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个体量词“数+量+名”结构的历时形成过程_语义分析论文

汉语个体量词“数+量+名”结构的历时形成过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量词论文,汉语论文,个体论文,过程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汉语有“数+量+名”(如“一个水杯”)和“名+数+量”(如“水杯一个”)两种数量结构,前者为优势语序。虽然数量结构的历时发展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但已有研究对数量结构优势语序的成因仍无统一认知。如刘世儒(1965)、王力(1980)、贝罗贝(1998)等学者认为“数+量+名”结构由“名+数+量”结构演变而来,Drocourt(1993)、邵永海(1998)、张赪(2010)等学者主张“数+量+名”结构由“数+名”结构发展而来,吴福祥等(2006)则提出“数+单位词+之+名”中“之”的脱落导致了“数+单位词+名”语序的出现,并由此类推形成了“数+个体量词+名”结构。以往关于汉语量词的研究大多没有严格区分计数结构和计量结构,并且没有强调个体量词语法化对计数结构发展的影响。跨语言地看,量词有计量(度量衡量词、种类量词、集体量词)和计数(个体量词)之分,前者为人类语言所共有,后者是汉语重要类型学特征之一(参见T’su 1967,Erbaugh 2002等)。数量结构的历时发展或因量词属性不同而各有差异。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新审视“数+量+名”结构,以由名词语法化而来的个体量词为例,讨论个体量词计数结构(以下简称“计数结构”)的历时发展过程,并主张:

      (1)计数结构的演变和个体量词的语法化是同步进行的,后者是前者的附带现象;

      (2)个体量词的产生反过来对计数结构语序的变化起到了助推作用。

      本文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一节回顾并总结关于“数+量+名”结构历时演变的既有观点,第二节介绍并讨论先秦时期的计数结构,第三节考察计数结构的演变与个体量词的语法化,第四节为全文结论。若无特别说明,本文所指“量词”仅限于个体量词。文中所使用的语料主要来源于CCL语料库及前人文献①。

      一 关于“数+量+名”结构历时演变的既有观点

      关于“数+量+名”结构的产生和发展,既有观点可大致概括为以下三种:

      1.1 “移位”说

      刘世儒(1965)认为在南北朝时期数量词由后置于中心名词转变为前附于中心名词,王力(1980:282)亦持类似观点,并强调这种转变是一种飞跃,“当数词和单位词放在普通名词后面的时候,它们的关系是不够密切的;后来单位词移到名词前面,它和名词的关系就密切起来,渐渐成为一种语法范畴”。贝罗贝(1998)主张将汉语广义的量词分单位词(measure word)和量词(classifier),并认为在上古晚期“数+单位词”位移至名词之前,在中古晚期“数+量”位移至名词之前。持“移位”说的学者虽然对于“数+量”何时发生移位观点各异,但均主张“数+量+名”结构的出现是汉语修饰语前附于中心语这一语法原则作用下的结果。但是,“数+量”移位的前提是“数+量”已完成组块化且同为“名”的修饰语,已有研究对此并没有更多关注和解释。

      1.2 “取代”说

      在量词产生之前,汉语有“数”“数+名”“名+数”和“名+数+名”四种计数结构。Drocourt(1993)认为单位词所处位置不同,其句法功能、语义信息是有差异的,并提出汉语史上不存在单位词位移,“数+单位词+名”和“名+数+单位词”分别来自“数+名”和“名+数”。邵永海(1998)等学者亦持类似观点。张赪(2010)基于汉语名词特性的变化,也主张“数+量+名”由取代“数+名”结构而来。语法化是语言在特定环境下发生的渐变性过程,如果“数+量+名”取代“数+名”是个突变,这将与语法化的渐变性相矛盾;如果“数+量+名”由“名+数+量”取代“名+数”的方式类推而来,这将缺乏类推的相似性条件,因为“数+量+名”和“名+数+量”的语法化环境不同。因此,我们认为“取代”说无法从根本上解释“数+量+名”结构的来源。

      1.3 “类推”说

      与上述观点不同,太田辰夫(1958)、吴福祥等(2006)等学者主张“数+量+名”结构由“数+单位词+名”结构类推而来。太田辰夫(1958)将汉语名量词分为“计量”和“计数”两类,“数+量+名”本来仅用于计量,“名+数+量”则是计数计量均可,受其类推,“数+量+名”开始用于计数。吴福祥等(2006:396)进一步提出获得计数功能的“数+单位词+名”结构为“后来个体量词进入名词之前的位置建构了一个‘模式’(pattern)”,当个体量词作为一种语法范畴出现后,受其类推,“数+量+名”得以产生。我们认为,虽然计数结构和计量结构在现代汉语中的句法表现基本一致,但计数量词和计量量词的语法性质及语义语用特征仍有差别,二者所依赖的语法化环境也应有不同。因此,计数结构通过计量结构类推而来的观点或需进一步验证。

      综上而言,“移位”说的依据是“数+量”是“名”的修饰语,因此需要移位至名词前;“取代”说认为“名+数+量”和“数+量+名”功能不同,因此否认“移位”一说,提出“数+量+名”应是取代“数+名”而来;“类推”说则主张计数结构是由计量结构类推而来。上述三类观点是“数+量+名”结构历时研究的主要说法,其他的解释大多建构于这三种说法之上②。本文将重新审视计数结构的历时发展过程。

      二 先秦时期的汉语计数结构

      2.1 西周时期

      根据CCL语料库提供的古汉语文献,汉语计数结构最早可以追溯至先秦西周时期。这一时期,个体事物有“数”“数+名”“名+数”和“

+数+

”四种计数方式。本文仅考察与名词结合的计数结构。“数+名”结构可用作主语、宾语或独立成句。例如:

      (1)a.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周易》)

      b.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今文尚书》)

      c.三人行,则损一人。(《周易》)

      d.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今文尚书》)

      例(1)中,a、b、c三句中的“二女”“五子”“三人”均是“数+名”结构做主语,c句中“一人”是“数+名”结构作宾语,d句中“五玉”“三帛”是“数+名”结构独立成句。这一结构中,数词用于修饰限定名词的数量,内部为偏正结构。

      “名+数”结构可用作宾语,也可独立成句。例如:

      (2)a予有臣三千,惟一心。(《今文尚书》)

      b.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今文尚书》)

      例(2)中,a句中“臣三千”是“名+数”结构作宾语,而b句中“牛一”“羊一”“豕一”均是“名+数”结构独立成句。此时,数词是对名词数量的陈述,“名+数”可等同为“名有数”(如“臣有三千(个)”“牛有一(头)”等),因此“名+数”内部为主谓结构。这一用法大多用于清单类话语中。

      “

+数+

”有两种表达形式。例如:

      (3)a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今文尚书》)

      b.公车千乘,朱英绿滕,二矛重弓。(《诗经》)

      c.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今文尚书》)

      e.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汭。(《今文尚书》)

      f.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今文尚书》)

      上述“

+数+

”可总结为两类。一类用法中,“

”是对“

”语义的重复,以a、b、c三句为例。刘世儒(1965:182)认为因车有两轮,因此“两”引申用来量“车”,并举孔疏:“谓之两者,《风俗通》以为有车两轮,马有四匹,故车称两,马称匹。”而《说文》中解释:“乘,覆也。”字如人登木之形,引申为登车、驾车,进而发展出“一车四马”的名词义。因此,例(3)a、b、c三句中,“匹”“乘”“两”“人”可分别理解为对“马”“公车”“戎车”和“虎贲”部分语义的重复,“

+数+

”可等同为“

有数

”,即“马有四匹”“公车有千乘”“戎车有三百两”“虎贲有三百人”。“

+数+

”内部为主谓结构,“数+

”为一个组块,多独立成句。另一类用法中,“

”是“数+

”的计数对象之一,以例(3)e、f两句为例。在这两句中,“厥弟五人”和“昆弟五人”实际是“厥弟等五人”和“昆弟等五人”,“

+数+

”内部为同位结构,“数+

”为一个组块。我们认为,主谓式“

+数+

”是汉语计数结构的最初形式,如无特别说明,后文“

+数+

”仅指主谓式一类。

      上述三种计数方式,“数+名”重在修饰“名”,“名+数”重在陈述“数”,因此后者较前者更为强调数量,而在“

+数+

”结构中,“数+

”是一个偏正结构组块,与“

”构成主谓结构。由于“

”与“

”语义(所指)相同或相关,当“

”的语义被凸显时,“

”的语义可能被弱化,同时,“数+

”为谓词性成分,其“数”的部分被凸显。“

+数+

”结构不论是用例数量还是适用的句法环境都不及数词和名词的简单结合。据此,我们认为“

+数+

”是基于“数+名”和“名+数”而后产生的计数结构。

      2.2 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的计数结构仍以“数+名”“名+数”为主。例如:

      (4)a.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国语》)

      b.使人臣犒劳以璧,膳以十二牛。(《吕氏春秋》)

      c.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左传》)

      d.郑伯嘉来纳女、工、妾三十人,女乐二八,歌钟二肆,及宝镈,辂车十五乘。(《国语》)

      同时,“

+数+

”结构也有了更为广泛的运用。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语料中观察到这一时期“

+数+

”结构的四种新现象:

      第一,用于“

”位置的名词增多。除已有的“人”“乘”“匹”等名词外,“个”“驷”“领”等也见于“

”的位置,这说明进入“

”位置的语义类型在不断扩展。例如:

      (5)a.国君七个遣车七乘,大夫五个,遣车五乘。(《仪礼》)

      b.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郑。(《左传》)

      c.衣衾三领,木必三寸,乡吏视事,葬于公壤。(《管子》)

      第二,当“

”为“个”时,用于“

”的个体事物缺乏语义所指的共性,这说明“个”的计数对象是泛化的。例如:

      (6)a.乃摭于鱼、腊俎,俎释三个。(《仪礼》)

      b.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荀子》)

      c放天下诸侯罢马以为币,缕綦以为奉,鹿皮四个。(《国语》)

      在例(5)a句及例(6)中,与“个”搭配的“

”并没有明确的语义所指。“个”计数对象的泛化既说明“个”的功能与众不同,同时也反映出现在“

”位置的名词类型在不断扩展。

      第三,当“

”不是“个”时,“

”与“

”所指事物在语义上属同一类,即在“

”相对不变的情况下,相对变换的“

”应与“

”的本义所指相同或相关。例如:

      (7)a.贼六人以铍杀诸卢门合左师之后。(《左传》)

      b.初,共王无冢适,有宠子五人,无适立焉。(《左传》)

      c.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成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左传》)

      例(7)中,与“人”搭配的“贼”“宠子”和“甲士”等个体事物,虽然身份不同,但都是人类,与“人”的本义所指相同。又如:

      (8)a.桓公筑缘陵以封之,予车百乘,甲一千。(《管子》)

      b.甲车四千乘。(《左传》)

      c.广车、

车淳十五乘,甲兵备,凡兵车百乘。(《左传》)

      d.使潘党率游阙四十乘,从唐侯以为左拒,以从上军。(《左传》)

      例(8)中,与“乘”搭配的“车”“甲车”“广车”“

车”“游阙”等个体事物,虽然功用各异,但都是车类,与“乘”的本义所指相关。而例(5)b句中,与“驷”搭配的是“文马”,与“驷”的本义所指相关③;例(5)c句中,与“领”搭配的是“衣裘”,与“领”的本义所指相关。上述例证说明,除“个”外,“

”作为语法化项,其计数对象限于与其本义所指相同或相关的语义类。

      第四,句法上,“

+数+

”也不再以独立成句为主,而是既可独立成句,也可用作主语或宾语。这表明计数结构句法环境在扩展。

      除上述用法,春秋战国时期的计数结构在“

+数+

”的基础上发展出了三种新形式:

      第一,

+者+数+

。例如:

      (9)a.左右皆免胄而下拜,超乘者三百乘。(《国语》)

      b.孟氏选圉人之壮者三百人,以为公期筑室于门外。(《左传》)

      这种用法或是在“

+者+数”的基础上发展而来④。“者”用于“

”之后,可表明“

”为主语,“数+

”为谓语。

      第二,数+

+

。例如:

      (10)a.一介嫡女,执箕扫以晐姓于王宫;一介嫡男,奉盘

以随诸御。(《国语》)

      b.君有楚命,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寡君,而即安于楚。(《左传》)

      c.譬如群兽然,一个负矢,将百群皆奔,王其无方收也。(《国语》)

      这种用法的“

”局限于“个”或“介”⑤。结合前文的分析,“数+

+

”为偏正结构,其中“数+

”为一个组块。“数+

”之所以可以用于名词之前,或是因为“

”(即“个”“介”)不能提供任何语义信息,因此“数+

”的语义所指基本等同于“数”,当不需要陈述、强调数量时,“数+

”移位至名词前,与“

”构成偏正结构,用于修饰说明“

”的数量。

      第三,数+

。例如:

      (11)齐侯伐莱,莱人使正舆子赂夙沙卫以索马牛,皆百匹。(《左传》)

      “数+

”的用法实际上是承前省略“

”,因此这一结构与“数+名”不同,前者“

”以辅助计数的语用功能为主,凸显“

”相关语义特征为辅,而后者“名”用于提供计数对象的全部语义信息,无辅助计数的功能,“数+

”可脱离计数对象而不被误解。例(11)中,“马牛”为实际计数对象,“百”说明数量,“匹”用于标记个体事物,并说明计数对象是“马类”。

      2.3 小结

      以上讨论小结如下:

      第一,“

+数+

”结构的内在关系为“

+[数+

]”,“

”与“数+

”组块为主谓关系,主要用于陈述数量。

      第二,“

+数+

”在演变过程中语义语用及句法环境不断扩展,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进入“

”的词类不断扩展,由最初的人类(如“人”)、马类(如“匹”)、车类(如“乘”)等扩展至其他语义类型(如泛指类“个”,衣物类“领”)。第二,与“

”搭配的“

”不断扩展,例如,与“匹”搭配的“

”由“马”扩展至“牛”。在这一扩展的过程中,可用于“

”位置的语法化项逐渐形成一定的语义类型,“人”“匹”“乘”“领”等均同属物质类(material)⑥。第三,“

+数+

”所处的句法环境也不断扩展,例如,“

+数+

”由独立成句为主,扩展至担当句子的主语或宾语。

      第三,“

+数+

”用法的扩展受到名词语义的制约。只有“

”与“

”语义所指相同或相关时,才可使用“

+数+

”结构计数。

      囿于先秦文献保存及成书时间判断的局限性,我们无法精确判断先秦时期汉语计数结构的状况,但仅从CCL语料库提供的文献来看,先秦时期“

+数+

”结构的产生和发展说明这一结构正是日后“名+数+量”结构、甚至“数+量+名”结构的来源。事实上,在先秦广泛使用的某些“

”已然具备了量词的特性,物质类量词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计数结构已发生“

+数+

+数+

/量”的变化。

      三 计数结构的演变与个体量词的语法化

      从第二节的分析可知,汉语计数结构(即“

+数+

”)的演变与个体量词(即“

”)的语法化密不可分。通过对两汉至南北朝时期的汉语计数结构进行观察,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到:计数结构及其语义语用环境的演变促发了对个体量词语法化项的重新分析;与此同时,量词语法范畴的完善导致了对“数+量”组块的重新理解,并由此引发计数结构语序的变化。

      3.1

+数+

+数+量

      两汉时期1汉语仍然主要通过数词与名词的简单组合进行计数。例如:

      (12)a.智伯欲伐卫,遗卫君野马四百,白璧一。(《新序》)

      b.臣之家有二白璧,其色相如也。(《新序》)

      同时,“

+数+

”也有进一步发展,体现于两个方面:

      第一,用于“

”位置的名词进一步扩展。两汉时期,用于“

”位置的名词由已有的“人”“乘”“驷”“匹”“领”“个”等,扩展至“头”“具”“铺”“面”“盘”“疋”“张”“枚”“座”等。例如:

      (13)a.椊棺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藏椁一十五具。(《前汉纪·荀悦》)

      b.常以岁八月赐羊一头,酒二斗。(《汉书·龚胜传》)

      c.天地交畅,贵人姊及此令吉光登正位,为先人休,不堪喜豫,谨奏上二十六物以贺:金屑组文茵一铺,沉水香莲心碗一面,五色同心大结一盘,鸳鸯万金锦一匹,琉璃屏风一张,枕前不夜珠一枚,含香绿毛狸藉一铺,通香虎皮檀象一座,龙香握鱼二首,独摇宝莲一铺,七出菱花镜一奁,精金区环四指,若亡绛绡单衣一袭,香文罗手藉三幅,七回光雄肪发泽一盎,紫金被褥香炉三枚,文犀辟毒箸二双,碧玉膏奁一合。(《赵飞燕外传》⑦

      d.出血,血如豆比五六枚。(《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例(13)中,“具”用于无生命的实物,“头”用于动物,这种反映计数对象“是什么”的“

”仍属于物质类,而如“张”等“

”并不能说明计数对象“是什么”,反而可凸显计数对象“怎么样”,具体来说,是可凸显计数对象具有什么样的外形特征,这一类“

”属于形状类。由此可见,在这一时期语法化项的语义特征由物质类扩展至形状类。

      第二,在“

”数量扩展的同时,其与“

”搭配的方式也随之扩展。具体来说,先秦时期,“

”通过与“

”的物质关联进入计数结构,至两汉,“

”扩展至通过与“

”的形状关联进入计数结构,如“张”“幅”等。

      “

+数+

”结构发展至两汉,“

”所能凸显的“

”的语义类型由物质类扩展至形状类,“

”的语用功能也随之扩展,这一发展充分说明个体量词的语法范畴已经出现,“

”已由名词语法化为量词。

      3.2 名+数+量→数+量+名

      “

”语法化为量词后,“数+量”组块的功能由单纯的计数扩展为兼有计数和标记计数对象的语义类型,当不必强调列举数量时,“数+量”同为“名”的修饰性成分,它与名词的关系也由主谓关系变为偏正关系。由于汉语修饰语前置于中心语,“数+量”移位至名词之前,从而形成了“数+量+名”语序。在强调数量的清单类话语中,则继续沿用主谓式的“名+数+量”结构。

      两汉时已有“数+量+名”结构。例如:

      (14)a.乌孙多马,其富人至有四五千匹马。(《汉书·大宛列传》)

      b.又买李幼一头牛,本券在书箧中。(《风俗通义》)

      c.臣来见道旁野民,持一头鱼,上田祝曰:“高得万束,下得千斛。”(《说苑》)

      语料显示,仅有部分表动物类的量词(如“匹”“头”等)见于“数+量+名”结构,这或与物质类量词最早完成语法化有关。至南北朝,用于“数+量+名”结构的量词有所增加,但与“名+数+量”结构相比,用法仍是有限。例如:

      (15)a.即以其夜值五百偷贼,盗彼国王五百匹马,并及宝物,来止树下。(《百喻经》)

      b.一乘车牛专供此国。耕、劳、辇粪、卖菜,终岁不闲。(《齐民要术》)

      c.若不作棚,有千车茭,掷于十口羊,亦不得饱。(《齐民要术》)

      d.我棺中可著百张纸,笔两枚,吾欲讼显于地下。(《魏书·昭成子孙》)

      从例(15)可以看出,除动物类量词仍见于“数+量+名”结构外,形状类量词也逐渐用于“数+量+名”结构中,如“张”。这说明虽然“数+量+名”结构的使用在数量上并无显著变化,但移位至名词前的量词类型在逐渐扩展,这一扩展与个体量词语义类型的扩展是一致的。

      3.3 讨论

      Lehmann(2002)和Himmelmann(2004)主张语法化的演变是其所在结构语法化的副产品(by-product)或附带现象(epiphenomenon)。Lehmann(2002:7)主张如果有一个成员的功能是调节构式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那么,当这个结构发生语法化的同时,语法化项也会随之发生语法化;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成员,结构自身的语法化也不受影响。Himmelmann(2004:31~34)提出“基于环境的语法化观(the context-based view on grammaticization)”,并强调词项的语法化离不开特定的句法环境(syntacmatic context)。例如,人们通常认为指示代词语法化为冠词。但事实上,指示代词只有在修饰名词时才能发展成冠词;而在其他句法环境中,它可能演变成人称代词、补语小句标记或关系从句标记,甚至系词。(参见彭睿2007)结合汉语计数结构的语法化,本文进一步主张,语法化项也可反作用于其所在结构的变化。

      计数结构最初的形态应该为“

+数+

”。这一结构内部为主谓关系,“数+

”组块化。由于“

”的语义所指与“

”相同或相关,“

”的语义可能被弱化,这为“

”提供了语法化环境。在这一环境中,“

”既可以被解读为普通名词,也可能被理解为用于辅助计数。例如,“乘”以其“一车四马”的名词义用于“公车千乘”一类结构中时,由于主语“公车”强调了计数的对象,谓语部分“乘”的语义随之弱化,因此“乘”既可以解释为“一车四马”,也可以被理解为用于标示个体事物,从而辅助计数。“

+数+

”结构产生后,随着“

”搭配对象(即“

”)语义所指的不断扩展,“

”不能再理解为其本义,而只能解读为标示某一类个体事物的语言单位,“

”由名词语法化为量词。例如,与“乘”搭配的事物,由战车逐渐扩展为其他车类,“乘”解释为“一车四马”已不合适,只可理解为一个标示计数对象为车类个体事物的语言单位,“乘”由名词语法化为量词。

      因此,量词产生于“

+数+

”结构,其语法化是计数结构语义语用环境扩展的结果,是计数结构演变的副产品。但是,当“

”完成语法化之后,“数+

”内部的偏正关系因为“

>量”而不复存在,“数”和“量”同为修饰限定名词的成分,即“

+[数+

]→名+[数+量]”。换言之,语法化项的变化(即量词的出现)导致了对“数+量”组块的重新理解。基于汉语修饰语前置于中心语的语法原则,在非清单类话语中,“数+量”移位至名词之前,即“名+[数+量]→[数+量]+名”。由此可知,虽然量词的语法化是其所在计数结构历时演变的结果,但也正是量词的出现导致了计数结构语序的调整。尽管“数+量+名”结构成为优势语序是在唐代之后,但量词的产生对计数结构语序变化所起的助推作用是不容否认的。

      四 结论

      语法化发生于特定的环境中,环境决定了语法化项的产生和变化。汉语个体量词产生于“

+数+

”的计数结构中,主谓式的结构关系导致了“

”语义的弱化,随着计数结构的演变和语法化项语义语用环境的扩展,“

”语法化为量词。同时,量词这一语法范畴的出现导致了对计数结构的重新理解,“数+量”由于同为修饰性成分而移位至名词之前,从而导致了“数+量+名”语序的出现。简言之,汉语计数结构经历了“名+数→

+[数+

]→名+[数+量]→[数+量]+名”的历时形成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计数结构为个体量词提供了语法化环境,而个体量词的语法化则对计数结构的语序变化起到了助推作用。

      ①文中部分例句经多个学者反复引用,出处不一一说明。

      ②例如,麻爱民(2011)认为计数结构来源于“移位”和“插入”;黄平(2012)主张现代汉语中“数+量+名”结构由“名+数+量”和“数+名”两种结构发展而来,并以“数+名”的发展轨迹为主。

      ③“驷”义为同驾一辆车的四匹马。

      ④例如:瑶之贤于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国语》)

      ⑤本文无意对“个”“介”进行语源辨析,对此不展开讨论。

      ⑥Allan(1977:297)从语义认知的角度将数词分类词(即本文所说的个体量词)归纳为七种类的范畴,Rovira-Esteva(2008)结合汉语对此进行了详细描述。这七类分别是:1.物质类(material),可反映源名词的某种物质性特征,如“枝”;2.形状类(shape),这一类量词是由物质类衍生出的结构类型,可反映计数对象的形状维度特征,是汉语量词系统最重要的分类标准之一,如“张”;3.硬度类(hardness),可以反映物质的坚硬度(坚固性)特征;4.形体类(size),可反映物质的大小差别;5.处所类(location),这一类量词源于表示地理位置的名词;6.排列类(arrangement),这一类量词在量化的同时可以体现“排列组合”的语义特征;7.量化类(quanta),汉语量化类量词与其他类型有所重叠。

      ⑦“谨奏上二十六物以贺”一段,CCL语料库有两种记载,一种引自《全汉文》中的《赵飞燕外传》,共计24物;第二种引自东汉小说中的《赵飞燕外传》,共计27物。考虑到后一版本的数字更接近于“谨奏上二十六物以贺”,本文选用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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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个体量词“数+量+名”结构的历时形成过程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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