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定价对幸福的影响研究:结果与质疑_时间计算论文

时间定价对幸福的影响研究:结果与质疑_时间计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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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3)04-0075-05

幸福是人类存在的至上目标,是建立在人生意义之上的一种快乐的心理状态,源自个人的生存、发展需要达到某种程度的满足[1]。时间和金钱是人类社会两种最重要的资源,对个体的幸福至关重要。20世纪70年代,研究者开始集中探讨金钱与幸福的关系,做了大量研究,到目前为止获得了一些较为一致的结论[2-4];对时间与幸福之间关系的探讨则开始得较晚,主要是基于金钱与幸福的关系研究[5-7]。最近,有些研究者开始对时间定价的心理效应(尤其是对个体幸福的影响)感兴趣。所谓时间定价(putting a price on time)就是将金钱价值赋予时间。这种做法的原因是:一方面,伴随着时间结构从自然时间结构转变为标准时间结构,再到弹性时间结构,人们的工作时间越来越不固定,雇佣方也越来越倾向于采用小时工资的方式付给劳动者报酬[8-9];另一方面,随着工作场所中计算机技术的普及,通过电子工时表计算时间的经济价值变得越来越容易、也越来越普遍[10]。

时间与金钱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对于时间和金钱,个体都可以“节省”、“花费”、“浪费”或“有效利用”。而且,时间和金钱都是有限资源,我们每天只有24小时。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甚至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与金钱虽然具有相似性,其实两者是很不相同的。比如,时间比金钱更具模糊性、不确定性,人们较难计量所花费的时间[11]。时间具有无存储性,金钱可以储存,有银行可以存放,而时间却一刻不停地流逝,无法存储[12]。时间决策遵循的规则也不同于金钱决策[13-14]。金钱启动使个体花费更多时间工作,不愿意帮助他人,进而削弱个体的幸福感;时间启动则使个体花费更多时间参与社会交往,更少时间工作,进而提高个体的幸福感[4,7,15-16]。那么,抛开时间与金钱的差异性而将两者等同起来,或者说仅仅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会对个体的幸福感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自2007年起,加拿大多伦多大学DeVoe领导的团队就此问题做了一系列研究,使人们能了解到时间定价与幸福的关系。现在让我们来看看DeVoe等人是如何进行此项心理学研究的。

二、DeVoe等人的实证研究

(一)DeVoe等人的研究方法

为了弄清楚时间定价与幸福的关系,DeVoe等人采用心理学中通行的实证研究来加以解决。他们在研究设计中对时间定价的操纵主要有两种方法:选择以小时工资形式获得报酬的被试和让个体计算自己的小时工资。前者更多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挑选被试,后者则主要是在实验室的操纵。

1.选择以小时工资获得报酬的被试

现实工作中,有人以小时工资的方式获取报酬,也有人以其他方式(比如计件工资)获取报酬。以小时工资获取报酬的个体常常计算自己付出的时间,以及付出时间所带来的物质回报,他们更倾向于用金钱来衡量时间[17]。于是,Devoe等人根据个体是否以小时工资形式获取报酬将被试分为两组:一组是以小时工资获取报酬的被试(尤其是律师),对照组则不以小时工资获得报酬[10,13,18]。

2.计算小时工资

虽然经济学家假设人们潜意识里根据经济价值来分配时间,但是决策研究表明,除非要求考虑时间的经济价值,人们在日常决策中并不倾向于根据经济价值做出决定。这是因为时间的机会成本和经济价值在日常生活中并不一定是凸显的[5]。因而,研究者就通过让被试计算自己小时工资的方式凸显时间的经济价值。在DeVoe和House[5]的一个实验中,所有被试回答与职业有关的三个问题:每年工作多少周?每周工作多少个小时?年收入是多少?回答完这三个问题后,将被试随机分成两组:一组是实验组,被试需要在进入后续程序前计算他们的小时工资。研究者指导被试将一年工作周数和一周工作小时数相乘,然后拿所得数字再去除年收入,这样就得到小时工资数。在计算时,个体可以自由使用草稿纸和计算器。计算完成后,研究者告知被试,该结果是被试的近似小时工资。另一组是控制组,他们不需要计算自己的小时工资。

(二)DeVoe等人的实证研究结果

DeVoe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会削弱个体的幸福感[5,13,18-20]。幸福感主要包括情感和认知两种基本成分,其中情感成分包括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两个相互独立的维度,认知成分则指个体对自己生活满意程度的评价[21]。他们从时间定价对幸福两个基本成分的影响展开研究。

一方面,DeVoe等人的研究表明,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会削弱个体的生活满意度。在他们的一项研究中,选取两组被试,一组以小时工资获取报酬,另一组则不是。以小时工资获得报酬的被试赋值为1,另一组赋值为0;用单题项的总体生活满意度量表测量满意度,4点评分。结果显示,是否以小时工资形式获得报酬与生活满意度的相关显著(r=-0.10,p<0.001)。这表明,以小时工资获取报酬的被试比非计时获酬的被试报告更低的生活满意度[22]。

另一方面,DeVoe等人的研究表明,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使个体体验到更多的消极情绪。譬如,时间定价使个体产生更多的急躁情绪,更不耐烦。在Devoe和House[5]的研究中,将被试随机分到实验组和控制组。实验组被试报告自己每年的工作周数,每周的工作小时数以及年收入,然后被试计算每小时的薪酬。控制组进行相似的数学计算但不计算自己的小时工资。急躁情绪体验采用六题项的问卷进行测量,0~100评分。结果显示,实验组急躁情绪体验得分(M=37.67,SD=2.03)高于控制组得分(M=32.52,SD=2.03)(t=2.97,p=0.03)。这表明,经过时间定价操纵后,与未计算小时薪酬的控制组被试相比,实验组被试感到更不耐烦,更不快乐。

(三)DeVoe等人对研究结果的解释

为什么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会削弱个体的幸福感呢?DeVoe等人认为,这种结果可能受某些变量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有:

1.享受能力削弱了

DeVoe等人认为,给时间定价之所以会降低个体的幸福感,是因为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会削弱个体的享受能力,导致个体认为本来令人快乐的事情(比如上网冲浪和听音乐)反而是无法忍受的[5]。在DeVoe和House[5]的研究中,实验一先前测被试的幸福感,实验组被试计算自己的小时工资,控制组无需计算,之后被试意外获得10分钟的上网娱乐时间,被试可以在网上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随后再次测量两组被试的幸福感。结果显示,控制组被试比实验前更快乐,说明上网自由冲浪有利于个体幸福感的提高,而实验组被试前后测幸福感却没有显著差异,表明他们并没有从自由冲浪中获得快乐。实验二表明,同样的操纵削弱了个体从舒适音乐中获得快乐的能力。因为从生活的小事情中获得享受的能力是幸福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23],所以,时间定价操作可能通过削弱享受能力而降低了个体的幸福感。

2.工作时间延长了

DeVoe等人发现,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会促使个体放弃更多的休闲时间而更多去工作[13]。Devoe和Pfeffer[13]选取以小时计算工资和不以小时计算工资的员工作为研究对象,要求被试回答,“有三个选择:工作更少时间但也赚更少的钱;工作相同时间赚相同的钱;工作更多时间赚更多的钱。如果有机会,你会选择其中的哪个?”结果表明,以小时计算工资的被试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赚取金钱。另一个实验中,将不以小时计算工资的员工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两组:实验组计算小时工资,控制组不计算。然后问被试愿意花费多少时间在有报酬的工作上。结果表明,计算了小时工资的被试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在有报酬的工作上。已有研究表明,较少休闲而过多工作会导致个体的幸福感下降[24]。因此,DeVoe等人认为,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会导致个体增加工作时间从而降低了他们的幸福感。

3.利他意愿及行为减少了

DeVoe等人还认为,用金钱来衡量时间会削弱个体参与利他行为的意愿,并减少个体具体的利他行为[18,20]。在一项研究中,他们调查被试前一天花在志愿活动上的分钟数。在控制了大量额外变量(工作特点和个人特质)后,统计结果表明,以小时计算工资的调查者较少参与志愿活动,他们花费更少时间在志愿活动[18]。对不是以小时计算工资的个体,实验组被试计算自己的小时工资,控制组被试不计算,然后调查个体参加志愿行为的意愿。结果表明,计算完小时工资后,个体参加志愿行为的意愿降低了,计划分配给志愿活动的时间更少,真正参与志愿活动的时间也较少[25]。由于已有研究表明,利他行为有助于幸福感的提高[26-27],因此,DeVoe等人认为,时间定价是通过减少利他意愿及行为来削弱个体幸福感的。

三、评价与质疑

对时间定价与幸福的关系,DeVoe领导的团队做了一系列研究,为厘清时间定价对幸福的影响及其心理机制作了一定贡献。

他们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转化成一个心理学研究的科学问题,并设计了问卷、实验,做了一系列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时间定价可能通过降低了享受能力、增加了工作时间、减少了利他意愿及行为等因素削弱个体的幸福感,并且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为后来的研究者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但是,在我们看来,DeVoe等人的研究也有值得商榷并加以深化的必要。

第一,时间定价可能并不必然会削弱个体的幸福感。DeVoe等人认为时间定价会削弱个体的幸福感,但该结论的适用性可能是有限的。对于低收入的个体,上述的时间定价效应可能并不存在。DeVoe等人关于时间定价对幸福影响的研究,对象都是西方社会中的较高收入群体,比如律师和来自较富裕家庭的大学生。时间定价使个体只关注时间的经济价值,花更多的时间在工作上,可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根据收入与幸福的关系,收入的增长并不伴随个体幸福的提高[28]。当收入一旦达到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水平之后,金钱与幸福的关系就很微弱,甚至不存在相关。所以,时间定价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要小于它带来的负面效应。而对于低收入的个体,其基本生活需要还没有满足,时间定价使个体更关注经济效用,去赚取更多的金钱而改善物质生活,这样时间定价带来的积极效用可能会大于负面效用,时间定价可能会提高低收入者的幸福感。

第二,时间不一定是金钱,时间是生命、是人生的意义。对于时间和幸福,具有不同人生观、价值观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关键在于人生追求的是什么。我们所理解的幸福是建立在人生的意义之上的愉悦的心理状态。这方面可以举出许多实例来加以说明。例如许多学者、艺术家的作品,都是呕心沥血,甚至是用生命来完成的。陈景润为证明“1+2”,屈居于6平方米小屋,借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伏在床板上,耗去了几麻袋的草稿纸。海明威的《战地春梦》第一章改了五十多次。王尔德曾花了整个上午去校对自己写的一首诗,把一个逗号删掉了;到下午,他又把逗号放回去。这样的付出,市场不会补偿,金钱难以补偿,全在于他们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给时间定价窄化了时间本身所具有的广泛价值,使个体更倾向于把金钱作为衡量时间的唯一标准。当然,那些视时间是金钱、视金钱为一切的人也是有的。2009年,中国首富黄光裕、浙江“亿万富姐”吴英,信奉金钱就是一切,一切就是金钱,将唯利是图推向极致,蔑视法律,铤而走险,如今身陷囹圄,为人所唾骂,何谈幸福?

第三,虽然DeVoe等人关于时间定价影响幸福的量化研究开辟了新模式,但尚需用质性研究加以补充。因为对于像时间、幸福之类人类共同关心的课题,只有把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对心理现象做到全面的分析,才能认识到这些心理现象的性质和规律。在时间定价与幸福关系的研究中,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两者不可偏废。举例来说,根据是否认为“时间就是金钱”,我们将那些常年以小时工资形式获得报酬的被试分成两类,从中选取典型的个体进行个案分析,采用深入访谈的形式,探讨时间定价对他们的幸福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为什么产生这样的影响以及过程是什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深入理解干巴巴数据背后的意义。

对于这些质疑,也是我们今后深入研究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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