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员活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_市场经济论文

国有企业党员活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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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的活力如何,直接决定着党员队伍形象,制约着党员队伍战斗力的发挥,影响着基层党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那么,怎样客观地评价国有企业党员队伍活力的现状,积极拓展思路,寻求科学的方法和途径来增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的活力,则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现实评估

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的活力主要指党员具有较强的党性意识、市场观念、积极的心态和优良的作风,讲究工作中的适应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较大地发挥功能整合作用,塑造起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社会环境氛围。党员队伍的活力是一个复合型的概念,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段,党员队伍的活力具有不同的内涵、不同的作用方式。现阶段,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据此,做发展生产力、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带头人,就成为党员发挥活力的重要标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面临着多种考验,即面临着突破僵化体制和观念的考验,利益重新调整的考验,金钱和腐朽生活方式的考验,能否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的考验。市场经济的双重影响,党员的双重身份,决定了新形势下党员行为的双重构成,这一切使党员队伍发挥活力的作用方式变得更为复杂。具体而言,党员既要坚持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又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要坚持市场经济的对外开放原则,又要坚持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纯洁性;既要坚持市场经济的物质利益原则,又要保持和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艰苦创业精神;既要坚持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又要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协作,防止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的倾向;既要坚持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创新进取原则,又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统一协调和党的组织纪律性。其作用范围扩大了,其作用的重点变化了,其根本点就是要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发挥出来。

应该明确的是,现阶段国有企业党员队伍活力的现状和主流是好的,积极因素大于消极因素,肯定方面多于否定方面。据调查,党员队伍中活力作用发挥非常好的、比较好的和基本好的占80~85%,一般的占10%左右,比较差的占5~10%。 主流的方面主要体现在“绝大多数党员具有一定的政治观念、政治意识、政治立场和政治敏锐性,能够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许多党员进一步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改革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具有一定的效益观念、公平竞争观念、时间效率等观念;许多党员的经济意识增强,发展经济的能力大大提高;许多党员能够带头开拓市场、提供信息、竞争上岗、攻克难关、推广技术、振兴厂家、岗位奉献;许多党员能够严格遵守各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道德行为较为规范。绝大多数的党员董事、监事、经理能严格遵守党章,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的整体活力还不是很强,部分党员还不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甚至起着负面影响,这主要体现在:部分党员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不讲党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一定的扭曲;部分党员私心过重,不能积极奉献,蜕变为纯粹的“经济人”、“经济动物”、“经济性格”;部分党员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的倾向较为明显,追求消极颓废的生活方式和低级趣味的东西;部分党员作风漂浮、道德失范,“管、卡、拿、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呈上升趋势。

二、产生原因

导致国有企业党员队伍活力不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据调查分析,这方面的因素主要有:

(一)制度建设的不健全

就企业党组织而言,现阶段,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决策参与权和党管干部原则缺乏制度上的保障而难以落实,这制约着企业党组织以一定的感召力、权威性和组织行为来凝聚全体党员的力量;就党员而言,没有基本的制度和具体的措施来保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落实,企业党员有的“只是无穷的义务,无尽的奉献,却没有相应的权利”,这就制约着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先进性的发挥。就制度的制定而言,一方面较为原则、抽象,企业党建工作的“三句话”的指导方针缺乏具体条例、规范的保障;另一方面,制定制度较为随便,缺少严肃性,存在着“制度如林,执行乏人,叫得响,抓得松,谁去落实,无影无踪”的现象。若制度问题不解决,党员队伍的活力就难以得到充分、持久的发挥。

(二)政策上的漏洞

《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厂长(经理)对中层干部的使用权,而对党委如何行使对企业中层干部的考察、使用权却没有规定,使党管干部原则在实行中形成“脱节”;对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收入与奉献挂钩是必要的,但对普通党员兼顾不够,使普通党员和经营管理层的人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加之社会上的贫富悬殊,造成部分党员心理失衡;有的地方对国有企业的两个文明不实行“双百分”考核或较合理的量化考核方式,而过于注重物质文明方面的考核,对企业党委成员和行政人员不同等对待,规定党委正职只拿行政正职报酬的90~95%,这些规定对党委成员、党员都带有较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产生了一定的抵制情绪。

(三)组织建设理论的滞后

现阶段,组织建设的理论远远滞后于组织建设实践,难以指导组织建设实践。很多组织建设的理论问题没有搞清,没有能够根据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而适当“扬弃”,即合理科学地继承、摒弃、创新。这当中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与党的组织路线的关系如何摆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核心地位怎样保证,党员发挥活力的标准怎样确定,怎样改革组织设置使其更有效地发挥功能,如此等等,这一切缺少详细的标准和“参照物”,缺乏组织上的动力,给国有企业党员带来了一定的思想混乱,理论上不是很清醒,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进一步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教育管理的弱化

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方式比较陈旧,形式与内容比较单一。现在的教育主要是政治学习,缺乏丰富多彩的有效载体,由于资金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对党员的技术培训教育、党的传统知识和优良作风的实地教育较少,很多党员对单一的教育方式缺乏兴趣,教育的效果不甚明显。甚至有的党委由于自身素质上的缺陷,即使规定的一些政治学习也难得开展,难以组织。对党员管理弱化的现状也比较明显。对党员管理主要是“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对老党员的管理、对亏损企业党员的管理都缺乏规章,没有硬性的目标及措施要求。这几年,处于“游离态”的党员之数量和比重呈上升之势。

(五)党员队伍结构的失衡

我党是一个具有57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党员队伍的数量是庞大的,其中老党员偏多,中青年党员偏少,从总体上看,这方面的失衡现象还不是很明显,但具体到某一个国有企业而言,则党员队伍结构失衡的状况较为严重。据调查统计,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党员队伍中,50岁以上的党员占60%左右,青年党员的数量只占10%左右,而这10%左右的青年党员又大多在企业的科室工作,这样,车间、班组、生产一线中的青年党员少。若不采取措施,提高青年党员在党员队伍中的比例,那么我们增强党员队伍活力的目标就难以达到。

(六)党员素质的不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改善,但不排斥仍有较大一部分党员自身的素质还不高,还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市场经济的意识和本领还不强,较多地存在着三个不适应。(1)思想意识上的不适应。有些党员的思想禁锢, 仍习惯于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来对待今天的社会,框框条条一时还难以打破,缺乏竞争、公开、公平、民主、法制、效率的观念。(2 )工作能力上的不适应。一些党员不善于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不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管理方式和业务技术还相当滞后,工作中缺乏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3)行为方式上的不适应。 市场经济对人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带来巨大的冲击,一些党员暂时还难以接受,甚至有一些党员一下子走向极端,行为失序,道德失范,自律不严,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具有较大的市场。

三、改进对策

(一)积极营造有利于党员队伍发挥活力的社会环境

我们必须清醒意识到,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党风不正,社会风气、民风、政风就难以正起来,因而营造环境首先要营造党内环境,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着力:(1)积极进行组织建设理论的研究和宣传,以科学的组织理论武装党员的思想,引导党员们的行动,使党员能够做到思想上清醒、理论上清楚,行动中有目标和动力支撑。 (2)进行党内民主、法律建设,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法定义务,努力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形成党内良好的环境氛围。(3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端正党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只要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好了,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发挥好了,党员队伍的整体活力就会大大提高。

(二)实施党员素质再培育工程

首先,要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党员,使国有企业的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及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有一个根本性的认识,能够讲政治、讲正气;其次,对党员进行市场意识、法律意识、竞争意识、公平意识、效益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发展意识的教育,使党员具有较健全的意识、观念;第三,对党员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营销知识、管理知识、实用技术的教育培训,使党员具有较完善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最后,对党员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教育,使党员纯洁道德观念,陶冶道德情操,规范道德行为。

(三)积极建构有利于党员队伍发挥活力的有效载体

没有一定的合适载体,党员队伍发挥活力的程度是有限的。活动载体要讲求实效,切忌“空、虚、假、大”,有的载体表面上轰轰烈烈,盛极一时,但缺乏持续性、有效性。现阶段,建构活动载体,我们要吸取近几年来各地的一些成功经验,着重抓住三点:(1 )开展活动一般要形成统一的力量,统一的领导,不宜“多头”,不宜每个部门都搞一些载体,这样基层党组织负担过重,疲于应付,最终导致活动载体流于形式。(2)上级党组织要广泛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创造和推广一些载体,供基层党组织选择和实行。单靠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往往很难创造出一些有效载体。(3 )活动载体的面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窄,切忌过于单调。现实中,一方面活动满天飞,另一方面真正深入地开展下去,并被广大党员所认同和接受的载体还较少。创造活动载体,要有一些政治性的东西,但也要兼顾其它,要有一些经济型、改善能力型、承担社会服务型的载体,这样有利于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与奉献精神。

(四)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人需要激励,党员同样需要激励。有效的激励,能够激发党员的原动力,给人以压力和鼓励,催人奋进。现在的缺陷是,党内缺乏一定的激励机制。众所周知,就学位而言,有学士、硕士、博士;就职称而言,有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党员入党以后,却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我们完全有必要在党内设荣誉称号和荣誉职位,对不同层次的党员尤其是一些有杰出贡献的党员授予荣誉称号,使其享受一定的政治待遇以及相应的物质利益。

对国有企业党员进行监督是现实的需要,对企业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是重中之重。目前一些企业法人代表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企业党组织缺乏实施监督的有效手段和制约机制,无力监督、无法监督。特别是一些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职务一人兼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党组织更难实施有效的监督。如何赋予党组织一定的监督权,明确监督的程序和手段,需要尽快出台规章,加以解决。

(五)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职责

要求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而发挥党员队伍的活力,就必须赋予企业党组织明确的职责和权限。企业党组织的职权应当包括: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领导企业思想政治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管理职工队伍作风、廉政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和监督厂长依法行使职权,推荐厂级行政副职和中层行政管理人员,领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及统战工作,支持职代会开展工作,任免党务干部和群众组织干部。目前要重点明确企业党组织如何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和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尽快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促进和推动企业党组织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迈进。明确了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相应地也就明确了企业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范围,这样有助于打破党员中存在的“跟着经理有奖金,跟着工会有福利,跟着书记有鼓励”的心理失衡状态;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不明,企业党员的权利职责就模糊不清,其发挥作用的方式必定有限,积极性必定受到限制,活力必定不强。

(六)把好进出口关

企业党员的发展工作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原则的前提下,要适当加大发展的比例,向车间、班组、生产一线、青年和妇女职工倾斜,要把那些符合条件的青年积极分子及时地发展到党内来,以拓宽源头,增强活力。把好出口关,对于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也是非常必要的。现在党员的出口比较窄,除了违纪违法的、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自动脱党的一部分外,还缺乏其它途径。因此,要建立相应的淘汰机制,甚至可以明确相应的比例,把那些意志衰退、素质较差、作风品质低下、在社会上起恶劣影响员的党员及时淘汰出党,以保证塑造起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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