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_经济论文

道德: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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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经济的关系十分密切,它不仅由经济关系所决定,受到生产力的影响和制约,同时还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具体表现为作为经济主体的人的道德意识、价值观念、伦理原则、道德人格和道德活动等对经济发展的价值意义,道德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文因素,能够直接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经济效益,因而道德是经济发展的内驱力。

一、资源配置的调节力

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如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配置效益的最大化,是经济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在经济学研究中,历来有关资源配置机制的研究有两种趋向。一种趋向是:认为市场机制能够合理地、有效地配置资源,资源配置学说无非是一种通过市场对经济自发进行调节的学说。另一种趋向是:认为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如资源利用率低、资源配置不合理、收入分配失调等,因此要以政府调节来取代市场机制,至少应用政府调节来纠正市场机制的局限性。介于二者之间的是这样一些观点,或者认为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应当并重,或者认为市场调节应当为主、政府调节应当为辅;或者认为政府调节应当为主、市场调节应当为辅。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是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对资源配置是基础性调节,又叫第一次调节;政府对资源配置是高层次的调节,又叫第二次调节。此外,道德力量对资源配置的调节,是超越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另一种调节,可以称之为第三种调节。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都起着作用的场合,道德调节同时发挥自己的作用,于是就形成了市场调节、政府调节、道德调节三者并存,共同发挥调节作用的格局[1]。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伦理经济。市场经济的伦理特质,规定了经济伦理可以在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一些明智的企业家之所以对伦理给予特别的重视,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伦理可以带来效益,可以促进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经济伦理在经济主体活动中的价值和作用表现在多个层次和方面,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把道德作为人力资本,是当代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观点。以人力资本研究闻名于世的舒尔茨提出,人力资本当中包括了人的道德;美国著名学者弗兰西斯·福山在其专著《信任》一书中,更充分强调了道德作为人力资本的价值。所谓人力资本,是指人自身中存在和发挥出来的可以创造经济价值的要素。它是由两个方面构成的,即由人的智能、知识、身体素质等因素规定的能力,及使这种能力发挥出来的,主要是由价值观念和道德精神构成的内在机制。现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科斯,也把经济道德看作是一种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本”。

黑格尔说过:“精神的伟大和力量是不可低估和小视的。”马克斯,韦伯从宗教化理的新视角,论证了支撑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背后的伦理精神。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像日本都非常重视道德作为精神力量的作用。1984年《日本经济白皮书》中指出:“在当前政府为建立日本产业所做的努力中,应该把哪些条件列为首要的呢?可能既不是资本,也不是法律和规章,因为这二者本身都是死的东西。……因此,如果就有效性来确定这三个因素的分量,则精神应为十分之五,法规占十分之四,而资本占十分之一。”

社会道德对市场经济的软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对市场的消极负面作用进行匡正和矫治,并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道义上的支持和价值上的援助,形成经济运行和伦理运作的双向约束和激励的良性机制,使市场经济具有道德的价值导向。道德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这种理性杠杆,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它的作用是巨大的,可以说有时是无形胜有形。但是,我们不能把道德调节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夸大到不适当的地步,走进“道德决定论”的误区。“道德决定论”和“道德无用论”,同样都是错误的。只有把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硬调节”与道德这一理性杠杆的“软调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才能真正地优化资源配置,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经济运行的导向力

经济活动是最基本的物质活动,是一切活动的基础;经济建设是一切工作的中心。但是,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是经济运行的目的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中国现代化国策的基础,但当把经济本身作为最后的、最高的乃至唯一的目的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要在宏观与微观上产生各种偏差。世纪之交,西方社会的重要困惑之一,就是在经济科技发展中人的失落。我们发展经济、发展科技到底为了什么?当经济的发展与精神的失落、社会的堕落相伴随的时候,人们普遍感到经济发展丧失了自身的目的与意义。

熊彼特曾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之所以必然灭亡,根源于企业家创新冲动的衰竭。创新冲动的衰竭又是两种因素结合而导致的:一方面,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出于宗教热诚的、狂热的谋利冲动在利润本身实体影响的侵蚀下减弱,企业家从19世纪以前的“在世的苦行”逐渐转化为受肉欲主宰的状态;另一方面,日益成熟的自由竞争开始降低社会平均利润率,通过创新的谋利变得日益困难。正是在这种双向影响下,20世纪开始,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家创新动力慢慢丧失,整个经济趋于停滞,英国和荷兰这两个世界上最老的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情况正是如此。哈佛大学麦克莱南教授的著名研究证明了熊彼特教授的假说。根据他的研究,在20世纪初,英国的经济无论就其绝对规模还是增长率,都位居世界前列,仅次于美国。这个时候,英国具有“强烈的成就动机”的企业家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位居世界第三。半个世纪后的50年代,这一比例已经跌至世界第29位,此时的英国经济已是病人沉疴、暮气十足了。由此可见,在一个社会中,具有成就动机的企业家的数量(绝对和相对)多寡是决定其经济活性盛衰的重要因素。

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经济,解决的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问题,这是生存与生活的基础。然而,另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绝不是为了吃饭,人的经济活动与动物的谋生活动的最大区别,就是人除了物质的追求以外,还有精神的追求。在寻求物质生活条件方面的满足时,人们还追求超越于物质、超越于自身本能的意义与价值,最终达到物质与精神、利益与价值的和谐发展。因此,经济活动,从根本上来说,只是作为前提性的基本活动,而不是人的全部活动,更不是唯一活动,经济活动必须服务于人的目的,必须受人的目的性的引导,否则,只能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使经济活动成为人的谋生本能冲动。正因为如此,任何经济,从根本上说,都不可能是纯粹意义上的经济,它必须受社会价值系统的导向,其中政治的、伦理的导向是经济健全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然也要受文化的制约。

当代中国经济社会中存在许多问题,但困扰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最大问题,并不是经济资源的匮乏,而是企业家创新冲动的衰竭,这种衰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恐怕是,改革开放后这一代创业者文化素质特别是道德素质的贫乏。乡镇企业依靠创业者狭隘的物质利益冲动一度腾飞,到80年代末很快达到顶点。但由于许多创业者没有更加高尚的创业道德观的支持,乡镇企业逐渐走向衰落。违法乱纪、化公为私、消费攀比愈演愈烈,严重地阻碍了整个经济现代化的进程。对新一代创业者的道德教育变得刻不容缓。甚至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衰退也相当严重。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等现象,在某种意义上都与经济目的性的模糊、经济活动的导向力的软弱有着内在的联系。“生意人”和“企业家”的根本区别,不只在于其在谋利方面一时的绩效,更重要的是其内在的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是伦理的素质,如果没有良好的伦理素质与人文涵养,钞票再多也只能是一个目光短浅的“生意人”,而不可能是“经”世“济”国造福社会民族的“企业家”。“生意人”与“企业家”界限的模糊,“企业家”桂冠的廉价,是市场经济发展中价值导向失误的重要表现,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对经济主体素质的提高,尤其是企业家队伍的造就,有着直接的影响。应该说,经济运行的伦理价值导向的建立和坚持,经济发展的伦理的导向力的形成,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企业家创新冲动的重要源泉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成熟的重要表征。

三、经济主体活性的催化力

活性问题,是任何经济体制、经济模式都致力寻找和解决的问题。经济主体的活性在哪里?如何激发经济主体的内在活性?综观中国经济改革二十多年来的历程,市场体制对经济活性激发的思路,主要是把生产绩效与利益分配挂钩,从而调动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概言之,建立和依循的是“利益驱动”的机制。“大锅饭”的铲除,管理权力的下放,承包制、股份制的建立,都是这种思路的体现。应该说,它有效地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经济主体的内在活性。但是,这种思路如果贯彻到底,如果只是局限于经济的意义上使用这种机制,在理论上就必须有两个基本的假设。一是“经济人”的假设。必须把经济主体设想成是或主要是追求经济利益的“经济人”,经济的动机是它的主要的乃至唯一的动机,经济的激发力是其主要的激发力,经济的需要是其活性的源泉。二是必须假设人的需要、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只有这样,经济的刺激才可能不断调动人的积极性,经济发展才有持续发展的后力。可事实是,在理论上,我们发现了这种假设的内在矛盾;在现实的经济运作中,我们发现了这种经济逻辑的固有缺陷。很显然,人不只是平面的“经济人”,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特征,与其说是经济性,不如说是道德性。人与动物都有本能的冲动,但人的欲望的实现方式、人的经济活动与动物的谋生活动的根本区别,在于它受道德的规范与调节。人性的崇高与伟大,不在于没有动物性,而在于以道德性规范动物性,从而凸显出人性的尊严。所以,人不只是“经济人”,而且也是并必须是“伦理人”。人的需要透过动机构成人的积极性的源泉,然而人的需要,尤其是人对物欲追求并不是无限的,对这些需要的满足与刺激所形成的人的积极性,更不是无限的。西方的管理理论早就发现,人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积极性就不能充分发挥;相反,如果人的需要完全满足了,也会形成同样的后果,“吃饱的耗子不想动”。所以西方的管理理论、经济理论都必须以各种需要理论为基础,从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都是如此。在我国经济改革中,奖金是重要的刺激与激发机制,但现在我们也发现,奖金这样的“刺激机制”,正愈益转化为“保障机制”,成为工资的一部分,从而丧失了对人的刺激功能。而且,当人们受单一的经济刺激左右时,事实上也就丧失了自身的主体性,从而与动物在食物刺激下的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经济活性的疲软,经济主体活性激发力的疲软,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可以肯定,与经济理念与经济运作中把人当作单一的“经济人”有着内在的联系,或者确切地说,与精神文化建设、伦理建设方面的“疲软”有着深层的因果关联。当在市场运营中把人假设为“经济人”时,当然只能采用“经济人”的激发机制;当顺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盲目作用,放弃伦理精神对人的价值导向时,又只能造就大批平面的、不健全的“经济人”;而当社会在经济之外不能找到对经济主体的激发机制时,当经济运行的活性发生疲软或不能保持时,就标志着经济发展走进了“文化沙漠”。要走出这个误区,必由之路就是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人的精神建设特别是伦理建设,在人文精神尤其是伦理精神中积蓄并开发经济主体的活性之源,并使之与经济发展相整合,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全、持续的发展。

在哲学理念中如何为经济主体的本性定位,与经济发展活性的形成及其激发有着直接的关联。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文化,“伦理人”的假设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对经济主体本性的假设与定位。上世纪80年代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对主体的基本定位是“政治人”的假设,人的经济行为受政治的规范,经济活性受政治的激发。但从文化本性上考察,计划经济又与传统的经济保持着某种文化上的同一性。因为,从资源配置方式上说,计划的分配必须以“关系”即条块所属关系的认定为前提,这与传统家户经济的建立必须以血缘关系的认定为前提有着相似之处,都是伦理的认定,从运行机制上说,“计划”分配的合理性及其落实,必须以经济主体即分配者与接受者的人文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为前提。在这个意义上,计划经济与传统经济有着共同的文化本性,都是“伦理经济”。市场经济以“经济人”作为经济主体的文化定位与理念假设,这种假设是市场运行的前提,也是其内在局限之所在,它所产生的泛经济主义与市场规律的盲目作用,不仅会产生许多社会负面影响,而且也必然对经济发展的活性与后力产生消极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是对传统经济体制的简单否定,而是辩证扬弃。应当吸收传统的“伦理人”、“政治人”假设的合理内核,并与市场体制的“经济人”理念相整合,形成经济主体的健全的人性认定,把伦理的机制与经济的机制相整合,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以伦理的精神、伦理的机制、伦理的激励培养与开发经济发展的文化活性,推动、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持续的发展。

四、经济组织的凝聚力

凝聚力是伦理对经济组织作用的一个重要的力量。组织的存在及其运作,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其内在的凝聚力。凝聚力的有无与大小,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组织功能的发挥,决定着组织合力的大小,甚至也决定着组织的存亡。经济组织如果丧失了凝聚力,其内在的生命也就会名存实亡。凝聚力形成的过程,就是组织合力形成的过程,凝聚力是构成组织合力的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基础。凝聚力如何形成?在初期的市场运营中,人们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只要待遇好、薪水高,就能拢住人心,自然就能产生凝聚力。实际上,高报酬只能产生企业对个体的经济吸引力,它只是凝聚力产生的必要条件,并不就是凝聚力本身。或者说,它可以把经济个体吸引到单位来,并部分地调动他们的个体活性,但员工能否真正同心同德、同舟共济,个体活性能否最终形成经济组织的合力,问题却不那么简单。因为,无论如何,经济组织内部存在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对员工来说不仅存在利益的绝对性即工资的绝对量的问题,更存在一个相对利益,存在对自身利益的认识,对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认识与调节的问题。这些问题,工资、利益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必须借助人们的伦理价值、伦理原理进行导向调节,尤其是在发生个体的利益矛盾与冲突时,这种调节与导向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组织目标、组织目的,是组织合力的指向,但组织的目标、组织的目的如何转化、内化为个体的目标、个体的目的,这也不是利益,至少不仅仅是利益吸引所能解决的问题。它与人们的价值取向,与人们对伦理关系的认识与把握,与人们对伦理秩序的态度,有着直接的联系。市场的机制,很容易造成人们在经济组织的建构中对金钱的迷信。可是我们每每发现,许多企业缺乏竞争的韧性,也许在兴旺发达时应聘者如云,可一旦发展受挫,“跳槽”频仍,甚至作鸟兽散。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就在于凝聚力太脆弱,在困难时期,员工缺乏伦理意识作支配,未能筑起企业在精神上凝聚力的长城。也许正因为如此,日本式经济组织,特别强调团队意识与团队精神,努力以儒家伦理理念培养企业内在的凝聚力,这种意识与精神在相当程度上是超越经济的,当然不可能总是或永远是超越经济的,它是在共命运的意识支配下,形成的一种伦理的人文力。因此,在经济组织中,集体主义精神、集体主义意识的培养,并不只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精神层面的装饰,它是企业凝聚力、企业合力形成的价值基础,对经济组织的前途与命运休戚相关。

从组织内部看,统一而高尚的道德规范,会激发其成员的神圣情感,它可以赋予日常的生产和交换活动以更深的内涵,使平凡的机械重复的操作呈现色彩,劳动者的合作、忠诚、创造性会由此被激发,经济生活由此具有了某种道德生活的性质。从组织与外部的关系来看,它的道德形象会自然成为取信于社会的重要资源,为其生存和发展提供持续的保障。那些老字号的商号、品牌在消失数十年以后的重生,不仅是靠其具体的产品性质,更重要的是符号背后所表征的道德文化内涵。它可以激发人们亲切、温暖、可靠的心理联想,因此有着重要的伦理意义。总之,经济生活并不必然等同于功利庸俗,它可以被升华为一种高层次道德生活,从而具有同时满足人们的物质欲求和精神欲求的重要特性。

所以,从伦理与经济合力的关系上看,也可以说经济组织、企业,既是一个经济实体,也是一个伦理实体。“伦理实体”的概念,凸显的是企业组织及其经济运营的人文原理与人文动力,强调的是企业对社会的伦理责任。

五、降低交易成本的亲和力

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道德的经济价值又可以从交易费用这个基本概念中得到说明。在新制度经济学那里,“交易费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这一概念最先由科斯在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这篇经典性的论文中提出。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利用价格机制的费用,它包括为完成市场交易而花费在搜寻信息、进行谈判、签订契约等的活动上的费用”[2]。因而交易费用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交易关系所需要的成本,包括交易信息的获取费用,交易中的谈判费用,协调费用,合约签订、实施和监督费用,制度运行费用等。在现代经济中,交易费用是经济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随着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人们之间交往的日益紧密和扩大,交易费用对现代经济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将越来越大。特别是由于物质生产成本在一定条件下弹性很小,交易费用却伸缩性很大,交易费用的高低往往决定着经济效益的大小以至经济活动的成败。只有尽可能降低经济活动中的交易费用,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制度经济学认为,降低交易费用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合理的制度安排,包括法律、公约等正式制度安排和道德、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安排。

一个缺乏道德规范的社会,会引发大量的交易成本。譬如,缺乏道德约束的盗窃行为,虽然它只是财富在不同物主之间的转移,一般不导致社会总财富的减少,但它却产生社会防盗问题。为了防止和惩罚盗窃,就要建立防盗设施,设置保卫部门以及事后破获盗窃案件,这些都会引起有限的社会资源的占用。社会为防止盗窃行为而引起的支出,就是盗窃这种不道德行为引发的交易成本。盗窃行为越猖獗,社会交易成本越高。没有盗窃行为,这部分资源就会被节约下来。又如商业欺诈这种不道德行为,也会引发社会资源的浪费性使用。人们为防止被骗,就要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去了解交易对象的信誉,鉴定商品的真伪与质量,签订更加详细的交易合同,在被骗之后去打官司等等。如果有良好的商业道德,这方面的费用就可以大大减少。所以,一个道德水准很低的社会,也就是一个交易成本很高、社会资源浪费性使用较多的社会;而一个道德状况良好的社会,则可大量节约交易成本,使有限的社会资源获得节约而用于可以增进社会福利的其他方面。

交易成本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所需要的成本,是在与人有关的交易活动中的费用,因而道德的规则也必然在这种活动制约中发挥作用,道德行为作为一种亲和力,会在总体上减少交易摩擦、降低交易费用,反之则增加交易费用。道德在降低交易费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它通过确立一套行为准则和伦理约束机制,降低了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从而减少处理相互关系时获取信息、进行选择的成本。(2)它可以有效地调节人们在交换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遏制和克服“搭便车”、投机取巧、损人利己等消极行为倾向,减少交易中谈判费用和合约执行、监督成本,以及违约的风险成本。就企业内部而言,有效的企业伦理可以大大降低管理成本。(3)它可以服务于其他制度安排,降低有关政策、法律的实施成本。总之,经济伦理的健全程度与交易成本呈反比例关系,一个社会经济伦理越健全,交易成本就越低,经济效率就越高;反之,经济伦理越缺乏,交易成本就越高,经济效率就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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