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变化分析_居民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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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对此,理论界看法各异,对其合理性的判断更是众说不一。我认为,经济体制改革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分配关系的调整直接关系到改革进程顺利进行,因此正确分析和认识现阶段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居民收入的增长变化,是采取正确的收入分配政策的基本前提。

一、改革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变化的基本状况

(一)居民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我国现行的反映居民收入总量的指标有四个,即城镇居民家庭全部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这两个指标是由国家统计局通过家计调查获得的)、职工工资总额(由企、事业单位逐级统计上报,由国家统计局汇总)、银行工资及个人其它现金支出(仅限于城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①a]。这四个指标的口径不同,覆盖的范围与统计方法差别很大,其中任何一个指标都无法单独全面反映居民个人收入总量情况,而四个指标也无法直接加总。由于现有资料所限,在此把居民消费(指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与居民储蓄存款增量及手持现金增量之和视为居民收入。储蓄存款增量和手持现金增量并不能完全反映居民当年收入结余,因为居民收入结余除用于银行存款外,还用于各种有价证券等金融投资(1994年底,城镇居民各种有价证券占当年收入结余19.9%);但另一方面,目前居民储蓄中有一部分公款私存、个体或集体单位经营性资金等“虚假成分”,两者相抵,居民储蓄存款增量与手持现金量可作为居民收入结余,以此计算出的居民收入较接近实际。(见表1)资料表明,居民收入总量从1978年的1801.4亿元增加到1994年28772.09亿元,16年增长了15.97倍,平均每年增长18.9%,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平均每年增长10.17%。从人均水平来看,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从1978年的316元增加到1994年3179元,平均每年增长15.52%,消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8.2%。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57元增加到1220.98元,年均增长14.83%,消除价格因素影响年均增长6.48%。显然,改革以来居民收入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收入量都有了相当程度的增长,并使收入分配的总格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显著特征。

(二)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改革以来,居民个人收入分配逐步从计划转向市场,个人收入的渠道从单一化转向多元化,非工资性劳动收入、金融资产收入在个人收入总量中的比重上升。据有关资料,1994年前10个月,大中城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64.9%下降到63.3%,减少了1.6个百分点;大中城市人均月工资外收入13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元,增长45.7%,比生活费收入的增长幅度高出5.7个百分点。工资外收入增加额占全部收入增加额的40%以上。据北京市典型调查,在工资外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占27%,工资外劳动报酬占15%[②a]。

(三)居民收入支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居民收入的支出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居民消费支出占居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从1978年的97.7%下降到1994年的71.9%。其次,从居民消费支出构成看,也发生了明显变化。1993年“恩格尔系数”全国平均为54%,其中,城镇家庭为50.1%(1978年为56.7%);农村家庭为58%(1978年为67.7%)。与此同时,居民家庭金融资产不断增长,平均储蓄率大幅度提高个人储蓄率(包括个人手持现金和证券)1993年约为24.3。改革16年来,居民储蓄年均名义增长率为34.78%,据国家统计局部分城市的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资料测算,1994年底,城镇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额比1993年底增长46%,其中,银行储蓄存款占金融资产总额的75.4%;各种有价证券占19.9%,手持现金占4.7%。

表1 居民收入一览表

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5及有关资料整理

二、居民收入增长变化的原因分析及合理性判断

对于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和收入格局的变化,理论界的共识是,个人收入增长过快。我认为,改革以来居民收入增长较快以及个人所得部分在国民收入最终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上升是客观事实,但收入的增长及收入分配格局的这种变化基本上是合理的。其原因基于以下几点:

(一)居民收入增长是经济体制变革时期的必然趋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初动因是经济结构失衡和管理体制造成的低效率,特别是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严重失衡,农业和轻工业受到压抑,管理效率十分低下。而积累率长期过高,靠缩减消费的办法搞生产,居民收入增长极为缓慢,正是经济结构失衡、劳动激励不足的症结所在。因此,通过调整利益分配关系,提高人民消费水平,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成为改革的重大经济目标之一。

传统的经济管理体制最先在农业中实现突破。由于普遍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政府又几次大幅度地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较快增长。短短几年,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产出,据估计,1978~1984年间种植业总产值增长中,有46.89%来源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产生的生产率的提高,32.2%是由于化肥的增加[①b]。在农业生产率与产出率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1984年以后,改革重心转向城市,伴随“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国有企业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制度的初步改革,流通领域的放开等,工业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城镇居民的收入随之大幅度增长。可以说,1978年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每一步都是以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作为突破口的,个人所得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较大幅度地增长是改革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根本要求,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之一。

(二)经济的增长要求居民收入与之同步增长。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消费不仅是经济运行的结果,更重要的,它还是经济运行的前提。建国后,我国长期靠投资启动经济运行,收入的增长总是低于经济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1953~1978年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年均增长0.87%,扣除价格因素,年均仅增长0.4%,消费长期滞后,以致成为经济运行的阻力。经济的增长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资规模;(2)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市场容量。投资的特点是:一方面,可为经济运行提供必要的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又向经济运行提出一定的市场要求,而市场容量的扩大最终取决于消费的增长,消费具有调节市场容量,进而启动和支配经济运行的功能。然而,消费功能的发挥,取决于消费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市场经济要求消费首先成为经济运行的前提,特别是在我国体制改革的转轨时期,消费启动更应成为调节经济运行的基本方式,而消费的增长直接取决于收入的增长。那么,收入增长是否越快越好?理论分析证明,只有在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情况下,加快经济发展才具有坚实的基础。一般说来,收入与经济应同步增长,但也不排除一些具体情况的出现,例如,当需要适当提高积累率时,收入增长率应稍低于经济增长率;而当需要提高消费率时,则收入增长率应稍高于经济增长率。但是,一旦克服了经济失调,进入经济平常运行状态,就应当坚持收入和经济增长同步。那么改革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长是否过快?具体分析见表1。

按现行价格计算,16年来,GDP平均增长17.05%,居民收入平均增长18.9%;按可比价计算的GDP平均增长10.45%,居民收入平均增长10.78%。用现行价格计算的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高于GDP年均增长率1点多个百分点,消除价格因素后,居民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更加接近,原因在于居民消费价格的增长高于生产者价格的增长。

从1978~1994各年可比价GDP与居民收入的增长比较,居民收入增长高于GDP增长的年份有11个年头,其中,超出最多的是1979年和1990年,差额分别为7.8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超出最少的是1986年,相差0.2个百分点。差距不超过0.5个百分点的有两个年份,即1984年和1986年。居民收入增长低于GDP增长的年份有5个年份,其中差距最大的是1989年,为8.8个百分点。差距在1个百分点以内的只有1个年份即1989年,为0.6个百分点,其余3个年份都在2~3个百分点之间。

从居民收入增长高于GDP增长最多的1979年看,改革之初,居民收入增幅较大,用现价计算的居民收入比上年增长17%,但比起以后的其它年份,增幅并不是最高的,只是由于这一年物价涨幅较小(2%);同样,1990年用现价计算的居民收入增长12.1%,同期物价涨幅为2%,经济增长又是改革以来最低的年份(3.8%),所以造成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差距较大,而居民收入增长较高的一些年份由于物价涨幅也高,所以消除价格因素影响后,增幅很低,甚至出现负增长。例如,1989年居民收入负增长的原因就在于物价上涨。1988、1989连续两年物价大幅度上涨(分别为18.5%和17.8%),但由于1988年居民收入也有大幅度增长(28.47%),所以消除价格因素的居民收入增长仍保持在8.4%,但低于GDP增长2.9个百分点,而1989年居民收入虽然增长了112.28%,由于物价上涨率达到17.8%,所以消除价格因素的居民收入出现4.7%负增长,与同期GDP增长4.1%相差8.8个百分点。这说明,在通货膨胀率较高的年份,居民收入如不相应增长,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必然下降。

改革16年来,虽然各年增长率有高有低,但基本与GDP的增长变化趋势相同,从可比价计算的平均增长率看,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相差不到0.5%,因此,可以认为,居民收入的增长与经济的增长是同步的。经测算,1978~1994年居民收入每增加1亿元,GDP平均增加1.59亿元;GDP每增加1亿元,居民收入平均增加0.628亿元,这表明改革以来,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这就更加证明居民收入没有“过快”增长。

(三)居民收入比重的增长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居民收入比重的增长变动,是以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范围逐步扩大为背景的。分配关系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决定了收入由国家统一分配,其形成和使用受制于计划调节。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任何一个企业,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如何,都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并具有本身的经济利益。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是独立地进行的,不依附于国家,但它必须承受市场的约束。同时,企业的收入决定于企业的自主分配,其形成和使用受制于市场调节。我们先来看国有企业的收入。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之后,同时也是原始收入主体,企业的自主分配代替了国家的直接分配,这是分配关系的重大变革。同时,劳动作为谋生手段的性质越来越明显的突出,企业作为劳动的集体,自然更加关心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它必然导致劳动者收入比重的迅速增长。再看非国有企业的收入。非国有企业从来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因而也是原始收入主体,除有向国家纳税的义务外,不存在国家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使非国有企业在利用市场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并为其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这也就是非国有企业收入增长率较高的原因所在。它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机制的要求。

另外,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使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职工比例下降了,城镇居民住房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城镇居民的支出相应地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相应地减轻,原来由国家财政直接负担的一部分费用,将陆续转由居民个人支付,如在全国保险福利费用中,医疗卫生费用是大头,1992年全国医疗卫生费为372.7亿元,占当年全国保险福利费用的28.5%,接近1/3[①c],今后将由个人合理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因此,相应地使居民收入增长是合情合理的。同时,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使得一些原来由计划供给或低价供给的商品和劳务有条件转化为市场供给性物品。1990年以来,国家在财政价格方面的补贴已逐年下降,从1990年的380.8亿元下降到1994年的314.47亿元,使得以前的“暗补”逐步变为“明补”,这也使得人们感觉到手中的货币大量增加,而实际上并没有改变总量的消费结构。可以这样说,脱离开企业收入规模的相对扩大及其支配权的相对独立化、市场化的推进也就失去了可靠的市场购买基础。与不同水平的发展中国家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格局变化的规律(见表2)。资料表明,(1)一般发展中国家居民收入平均占GDP70%以上,而我国还没有达到这一平均水平。(2)上述指标是根据同一时期不同国家的收入资料得出的,如果空间序列的变化同样也适用于时间序列,可以认为,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过渡时,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会略有上升,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提高,比重会转而下降。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过渡的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还会进一步提高。

表2 有关发展中国家居民收入分配格局

资料来源:库兹涅茨著《现代经济增长》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标准,低收入国家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一般在50%以上,中下收入国家一般在30~50%之间,中上收入国家一般在20~40%之间,高收入国家一般在20%以下。尽管近年来我国居民“恩格尔系数”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但整体上仍然偏高,属于低收入国家之列。这其中固然有消费环境、消费观念等多种因素制约,但不可否认,居民收入水平低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概言之,改革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长和收入格局的变化,基本上是合理的也是必然的,这种变化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特点,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需要。当然,这并不否认居民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收入差距、收入分配不公,以及居民收入中的部分非法所得等等。

注释:

①a《中国信息报》1995.11.27。

②a《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5.17期。

①b《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

①c《经济研究参考》1995 1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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