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吏文》与明史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朝鲜论文,明史论文,吏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治明史者,一般都根据《明实录》、清政府官修的《明史》、清入关前的史料以及某些野史笔记。但是,《明实录》主要记录的是各朝皇帝的言行,很多重要的史实并不记录;清人修的《明史》,对女真是中国的臣属、女真侵扰、掳掠中国、朝鲜的事实讳莫如深;清入关前的史料,以个人见闻为根据,也有相当的片面性。所以尽管明史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受到史料的局限,有些领域仍显得薄弱。2001年2月,韩国鲜文大学校中韩翻译文献研究所出版了由朴在渊教授校注的朝鲜《吏文·吏文辑览》(延梨文化社出版,印数仅100册)。其中披露了不少为,《明实录》、《明史》、清入关前的史料及某些野史笔记所无的奏章、呈文、照会、咨议等史料,对于明史研究极有裨益,笔者蒙朴在渊教授题赠一册《吏文·吏文辑览》(以下简称《吏文》),认真阅读后,认为有必要向我国学术界先作一简单述评。
一、《吏文》是怎样的一本书
朝鲜的吏治遵循明王朝的吏治体制。朝鲜为了使官员们熟悉吏治文书的格式体例,便从明王朝的各种文书以及朝鲜与明王朝之间的往来文书中选取了若干部分,编成《吏文》一书,作为官员们学习的范文读本。这个读本共分四卷,卷一是明朝皇帝的宣谕和圣旨,卷二至卷四是奏章、呈文、照会、咨议等各类吏文。明嘉靖十八年(1539),李朝折冲将军义兴卫副护军崔世珍编撰了《吏文辑览》,以帮助读者读懂这些吏文。由于原《吏文》一书卷一是皇帝的宣谕和圣旨,对普通官员学习吏文没有太大的作用,崔世珍将原书的卷一删去不收,所以我们现在见到的《吏文辑览》一书只有卷二三四,卷一阙如。崔世珍对卷二至卷四的各类吏文中不容易被大家理解的汉语语词及专有术语、吏文体裁等进行了注解训释,用双行小字附于正文之中,此外还对《吏文》一书进行了修订,补充了“弘治、嘉靖年间中朝及本朝文字宜於时格可习者”(《吏文辑览凡例》)作为续集。这样《吏文》无意间保存了与明史有关的大量史料,共93则。
日本人前间恭作先生在昭和十五年到十六年(1940-1941)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给该书加了日文的训读,在他去世之后,由末松保和编辑校勘,于昭和五十年(1975)铅印出版,更名为《训读吏文》。当时我国还在“文化大革命”,学术界对此事一无所知。最近出版的朴在渊校注的《吏文》才使我们对该书的来龙去脉有了清楚了解。
二、《吏文》中有许多我们从未见过的明史资料
93则奏章、呈文、照会、咨议等各类吏文,90%以上均为《明实录》、《明史》、《清入关前史料选辑》中所未见。这里仅举三例,以见一斑:
《明实录·明太祖实录卷六一》,元辽阳行省平章刘益以辽东州郡地图并籍归附,“上览表嘉其诚,诏置辽东卫指挥使司,以益为指挥同知。”《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七》:“置定辽都卫指挥使司。以马云、叶旺为都指挥使,关泉、冯祥为同知,王德为佥事,总辖辽东诸卫军马。修治城池,以镇边疆。时上以刘益之变,而元臣纳哈出等未附,故命云等镇之。”这里的“刘益之变”是怎么回事,《明实录》无交待,《明史》未有记录,方孔昭的《全边略记》也只有这么一个简单记录:“(洪武)四年(1371),刘益既降,授官未几,故元平章洪保保、马彦翚共谋杀益。其右丞张良佐、房暠擒彦翚杀之,保保走敌元将纳哈出营。辽东之众,因推良佐等权卫事。”而《吏文》却有“刘益之变”的详细记载:
辽东卫指挥使司承权官张良佐、房暠照得近中书省劄付:
“照得近为招谕事,该前原和州万户黄俦等往辽阳地面开谕知
院纳哈出等官去后,洪武四年二月二十日,回据黄俦等报说,
纳哈出已往迤北草地面去了。中路有得利赢城平章刘益,将
金、复、海、盖四处城子归附。差右丞董遵、佥院杨允贤赍
擎表文,贡献马匹,赴京朝觐。洪武四年二月二十日,左都
督曹国公,中书省右丞相忠勤伯、胡左丞、左司孙郎中、右
司吕郎中同御史台、六部官、起居注、给事中、侍仪卫指挥
等官,于奉天门奏闻,钦奉圣旨:‘开设辽东卫指挥使司,教
前平章刘益做指挥使同知,恁中书省铸与印信,颁降诰命。他
部下的头目,备细开将来。钦此。’都省除将诰命、印信差令
大都督府断事官吴立前去颁降外,仰钦依开设。我们到任署
事,具到任日期,同取勘部下头目职事,备细开申施行。”
承此。又承奉中书省劄付:“钦奉圣旨‘平章刘益,既
已归附,中书省即便发与缎子五百匹。差断事官吴立同原差
黄俦、王哈刺不花前去赏赐刘益。他部下的头目,从刘益将
缎子斟酌俵赏。钦此。’都省除将缎子五百匹责付所差断事官
吴立并黄俦等收领前去外,仰钦依施行。具给赏过名数开呈。”
承此。又奉大都督府劄付,亦为此事:“有本卫同知刘怀
远(即刘益),钦依于当年四月初三日权于得利嬴城开设衙门,
将御赐缎匹跟同差来官,一一唱名,斟酌等第,给散了当。攒
造军马文册间,于当月二十一日辰时,有本卫同知刘怀远,将
引从事人员出营,前去洪平章处探病。不移时,有元引伴当
黄聚带伤回营报说:‘有官人到于洪平章宅北草房(有)坐地
间,不期洪平章伏藏伊婿京家奴并侄答兰帖木儿、头目金完
音帖木儿、汪伯等二十余人,自房后突入,将官人抱住,各
用乱刀砍伤命尽,又将跟随伴倘何礼、黄忠等俱各杀死。聚
等跳寨逃命来了,’”
得此。随有前原右丞张良佐、文从古、董遵,左丞房暠、
彭敏、锁南,枢密同知信童,参政黄俊、张革、李德,副枢
焦隅、薛顺、杨权、赵德、韩、张得峪、相虎、周时、沈
溥、李祯,廉访佥事李戊、佥院刘阳、朱彬、杨铎、粱成武、
彻彻秃、杨允贤、赵企贤、撒列不花、郑敏道同佥员得成、肖
克敏、都事刘士杰等大小将士,发愤各说:“咱弟兄每,跟随
平章征战十数余年,跋涉万里,至于辽东。继而审识天时人
事,率领我辈并金、复、海、盖土地人民,归附我大明圣朝,
已受爵赏。今被奸人谋杀,何不用心戮力以雪仇恨。”于是,
敌血同盟,共推张良佐、房暠承权卫事,以固人心。随整马
步官军,擒捕逆贼洪保保等去后,除临阵杀死外,本贼败溃,
乘乱逃遁。擒到叛乱洪平章下军人俱说:“洪平章、马平章,
送了俺一寨子人性命。”本卫首目军士愤怒,欲要擒捉。当有
同谋首贼马平章,引领男婿并伴倘将赍伪榜擅惑人众,结聚
群党,乘乱哄抢大营,督兵向前相杀。不伏擒捉,以致军人
乱枪札(扎)死。及于本贼房内搜出号样一纸,又有伪榜二
道。于上写该国公平章洪光禄、平章马荣禄与司徒平章八丹、
知院僧儿、兀鲁思、伯台台、院使璋保和尚等同谋,定计杀
害字样。随将上项同谋贼人八丹并内应叛乱贼人塔失帖木儿
等俱各擒获,取讫各各略节招词。除将贼人八丹、僧儿、璋
保和尚,兀鲁思、伯台台、塔失帖木儿、华严奴行杻手,责
令前原断事官刘铎押管呈解,及恳请朝廷差来断事官吴停驿
综理事务以安人心,具呈中书省、大都督府,照详添发军马前
来策应外,合行具呈,伏乞高丽国王照详施行。须至呈者,右谨
具呈。洪武四年五月 日。(见《吏文》第9-14页,下同)
再如宣德元年八月。汉王朱高煦(明成祖次子)反叛,《明实录·宣宗实录》中只有敕大营五军将士文:“今汉王谋为不轨,图危宗社。朕以祖宗付托之重,国家生民大计,义不得顾,亲率六军,往正其罪。尔诸将士务齐心协力,共成大功。有功者必赏,不用命者必诛,有能禽获首逆,重加爵赏。朕之此举,专为除暴安民。军行务在纪律严明,秋毫无犯。若有故纵军士,扰害平民,以军法处治。”而在《明史》里,连这则敕书都没有。但在《吏文》中却有明宣宗为朱高煦反叛事专门下达的圣旨,其中讲了军民检举朱高煦的情况,以及明宣宗对处理这一事件的各项政策,这对于研究朱高煦事件后来何以迅速平定很有帮助。
兵部为反叛事。宣德二年(1426)八月初六日早,本部
尚书张本同公侯伯都督等官荣国公张辅等,于奉天门钦奉圣
旨:“汉王(即朱高煦)包藏祸心,积有年岁。如今山东二司
及附近府、州、军卫有司并汉府护卫余丁枚青等,通州等处
民人王富、鲁斌等百余人,来奏其谋反事情。见招集无赖劫
夺百姓,垛充勇士擒拿府县官员,逼胁各卫头目,拘留神机
营铳手,广造军器,抢夺大(太) 仆寺及民间马匹,图危宗
社,贻祸生灵。其事不可枚举,是致天地鬼神不容。发其逆
谋,联以祖宗付托之重,国家生命大计,义不得顾。恭告于
天地宗庙社稷,亲率六军征讨。所赖将士齐心协力,各怀忠
义,奋勇敌忾,大军一出,罪人必得,大功必成。恁兵部便
出榜晓谕官员军民人等知道,令其各安职业,不必惊疑。凡
护卫及所在附近军卫有司官员军民人等,必本忠义。一时被
迫胁将父母妻子拘留下得已而从逆的,榜文到日,皆赦其罪,
令各还职役。临敌之际,有能投戈解甲归顺及生擒反叛之人,
或斩首来降的,即不次升赏。若有不知天命终不改悔而助反
逆之人,拒敌官军,或四出摽掠,或徼截道路,攻犯城池等
项的,拿住全家杀了不饶。今大军之行只为除灭反逆之人,其
余良善的,纤毫不许扰害。敢有不遵号令,扰害一军一民的
犯人及不严约束该管头目,一体论罪。钦此。”除钦遵外,今
将圣旨事意,备云榜文。仰钦遵施行,须至榜者。(第176—
177页)
又如,成化十三年(1477)九月——十四年九月,女真与明王朝之间发生了一场为时一年的战争。明军畏敌如鼠,被动挨打,损失很大。都察院原拟对辽东军政领导人重处:对都指挥同知韩斌处“斩罪”,对都督同知欧信“杖罪充军”,对都御史陈钺,“失误军机,斩罪”。但查《明实录》、《明史》以及《清入关前史料选辑》,对这场战争均无记载。《明实录》因这一战争丢了明王朝面子,不予记载;《明史》与《清入关前史料选辑》因关系到女真的滋事侵犯,有意不加记载,但在《吏文》中却有关于这场战争(女真方面出动千余人马以上者9次,其中三千余人马的1次。五六千人马以上者2次)以及明王朝官官相护、朝廷纪律松弛的详细记录:
辽东都司经历司抄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案验,为声息事。
奉都察院巡按辽东一千三百七十五号勘合劄付:“山东道呈,
内府招出钦差御马监汪等题:节该钦奉敕:‘该都察院奏,查
得辽东自成化十三年九月以后,节次被贼侵入辽阳、开原等
处,杀害官军人畜数多,亦有不计其数者。其镇守总兵、巡
抚、副参等官,平日既不能申明号令,严设备御,临期又不
即领兵截杀,节制策应,以致失机误事。地方受害,却又勤
兵于远,且杀近边进贡报事之人,图为避罪之计。韩斌、欧
信宜问拟如津,其余俱合提问。又该六科劾奏,韩斌、欧信,
寇至门庭,尚不知御。陈钺、叶达,镇守节制,当机误事。御
史王崇之、杨徽,彼此参奏,情词不一,中间事恐失实。欲
差官体实定夺,已允所言。特命尔同太监汪直、太子少保刑
部尚书林聪备抄奏词,前去辽东,会同巡按御史量提人犯到
官,将各奏内事情、逐一勘问。务要见某处某日贼入,杀害
抢虏人畜实数若干;某处某官,推奸畏势,不即领兵截杀;某
官某日,已受差遣,不即节制策应,并其路途远近,日期多
寡,及有无误事避罪情由,俱要查究的确,问拟如律。罪轻
者先行摘发,罪重并律重情轻之人,疏其功罪,明白奏来处
置。中间事情,亦要从宜酌量而行,务俾朝廷赏罚,协于至
公,人心帖服。钦此。钦遵。”臣等同太监汪直会同巡按监察
御史杨看得都察院奏内干碍,太监韦朗、都御史陈钺俱系奉
敕镇守巡抚,参将崔胜系协守辽东,周俊系分守开原,都指
挥罗雄、叶广、陈雄俱系备御抚顺、沈阳、开原官员。况辽
阳、开原地方切临边境,虏寇侵掠,出没不时,紧关用人防
御,各宫未有更代,难便提问。量提犯人文宁等二十一名到
官会问得……(下略)。
今后,谁要研究这场战争,《吏文》中的这则史料将是必读必用的。
三、《吏文》中明代中期以前的中朝关系史料
关于明代的中朝关系,已故明清史研究专家商鸿逵先生曾有《明代的中朝友好关系》一文专门加以论述(载商著《明清史论著合集》。北京大学1988年10月出版),但该文的重点是“两国携手并肩共同抵抗日本侵略”,论述明万历二十年(1592),中朝共同抵抗日本丰臣秀吉对朝鲜发动的侵略战争。而对明代中期以前的中朝关系只作了很简短的叙述,引用的史料极少,但在《吏文》中却有这方面的珍贵资料。
1.将重要情况彼此通报。
如洪武五年(1372)七月,明太祖了解到女真强横,不守本分,立即对朝鲜陪臣张子温宣谕圣旨:“我听得女直(即女真)每(同“们”)在恁(你)地面东北,他每自古豪杰(崔注:豪纵自恣,无所检制之谓),不是守分的人有,恁去国王根底(即跟前)说着,用心堤防者,钦此。”(第81页)女真后来果如明太祖所预见的,对中朝边境屡次侵犯。成化十二年(1476)五月,朝鲜国王得知日本倭奴137艘船要到中国沿海抢掠,随即向中国报告。明王朝后“移文朝鲜国王知会,嘉其通报贼情。见其事上忠义终始不变,共享太平。”(第121页)
尤其难得的,宣德元年(1426),明宣宗朱瞻基得知朱高熙(高熙,明成祖二子)造反,特别下了一道圣旨,讨伐高熙。明王朝兵部也将这一重大事件通报朝鲜。可见明王朝对朝鲜的信任。
2.中朝联合采取军事行动,对付女真。
永乐八年(1410)七月十八日,女真野人部侵掠朝鲜。明成祖对朝鲜陪臣韩尚敬下达圣旨:“吾良哈这厮每,真个无礼呵!我这里调辽东军马去,你那里也调军马来,把这厮每两下里杀得干净了。抢去的东西尽数还恁。知道了。”成化二年(1466)女真直接侵掠辽东,明宪宗得到情报后,给钦差总兵官武靖伯赵(辅)下旨:“得尔等奏。处置虏酋董山(按:董山为建州左卫指挥,是首任建州左卫指挥猛哥帖木耳之子。而猛哥帖木耳,即为努尔哈赤的六世祖。努尔哈赤,一说系董山的后代,一说为猛哥帖木耳另一子童仓的后代)等事情,已敕庭臣会议,敕至,尔等若有别方略,亦听从长计议,以靖边方。一面整搠军马,以图大举。今后彼处一应边情军务,悉听尔等便宜而行,钦此。”赵总兵与钦差提督军务都察院左都御史李(秉)商议,认为“缘建州后路与朝鲜国地方相连,虑有残贼败走,遁入彼国边方,逃命偷生。为照朝鲜国乃礼义之邦,自祖敬顺朝廷,好善恶恶,彼此同心。纵有前贼奔入边境,必能拒而擒捕。”“况朝鲜与建州素有世仇,复仇之义,诚不可缓,亦当乘此大举,共图剿灭,宜令都司备行本国,就与使臣赍回,先行启王知道,先为豫防。倘遇建州穷寇奔遁到彼,就便截杀。所获虏贼,差人解送辽东都司监候;或以近就近径送军前定奋(疑是“夺”)。”(第102-103页)朝廷同意他们的意见。成化三年(1467),中朝两国联合进攻女真。据苕上愚公(即茅瑞徵)《东夷考略》,”成化三年,命武靖伯赵辅充靖虏将军,左都御史(李)秉督师,率汉番京边官军五万往征之,(董)山悔自归。诏羁广宁,寻伏法。”成化三年(1467)九月,女真建州卫指挥李满住被朝鲜国捕斩,取得了胜利。成化十一年(1475)正月,女真“怀恨报复”,中朝两国再次联合行动,“会合调兵,相机截杀。仍移文顺付本国差来陪臣报与朝鲜国王知会。”(第111-112页)这些联合军事行动,有效地打击了女真。
3.两国在海事上相互救助相互支持。
洪武二十年(1387)五月二十一日,淮安卫礼字二号海船一只,装粮一千五百二十石,在海上出事,“其船粮米并军器等项,随即没。”在船官军逃命,“并将三板(小船)摇驾”,逃到朝鲜龙冈县隘口德岛。他们被朝鲜方面接救,“差人送往辽东”,并通报中国方面(第60-61页)。永乐八年(1410)浙江处州卫海船“装载粮料运赴北京交卸”,途中“忽遭西北风飓大作,将本船打至深水下洋去讫”,后漂至朝鲜国地面,“蒙彼国户曹左参议吴传王令旨,将持酒赐”船上人等(第74-75页)。天顺二年(1458)登州卫海船“原装大绵布三万一千五十八匹,花绒一万斤,纱一十二万二千锭”去辽东送给驻军。“到于铁山大洋内,忽遇西北猛风飓作”,船只严重受损,后飘流到朝鲜地面,“除漂流无存外,见有布花纱锭,蒙本处官司照数收领了当”。后朝鲜方面“所据物件终是颁给辽东军丁钱粮,著令辽东都司差拨人夫前来,照数接取搬运便益”(第94-98页)。天顺六年(1452),朝鲜国“千户等职役民”,带领民人采办海味。遭暴风,船只漂流到中国。中国方面考虑到船民“天气寒冷,无衣服鞋脚遮体,亦无口粮度日”,“每人给与胖袄(崔注:绵絮衣也)、裤鞋各一件双,及应付口粮、脚力”,“令陪臣朴大生等带领回还”(第98-99页)。可见,中朝两国在海事上的相互救助,相互支持是做得很好的。
4.中朝两国相互交还本国在逃人口。
在燕王朱棣(后为明成祖)南下夺取建文帝政权期间,一部分中国人逃往朝鲜。也有一些朝鲜人被女真掠夺后逃来中国。对于这些逃亡人口,两国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各自遣返。如朝鲜方面“解送金奉等一十九名回还”(第67页)。朝鲜国青年牟斤重、妇女林氏,被建州卫抢去后他俩逃到中国辽东。中国方面“即将牟斤重给与衣粮,行令俞山宝(朝鲜国义州团练使)等顺带回还”;“召人认领金氏(即林氏)等,收发该卫给亲完整”(第105页),朝鲜国妇女金哈冬伊,被女真抢去,后被明军解救。因“金哈冬伊系俘获被虏人口,例该给亲完聚。缘系朝鲜国人氏,无凭给领。今本国(朝鲜国)见差防护进贡使臣官军见在,合行辽东都司,即将金哈冬伊给与衣粮,就今差来官军顺带回还本国,给亲完聚”(第106-107页)。朝鲜国男子员锁贵,也是被女真抢去,被使唤四年,他“思想家乡,脱走二昼夜”,来到开原。中国方面议得:“员锁贵缘系朝鲜人,被虏走回,审供明白,除另行具题外,合将本人给与衣服,发回都司收候,有本国使臣到来,给与领回。”记载如此事例的文书什多,说明中朝两国甚为友好。
5.中、朝之间进行了密切的文化交流。
(1)朝鲜请求派子弟来中国求学。明太祖朱元璋对此事极为重视,亲自拟旨:“高丽国王欲令子弟来国学读书。我曾闻唐太宗时,高丽国亦尝教子弟来入学。这的是件盛事。又想这子弟每,远来习学呵,在这里,或住半年,或住一年,或住年半。要回去,交他回去。虽然听从其便,但为本国远处海东,比至京师,水路经涉海洋,陆路不下一万余里。隔离乡土,为父母必怀其子,为人子必思其亲,此人之常情。恁中书省回文书去,交高丽国王与他臣下海好生熟议。若是那为父母的愿令子弟入学,为子的听受父母之命来学者,交高丽国王差人好生送将来。省家(指中书省)回的文书,要说的明白。钦此。”其后中书省送去咨文:“须至咨者,右咨高丽国王。洪武五年(1372)四月 日。”(第20-21页)这是中朝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
(2)赠送历书。永乐四年(1406),明成祖“赐永乐四年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皇帝赐国王历书百本,内一本,例以黄绫为衣,盖国王所览也。’见《吏文》卷二),除给付差来陪臣,知议政府事姜思得等赍回外,移咨知会。右咨朝鲜国王。永乐四年正月初十日。”(第65-66页)永乐五年“钦赐本国王大明孝慈高皇后传书五十本,并永乐六年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除交付本国差来使臣户曹参议具宗之领去外,合行知会,领受施行。……右咨朝鲜国。永乐五年十一月初三日。”(第72-73页)
看来,中国每年都要送给朝鲜国历书一百本,内有专门给朝鲜国王看的黄绫面的历书一本。
(3)赠送乐器给朝鲜。先是朝鲜国王报告:“本国宗庙社稷乐器损旧,咨禀奏达,如蒙允许,随后差人赍价赴京收买,以备应用、”永乐三年(1405)六月初八日早,礼部官具奏,明成祖下旨:“乐器与他,钦此。”后由工部制成乐器,“差内史朴麟等赍捧,同将乐器管送前去。合行本国知会,照数收用,须至咨者。布咨朝鲜国王。永乐四年五月 日。”(第68页)
(4)将明朝祭祀天地的仪式告示朝鲜国,使他们知所参照:“正统十二年(1147)正月初十日,大祀天地。文武百官。自本月初六日午后,沐浴更衣,於本衙门宿歇。初七日早,具朝服。听受誓戒。当日为始,致斋三日,不许奏刑名丧疾等事。其陪祀官员,除年老残疾疮疥体气(指弧臭)刑余丧过之人不与外,文官五品以卜,武官四品以上,各俱祭服陪祀。仍于本部委官处记名入坛,若有事故,先行开报知委其分献官,并本部、翰林院、鸿胪寺等堂上官,六科给事中、纠仪、监察御史,及祭祀官并陪祀官员。初九日夜,俱于神乐观斋宿,伺候陪祀。祭毕,各具朝服,行庆成礼,毋致失误不便。须至告示者。”(第191-192页)“大祀天地”,是当时国家的一项重大文化活动,将“大祀天地”的祭祀前后情况,“告示”朝鲜,也是一项文化交流。凭此文书,我们也可以得知明代中期祭祀天地的大致情况。
四、有关明王朝与朝鲜王朝之间的磨擦
如上所述,明王朝嘉靖十八年(1539)以前中朝关系的主流是友好的,文化交流是密切的。但是,封建王朝之间不可能没有磨擦。《吏文》中也有这方面的不少史料。这里仅举一二事例。
明王朝要求朝鲜王朝进贡马匹,为此而引起的磨擦不止一起。洪武五年(1372),朝鲜派金甲雨进献马五十匹给中国。他于洪武六年正月初九日,乘船到济州,选到杂色马五十匹。当年三月十二日,用船装载,“漂风到罗州地面”,被日本倭贼抢走“装马九匹船只”,“又马一匹在船病死”,后“在海遭风,倒死马二匹”。于是又回到济州,“补足五十匹马数”。朝鲜济州安抚使李下生、万户观音保又拨马一匹,对他说:”倘有倒损,预备充数。”至九月初十日,到达中国明州府定海县,下卸马五十一匹。金甲雨见“原五十匹数外多余马一匹”,”因此诡诈生谋,欲将官马作己马,献东宫,贪图回赐。”后途中又倒死马两匹。“既至京师,存者四十有九”。“以大(太)仆寺试之,皆非可乘之骑。”“内壹匹,来使金甲雨称为己物,欲自进于东宫。其中虚谋诡诈,灼然可知。”实事求是地说,朝鲜方面为进贡马匹是出了力气的,金甲雨企图将“倘有倒损,预备充数”的一匹马献给东宫以求赏赐的动机虽然不端正。但并未产生不良后果。但明王朝对此却大兴问罪:“不审出王之意,抑臣下之不诚。钦蒙上位以手诏谕王,冀王有以自处。”为此事件,朝鲜方面“将金甲雨处死”,多名官员受处分(第34-42页),洪武七年,明太祖下达圣旨给朝鲜国:“为征进马匹,差礼部主事林实周、孳牧所大使蔡斌前来,起取耽罗好马二千匹,陆续送至定辽卫,转解赴京施行。”朝鲜有关官员,“止与马三百五十匹,其余马匹,不伏起取”。中国方面又剔除瘦弱马一百五十匹,由朝鲜陪臣密直副使金义押送马匹来中国。途中,金义杀死蔡斌,并绑架林实周,实行叛乱。对于这一非常事故。朝鲜方面吸其重视,王大(太)妃表态:“金义叛逆事理,即目孙男王讳权署国事。不敢径直咨禀、恁都评议使司,差人申达朝廷,明降施行。”决定将“通什见在马九百八十七匹”,“拟候稍宁,陆续解送定辽卫交割”(第23-29页)。但是,这些磨擦无伤于中朝友好的大局。
从上可见,朝鲜《吏文》中的中朝关系史料,不仅对研究明代中期以前的中朝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就是对于研究明代中期以前的历史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五、《吏文》中的女真与明王朝的关系
女真与明王朝的关系,是明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据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明史研究备览》中的2000多篇论文目录,只有朱诚如先生的一篇论文是《论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关系》(《辽宁师院学报》1982年3期)。但这篇论文着重论述的是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政治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密切联系”,而对于女真与明王朝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仅在最后一段中说了几句。但在《吏文》中却有不少女真与明王朝矛盾冲突的史料。为《明实录》、《明史》及清入关前史料所未有。
明太祖、明成祖对女真的态度,已见前节中所引述,不赘。从明宣宗宣德年间至明代宗景泰年间的三四十年间,明王朝仍本着明太祖制定的对女真高度警惕,“用心堤防者”的方针,认真对付已成了明朝下属建州卫的女真,继续保持对女真的优势地位。
宣德八年(1433),明宣宗朱瞻基敕谕朝鲜“勿为小人所侮”:“自今务要敬顺天道,恪遵朕命,各守地方,毋相侵犯。如或不悛,王宜相机处置,勿为小人所侮。仍遵守洪武、永乐年间敕谕事理堤防,庶几有备无患。钦此。”(第83页)这里说得很清楚,对付女真,“仍遵守洪武、永乐年间敕谕事理堤防,庶几有备无患。”同年闰八月初十日,明宣宗同时给建州卫女真都指挥李满住(按:李满住之祖阿哈出,汉名李善诚,为建州卫第一任指挥使;其父释加奴,汉名李显忠,为第二任指挥使,因“从军有功”,升为指挥佥事;李满住为建州卫第三任都指挥)、朝鲜王下达敕谕:“谕李满住等,令各将所抢去人口马牛头匹尽行给还。王亦须以所得建州等卫人口头畜等物还之。而自今各顺天道,谨固边备,辑和邻境。戒饬下人,勿相侵犯。钦此。”(第83页)有“宣仁之治”美称的宣德皇帝明宣宗在处理女真问题上是明白人。朱祁镇即位,改元正统。在正统年间,英宗朱祁镇处理与女真的关系大致对头。正统元年(1436)二月十七日,英宗敕谕朝鲜王:“该所奏李满住等稔恶不悛,屡诱忽刺温野人前来本国边境劫杀等事具悉。盖此寇禽兽之性,非可以德化者,须震之以威。敕至,王可严饬兵备。如其再犯,即剿灭之,庶几边民获安。钦此。”(第84页)正统三年(1438)五月二十五日,英宗再敕谕朝鲜王:“今得王奏,李满住等仇嫌未解。若令聚处,将来同心作贼,边患益兹。工所计虑亦当。其童仓、凡察(按:凡察是建州左卫指挥猛哥帖木耳之弟,童仓为猛哥帖木耳子,猛哥帖木耳即努尔哈赤的六世祖。宣德八年(1433),猛哥帖木耳被女真“七性野人”忽剌温所杀,凡察、童仓出逃。童仓弟董山继掌“左卫”。不久,凡察归来,与侄儿董山争位。明王朝另铸建州右卫印给凡察)等听令仍在镜城地面居住,不必搬移。……钦此。”(第84页)正统四年五月十三日,又下敕谕给朝鲜王:“得奏,建州等卫都指挥李满住等虚捏奏情,且曾有牧谕听令童仓、凡察等仍在镜城地面居住等因具悉。朕惟王之父子,世守礼法,永笃忠诚。童仓、凡察等既在彼安生乐业,仍听其在彼居住,不必搬移。钦此。”(第84页)至此为止,明王朝对女真始终保持警惕。当朝鲜与女真建州卫发生纠纷时,支持朝鲜,打击女真,因此女真的气焰还不过分嚣张。
但从正统六年(1441)起,英宗在处理女真与朝鲜的纠纷问题时,采取了各打五十大板的错误政策,以致朝鲜不满,女真得寸进尺,屡屡侵扰中国。
正统六年正月初一日,英宗下敕谕:“该前得王奏,凡察等逃往建州李满住处居住,虑其生衅扰边,朕即遣敕谕。凡察等仍还镜城。如共怀疑不还,听与李满住同处,但不许侵犯王之边境。盖以小人去就,不足为轻重也、今凡察等奏,将领所管人民回还,被王国军马追赶抢杀,内有一百七十余家阻当不放。朕维凡察疑惧不愿问还,此小人之心无足怪者。而使其父子兄弟夫妇离散。情则可悯。此或下人所为,王不知也,敕至可遣人覆实,果有所遣人民一百七十余家,即遣去完聚。如凡察所言妄,或其人在彼不欲去者,王善可抚恤,俾遂其生,亦用奏来,钦此。”(第81页)在这一敕谕中,英宗不明是非,不对李满住、凡察“生衅扰边”予以处理。却要朝鲜国遣还一百七十余家人户给凡察。对此,朝鲜国王写了一篇长达5000字的奏章。他追叙了明王朝历代皇帝对女真的态度、诉说子女真作恶多端的情况,最后说:“而彼凡察、满注,人面兽心,天地间一种丑类也。敢怀凶狡,必欲逞忿于臣,实朝廷之灼见。不奉累降圣旨,罪恶之重,亦朝廷之所知。今彼反传其计,偃然自肆,轻侮小邦。而臣邈居外服,不能自明于纩之下,终被诬构,臣实痛之。况小国之民,皆是朝廷赤子,获被同仁之化,生齿日繁,田野日辟,边境无虞,人各乐业,积有年纪。满住妄构嫌隙,屡行犯边,圣朝轸念远人,累降敕旨谕满住及忽刺温,拳拳以辑和邻境勿相侵犯为戒。恩德至矣尽矣。满住尚不悛改辙,引忽刺温连续浸犯。今乃诱致凡察,而凡察又与乃胯图婚。其文结党援,谋欲侵扰小国边氓,情迹明甚。敕谕虽切,曾不遵奉,略尤敬畏。臣又念臣子有怀达之君父而无隐情之至也,此臣所以触冒天威,至再至三,而不假念其烦渎也。伏望谅臣荷宠于圣代。悯臣受侮于小人,特令凡察等遄还旧居。岂维安业人口不至动摇,小国边民,亦免寇贼之患。不胜至愿。为此谨具奏闻。正统六年正月初八日。”(第91-92页)
英宗于正统六年正月初一日的敕谕,无异长了女真的威风。其后,女真即对明王朝不断生事。正统八年正月三十日,辽东都司并蒲河守备指挥李真呈报:“审得被虏走回妇女供称:‘听得众达子商议,辽东二月里放家小,我每收拾好人好马,一寨传与一寨,年纪老的衣甲把与年纪小的穿着,再去抢他一遭。’”(第186-187页)此前,操守都指挥王英等报告,正月十一日至二十一日,“夜昼嘹见境外正西等处烟火不绝”;他和同僚们商议,得出结论,“其前项烟火显是达贼近边行劄付窥伺,意欲入境剽掠。合再通行堤备。”(第187页)天顺二年正月,后军都督府衙门都督同知马□(原文如此)等题称,建州等卫野人女直都督董(即董山)等赴京进贡回还,“沿途搅军民之家,又行打死人命,深有未便。”(第205页)英宗于天顺二年正月二十八,为此下了一道圣旨:“今后野人女直朝贡回还,每一起于鸿胪寺取的当通事一员,定限督同原来伴守通事严加管领各人。于经过去处,务要守分安住,不许生事搅扰军民及厮打平人等项,如违或被害之人告发,就将管领之员坐罪。……钦此。钦遵。”(第205页)。天顺六年(1462),镇守辽东总兵官成山伯王呈报:“照得先该广宁前屯卫地方,达贼夤夜跑墙进入高岭驿城下叫门,诈称公差人员倒马,被本城官员知觉,射退出境。”(第207页)但那时女真还只敢小规模地对明王朝边境骚扰。女真堂而皇之地侵犯明王朝边境则是在明宪宗朱见深的成化年间。
成化二年(1466)八月初五日,因女真建州三卫屡犯边境,宪宗决定讨伐建州卫虏酋董山,“得尔等奏,处置虏酋董山等事情,已敕庭臣会议。敕至,尔等若别有方略,亦听从长计议,以靖边方。一面整搠军马,以图大举。……钦此。”(第102页)钦差提督军务都察院左都御史李秉等议定:“建州三卫,世蒙国恩,授与官职以荣其身,拨与地土以安其居。迩者悖逆天道,屡犯边境,致廑圣虑。特命当爵等统调大势官军,将以捣其巢穴,绝其种类,以谢天神之怒,以雪生灵之忿。”(第102页)并提议与朝鲜共同行动:“况朝鲜与建州素有世仇,复仇之议,诚不可缓,亦当乘此大举,共图剿灭。”(第102-103页)这次中朝联合军事行动,颇为成功。朝鲜方面“自成化三年九月,本国钦奉敕旨攻讨建州捕斩满住等”(第110页),明朝方面,据苕上愚公(即茅瑞徵)的《东夷考略》,“(成化)三年,命武靖伯赵辅充靖虏将军,左都御史(李)秉督师,率汉番京边官军往征之,(董)出悔自归,诏羁广宁,寻伏法。”成化三年十一月,中国给朝鲜的咨文称:“照得近因动调大军。征剿建州贼寇,被我官军俘获贼属并被虏男妇余福儿等到来……右咨朝鲜国王。成化三年十一月初五日。”(第106—107页)
成化十年(1474)十二月二十二日,女真人约三千余骑,大举进犯朝鲜,被朝鲜平安道理山镇佥节制使崔进江“整搠军马,出城对敌,终日与战至日没时,贼败奔还。”(第110-111页)明王朝方面通知“各该地方守备官军人等谨慎防范。遇有此贼近边,相机截杀”;“遇警星飞传报邻近城堡,会合调兵,相机截杀”(第111页)。成化十一年十一月,在李满住死后,建州卫指挥马你哈、建州左卫指挥张卜、建州右卫指挥阿鲁哈三人奉三卫掌印都指挥完者秃之命,“赴京赍缴敕书”,明王朝礼部建议,“将建州等卫头目差来指挥马你哈等三员量给赏赐,以示怀柔之意。”并将这一情况,“右咨朝鲜国王”(第116-118页)。
然而,这一怀柔政策,对女真并无效果、成比十二年(1476),女真在通州、辽东等地收购弓刀,兵部右侍郎马文升题奏:“切缘达子、女直,千人之中有弓刀者不过五六百人。若使尽有弓刀,以彼之马力,借我之技巧,一旦聚众侵犯,何以支持?”(第239页)但宪宗看了这件奏事,未予重视,只是下了这么一条圣旨:“该部(兵部)看了来说。钦此,钦遵。”(第240页)
成化十二年,朝鲜国王咨报,“海西女直要聚集军马,欲于今年四五月时,前往开原等处抢劫”(第124页)。但明王朝并未采取有效措施。
成化十三年,钦差兵部左侍郎马文升题奏:“海西野人女直渐有蜂起之势……,但建州之贼,谲诈难测。叛服不常。将来事情,难以预料。边方之备,不可不严。”(第134-137页)果然,成化十三年九月以后,女真入侵辽阳、开原等处,与明军作战。这场战争持续一年——成化十三年九月至成化十四年九月。关于这场战争,本文第二节中已有论述,这里从略。
到了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大金,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此时,女真与明王朝的关系,已变为金、明之间和清、明之间的关系了。
从上可见,《吏文》中的女真与明王朝关系的史料,对于深入研究明王朝与女真之间的关系,以至于弄清明王朝何以在后来败亡于清王朝,都是有很大意义的。
此外,《吏文·吏文辑览》中还有不少关于明王朝中期以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史料,如腐败问题、驿站问题、难民问题、流民自发进山开矿问题、民众制作“妖书”酝酿造反问题、社会风气败坏问题、内地商人与女真、朝鲜相互勾结出卖弓刀兵器问题,也多为《明实录》、《明史》中所未见。总之,《吏文》与明史研究关系亘为密切。我建议,在我国早日出版《吏文》,从而为明史研究开拓出一个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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