二者的异同点,以便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基于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动产登记人员应针对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工作形成统一管理机构,并且要注重对现有的调查成果的充分利用,规范调查工作流程,提高调查工作质量,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永强.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难点和应对分析[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9(16):241-242.
[2]张剑威.探讨新形势下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问题[J].智能城市,2019,5(14):77-78.
[3]高哲珺.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的问题与解决[J].住宅与房地产,2019(21):18.
论文作者:叶锡成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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