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土文物看楚国的商业和商品经济_楚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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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73X(2003)04—0090—04

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遭到破坏,宗法奴隶制瓦解,“工商食官”制度渐趋解体,商人阶层迅速崛起,商业活动日益频繁,这极大地促进了传统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正如傅筑夫先生所论:“中国的商品经济出现很早,在早期阶段——从春秋末年到西汉中叶约四百年当中,发展还是相当迅速的,达到的水平也是相当高酌.”[1](P.198)作为“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之一的楚国以其雄厚的国力称霸南方,并有问鼎中原之势。然学术界在对其经济状况作考察时大多只着眼于农业、手工业等方面,对商业与商品经济论述甚微,这与缺乏相关文献记载有关;甚至有学者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不如齐、晋,是一个不重经商之道的国家[2]。本文试从地下出土文物入手,对楚国的商业及商品经济概貌作一粗疏分析。

一、完善的货币制度

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作为价值尺度并因而以自身或通过代表作为流通手段来执行职能的商品。[3](P.149)其职能的发挥是应商品经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产生。我国自商代晚期开始出现铜贝货币,东周之世金属货币日趋流行。据现有考古材料,楚国主要流通铜贝、铜布、金版三种货币。

铜贝(俗称“鬼脸钱”,古钱学家称“蚁鼻钱”),平面略呈椭圆形,上宽下狭,正面凸出,背面平。面上模铸阴文“”字,字下有一未穿小圆孔。关于“”字的考释,学术界迄今尚无一致意见,如清代学者吴大澄在《权衡度量实验考》一文中认为是古文“贝”字的变体;马伯昂先生在《货币文字考》中指出是“当半两”二字省文;李绍曾先生考证为“半两”二字,是标明货币重量的单位[4]。各家虽众说纷纭,但认定为一种货币币值单位则无异议。铜贝分布甚广,河南固始,安徽寿县,湖南长沙、常德,江苏邳县,湖北荆门、宜城、黄冈、江陵、大冶及陕西等地均有出土。

铜布,主要有殊布和连布两种。殊布布体狭长,平肩方足,面背圆廓,中有竖画,布首有穿,两面铸文,面文“殊布当釿”,背文“十货”。“殊布当釿”是记重单位,一枚重一釿(约合35克),“十货”是兑换值,一货相当于铜贝一枚。“连布”形如两枚小布一正一倒,四足相连,面文“四钱”,背文“当釿”。此外尚有铸文“良金一朱”和“良金四朱”的长方形板状布币和银质布币。布币主要出土于河南扶沟、安徽宿州、湖北大冶等地,是为受三晋影响而通行于楚国北境的一种地区性货币。

金版,作长方形,两头略上卷,呈龟版状,斜缘,背面平。江苏,安徽、河南、湖北、陕西、湖南等地均有发现。最大的纵长12.2厘米,横宽8厘米,重610克,含金量高达99%不等。金版一面戳印,印记有1/4至60印不等,钤有阴文篆书“郢称”,每个印记重14~17克左右,约合当时一两。有研究认为“楚爰金不具备流通货币的性质,主要用于巨额支付,并作为财富的象征而储藏”[5]。高至喜先生全面考察金版后指出东周时期楚国曾经普遍使用黄金货币[6]。笔者认为,金版印记的刻凿痕迹和荆门包山2号墓楚简“黄金籴种”[7]记载便可为之佐证。

综上,楚国有一整套货币制度,其中金版为主币,铜贝、铜布为辅币。黄金以斤、镒为计量单位,每斤为16两,每镒为20两,每两折合蚁鼻钱625枚,每斤折合蚁鼻钱1万枚.布币“十货”值蚁鼻钱十枚,“连布”一枚值蚁鼻钱五枚。我们知道,货币经济和商品经济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相互促进,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一方面,货币经济的发展是以商业的繁荣、商品经济的发达作为基础;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因为货币经济有了同等的发展程度,这是商品经济与货币经济永远同时产生,并肩前进而又相互促进的原因所在[1](p.58)。由此可知,楚国这套币值大小不一的货币制度,是完全为适应当时商业、商品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反之又促进了二者的进一步发展。

二、精确的货币经济配套设施

黄金作为楚国的主币,是应其它各种货币“一越出国内流通领域,便失去了在这一领域内获得的价格标准、铸币、辅币和价值符号等地方形式……”[3](P.163)的局限性而产生。所以为适应更大范围的商业贸易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需求,黄金作为无国界货币便应运而生。众所周知,作为贵金属的黄金具有分割不方便性,而要更好地执行货币的基本职能,必须要有精确的称量器具,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据现有考古材料,湖南长沙等地清理的二千余座楚墓中,出土有天平和砝码的101座,其中长沙地区85座,常德地区9座,衡阳地区6座,株洲地区1座。此外,1933年安徽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有天平盘,1951年寿县采集到6枚环行铜砝码。高至喜先生据58常棉M25、M50,52长颜乙M35,54长左M15和“钧益”砝码五组材料,称量取平均值得知,各个砝码重量分别为251.53、122.653、60.443、30.316、15.006,7.868、4.194、2、1.141、0.62克,最大的约当时一斤,其次各为八两(半斤)、四两、二两、一两(二十四铢)、十二铢、六铢、三铢、二铢、一铢[6]。这种按大小依次减半的砝码已完全能胜任称量黄金的职能。所以权衡器为称量货币黄金的配套设施,是应商品经济的发展需求而产生的。

三、严密的商业税收征管机构

商业作为社会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春秋战国之世,各个诸侯国均有“关市之征”(《孟子·滕文公下》),以不同的名称设立市官征收市税,在关上征收关税。我们知道,国家对商税的征收与否,税率的变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衡量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关于国家是否要对商业征税,各振思想家各抒己见。概言之,除墨家赞成征收关市之税外,其余各家在理论上均不同意征收关市之税,将事实上对关市之征课看作是暂时的措施或手段。那么楚国当时的实际情形如何呢?

楚出土文物中有一批大府之器,包括《大府》、《大府敦》、(大府镐)、《大府铜牛》、《大府铜量》、《郢大府铜量》等。《周礼·天官·冢宰》云:“大府掌九贡之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物之人,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郑注:“大府为王冶藏之长。”《淮南子·道应训》曰:“叶公人,发大俯货以与众。”据以上文献记载可知大府为楚王室掌管收藏货物、宝器的国家一级财务机构。又由《鄂君启节》有关“如载马牛羊以出人关,则征于大府,毋征于关”的记载可知,大府兼有征税之职。据刘玉堂先生研究,楚国的商税主要有关税、市税和门税,负责征收关税的机构,上为“大府”——中央税收、财政机关,下为最基层的征税机关——“关”;二者的分工是:“大府”直接负责征收少数重要物资如马、牛、羊等的过关税,“关”则负责征收大多数普通货物的税收[8]。可见,楚国已建立了国家一级机构“大府”、地方一级机构“关”对商业进行统一管理,征取税收。这不仅顺应了历史的发展趋势和要求,而且为楚国积聚力量、增加赋税收入开辟了一个重要渠道,同时也反映了楚国商业及商品经济的繁茂。

四、发达的内贸商路网络及规范的市场体系

商业要繁荣,商品经济要发展,必须要有发达的交通线路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分两次出土于安徽寿县城东邱家花园的《鄂君启节》,包括舟节、车节两种。其中舟节2枚,节面各有错金铭文9行,每节164字;车节3枚,每节147字。随着学术界对舟节、车节研究的深入,我们已初步获悉楚国的商贸网络体系。据刘彬徽先生研究,就交通线路而言,舟节有三条,即西北线、东线、西南线,范围大体包括今湖北全境,西北达湖北西北境与河南西南境;东达安徽、江西的长江两岸地区;西南到今湖南省境,最南达郴州。车节有一条线路,即在长江中游以北,汉水以北的江汉、江淮间,西至河南西南境与舟节线路连接;东至今安徽巢县地带,与东线舟节水路相接[9](P.346)。由此可见,楚国国内交通线路可谓畅通无阻,将全国连成一个有机的市场整体。而且这几条水陆联营干道,均以郢都为商业基点。据史载:“楚之郢都车挂,民摩肩,市路相交。号为朝衣新而暮衣弊”[10](P.3441),又如“南阳西通武关,东南受汉、江、淮……业多贾”(《史记·货殖列传》)的宛城,“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的陈城和约有20万人口的寿春郢城等,这种城市往来车辆车轮相撞,行人擦肩而过,商贾云集的情景正反映了其市场的发达,也正是楚国商业繁荣的一个缩影。再从商队规模看,“屯三舟为一舿,五十舿,岁翼返”,“车五十乘,岁翼返”,“如担徒,货二十担以当一车”,可见这是一支十分庞大的商队。组建如此庞大的一支商队进行大宗、远程商品贸易,不仅需要大量固定资本,以备办车马舟船等交通工具;而且要大量的流动资本,以作购买大宗货物的资金。另外铭文还明确限制了商品贸易的种类,“毋载金革黾箭”,战略性物资是在禁运之列,可见楚国对市场运作的管理已十分严密。此外,春秋战国时代城市的经济功能日益明显,改变了以往那种纯政治、军事职能的局面,商业市场的设置在城邑规划经营中也开始得到重要体现。城市消费功能增长,市规模扩大,进一步促使了楚国专业集市的形成,如《左传·宣公十四年》载,楚郢都有“蒲胥之市”;《庄子·外物》说楚有“枯鱼之肆”和“庸肆”;《韩诗外传》称楚有“屠羊之肆”等,而且设有专职管理市场的“市令”官职。以往都市那种“前朝后市”的建设模式被打破,如纪南城楚郢都的市便设在城市东部。

楚国国内交通网络的形成,城市的规模化及经济化、市场的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正是其商业繁荣、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五、开阔的外贸贸易往来

东周时期,楚国不仅形成了国内市场体系,而且与中原、岭南、西南邻邦各国有频繁的贸易往来。其中楚向中原输出的商品有矿产资源和林牧渔产品,输入的有齐鲁食盐、“郑卫妖玩”、“秦弓”等日常生活用品;向岭南、西南输出的主要为手工业产品,输入的则为海产品和某些金属产品[11]。此外,前苏联乌拉干河流域巴泽雷克地区还出有一面“山”字纹铜镜和具有浓郁楚风格的丝织品、漆器,说明楚与当时北方境外诸国有贸易往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楚还与地中海沿岸国家和地区也建立了商贸关系。也就是说,在公元前5世纪以前,由我国内地取道云南通往缅甸、印度直至波斯湾、地中海沿岸国家的“西南丝路”古商道便已开通,其东线“庄故道”[12]已经存在。楚地出土的琉璃器便可资为证。

据化学测定,我国自制的战国西汉琉璃器属铅钡系统,古埃及和地中海沿岸国家出土的属钠钙系统。而河南固始侯古堆春秋末期墓出土的玻璃珠,河南辉县出土的吴王夫差剑格上的玻璃,湖北江陵望山1号墓出土的越王勾践剑格上嵌的蓝色玻璃均属钠钙系统。此外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湖南湘乡牛形山M1、湖南长沙近郊等楚墓出土了大量的蜻蜓眼式玻璃珠。蜻蜓眼式纹饰在我国传统纹饰中不见,主要流行于埃及、地中海沿岸地区,而且,早在公元前1400—1350年左右便已出现。所以许多学者认为我国钠钙系统玻璃当来自西方,蜻蜓眼式纹饰当时受西方影响而成。如高至喜先生指出:“战国时中西交通应已开通,西方玻璃可能会输入我国。因此给中国仿制那种蜻蜓眼式的玻璃提供了条件,自然也不排除这类蜻蜓眼式玻璃珠中的一部分直接来自西方的可能。”[13]史树青先生也说:“春秋战国时期,外国玻璃传入我国,虽未见文字记载,但从琉璃之得名,以及我国各地古代墓葬出土的与中亚、西亚出土的相同的琉璃珠(俗称蜻蜓眼式),说明曾有外国琉璃传入我国,是可以肯定的”[14](P.176)。而且中亚、西亚及其它西方诸国近年考古发现了大量楚风格漆器,所以尽管目前学术界对西南丝路东线“庄故道”的具体情形尚不十分清楚,但至少公元前四世纪末三世纪初以前楚经由滇池进而连接西方的商道已开通则是不争的事实。

上文对楚国货币、权衡器、大府之器、鄂君启节、琉璃器等出土文物作一一考察后可看出,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商业十分繁荣、商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并达到较高水平。在此需补充一提的是商业繁荣、商品经济发展的原因与当时楚国的农业、手工业息息相关。春秋时期,楚国的农业就已越过“火耕水耨”的阶段而使用青铜农具和铁农具,同时还采用陂灌或井灌技术,向精细发展,生产水平较之中原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冶铁、制铜、采矿、军工等手工业无论制造工艺、产品数量还是质量均处其他诸国前列。农业、手工业的迅速发展,不仅为商业交换准备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而且为商业活动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同时楚国丰富的自然资源及频繁的战事,进一步刺激了商贸的繁荣。此外,当时“通财货”,以经商为时尚的社会变革,封建国家惠商的激励政策及日益成熟的经商之道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反之,商贸交通又繁荣了国内市场,为吸收它国先进生产技术壮大自身力量,促进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条件。可以说,如果没有如此发达的商品经济,“跨地三圻”的楚王国不可能存在,光辉灿烂的楚文化也难以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楚地的商品经济尽管已十分发达,但这一种突飞猛进的发展,在秦汉之际,不但没有保持住它的发展势头,以便能继续不断地发展下去。进而达到一个新的质变阶段。恰恰相反,从西汉中开始,在各种内外力量的相互作用下,遏止住了这个发展势头,改变了它的发展方向,也就是说,把这种正处在迅速发展中的商品经济突然扼杀了。关于其原因,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故不作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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