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史学批评的成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宋史论文,批评论文,成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册府元龟·国史部·序》和《新唐书纠谬·序》的理论贡献
这里,首先说理论上的贡献。《册府元龟·国史部·序》和《新唐书纠谬·序》在这方面有突出的代表性。
北宋官书《册府元龟》的《国史部》在编纂思想上有很明确的批评意识,其《公正》、《采撰》、《论议》、《记注》、《疏谬》、《不实》、《非才》等门的序,以及《国史部》总序,在史学批评的理论上都提出了一些新问题。《论议》门序说:“至于考正先民之异同,论次一时之类例,断以年纪,裁以体范,深述惩劝之本,极谈书法之事,或列于封疏,或形于奏记。”这是对前人“论议”问题作了归纳,也反映出作者在史学理论方面所作的思考。其以《公正》、《恩奖》等门称赞史学上的“执简之余芳,书法之遗懿者”与“鸿硕之志,良直之士”;而以《疏谬》、《不实》、《非才》诸门批评史家撰述上的种种弊端,在理论上是有价值的。
《国史部》总序在评述自上古至五代的史官制度之沿革流变后,强调指出其所记内容的宗旨是揭示史官修史中的经验教训,因而直接关系到史学批评问题。总序最后是这样讲的:
原夫史氏之职,肇于上世,所以记人君之言动,载邦国之美恶,
著为典式,垂之来裔,申褒贬之微旨,为惩劝之大法。故其司笔削
之任,慎良直之选。历代审官,莫斯为重。今之所纪者,凡推择简
任之尤异,讨论撰述之始末,家世职业之嗣掌,扬榷雠对之裁议,
冲识方正以无忒,恩遇宠待而隆厚,咸用标次,以彰厥善。其有疏
略差戾受嗤于作者,构虚失实有紊乎书法,乃至以鄙浅之识,贻叨
据之诮,亦用参纪,申儆于后。其有注录之部次,谱籍之名学,方
志之辨析,世绩之敷述,皆司籍之事,资博闻之益,咸用缀辑,以
成伦要。
所谓“以彰厥善”种种和“申儆于后”种种,是为《国史部》撰述思想的核心,包含了丰富的史学批评内容,反映出对史家修史活动中之主体作用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与分析,尤其是“疏略差戾”、“构虚失实”、“鄙浅之识”等,实有碍于史学的发展,应引起后世史家的警惕。从《国史部》总序的宗旨来看,我们可以认为:如果说刘知几的《史通》对以往史学的总结和评论,在表述方法上是把他自己的认识同具体实例融为一体加以阐述的话;那么《册府元龟·国史部》的表述方法则是从宏观上提出一种认识上的框架,对以往史学活动中反映出来的不同方面、不同问题作出区分与综合,以类相从,胪列实例,以表明其对于史学的思想旨趣。简言之,《史通》是一部以论说为主的史学批评著作,《册府元龟·国史部》可视为一部以史实为主的史学批评著作,二者有相辅相成的作用。
《册府元龟》国史部在撰述思想上继承了刘知几《史通》,是显而易见的。其《选任》即近于后者的《史官建置》,其《公正》即近于后者的《直笔》,其《采撰》一目即直接沿用后者篇名而内容当类于后者《古今正史》,其《论议》则意近于后者之《鉴识》,其《自序》更是后者《自叙》的扩大和延伸,其《谱牒》、《地理》皆出于后者《杂述》,其《疏缪》、《不实》、《非才》当源于后者的《纰缪》、《曲笔》和《叙事》。《纰缪》篇已佚,无从作具体比较。《不实》门序称:
《传》曰“书法不隐”,又曰“不刊之书”。盖圣人垂世立法,惩恶劝善者也。若乃因嫌而沮善,渎货以隐恶,或畏威而曲加文饰,或徇时而蔑纪勋伐,恣笔端而溢美,擅胸臆以厚诬,宜当秽史之名,岂曰传信之实。垂于后世,不其恧欤(注:《册府元龟》卷562,国史部9。)!
这些话,同《史通·曲笔》不仅思想上相通,而且在用语上也极相近。值得注意的是,从历史撰述的过程来看,“曲笔”是现象,“不实”是本质;现象可能有多种多样,而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再看《非才》门序所说:
夫史氏之职,掌四方之志,善恶不隐,言动必书。固宜妙选良材,图任明职,广示惩劝之义,备适详略之体,成大典于一代,垂信辞于千祀。若乃司载笔之官,昧叙事之方,徒淹岁月,空素编简,或绎之靡就,或颁次之无文,昧进旷官,盖可惩也(注:《册府元龟》卷562,国史部9。)。
这里主要是批评那些占据了史官位置而又昧于“叙事之方”的人;这种人既无“绎”之才思,又无“颁次”之能力,怎么能担任史职呢?“绎”是着重于见识,“颁次”是指的表述,这与刘知几讲“叙事之美”有所不同,更加着重了“叙事之方”中的历史见识。
《册府元龟·国史部》的编纂旨趣所表达出来的史学批评思想,其理论上的意义并不止限于“国史”方面而具有普遍的价值,是《史通》之后的重要著作。
吴缜撰《新唐书纠谬》、《五代史纂误》,都是专就一部史书的“谬”、“误”进行评论。如《新唐书纠谬》按其所挞举之谬误,取其同类,加以整比,厘为20门,即:以无为有,似实而虚,书事失实,自相违舛,年月时世差互,官爵姓名谬误,世系乡里无法,尊敬君亲不严,纪志表传不相符合,载述脱误,事状丛复,宜削而反存,当书而反阙,义例不明,先后失序,编次未当,与夺不常,事有可疑,字书非是。它能列举出这么多的批评项目来,虽然未必都很中肯,但人们还是可以从中得到不少启发的。作者指出《新唐书》致误的八条原因,也具有这样的性质。在史学批评理论方面,吴缜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信史”?他给“信史”作了这样的理论概括:“必也编次、事实、详略、取舍、褒贬、文采,莫不适当,稽诸前人而不谬,传之后世而无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节之合,使后学观之而莫敢轻议,然后可以号信史。反是,则篇帙愈多,而讥谯愈众,奈天下后世何!”给“信史”作这样的规范、下这样的定义,在史学上以前还没有过。第二,史学批评的标准是什么?他认为:
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注:《新唐书纠谬·序》。)。
这一段话,阐述了“事实”、“褒贬”、“文采”这三个方面之于史书的相互关系,而尤其强调了事实的重要。
首先,吴缜给“事实”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意思是说。客观发生的事情,被人们“如是”地即按其本身的面貌记载下来,这就是“事实”,或者说这就是历史事实。他说的事实或历史事实,不是单指客观发生的事情,也不是单指人们主观的记载,而是指的客观过程和主观记载的统一。这是很有特色的见解。
其次,吴缜认为,事实、褒贬、文采这三个方面对于史家撰写史书来说,不仅有逻辑上的联系,而且也有主次的顺序。这就是:“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有了事实和褒贬,即有了事实和史家对于事实的评价,“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吴缜说的事实、褒贬、文采,可能得益于刘知几说的史学、史识、史才“史才三长”论。它们的区别是:在理论范畴上,后者要比前者内涵丰富和恢廓;在概念的界定上,前者要比后者来得明确。
再次,吴缜认为,“为史之意”的根本在于“事得其实”,褒贬和文采都必须以此为基础。反之,如“事实未明”,则“失为史之意”,褒贬、文采也就毫无意义了。他认为《新唐书》的弊病正在于此。
吴缜对《新唐书》的“纠谬”究竟如何,另当别论,而他关于事实、褒贬、文采之对于史书关系的认识,并以此作为史学批评的标准,乃是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上的新发展。这个认识,极其明确地把史学批评的理论建立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是格外值得重视的。
二、曾巩和洪迈的史学批评
曾巩和洪迈都任过史职,于史学亦多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显示出在史学批评方面的各自的特点。
曾巩撰有《战国策目录序》、《南齐书目录序》、《梁书目录序》、《陈书目录序》等文,反映了他的历史见解和史学思考。其中《南齐书目录序》则集中地表现出了他在史学批评方面的一些原则性认识。他论作史的目的,认为:
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而后能传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有殊功韪德非常之迹,将暗而不幸,郁而不发,而 机嵬琐奸回凶恶之形,可幸而掩也。
这一段话是很重要的,认为客观历史中有价值的那些部分即“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欲使之成为后人“法戒”,并“能传于久”,那就必须有一种载体即所谓“必得其所托”,这就是人们作史的目的。这实质上是讲到了历史的鉴戒作用是通过历史撰述作为中介来实现,其中包含了把客观历史和历史撰述区别开来的思想。至于说到“所托”当得其人,那是特别强调了史家的重要,所谓“意”、“实”、“析理”、“设辞”则包含了史家在历史见识、历史撰述上的要求。“意”与“实”,“析理”与“设辞”,是两对相关的范畴,也可视为判断史家的尺度。
曾巩还提出了与此相关联的一个问题,即“良史”的标准,他认为:“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这是对史家提出了“明”、“道”、“智”、“文”四个方面的修养及其所应达到的标准,即落实到“理”、“用”、“意”、“情”之上:前者是内涵,后者是实践效果。曾巩提出的这些概念,同刘知几提出的才、学、识相比较,一是在理论上更加丰富了对史学的认识,二是在史学与社会的关系上更加强调“适天下之用”。这是曾巩在史学批评上的贡献。
但是,曾巩有一个突出的弱点即缺乏通变的意识,他看不到史学的发展,反而认为自两汉以来的史学是在逐渐退步。他这样写道:
两汉以来,为史者去之远矣。司马迁从五帝三王既没数千载之后,秦火之余,因散绝残脱之经,以及传记百家之说,区区掇拾,以集著其善恶之迹、兴废之端,又创己意,以为本纪、世家、八书、列传之文,斯亦可谓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颠倒而采摭谬乱者,亦岂少哉?是岂可不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乎!夫自三代以后,为史者如迁之文,亦不可不谓隽伟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也,然顾以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何哉?盖圣贤之高致,迁、固有不能纯达其情,而见之于后者矣,故不得而与之也。迁之得失如此,况其他邪?至于宋、齐、梁、陈、后魏、后周之书,盖无以议为也(注:以上曾巩语均引自《南齐书目录序》,见《曾巩集》卷11。)。
尽管曾巩也肯定司马迁是“隽伟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但仍然认为他明、通、智、文四个方面并未达到“良史”的标准。其实,曾巩所说的“圣贤之高致”的那种境界,在史学上是不曾有过的;他既然能够提出这样的思想,他就应当从“圣贤”的笼罩下走出来,做一个脚踏实地的史家。这是曾巩的史学批评同史学实践存在着的不相协调的地方。至于他批评司马迁“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颠倒而采摭谬乱”,只是重复了班彪、固父子的一些说法和唐人萧颖士等的陈说而已,多不能成立。
洪迈的史学批评,见于《容斋随笔》者,上自“三传”下至《资治通鉴》,均有论列,广泛而零散,但其见解却十分了然:一是指出前人所撰史书存在的疏误,二是以比较的方法揭示前人所撰史书的各自特点或长短得失,三是对前人所撰史书在表述上的审美判断。现依次略述如下。
关于指出疏误。洪迈根据《史记》的《殷本纪》与《周本纪》考察,认为在世次、年数上皆有不确处,他指出:
《史记》所纪帝王世次,最为不可考信,且以稷、契论之;二
人皆帝喾子,同仕于唐、虞。契之后为商,自契至成汤凡十三世,
历五百余年。稷之后为周,自稷至武王凡十五世,历千一百年。王
季盖与汤为兄弟,而世之相去六百年,既已可疑。则周之先十五世,
须每世皆在位七八十年,又皆暮年所生嗣君,乃合此数,则其所享
寿皆当过百年乃可。其为漫诞不稽,无足疑者(注:《容斋随笔》
卷1“史记世次”。)。
洪迈经过推算而提出的问题,是有其合理性的,说明他读史的细致和讲求于“考信”。当然,司马迁并不是没有注意到“五帝、三代之记,尚矣”,同时推崇孔子的“疑则传疑,盖其慎也”(注:《史记·三代世表序》。),但他“集世”记殷、周事,在年代上毕竟不可能做到比较准确。这是文献不足的限制,固不可苛求司马迁,而洪迈的批评也是可以理解的。与此相类似的是,洪迈也批评魏收《魏书》所记世系及史事上的讹谬,他根据魏收自序其家世写道:汉初的魏无知为魏收七代祖,“而世之相去七百余年。其妄如是,则述他人世系与夫事业,可知矣”(注:《容斋三笔》卷2“魏收作史”。)。 据《北齐书·魏收传》记,魏收撰成《魏书》后,一些门阀子弟哗然而攻之,多是有关世系及先人事功方面的纠葛;魏收也确曾奉诏进行修改。洪迈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同样,洪迈还批评了《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皆承用逐家谱牒,故多谬误”。他举出沈氏为例,因而乃上及于沈约。他经过详考古有两沈国的事实后写道:
沈约称一时文宗,妄谱其上世名氏官爵,固可嗤诮,又不分别两沈国。其金天氏之裔,沈、姒、蓐、黄之沈,封于汾川,晋灭之;春秋之沈,封于汝南,蔡灭之,顾合而为一,岂不读《左氏》乎?欧阳公略不笔削,为可恨也(注:《容斋随笔》卷6 “唐书世系表”。)。
沈约不知有两沈国,因而述其先世而致误,欧阳修据而不审其实,亦致误。洪迈对此考察详明,足见其功力之深。上面三例,都涉及到世系问题,亦可见洪迈的治学兴趣颇留意于谱牒领域。洪迈还批评王通、苏辙对《史记》的批评不当。他引用王通《中说》所谓“史之失自迁、固始也,记繁而志寡”的话,继而指出:“(王通)《元经》续《诗》、《书》,犹有存者,不知能出迁、固之右乎?”他又引用苏辙所谓“太史公易编年之法,为本纪、世家、列传,后世莫能易之,然其人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故因迁之旧,别为古史”的话,继而指出:“今其书固在,果能尽矫前人之失乎?指司马子长为浅近不学,贬之已甚,后之学者不敢谓然。”洪迈由这两个事例而发论,认为:“大儒立言著论,要当使后人无复拟议,乃为至当。”(注:《容斋四笔》卷11“讥议迁史”。)当然,要完全做到“使后人无复拟议”是不可能的,但由此可见洪迈在史学批评上的严谨精神。
关于比较得失。这是洪迈常用的史学批评方法。他就“秦穆公袭郑,晋纳邾捷穀,‘三传’所书略相似”,而分别列举《左传》、《公羊传》、《菑梁传》的有关史文,予以比较,最后评论说:“予谓秦之事,《菑梁》纡余有味,邾之事,《左氏》语简而切,欲为文记事者,当以是观之。”(注:《容斋随笔》卷3“三传记事”。)显然,这是一种有意识的比较而作出的评论,可见洪迈的史学批评意识和史学批评方法都具有突出的自觉性。他还批评《新唐书·韩愈传》载韩愈之文而改动《进学解》文字、《新唐书·吴元济传》载韩愈《平淮西碑》文亦有所改动,均不妥,“殊害理”。又以《新唐书·柳宗元传》所载柳文与《资治通鉴》所载柳文相比,认为司马光的“识见取舍,非宋景文可比”(注:《容斋五笔》卷5“唐书载韩柳文”。)。 这里所用的比较方法又有所不同,前者是以改动之文与原文相比,后者是以抉择取舍相比,足见洪迈对比较方法在运用上的变化。
关于审美判断。洪迈论《史记》、《汉书》文字表述之美,写道:“《史记》、《前汉》所书高祖诸将战功,各为一体。”他举出《周勃传》、《夏侯婴传》、《灌婴传》、《傅宽传》、《郦商传》,指出:“五人之传,书法不同如此,灌婴事尤为复重,然读了不觉细琐,史笔超拔高古,范晔以下岂能窥其篱奥哉?”(注:《容斋续笔》卷9 “史汉书法”。)洪迈的这一段文字也写得很美,可谓审美判断之佳作。他称赞《史记》、《汉书》善于叠用同一字、词,使所叙人物、史事有声有色,深沉凝重。他写道:
太史公《陈涉世家》:“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又曰:“戍死者固什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叠用七“死”字,《汉书》因之。《汉·沟洫志》载贾让《治河策》云:“河从河内北至黎阳为石堤,激使东抵东郡平刚;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黎阳、观下;又为石堤,使东北抵东郡津北;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魏郡昭阳;又为石堤,激使东北。百余里间,河再西三东。”凡五用“石堤”字,而不为冗复,非后人笔墨畦径所能到也(注:《容斋随笔》卷7“汉书用字”。)。
叠用字或用叠字是《史记》文字表述艺术的一个显著特点,这对于反映特定的历史环境、史事氛围、人物性格等,有重要的作用和效果。《汉书》在这方面是赶不上《史记》的,洪迈此处所举《汉书·沟洫志》一例,实为贾让用字,同他举出的《史记·陈涉世家》不是一回事。尽管如此,洪迈史学批评中的鲜明的审美意识,突出地显示了他的史学批评的特点之一。
洪迈的史学批评,也存在一些可以商榷的地方,如他认为范晔的《后汉书》史论“了无可取”,甚至说“人苦不自知,可发千古一笑”(注:《容斋随笔》卷15“范晔作史”。)。他根据宋人笔记中所记三件史事不确,便断言“野史不可信”(注:《容斋随笔》卷4 “野史不可信”。这都过于武断,但类似的事例在《容斋随笔》关于史学批评方面的只是少数,不至于影响其积极的主流。
三、叶适的“史法”之议和朱熹的读史之论
叶适论“史法”、朱熹论读史,都包含了史学批评的思想和方法,且亦各有特色。
叶适在他的读书札记《习学记言序目》中,有许多关于“史法”的议论,并对《春秋》、《左传》、《史记》以下,至两《唐书》、《五代史》,均有所评论。叶适反复论说,董狐书赵盾弑君事、齐太史书崔杼弑君事,是孔子作《春秋》前的“当时史法”,或称“旧史法”,但孔子也有所发展。他认为:
古者载事之史,皆名“春秋”;载事必有书法,有书法必有是非。以功罪为赏罚者,人主也;以善恶为是非者,史官也;二者未尝不并行,其来久矣。史有书法而未至乎道,书法有是非而不尽乎义,故孔子修而正之,所以示法戒,垂统纪,存旧章,录世变也(注:《习学记言序目》卷9“春秋”,参见同书卷10“左传一”杜预序、僖公、宣公,卷11“左传二”襄公二、总论等。)。
他根据这个认识,提出跟孟子不同的见解,认为“《春秋》者,实孔子之事,非天子之事也”。叶适的这个见解趋于平实,不像儒家后学或经学家们赋予《春秋》那么崇高而又沉重的神圣性。
叶适“史法”论的另一个要点,是批评司马迁著《史记》而破坏了“古之史法”,并殃及后代史家。通观他对司马迁的批评,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司马迁述五帝、三代事“勇不自制”,“史法遂大变”。第二,司马迁“不知古人之治,未尝崇长不义之人”,故其记项羽“以畏异之意加嗟惜之辞,史法散矣”(注:《习学记言序目》卷19“史记一”本纪。)。第三,司马迁“述高祖神怪相术,太烦而妄,岂以起闾巷天子必当有异耶”,这是“史笔之未精”;至《隋书》述杨坚“始生时‘头上角出,遍体鳞起’”,足见“史法之坏始于司马迁,甚矣!”(注:《习学记言序目》卷19“史记”本纪、卷36“隋书一”帝纪。)第四,以往《诗》、《书》之作都有叙,为的是“系事纪变,明取去也”,至司马迁著《史记》,“变古法,惟序己意”,而班固效之,“浅近复重”,“其后史官则又甚矣”,可见“非复古史法不可也”(注:《习学记言序目》卷23“汉书三”。)。第五,“上世史因事以著其人”,而司马迁“变史”,“各因其人以著其事”(注:《习学记言序目》卷38“唐书一”帝纪。)。像这样的批评,还可以列举一些出来。
叶适的“史法”论及其所展开的史学批评,可以说是是非得失两存之。他论《春秋》存古之史法,大抵是对的。他批评司马迁破坏古之史法,主张“非复古史法不可”,是不足取的。因限于篇幅,不一一剖析。但叶适指出史书述天子往往有异相实未可取,还是对的。
要之,叶适的“史法”论,大致涉及到史学的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史家的史笔或曰书法,二是史书的内容之真伪,三是史书的体裁,四是史家褒贬的尺度,五是史家是否应有独立的见解。这些,在结合史学批评方面,有的论述较多,有的论述较少;而对于批评本身,都是要作具体分析才能判定其价值的。但这并不影响叶适在史学批评之理论上的贡献,这就是他对“史法”这个范畴给予突出的重视,并作了比较充分的阐述。在这个问题上,叶适是从刘知几到章学诚之间架设了理论上的桥梁。
朱熹论读书,讲到读史时,提出了这样一个见解:“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注:《朱子语类》卷11。)这话,反映出他的史学批评思想,可以作为史学批评的一条重要标准看待。
什么是历史上的“大伦理”?朱熹论《春秋》说:“《春秋》一发首不书即位,即君臣之事也;书仲子嫡庶之分,即夫妇之事也;书及邾盟,朋友之事也;书郑庄克段,即兄弟之事也。一开首,人伦便尽在。”他根据《春秋》隐公元年的书法及所记载的几件事,认为孔子作《春秋》一开首便讲到君臣之事、夫妇之事、朋友之事、兄弟之事,把“人伦”都讲到了。从《春秋》经文来看,这里有的说法比较勉强,有的说法也还存在着争议,姑且不去论它。这里要说明的只是:所谓“大伦理”,当是指在君臣、夫妇、兄弟、朋友这几层关系基础上的大是大非。朱熹还说:“《春秋》大旨,其可见者,诛乱臣,讨贼子,内中国,外夷狄,贵王、贱伯而已。”(注:以上均见《朱子语类》卷83。)这或许就是他认为的“伦理”中之“大”者。他反对经学家把《春秋》“穿凿得全无义理”的做法。王夫之也认为:“君臣、父子,人之大伦也。世衰道丧之日,有无君臣而犹有父子者,未有无父子得有君臣者也。”(注:《读通鉴论》卷28。)这是历史上自春秋至明清的“大伦理”。
什么是“大机会”?朱熹没有明说。他论读史时还讲过下面这段话,似可理解为“大机会”或与“大机会”有相近的含义:“人读史书,节目处需要背得,始得。如读《汉书》,高祖辞沛公处,义帝遣沛公入关处,韩信初说汉王处……皆用背得,方是。”(注:《朱子语类》卷11。)他又说:“尝欲写出萧何、韩信初见高祖一段,邓禹初见光武一段,武侯初见先主一段,将这数段语及王朴《平边策》编为一卷。”(注:《朱子语类》卷135。)显然,在朱熹看来,这几件事情很重要,有的是历史进程中的契机,带有转折性质的。朱熹论三国形势,可以看作是“大机会”的一个比较详细的注脚。他说:曹操认识到“据河北可以为取天下之资”,但却被袁绍抢先了一步,以致“后来崎岖万状,寻得献帝来,为挟天子令诸侯之举,此亦是第二大着”。故曹操终究不失为能够把握“大机会”的人物,“若孙权据江南,刘备据蜀,皆非取天下之势,仅足自保耳”(注:《朱子语类》卷136。)。孙、 刘虽不及曹操,但足以“自保”,一度成鼎足之势,也还是可以称得上能够抓住“大机会”的政治家。
朱熹说的“大治乱得失”,比较容易理解。他说:“且如读《史记》,便见得秦之所以亡,汉之所以兴;及至后来刘、项事,又知刘之所以得,项之所以失,不难判断。只是《春秋》却精细,也都不说破,教后人自将义理去折衷。”(注:以上均见《朱子语类》卷83。)《史记》揭示了秦汉之际的兴亡得失,而《春秋》却并不“说破”,是寓其义于史文之中。其实《春秋》文字过简,于兴亡得失之故实难昭示明白。朱熹有时也离开具体的史书而讲他自己对于治乱盛衰的认识,如说:“物久自有弊坏。……秦汉而下,自是弊坏。得个光武起,整得略略地,后又不好了,又得唐太宗起来,整得略略地,后又不好了。”(注:《朱子语类》卷134。)这话,似更能说明他讲的“大治乱得失”的含义。
总之,可以这样说:朱熹认为,《春秋》写出了大伦理,《史记》写出了大治乱得失,它和《后汉书》、《三国志》的许多篇章写出大机会。这是他对有关史书在这方面的成绩的肯定,同时也是在史学批评方面提出了一条重要的标准。在北宋和南宋,跟这种认识相同或相近的人并不少见;因为朱熹有更丰富的史学批评思想,所以也就更有代表性。
四、目录之书与史学批评
目录之书的发展是宋代文献学成就的一个方面。同时,目录之书的史类部分,也包含了许多值得总结的史学批评思想。《郡斋读书志·史类》、《史略》、《直斋书录解题·史类》在这方面各有成就。
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所含史类有十三目,第六目为“史评类”。这是史书分类上较早把“史评”独立出来的做法,足以证明人们评论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晁公武所说的“史评”,既包含了《史通》、《史通析微》、《五代史纂误》等史学评论之书,也包含了《历代史赞论》、《唐史要论》、《唐鉴》等历史评论之书。可见,晁公武并没有把二者区分开来。但是,《郡斋读书志》既是目录之书,其性质决定了它的主要评论倾向当是在史学批评方面。
晁公武的史学批评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对史学有一个提纲挈领、统观全局的认识。他在《史类》总论中写道:
后世述史者,具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月日而总之于年,盖本于左丘明;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始终,盖本于司马迁;实录者,其名起于萧梁,至唐而盛,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以备史官采择而已,初无制作之意,不足道也。若编年、纪传,则各有所长,殆未易以优劣论。虽然,编年所载,于一国治乱之事为详;纪传所载,于一人善恶之迹为详,用此言之,编年似优,又其来最古。而人皆以纪传便于披阅,独行于世,号为正史,不亦异乎!旧以职官、仪注等,凡史氏有取者,皆附之史,今从焉(注:《郡斋读书志》卷5。)。
他以编年、纪传、实录三“体”,统率史学,表达了对史学的独立的见解。他认为编年、纪传“各有所长”,但仍倾向于编年。他解释职官、仪注之书何以入于史类的原因。这些,构成了他对史类之书的整体认识。人们可以不完全同意他的论点,但必须承认他认识问题的方法确有高屋建瓴之势。
二是他从史学发展趋势出发,认为必须给“史评”一定的地位。他写道:
前世史部中有史钞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钞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故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钞云(注:《郡斋读书志》卷7《史评类·刘氏史通》。)。
晁公武能够根据史学发展趋势而变通目录书的分类,是很高明的。这段话很确切地表明,评论在宋代有了突出的发展。
三是他在评论史家的思想和著作时,能够深入地分析史家所处的环境和遭际,如对司马迁、陈寿的评论,是能反映他的这种思想和方法(注:参见《郡斋读书志》卷5《正史类·史记》及《三国志》。 )。他的分析或许难免有穿凿之处,但他的方法是应当受到重视的。
高似孙的《史略》是一部目录书,也是一部论史学之要略的书,有鲜明的史学之简史的特色。同时,高似孙也有突出的史学批评意识。他自谓“各汇其书而品其指意”(注:《史略·序》。),并在书中有所贯彻。《史略》卷四有“史评”一目,与史典、史表、史略、史钞、史赞、史草、史例、史目等并列;但它只是因旧史之名而分别胪列,故“史评”之下仅著录“王涛《三国志序》”和“徐爰《三国志评》”,足见其在史书分类上的思考远不及晁公武。《史略》卷一有“诸儒史议”一目,列举扬雄、班固以下20人对《史记》的评论,则是很典型地反映出高似孙对重要史书之批评史的重视。高似孙对唐人撰《隋书》及《五代史志》颇为推崇,他评价说:
唐贞观中,诏诸臣分修五代史。颜师古、孔颖达撰次隋事,起文帝,作三纪、五十列传,惟十志未奏。又诏于志宁、李淳风、韦安化(仁)、李延寿、令狐德棻共加缀,高宗时上之。
志乃上包梁、陈、齐、周,参以隋事,析为三十篇,号《五代志》,与书合八十五篇。按《隋志》极有伦类,而本末兼明,准《晋志》可以无憾,迁、固以来,皆不及也。正以班、马只尚虚言,多遗故实,所以三代纪纲,至“八书”、“十志”,几于绝绪。《隋志》独赅五代、南北两朝,纷然殽乱未易贯穿之事,读其书则了然如在目。良由当时区处,各当其才:颜、孔通古今,而不明天文地理之学,故但修纪传,而以十志专之志宁、淳风,顾不当哉(注:《史略》卷2“唐修隋书”。)!
这里所论,除对《史记》八书、《汉书》十志有失公允外,对《隋书》的分工修撰与评价,是中肯的。尤其是他强调《隋志》包含五代、囊括南北,把“纷然殽乱未易贯穿之事”写得清晰了然,于史学见解之中也透露了他的历史见解,即南北本应贯穿为一体思想。《史略》一书所包含的评论,有引自前人而交代了由来的,有作者自撰的,有借鉴前入之论稍作变通而未交代由来的(注:如《史略》卷2 论“颜氏所注重复”,采自《容斋续笔》卷12“汉书注冗”;《史略》卷4“史草”论《新唐书》载韩柳之文有不当处,采自《容斋五笔》卷5 “唐书载韩柳文”。),故在史学批评之整体面貌上显得逊色。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以“解题”名书,表明着意于批评。此书仿《郡斋读书志》而作,故在形式、内容、评论方面,多受后者的影响。然其史部之书在分目上与后者颇有异同,凡十六目,多于后者三目。在学术批评上,陈振孙往往提出独到的见解。他在评论《史记》时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窃尝谓著书立言,述旧易,作古难。“六艺”之后,有四人焉:摭实而有文采者,左氏也;凭虚而有理致者,庄子也;屈原变《国风》、《雅》、《颂》而为《离骚》;及子长易编年而为纪传,皆前未有其比,后可以为法,非豪杰特起之士,其孰能之(注:《直斋书录解题》卷4《正史类·史记》,)?
这里,讲事实,讲伦理,讲文体之变,讲史体之易,“前未有其比,后可以为法”,确是卓见。陈振孙论赵明诚《金石录》一书时写道:
本朝诸家蓄古器物款式,其考订详洽,如刘原父、吕与叔、黄长睿多矣,大抵好附会古人名字,如“丁”字,即以为祖丁;“举”字,即以为伍举;“方鼎”,即以为子产;“仲安区”,即以为偪姞之类。邃古以来,人之生世夥矣,而仅见于简册者几何?器物之用于人亦夥矣,而仅存于今世者几何?乃以其姓字、名物之偶同而实焉,余尝笑之,惟其附会之过,并与其详洽者,皆不足取信矣。惟此书跋尾独不然,好古之通人也。明诚,宰相挺之之子。其妻易安居士李氏为作后序,颇可观(注:《直斋书录解题》卷8《目录类·金石录》。)。
这一段文字反映出了一些很重要的历史信息,即宋人多有“蓄古器物”的风气,可见欧阳修的《集古录》、赵明诚的《金石录》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同时,牵强附会之论亦颇流行,于是更可见《金石录》的可贵。《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史部目录类》称此书云:“其解题与晁氏相类。马端临作《经籍考》,以《读书志》及此编为蓝本,则其典核可知矣。”(注:《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卷8《史部十四》。 )这反映了《郡斋读书志》和《直斋书录解题》二书在后世的影响是很大的。
两宋时期,史学批评获得多方面的成就,在理论上和方法上都呈现出繁荣景象,在中国史学上占有重要位置。这里所论述的,远不能尽其详;而有的史家的史学批评思想如郑樵的“会通”理论,笔者已有专文论列,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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