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局面_信访举报论文

努力开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局面_信访举报论文

努力开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新局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纪检监察论文,工作新局面论文,努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社会深层次矛盾凸显期。同时,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信访举报部门一定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后五年信访举报工作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信访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大信访情况反映力度,精心筛选案件线索,着力解决信访问题,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快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切实保障党员干部民主权利,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今后五年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一,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精心筛选案件线索,为查办案件工作服务,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一项主要职责,必须始终抓紧抓好。当前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和规避性越来越强,加上举报人受主观认识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从纷繁复杂的信访件中筛选有价值案件线索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信访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实行信访举报件内部归口管理。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举报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原则、程序,统一受理、转办和管理,以保证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时效,保证案件线索不流失。

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分析。信访举报部门要经常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部门联系,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特点,掌握办案工作新形势,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从举报动机、线索来源、举报署名形式等方面,认真分析每一封信访举报件,仔细推敲,去伪存真,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准确性和可查性。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当地实际,对一段时期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还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参考。

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2005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的《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纪办发[2005]1号),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对此,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取得了进展,但还不够规范。各地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认真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这项机制,充分提高案件线索利用率,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流失。对案件线索要严格办理程序.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各个环节要指定专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严格保密。

第二,加强信访信息反映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捕捉、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任务和重要职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信访信息反映工作,提高信访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努力提高采用信息的质量。要从被动接收信息向主动了解情况、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情况转变,从反映一般动态向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转变,从简单反映问题表象向提供揭示问题本质及发展趋势的深层次信息转变。加强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对一个时期信访举报反映的重要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问题,进行分类、比较和综合整理,及时报送领导机关。加强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对信访活动的趋势进行预测,努力探索和发现规律,增强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在分析和鉴别的基础上,选择一些重要信访信息进行必要的初核,保证信息所反映事实的准确性。

加强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网络,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对关乎全局的重要信访信息,要及时呈报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领导。特别是对涉及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密切关注上报的信息领导是否批示,并按照领导批示抓好落实,掌握下传的信息所反映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所提意见和建议是否得到采纳,以便向信访举报人进行回复,以及对信息价值作出评价,为信息的再次开发利用积累资料。为保证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的落实,各级信访举报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

第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是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抓住解决信访问题这个根本,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解决力度,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认真核查信访问题。注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其背后隐藏的腐败行为。上级信访举报部门要筛选确定一批重点问题,及时向下级交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单位要制订方案,确定专人,限时办结,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一套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的督办机制。加强内部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机关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形成共同督办信访案件的合力。注重发挥直查快办职能作用,选择一批情况紧急、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进行直接查办,提高时效。认真总结信访监督工作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实施信访监督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完善和规范信访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工作实效。核查信访问题,既要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又要注意通过核查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大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对情况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的信访问题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会商研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在解决信访问题的同时,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帮助协调解决。

第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建设是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基础,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为重点,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保障,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为基础,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保障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权利,维护信访举报秩序。

今后五年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协助法规室等有关部门,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修订工作,研究起草举报人保护制度和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这一重点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制定出台一些工作亟须的法规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法制意识,严格按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办事。信访举报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有关程序,避免办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尤其要防止办人情信和利用办信接访谋取私利以及失密泄密等问题的发生。要重视群众对信访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反映,及时了解核实,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第五,妥善处理群众来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胡锦涛同志指出:“妥善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问题,既是保持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做好群众来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定期排查重点上访人员、集体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苗头隐患,逐一研究分析,逐一落实责任,逐一疏导稳控,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化解一起。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对重信重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件登记建档,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全力攻克一批“钉子案”、“骨头案”,确保案结事了。

建立和完善来访接待工作应急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制订重大政治活动敏感期和信访活动多发期的来访接待工作预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加强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完善信息通报、现场处置、劝返接回、教育稳控工作机制,对非正常上访的组织者、煽动者、挑头闹事者和屡教不改者,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引导群众就地就近信访,减少越级赴省进京上访。

第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基层是党和国家工作最坚实的基础。基础不稳,危害甚大。近年来,不少地方群众越级信访、重复信访、集体上访增多,群体性矛盾突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是一些基层单位基础工作薄弱。应当看到,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大多数也能够在基层得到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继续把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作为重点来抓,下大力气抓出成效。

预防和解决基层发生的信访问题,乡镇是基础,县级是关键。各级纪委要加强基层信访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完善聘请信访信息员、建立信访责任区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的作用,对基层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进行预测、排查,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提高办结率和办理质量。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多办少转,加大下访工作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使之成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不断拓宽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积极探索整合人力资源的有效方式,统筹调配使用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纪检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力量解决基层信访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县级和乡镇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加强指导。要经常深入信访问题较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帮助解决。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推行目标管理,以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初信初访办结率为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数量、质量、效率等管理目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基层提高工作水平。

扎实做好当前信访举报工作

下半年,我们党和国家大事多、喜事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按照中央联席会议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排查化解工作水平。要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下访和领导干部集中接访活动,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处理责任,着力化解容易引发集体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失职渎职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因党员违纪违法导致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诉求问题,要加大处理力度,对群众的合理诉求问题也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并督促落实;对一时难以化解矛盾的上访老户,要继续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坚决稳控在当地,并尽可能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缠访闹访、屡劝不止的非正常上访,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重信重访是长期困扰信访举报工作的难点,也是导致非正常上访的一个重要因素。今年年初,中央联席会议第十次全体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做好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联席会议的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近段时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行动,抓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多措并举,把解决信访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工作结合起来,把加强法制教育与依法处理结合起来,集中解决一批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重信重访问题,努力实现息诉罢访。

第三,加大对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力度。年初,中央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切实加强依法处置工作,绝不能因工作不到位使上访群众长时间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门前聚集,绝不能因工作疏忽酿成恶性事件。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进京访比较多的省份,必要时成立驻京应急处理小组,具体负责处理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非正常上访。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赶赴现场,主动靠前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安全劝返接回,绝不能因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对反复缠访闹访、严重扰乱秩序的,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加强信息沟通,中央纪委信访室对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非正常上访,要随时通知有关地方和部门应急处理小组;各应急处理小组也要确定专人与中央纪委信访室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第四,加强敏感时期的信息反映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信息灵敏、快速的优势,利用目前已有的信访信息网络,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密切关注并及时掌握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争取工作主动权。要特别关注可能进京上访的异常动向,一旦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化解。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错报,绝不能因信息不灵通、工作不到位,导致影响社会稳定、危及重大活动安全、损害国家形象的事件发生。

标签:;  ;  ;  ;  

努力开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局面_信访举报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