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认同与文化风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险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4)02-0001-08
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极大地影响了当代社会的生产和生活,人们由此进入了一个全新意义上的生存状态,“网络社会”、“信息社会”、“数字化社会”、“虚拟社会”等等概念都是对这种生存状态的概括和描述。伴随着新的生存状态的形成和发展,不仅要对这种生存状态的条件、基础、机制、后果、趋势等等方面给予理论的反思和说明,同时也要对如何走入、适应和享用这样的生活方式进行理性的探索,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了网络时代的社会认同问题。虚拟性是网络生活首要的、最为显著的特点,网络化、数字化的生存方式就被称为虚拟生存,对网络化生活方式的认同也就被称为虚拟认同。关于虚拟认同的讨论,我们不仅要进行性质、意义、价值及其实现路径等方面的考察,同时也要对其各种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全面的研究。现有的研究大多从社会发展层面上集中于对虚拟认同的积极意义和肯定性的讨论,而较少深入探讨虚拟认同所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本文拟从文化风险发展的角度来谈谈虚拟认同的风险后果问题,期待学界的批评以及更为深入地展开讨论。
讨论虚拟认同的影响和后果首先应对虚拟认同本身有一个明确地认识和把握。当前的理论研究中,所谓虚拟认同的困境或悖论的存在,根本的原因在于对虚拟认同实质的理解上存在差异。而这又是与对虚拟生存的实质的理解和把握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虚拟认同就其直观意义来说即是对虚拟生存方式的认同,因此,在探讨虚拟认同中的文化风险现象之前,首先要对虚拟生存的实质有明确地把握,这也是澄明其他相关问题的前提。顺便说一句,不同的理论立场遵循不同的方法论原则,会得出不同的理论结论。这里我们主要是立足于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和观念来讨论问题。我们并不否认其他理论视野的讨论,其他视野的讨论也可以对唯物史观视野的讨论及其结论提出批评,这涉及哪种理论视野更为合理、更有说服力的问题。我们欢迎这样的批评和争论,但是反对那种借唯物史观的名义进行言说却又违背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和原则的研究倾向。
在现有的研究中,虚拟生存概念主要用于指称由于网络化、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所形成的与以往呈现出明显不同特点的人的生存状态。依赖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的具体特点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生产和交往中的时空限制不断被克服和超越,交往日益扩大化、便捷化、高效化。“地球村”的隐喻生动而真切地体现了网络时代社会交往的基本特征。生产和交往在打破自然时空原有限制的同时也不断突破社会性空间的限制,比如超越国家和民族界限的自由交往,在国家内部不断超越诸如行政区划、户籍制度等社会控制机制的限制。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网络生活的发展造成了传统民族国家在重塑社会生活方面的功能的相对衰落。物质生活方式的变革带来了精神生活的变化,比较而言,数字技术的发展所造成的精神生活的变革更加显著和突出。一方面,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不仅使精神活动的具体方式更加多样化,信息量极大增加,而且也使精神活动更加形象化、生动化,就是说,原先只能纯粹存在于脑海中的精神活动的画面现在都可以以物化形象的方式呈现出来。“能通过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以及形体、手势或口令,参与到信息处理的环境中去,从而获得身临其境的体验”[1]。另一方面是,网络技术不仅使精神活动的主体符号化,而且构造出一种虚拟的环境,可以使主体在各种可能性中进行体验和选择,比如构造出任意的社会身份,进而在虚拟的社会环境中体验这种身份的生活状况,这对各个社会主体而言,能使其精神生活的内容更加丰富。换句话说,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人们对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的创造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
可以看出,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既造就了物质生活方式的变革也带来了精神生活方式的变革。但是,在考察当代社会生活状况中具体到这两个方面变革的意义时,我们发现它们并不具有同等的地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者哲学,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2]33笼统地说,人既是自然存在又是社会存在,同时也是精神存在。但是,决不能把人作为精神存在与人作为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并列起来看待。历史唯物主义在说明社会历史的形成时强调,“只有现在,在我们已经考察了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四个因素、四个方面(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再生产、人口生产和社会关系——引者注)之后,我们才发现:人还具有‘意识’”[3]81。精神生活只具有第二性的意义,“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32。就此而言,在当前虚拟生存问题的讨论中,关于虚拟生存概念的理解和把握是模糊的、混乱的。笼统地把网络化的生活方式叫做虚拟生存,进而把虚拟生存与现实生存作为两种并列的人的生存状态,是不同于现实生存的新的生存状态,这就在理论上把思维引向了混乱。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实践是人的生存方式,反之,人的生存方式是实践,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生存方式,实践活动是人的现实的生存活动,直接现实性是实践的根本特征。简单一点讲,人的现实生存就是指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不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虚拟技术的发展造就了人们物质生活状况不同于以往的新特征。这种新特征突出地表现为人们的生产和交往活动对时空界限的超越,用吉登斯的话来说就是“空间与地点相分离”。“在前现代社会,空间和地点总是一致的,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都是受‘在场’的支配,即地域性活动支配的”[4]16。现代通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面对面的在场交往变成为一种缺场的交往。虚拟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增强了这种缺场性,不仅交往主体的自然生命的特征被虚化,也使得交往主体的社会属性即其所承载的社会关系被不断遮蔽和虚化,从而日益呈现出日益单一化的趋势与特征。比如网络购物,只有买方或卖方这种单一的身份,至于是男是女,具有其他什么样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则是无关紧要的。正是由于这种缺场和虚化的特征,把现代社会人们的生存状况与前现代社会的生存状况区别开来。
为了标示这种区别,我们可以把由于数字化技术尤其是虚拟技术的发展所造就的生存状态叫做虚拟生存。就像给一个新生婴孩取名一样,人的这种具有不同于以往特征的生存状态就叫做虚拟生存。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如此所谓的“虚拟生存”就是人的现实生存,就是人的现实物质生活,而不是与人的现实生存相并列的物质生存方式。“虚拟生存”的实质是人的现实生存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这里要对虚拟技术和虚拟空间有正确的、合理的理解。虚拟技术是能够建构和实现虚拟世界的技术。虚拟技术是技术的一种特定类型,作为技术它不是“虚拟性”的存在,而是一种物质性存在。不能认为应用虚拟技术的活动或者说以虚拟技术为基础的活动都是虚拟性的活动。关于虚拟世界或虚拟空间,就其功能、目的而言,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它是人们社会交往的物质中介,比如网上看病或者购物,这时反映的是人们的社会关系,所谓虚拟空间只是社会关系空间的特定表现。就其实质而言,这样的虚拟空间只是一种以虚拟技术为基础的人们交往的物质中介。人们可以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进行远程教学、工作、购物、看病等等原本在现实社区里才能完成的生存活动。但是这样的活动仍然是人的现实的生存活动,是人的现实物质生活的构成部分,这些活动的后果改变着现实物质生活的具体内容。“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的,虚拟的东西是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东西,以网络为交往中介的工作、购物、看病等活动不是虚拟的活动而是现实的活动。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认为,用“虚拟生存”指称人的特定生存状态在原则上无可厚非,但很容易造成“虚拟生存”与“现实生存”在概念关系上理解的混乱。另一种情况是:精神的创造、享受和体验,比如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日志,这时网络虚拟空间只是对现实社会空间的反映,虚拟空间只是一种精神空间。虚拟技术及其物质设施只是提供了人们精神活动的物质基础。作为精神活动,人们可以在虚拟空间中创造出各种虚拟性的存在,从中获得精神性的愉悦或体验。这样的活动才是真正的虚拟活动,它并不是现实物质生活的构成部分,不会对现实物质生活产生直接影响,不改变现实物质生活的具体内容。一个人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把自己设定为傲视天下的君主,无论他在虚拟世界里如何风光尊贵,但是这丝毫改变不了他在现实世界中的状况与地位。如果我们在精神生活的意义上来理解和使用“虚拟生存”的概念,那么这一概念更加充分地体现和凸显了“虚拟”的内涵。事实上,在当前关于虚拟生存问题的讨论中,许多论者在谈到虚拟生存的自由性、创造性、自主性、体验性、选择性、宽容性等等问题时,都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理解和使用虚拟生存概念的。但是,如果在这样的意义上理解和使用虚拟生存的概念,就不能把虚拟生存视为人的生存方式。人的生存方式是区别人和动物的根本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强调要从物质生活出发来说明人的本质,正因为如此,唯物史观强调实践是人的生存方式。虚拟实践不是实践的类型而只是一种精神活动。虚拟生存作为人的精神活动只具有第二性的意义。
这样来看,在当前理论界的讨论中,关于“虚拟生存”概念的使用是混乱的。当强调虚拟生存是人的生存方式的时候,是在物质生活的内涵层面上来理解和使用这一概念的;而当强调人的活动的虚拟性的时候,又是在精神生活的层面上来理解和使用“虚拟生存”概念的,进而在具体的理论分析过程中,在这两种概念内涵上来回跨越,造成了理论思维的混乱。
为了避免这样的混乱,我们认为,应该对“虚拟生存”的概念内涵进行明确的规定,不能在物质生活的意义上理解和使用这一概念。一方面,“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的,“虚拟生存”是与“现实生存”相对的,虚拟的东西是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所造就的物质生活的变革是真实的存在,不是虚拟的存在。如同上文所指出的,如果用“虚拟生存”概念指称人的现实物质生活状况,很容易造成“虚拟生存”与“现实生存”在概念关系上的混乱。另一方面,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所造成的物质交往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从传统的“在场”交往到网络的“缺场”交往。但必须注意的是,“缺场”交往不等于虚拟交往,数字化生存不等于就是虚拟生存。通过网络进行的工作、购物、看病等活动都是主体缺场的物质交往活动,但是这些活动都是现实的生存活动,而非虚拟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后果改变着现实物质生活的具体内容。当前研究中的一个重大误区在于,以为缺场交往就是虚拟交往,数字化生存就等同于虚拟生存。更进一步而言,即使在具体的活动中人们虚拟了某种身份,也不能把在这种虚拟身份下进行的活动看作是虚拟的活动,无论我虚拟成什么样的身份,所进行的工作、购物、看病等活动都是现实的活动。以虚拟的身份进行现实的活动,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现象,更不是网络时代的专利。不能把身份的虚拟等同于活动内容的虚拟。在这样的意义上,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只是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物质交往中介,能够极大超越自然时空的限制,以人的自然生命实体缺场的方式在更大范围内把人们的物质生活联系起来,从而物质生产和交往活动具有了与以往不同的具体特点。但这不是虚拟的,而恰恰是现实的。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虚拟生存的内涵指称的是人的精神生活,即以数字化技术特别是虚拟技术为客观物质基础的精神活动。以虚拟空间为“场所”,人在其中以自己设计的身份进行活动,从而获得相应的精神感受和体验。在这样的活动中,不仅主体的身份是虚拟的,活动的内容也是虚拟的,是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没有实际发生的。与以往的精神活动方式相比,虚拟生存活动以人—机界面为物质表现,似乎虚拟空间是独立性的存在,从而获得了更加形象、逼真的体验与感受。然而,虚拟之所以虚拟,不仅在于活动主体身份的虚构,更在于活动内容的非现实性。作为精神生活的虚拟生存,不改变现实生活的具体内容。虚拟的物质生活不是现实的物质生活!
明确了虚拟生存的基本内涵之后我们再来看看网络化生存的认同问题。认同指的是人们对特定生活方式或生活观念所持有的态度和行为选择。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人们物质生活方式和内容的巨大变革,极大地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产和交往方式。从“在场”交往到“缺场”交往的发展,一方面使交往活动更加便捷化、高效化,交往主体不仅能够充分完成相应的交往活动而且节约了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交往活动所需要的其他各种社会成本。单是便捷与高效的需要就足以使数字化生存方式为各交往主体所认同、顺应和运用。另一方面“缺场”交往又使交往活动的目的更加凸显、突出,能够避免其他社会因素对交往活动的干扰或阻碍。在传统交往方式下,许多交往活动会因为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而终止或根本不会发生,比如为避免碰见熟人的尴尬或者逃避记者的追踪,抑或是避免他人的监管,主体即使有某种活动需要却不会从事相应的行动。“缺场”交往能够有效地规避其他社会因素对交往活动的影响从而保证了交往活动的顺利展开,这是网络日益成为人们普遍交往方式的另一重向度。事实上,网络化生活的日益普及和深入发展,首先在于对数字化技术或网络社会的功能性认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对网络的利用,首先在于它是一种便捷的物质交往工具,在物质生产和交往中有其突出的独特功能,而不是首先把它作为实现个体精神价值、在虚拟活动中展现真实自我的对象。
然而,对数字化技术的这种功能性认同,进而对数字化技术所造就的这种生存方式新特点的顺应与享用并不属于虚拟认同问题。当前关于虚拟认同的讨论中一个不合理的倾向在于,把数字化生存等同于虚拟生存,进而把对数字化技术的功能性认同当作虚拟认同来理解和看待。事实上,人类历史上每当出现重大技术革新进而产生人类生存状况的新变化、新特点、新内容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对这种技术革新的功能性认同、顺应和运用的过程。对网络技术的功能性认同,与历史上对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重大变革的各种技术的功能认同是一样的,二者并无实质性的差异,在认同方式上是等值的。虚拟认同不是功能性认同,其在根本上是价值性认同。这里要对什么是虚拟认同有明确认识。
虚拟认同是社会认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是指对虚拟生存方式的认同。具体而言,虚拟认同是指人们对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所造就的人的虚拟生存活动及其特点所持有的态度和行为选择。在表现上,虚拟认同既可以表现为特定的价值观念和态度,又可以表现为融入了这种观念和态度的行动选择。虚拟认同的主体笼统地说是人,确切一点来说是指在网络社会中从事着虚拟生存活动的人。虚拟认同是虚拟活动主体对自己和他人的虚拟活动行为及其后果所进行的价值性评判。虚拟认同的过程既是虚拟活动的主体对虚拟活动的价值规范的定位评判和顺应融入的过程,又是特定的价值观念建构的过程,如同吉登斯指出的,认同是在不断的反思过程中被惯例性地创造出来的[5]58。就此而言,虚拟认同是对虚拟生存活动中的某种信念、原则、标准的追求,并把这种信念自觉内化为自己的认同取向,或是作为标准引导自己的虚拟行为。虚拟认同在性质上不是功能性认同,但虚拟认同要以功能性认同为基础和前提。网络技术为人的虚拟生存活动提供了技术前提和物质基础,离开了这样的物质前提也就没有人的所谓虚拟生存活动,当然也就谈不上虚拟认同的问题了。
就内容而言,虚拟认同是在功能性认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虚拟主体对自己虚拟性活动所造就的虚拟形象的价值性评判和选择。在虚拟的“场所”中,人们可以隐去现实的身份,虚构出一个理想的自我形象并以这个理想的形象展开交往活动,从而获得在现实世界中所无法获得的感受和体验。在同一个虚拟场所或是在多个虚拟场所中,人们可以虚拟出多个理想的形象,从而获得更多的精神体验。虚拟自我形象的确立并不完全依赖于虚拟主体的自我单向度的表达,而主要依赖于在虚拟社区中各个虚拟主体的互相交往得以确证,以他者对“我”的理解来确定自己的虚拟形象。就此而言,虚拟生存活动作为一种精神活动又与其他精神活动方式区别开来,而更带有了“现实性”的特点。这也正是容易把虚拟生存与现实生存混同起来的根源所在。虚拟主体为自己设计的虚拟形象,会在与他者的互动交流中不断得到修正和重塑。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说虚拟认同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在虚拟“场所”中,交往主体可以摆脱现实世界中的社会身份和社会认同的限制,可以规避各种自然属性局限性的困扰,从而真实地展现自己的价值认知与价值取向,并不断地创新自己的价值认同。这里,应注意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主体真实价值观念的展现或真实个性的彰显。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形成了某种价值认知或具体个性,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状况的限制,人们无法充分展现和表达这样的观念与个性。在网络虚拟社区中,虚拟世界的匿名性、开放性特征使得交往主体能够完全摆脱现实世界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状况的束缚,真实而充分地表达自己的个性、观念和认知,由此,在网络世界中形成了一个个建立在人们共同的兴趣、爱好、个性或是价值观念基础上的网络群体和虚拟社区。在虚拟社区的互动中,价值认同得以不断地确立和重构。在这种情况下,个性、价值观是各个交往主体所真实具有的,而不是虚拟出来的。主体在虚拟社区中活动的身份可以是虚拟的,但表达的个性、价值观却是他在现实世界中所拥有的。这样,虚拟认同就具有了功能性认同的特点,身份的虚拟只是为了表达真实的个性与观念,虚拟身份的行为仅仅是一种手段而已。这种状况不是网络世界所特有的,只不过在网络时代更为普遍罢了。另一种情况是主体虚拟价值的实现。主体虚拟出一个理想的自我形象并以这个理想的形象展开交往活动。现实世界中,主体并不拥有这个理想形象所拥有的诸如外观形象、个性品质、特长能力等方面的内容与属性。虚拟生存也就是虚拟了主体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出现或是尚未发生的生活过程。主体之所以虚拟出这样的理想形象,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感受与体验,弥补现实生活中的缺陷。而一旦这样的理想形象在虚拟交往被认可和接纳,主体的虚拟价值也就得到了实现,亦即虚拟主体的自我价值得到了实现。这时,主体就能够在虚拟世界中获得在现实世界中所无法获得的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在这种状况下,虚拟认同是真正充分体现了“虚拟性”的认同,虚拟认同既是对虚拟形象的认同,同时也是对这个虚拟形象所代表的价值观念的认同。
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给人类生活方式带来积极变革的同时也内蕴着各种风险后果。高技术社会同时也是高风险社会[6]。虚拟生存活动的出现,在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有利于社会价值观念塑造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文化风险。因此对于虚拟认同,我们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要对其消极后果保持足够的警醒。网络社会中物质生活的变化所造成的风险,既有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文化层面的。虚拟生存活动作为精神生活形式,其风险后果只存在于精神文化的层面。尽管精神活动会对物质生活起巨大的反作用,但并不直接带来物质性后果和影响。就本文的主题而言,我们这里只限于对虚拟生存活动或虚拟认同的风险后果的考察。
首先,在虚拟活动中,由于主体的缺场性和虚拟性,传统交往方式中的社会规范无法对网络交往主体形成有效的制约,造成了交往主体在交往活动中自我规范意识的弱化和缺失。一方面,交往主体的缺场性、主体身份的虚拟性,造成了社会交往规范的作用的盲区,使得传统交往方式中某些规范失去了意义。比如面对面交往要求穿戴整齐得体,但在虚拟生存活动中,这种要求就失去了意义。进一步来看,哪些规范无需遵守,哪些规范尚有其意义,这中间并不是时刻都能明确区分的。由此造成了虚拟交往主体行动上的越界,经常在需要规范的地方却忽视了自我规范。另一方面,社会规范对社会生活的调节作用,主要是依赖社会性的强制即他律来完成的。即使是道德规范的作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他律性的制约,比如舆论的力量,只有很小的部分完全依赖主体的价值信念。缺场的虚拟交往弱化了他律作用的机制,很大程度上遮蔽了他律作用的途径。在虚拟交往中即使违背了某种社会规范的要求,由于交往的缺场性和虚拟性,往往也不会承担相应的代价,或者较少地承担代价。这样一来,很容易造成虚拟交往中主体活动的失范。
其次,虚拟世界的开放性、交往主体的匿名性,使得虚拟活动主体能够直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念,张扬自己的个性。在此基础上,基于共同兴趣、爱好、价值追求的各种虚拟社区的形成,原则上来说有利于社会价值观的重塑。同时,对于虚拟世界中所表达出来的各种价值观念还有一个积极与消极、有益还是有害的社会评价问题。虚拟社会中各种价值观念的充分表达与展示,在后果上经常表现为优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侵蚀与占领。如果这种优势文化是积极性的,对当前的社会发展是有益的,那么优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侵蚀与消解有利于积极的社会价值观的塑造。但如果占优势地位的文化价值观带有重大的消极性,那么这种观念在虚拟交往中的充分彰显则必然招致重大的文化风险后果。比如,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发展,功利主义日益渗透到文化的各个领域,理想主义原则日益遭到消解。文化领域也因为市场规则的全面介入而日益世俗化和功利化。这种文化价值观的充分彰显及其认同必然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侵蚀与消解。
再次,虚拟认同中最核心的内容是人的虚拟价值实现的问题。虚拟生存活动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能够获得比现实生活经历更多的体验。但同时也暗含着导致价值认同断裂、虚拟生活对现实生活僭越的文化风险。结合现实生活的状况,有三种情况首先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虚拟认同与现实认同的分裂、冲突。虚拟认同是在虚拟活动中实现的价值认可与共享,这样的价值理念及其作用的发挥或者说被认可和遵从的程度,是在实际生活中所不具有的。正是由于实际生活中缺乏这样的东西,主体才在虚拟生存中虚构出一个理想的形象来实现这样的价值。然而这样一来,在虚拟世界实现的价值认同与实际的生活状况并不一致,造成了虚拟认同与现实认同的矛盾与冲突。两种相互分裂的认同观念在同一个主体那里并存,很容易导致主体价值观念的断裂、心理上的矛盾、观念上的悖论,进而在行动上显得无所适从,严重的甚至造成人格的分裂。
第二,虚拟认同对现实认同的越界。虚拟认同是通过在虚拟技术提供的逼真场景中的活动来实现的。虚拟认同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构成了主体价值观念体系的一部分。虚拟场景的逼真性很容易使虚拟的价值观念作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价值观念而被固定下来。而一旦造成了这种状况,就会使活动着的主体沉溺于虚拟的环境,进而模糊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界限,造成虚拟认同对现实认同的僭越。由此引发的后果是主体现实社会交往的弱化及其与实际社会关系的分离。实际生活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极端的例子,一些人尤其是世界观尚未完全成熟、定型的年轻人,沉溺于虚拟世界的幻境,害怕现实的社会交往,把自己孤立、封闭起来。虚拟认同对现实认同越界的后果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
第三,与上述两种状况相联系,虚拟认同的越界势必造成现实社会归属感的丧失。个体社会归属感的丧失必然造成个体与社会分离。一般说来,个体缺乏归属感主要对个体的社会生活产生影响。但是,当出现群体的甚至是社会性的归属感缺失的时候,其风险后果则是巨大的甚至是难以估量的。当然,现实生活中造成社会归属感的缺失的影响因素是多元的,不能完全归咎于虚拟认同的发展。但毫无疑问的是,虚拟认同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有并且扩张了这样的风险后果。
虚拟认同的文化风险后果实际上反映的是数字化生存时代虚拟生存与虚拟认同发展的困境。一方面我们看到了虚拟生存和虚拟认同对于人类生活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虚拟认同的发展也会造成相应的风险后果。这是一个矛盾,一种悖论性的生活状况。指明这样的矛盾并不是要否认或取消虚拟认同,也不是要求人们固守既有的社会认同。按照历史辩证法的观点,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矛盾,是对立面的统一。在这样的意义上,单纯对虚拟认同作出肯定性的理解或者是单纯作出否定性的理解都是有失偏颇的。实际上,对于虚拟认同的文化风险后果,我们也不能纯粹从消极的意义上去理解。正如吉登斯所指出的,“风险是一个致力于变化的社会的推动力”[7]20,“它是经济活力和多数创新,包括科学或技术类创新的源泉”[8]139。正是各种风险后果的存在,促使人们去反思我们正在遭遇的虚拟生存和虚拟认同,对当代虚拟认同的困境给予合理的理论审视。
虚拟生存和虚拟认同对当代社会生活形成并进一步扩张了它特有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日益深化的对社会生活的塑造作用,使得虚拟生存和虚拟认同现象逐步成为当代理论聚焦的一个中心。我们已经强调指出,虚拟生存根本上指称的是人们的精神活动,是人的以虚拟技术为物质基础的特定精神活动类型和精神生活过程。虚拟认同是对这种精神生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的重塑、认可与共享。在这样的意义上,虚拟生存和虚拟认同只是社会生活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文化现象。作为社会文化现象,对社会生活发展的塑造只起第二性的作用。因此,对于虚拟生存和虚拟认同,我们既不能无视其影响,也不能片面夸大其作用。无论是对积极意义的理解还是对其风险后果消极作用的把握都是如此。虚拟认同的风险后果主要体现在观念的层面上而不是对物质生活的直接危害。片面夸大虚拟生存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必然片面夸大虚拟认同的风险后果。过度的虚拟焦虑无异于杞人忧天。虚拟生存不仅不能被看作是与现实物质生活相并列的人的生存方式,相反,作为精神活动的虚拟生存恰恰是由现实物质生活决定和制约的。就像宗教世界从世俗世界中分离出来并在天国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的王国一样,虚拟生存不过是对现实物质生活的另一种抽象表达或表现。宗教世界的内容需要从世俗世界得到合理的解释,同样,虚拟生存所表现的价值观念恰恰需要从现实物质生活状况出发才能得到合理说明。虚拟世界尽管消除了人存在的物理形式,但是在社会心理层面上却无法摆脱离线身份特征的现实影响,相反,在观念内容上是对实际生活的虚幻反映。因此,审视虚拟认同的困境问题,首先要对虚拟认同在塑造社会生活时所发挥的作用的性质有一个正确合理的把握。
精神生活尽管受到物质生活的制约,但是对物质生活的发展又具有巨大的反作用。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肯定虚拟生存和虚拟认同在社会生活发展中的影响和价值。因而,阐明当代虚拟认同困境的性质、探索解决这种困境的出路就成为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问题产生的根源通常也暗示着解决问题的途径。这里我们不打算就如何解决这一困境进行细致地探讨,这也不是一两篇文章就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而只想就造成当代虚拟生存困境和虚拟认同困境的影响因素谈谈自己的看法,从而能够为进一步的深入探讨提供一种思索和参考。
在当代虚拟生存活动中,各种文化风险现象的出现首先存在着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问题,与人的认知能力和认识水平密切相关。比如,缺场交往中人们行为自我规范的弱化与缺失问题,就存在着认知能力和水平的问题。从在场交往到缺场交往的发展,造成了传统交往形式下部分社会规范价值失效和部分社会规范价值效能削弱,只有部分交往规范还具有完整的价值意义。此外,交往形式的变化也产生了对一些新的规范形式的需要,这些新规范是传统交往形式下社会规范体系所不具有的。在这样非常复杂的情形下,哪些规范无须遵守?哪些规范需要部分遵守?哪些规范依然有其现实价值需要充分遵从?那些部分失效的规范失效到什么程度,在何种状况下还具有实际意义,需要遵守到怎样的程度?等等这些问题都不是交往中的个体所能够完全明晰和解决的。即使在社会的层面上,也不是在短时期内能够把握清楚的。这需要在长期的虚拟交往活动的发展中才能得到逐步澄明和解决。再比如,虚拟认同对现实认同的越界问题,这是与个体的世界观是否成熟稳定、是否科学合理,甚至是与个体的意志水平状况相关联的问题。如果个体的世界观尚不稳定,个性心理尚未成熟,就很容易混同虚拟生存与现实生存的界限,沉溺在虚拟空间的幻想中而不能自拔。可以看出,虚拟认同中的文化风险现象的存在有其认识论的基础和根源,这需要在人的认识的不断发展中逐步得到解决。
作为精神活动和文化现象,虚拟生存和虚拟认同是受物质生活状况制约的。因此,当代虚拟认同的困境或虚拟认同的文化风险,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是由当代物质生活状况造成的。分析文化风险现象需要追溯文化背后的物质基础和物质动因。从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来看,人类掌握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总是处在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之中。技术的发展会带来物质生活方式的变革从而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在这样的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科学技术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巨大杠杆。技术变革所造成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对原有生活方式而言通常也表现为文化风险现象,比如上文所述的认识滞后于实践所造成的风险状况,这通常可以由认识的发展或者新生活方式的确立所克服。但是,在实际的历史发展中,技术的进步并不是一个纯粹客观的过程,而总是和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和一定的社会利益状况结合在一起的。就此来看,现代通讯与网络技术的高度发展是与资本关系和市场体系的当代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正如丹·希勒所指出的:“互联网绝不是一个脱离真实世界之外而构建的全新王国,相反,互联网空间与现实世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互联网实质上是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最美妙的工具。互联网的发展完全是由强大的政治和经济力量所驱动,而不是人类新建的一个更自由、更美好、更民主的另类天地。”[9]87资本的历史本性在于自身的无限增殖,这不仅需要资本最大限度地生产和消费,同时也需要最大限度的周转速率。正是出于这样的需要,资本大大促进了现代通讯、交通、信息、网络等等技术的发展并把它们纳入到了资本运动的整体逻辑之中。“电脑网络空间远未将我们带入一个高科技伊甸园,相反,市场体系正在借助其中为人熟知的作用迅速将其征服。无所不在的计算机网络与现存的资本主义相结合,大大拓宽了市场的有效范围。事实上,因特网恰恰是由一个跨国程度日渐提高的市场体制中的核心生产与控制工具组成的”[9]引言12。这样来看,网络技术的发展、虚拟空间的形成不可避免地充斥着市场化、资本化的功利性动机。这里应注意相互联系着的三个层次的问题:
第一,网络技术的发展为虚拟生存提供了物质基础。现实生活中,由于物化生活对人的压抑,促使人们转向虚拟生存方式,寻求本体性的安全和自身价值的实现。由此造成第一个层次的后果是虚拟认同与现实认同的分离与分裂。
第二,虚拟空间和虚拟社会是在资本运动的整体逻辑中被建构的,并没有远离市场化、资本化的动机。因此,虚拟生存的价值认同不可避免地为资本和市场因素所渗透和影响。这是造成当代虚拟认同中各种文化风险现象的主要因素。比如文化领域中理想主义为功利主义所侵蚀的问题,消费主义文化价值观念泛滥的问题,等等。
第三,资本关系在自身的发展中,不仅追求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同样也要追求文化权力。文化权力的实现标志着资本对生活统治的最终完成。当虚拟认同为资本关系所渗透和主导的时候,实际上意味着资本文化权力的最后实现。然而,这种实现又是以“远离”资本尤其是远离经济生活的方式来完成的。这样,资本不仅达到了自己的文化权力目标而且获得了意识形态上的效果。这实际上是更深层次、更大程度的文化风险。
总之,追问当代虚拟认同的文化风险后果或是困境问题,不能离开对当代社会物质生活状况的分析。这其中最根本的是指向对当代资本关系发展状况的历史性批判。不过这已经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中心主题了。
标签:虚拟技术论文; 虚拟网络论文; 风险社会论文; 社会认同论文; 身份认同论文; 社会网络论文; 社会观念论文; 虚拟世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