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是建设工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基于此,本文就围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展开分析论述。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与对策
引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因此必须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现存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进行解决,在解决现存问题的同时要不断的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探究分析。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概述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的健全与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已经实行了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督、企业自控这样的管理体制。其次,管理制度得到改革,很多关于工程建设参与方的责任问题的法律条文逐步得到完善,为解决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提供了保障。最后,建设监督制度得到推行,过去在建设项目时,采取的管理方式是行政命令为主,现在在工程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得到转变,对于工程项目的投资目标、工期和质量给予了有效的控制。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匮乏
在当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职业素质的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从而使得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在我国当前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来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许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都是采用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这些学生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但是他们缺乏实践能力,在真正的管理工作当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2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责任不明确
在房屋建筑工程中,质量是建筑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企业为了保障经济效益,往往就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然而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往往是出现了质量问题找不到负责人,工程质量应该由谁负责没有明确。再者就是现代一些质量监督部门仍然采用比较传统的质量监督方法也就是实物监督,但是这种相对单一的监督方法缺乏有效性,因为房屋建筑工程是一项长期、专业,而且由多工序、多材料构成的系统,实物监督的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而且一般来说房屋建筑工程规模庞大,实物监督无法全面、彻底、深入地监督,而且仅仅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有限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甚至会导致一些隐蔽工程的出现,无法达到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2.3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在我国当前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当中,其管理所以来的都是纸张,对于工程中碰到的一些重要信息都是采用人工手写的方式进行记录,这种方式不仅影响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也会使得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当中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检查的时候,往往就会因为这种人工方式造成很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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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对策
3.1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实际工作过程当中,监理部门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监理部门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保证工程质量,主要依靠两点:第一点是健全的监督制度,第二点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首先,对现在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实行考核上岗制度,提高其专业水平,丰富其专业知识,培养其专业技能,从而促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事业的发展;其次,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从而吸引高水平的人才进入到本行业,例如:工程质量监控管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才。
3.2施工单位完善自身的监督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例如施工管理以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整体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与时俱进,完善自身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改进自身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方法,创新自身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模式,保证自身的专业性,面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做到有据可依,合理解决。同时还要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流程实行监督,而不是做好一个具体的施工环节而已,落实全员监督以及全程监督的监督原则。此外,作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加强必要的联系与合作,以合作协商的方式解决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继而完善自身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3.3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
在信息化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也应该实现信息化,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具体的操作有两个方法:
3.3.1组织专业的技术人才,开发针对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庞大性、复杂性以及精确性三个特点的计算机软件,主要以动态分析以及参数运算为主。
3.3.2建立网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公布平台,将监督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例如相关的数据、图片,甚至是影像等内容放在网络平台上,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公平、公正以及公开性。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对于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及时地发现问题,并且及时地解决问题,都有着显著的积极作用。
3.4建立双重监督机制
尽管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主要表现在管理其行为,但是对工程实物质量的监督也是不容忽视的,应该做到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良好局面。
行为监督要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以此来提高各方质量责任意识。
实物监督则要学会转变,一是抛弃现阶段采取的被动的、事先通知的“三方到场”模式,采取主动的、随机的动态巡查;二是为了保证监督的权威性,抛弃过去“敲、打、看、摸、问”的落后检查方法,采取现代先进的、科学的检查方法。只有把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这两种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使政府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更加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使各建设主体真正依法主动承担起自身的质量安全责任。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而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必须提升到前所有用的高度。为做好该项工作,既要提升质量标准,完善制度体系,还要充分发挥人员的积极因素,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技能水平,从而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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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芮海东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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