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大数据辅助开展定量定比电价核定办法的探索与实践论文_麻立群,舒叶辉,王艳,毛无穷

(国网浙江杭州市临安区供电公司 浙江杭州 311300)

摘要:临安公司利用大数据辅助开展定量定比电价核定工作,改变了以往耗时耗力逐门逐户开展的“地毯式”普查为线上数据一键“扫描式”核查,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并能快速高效定位定量定比不合理问题,切实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核查质量。临安公司通过将定量定比数据纳入在线监测平台,有效防范了定量定比电价核定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廉洁问题和电费风险。

关键词:定量定比;定量值;定比值;月电量;低电价电量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按比例进行分算的叫定比,按定量进行分算的叫定量。

经调研,目前浙江省范围的农家乐、民宿、商住一体房以及农业灌溉用户普遍采用定量或定比的电价策略,该策略由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现场核定,核定不合理则可能出现少计或多计电费的情况。另外随着用电形势的变化,用户用电性质发生变更、或用电设备增加减少,导致原先制定的定量定比策略及核定值已不能反映实际用电情况,由此可能产生少计或多计电费问题。

因此《供规》要求供电企业对执行定量定比电价用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核定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现场全面核查周期长、人力物力耗费大且参照依据少,核定人员固定不变等问题仍会出现定量定比核定不合理的情况。为确保工作高效开展有针对性,浙江杭州临安公司利用大数据分析,设定校验规则,首先通过线上实施“拉网式”普查,定位疑似异常数据,专业部门线下跟进开展现场核查,通过线上线下协同作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核定质量。

一、主要做法

1.思路对策

取得营销系统数据库访问权限,编写相应查询语句,导出临安公司执行定量定比电价政策的用户清单,根据校验规则,对该类用户进行大数据透视,获取定量定比值超出或低于设定阀值的用户清单,列为疑似异常数据,纳入现场重点核查范围。

2. 校验规则

2.1 规则一:月总电量小于定量值

【规则描述】一年内有六个月及以上月总电量小于定量值,列为疑似异常数据。

【计算公式】(月总电量<定量值)次数≥6

2.2 规则二:定量值大于700度且大于月总电量六次及以上

【规则描述】一年内有六个月及以上月总电量小于定量值,且定量值大于公司平均定量值2倍,列为疑似异常数据。

【计算公式】定量值≥688度,且(月总电量<定量值)次数≥6

2.3 规则三:定比用户低电价电量超阀值

【规则描述】定比用户每月电量由低电价电量和高电价电量组成,其中每月低电价电量超出浙江省公司居民大电量阀值,则列为疑似异常数据。

【计算公式】3000度>月低电价电量≥1000度;月低电价电量≥3000度

3.数据清洗

剔除经过变更,电价已不分定比定量的用户;剔除长期不用电、没有电度示数的用户和已经销户用户;剔除享受直购电定量定比用户。

4.数据分析

通过定量定比值和定量定比电量按区域、时间等维度的透视分析,查找发现定量定比用户中可能存在的疑似异常数据。

4.1 定量、定比用户总体情况

按供电所、服务站统计定量定比用户数并计算平均定量值、定比值,截止2017年底,临安公司全部定量用户的平均定量值为344度,其中“供电所C”平均定量值825度,“服务站H”平均定量值724度,在各站所中平均定量值最高,纳为现场重点核查对象;公司平均定比值0.49,其中“供电所C”0.7、“服务站B”0.61平均定比值较公司平均定比值偏差最大,纳为现场重点核查对象。

4.2 月度总电量小于定量值情况

月度实际用电量小于定量值,即该月全部电量按照底电价计算电费,高电价不计费,说明定量值核定可能不合理。将一年内每个月的月电量与定量值进行比对,对全年有6个月及以上月电量小于定量值的用户列为疑似异常数据。

通过透视分析,临安公司2017年有6个月及以上月总电量小于定量值的用户共计99户,其中“供电所F”35户,“服务站C”28户,占比最多,将这两个站所列为首批现场核查对象,其余36户纳为现场重点核查对象。

4.3 月度总电量小于定量值,且定量值≥688度

在一年内有6个月及以上月总电量小于定量值基础上,取临安公司2倍平均定量值,即定量值≥688度用户再做进一步筛选,发现符合条件用户有17户,主要分布在“供电所C”和“服务站H”,对17个用户列为公司级核查对象。

4.4 定比用户低电价电量超高(取样低电价为居民合表用户)

定比值设定不合理,会造成月度总电量不变的情况下,低电价电量多计,高电价电量少计,导致用户少缴电费。对2017年用电容量50kW以下低电价为居民合表(0.558元/度)、高电价为一般工商业(0.8277元/度)的用户进行分析,临安公司合计48户,参照省公司居民大电量阀值标准,分区间统计情况如下:

经数据透视,单月居民合表电量一年内有三个月及以上大于1000度的用户有24户;单月居民合表电量一年内有三个月及以上大于3000度的用户有11户,将该24户列为现场重点核查对象。

二、取得成效

1.精准定位了定量定比核定不合理数据。

临安公司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组织各供电所用检人员重点对99个定量用户和48个定比用户开展了现场交叉核查,其中25个用户已不存在两种用电性质的情况,公司取消了这些用户的定量电价策略,改执行单一电价;67个用户存在定量或定比值不合理的情况,公司重新核定并调整了定量定比值。

2.实现了定量定比电价核定工作的在线监测。

基于“浙电云”大数据应用平台,临安公司梳理了利用大数据开展定量定比核定工作的制度依据、判定规则、监测周期、数据来源、分析模型、预警处置等资料,编制《定量定比电价核定智慧监督实施方案》,将定量定比电价核定工作纳入“浙电云”监控平台,实现全年在线监测,发现异动,即时处理,较以往传统模式大大提升了核查效率,减少了电费风险。

3.探索实施了“协同监督”三级管控体系落地。

利用大数据共享与应用,由运监中心实施全天候实时监测、线上预警,业务部门主动查纠,监察专业线下核实,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堵塞漏洞,化被动监督为主动防控,避免了因定量定比核定不合理造成的廉洁风险和电费风险。

论文作者:麻立群,舒叶辉,王艳,毛无穷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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