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网上交易的发展趋势及对策分析_证券交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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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网上交易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网上交易总量

近年来,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的方式在国内迅猛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2005年1月份A股与基金的网上委托交易量已占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期总交易量的18%,比2001年3月高出近16个百分点。

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国内网上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的比例逐年提升,并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

2001-2002年,总体增长但增速下降U′(T)>O;U″(T)<0;2002-2003年,总体增长且增速加快U′(T)>O;U″(T)>0,这个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02年5月的浮动佣金制改革及2003年非典流行的影响;2003-2005年,总体增长,但增速趋缓,U′(T)>O;U″(T)<0。

(二)投资者构成及地理分布状况

根据深沪两市的市场统计资料,在我国证券市场中,99%以上的交易账户为个人账户,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比例不到1%,受这种结构限定,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开户比例远远高于机构投资者开户比例,这种状况将在相当长时间内存在;从网上交易投资者地理分布来看,目前仍然以大中城市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为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国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进步,呈现出向城市周边及农村地区扩散的趋势。

(三)证券公司的网上交易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对于国内证券公司的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采取审批制度,经多次审批,截至目前,国内已有100多家证券公司获得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占国内证券公司总数的80%以上。

二、国内大力发展网上交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国内大力发展网上交易的必要性

1.网上交易可以大规模节约证券交易的相关成本,提升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客户进行网上交易的成本下降,同时券商的经营成本也大幅降低,增强了券商竞争力,有利于应对WTO后已经和即将面临的国际化竞争。

2.网上交易是降低竞争门槛,促进市场良性竞争的重要方式。在网上交易中,证券公司不能以历史积累、地缘垄断等方面的绝对优势来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市场效率会得到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得到更好的维护。

3.突破证券投资地理范围限制,扩大投资者群体,促进证券市场良性发展的需要。目前国内存在大中城市券商经纪业务过度竞争而中小城市、县、镇及农村的大量投资者无法实现证券交易的矛盾。网上交易因不再受固定的营业场所或渠道限制,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矛盾。更为重要的是,网上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目前最现代化的理想交易工具。从目前情况看,网上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提供的功能是其它任何交易手段所不可比拟的。

4.网上证券交易可以大大提高证券市场信息流通速度,改变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状态,提升证券市场效率。网上信息服务注重及时性、动态性、交互性,并具有个性检索功能,无论在信息数量、信息质量还是信息传递效率方面都较传统方式有较大提高。

(二)国内大力发展网上交易的可行性

1.国内投资者的结构特征为发展网上交易提供了需求基础。

在我国的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的比例远高于机构投资者。99%以上的交易账户为个人账户,借鉴韩国网上交易发展的经验,个人投资者更倾向于接受网上交易及其相关服务。全景网络于2004年所作的调查也显示(资料来源:全景网络http://www.p5w.net),在证券公司场内交易和非现场的电话委托、网上交易三种方式中,有54%的投资者愿意首选网上交易作为其主要交易方式。如果简单计算,国内网上交易的潜在需求量可以占到总交易量的53%(以国内个人投资者比例与个人投资者对于网上交易的倾向度乘积得出,即99%×54%)。另外,根据调查,在可靠投资信息的获取方面,互联网越来越成为最重要的方式。

2.互联网在国内的迅速发展为网上交易提供了网络基础。

网上交易的发展受互联网普及程度的限制。从近几年的发展状况来看,国内互联网用户数量稳步增长,特别是2005年,是中国互联网市场大发展的一年。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5年7月21日发布的《第十六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中国的上网计算机总数已达4560万台,上网用户总数1.03亿人,其中宽带上网的人数增长迅猛,首次超过了网民的一半,达到530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的稳步、快速提升为网上交易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3.浮动佣金制度改革及股权分置改革等政策效应为网上交易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

2002年5月1日起,国内开始实施浮动佣金制,全面推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市场化与规范化。浮动佣金制赋予证券公司自行设定佣金率的权利,实现了佣金市场化,促进了证券公司的自由、平等竞争。而低佣金是网上交易吸引投资者的重要因素,证券公司在降低佣金率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市场竞争在更高层次上有序展开。

从国际来看,正是由于美国的自由佣金制度的确立,才形成了MerrillLynch、DLJdirect、CharlesSchwab和E-trade等四家代表不同模式的网上交易经纪商,网上交易迅速发展;日本自1999年10月实施浮动佣金制改革以后,网上交易也迅速走出低谷,取得长足进步。

2005年下半年以来的股权分置改革将更多持有非流通股份的机构投资者推向市场,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和技术实力以及专业性较强,更倾向于使用网上交易的方式,因此,该政策进一步培育了网上交易的主力军,将推动网上交易量的进一步提升。

总之,佣金制度的改革和股权分置改革等行业政策改善了竞争环境,使得网上交易低成本优势得以凸现,规模效应得以显现,有利于网上交易的迅速发展。

4.银行与证券公司合作的发展,为网上交易打开了拓展空间。

银证通、银证转账等方式的出现,有效解决了远程客户资金划转等制约网上交易的瓶颈问题,证券公司通过与银证合作,在开展网上交易时,可以打破区域限制,扩大客户源,为跨越区域限制提供便利。

三、国外网上交易发展及其对国内的启示

(一)美国的证券网上交易

美国证券网上交易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使用网上交易的投资者超过730万,达到投资者总数的50%,40%的证券交易量由此产生。美国的网上交易总量已居世界各国之首。

美国网上交易迅速发展的原因在于:(1)低廉的手续费满足了投资者对低成本的要求。大幅的费用折扣吸引了大批投资者涌向E-Trade或是Charles Schwab的网上交易站点;(2)大量的信息资源是网上交易获得成功的另一个原因,由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信息传播的速度以及信息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3)互联网在美国的普及是推动网上交易的主要动力;(4)美国发达的金融系统以及较为开放的投资制度也是促使网上交易迅猛发展的重要原因。

美国的网上交易形成了三种典型的模式:

1.美林模式。该模式是利用公司专业化的经纪队伍与庞大的市场研究力量为客户提供各种理财服务。美林公司为世界上著名的证券业跨国集团,公司有一个庞大的客户群。该公司认为投资领域是一项专家从事的行业,因而对90年代兴起的网上证券交易反应迟钝,在大量的客户流失后,迫于压力推出网上证券交易,形成了传统券商转型的典型代表。

2.E-Trade模式。该模式下证券交易完全在网上进行,公司并无有形的营业网点存在,故其可以以尽可能低的折扣吸引对价格在意而对服务要求不高的自动投资者,因此这些公司的营业成本低,故而价格低就是这些公司的优势。

3.嘉信理财(CharlesSchwab)模式。该模式同时提供给投资者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店面交易,而嘉信理财通过技术不断创新来降低交易成本,进而降低服务价格,但并不会牺牲服务质量。嘉信理财凭借良好的服务质量与低廉的服务价格吸引了大批客户,从而获得成功。

(二)韩国的网上证券交易

韩国网上证券交易的发展始于1997年政府对《证券交易条例》相关内容的修订,该条例把网上交易定义为通过电子通讯系统,如互联网、个人电脑、自动回复系统等无证券公司职员直接参与协助的证券买卖。但网上交易真正的大幅度增长发生在1999年4月以后,大型证券公司如大信、大宇和三星等证券公司,在1999年5月大幅下调了网上交易手续费,使得全国市场网上交易手续费平均下调至0.13%左右,相当于现场交易手续费的1/4,韩国的网上交易从而得到迅猛发展。韩国网上交易份额1998年为1.3%,2004年上升到57.6%,2005年6月底达到62%,远远超过了美国和日本;而券商的平均交易费率从1998年的0.49%降低为2004年的0.16%,至2005年6月进一步降低到0.09%①。

综合分析,韩国证券网上交易高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基础设施高速发展及网络普及率的极大提高,对韩国网上交易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据最新统计,目前韩国互联网用户数量达3067万人,成为亚洲网络覆盖率最高的国家。

2.1999年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复苏是韩国网上交易飞速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

3.在国家政策的及时引导下,各大证券公司在网络系统方面投入巨资,并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积极抢占网上交易市场,推动了整个市场的有序、高质发展,这是韩国网上交易发展的内在动力。

4.韩国高比例的个人投资者也为网上交易的增长提供了基础。截至2002年2月,个人投资者所投资的份额在KOSDAQ市场占股票交易总量的比例为95%,在KSE市场占75%(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网)。电脑普及率的提高、互联网用户数的增加以及韩国高水平的教育程度都为网上交易的不断增长提供了极好的环境。

5.网上交易低廉的佣金费用也吸引了很多的客户。

(三)日本的证券网上交易——固定佣金制过渡至浮动佣金制的典型代表

日本证券业最早引进网上交易的是大和证券,于1996年4月开始实施网上交易。东京证券交易所也于1998年6月底推出网上交易。到1998年底,日本进入网上交易的券商有19家。但日本的网上交易与韩国、美国相比差距很大。日本在信息技术上并不比美国与韩国落后,因此,影响网上证券交易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不是技术因素,而是证券市场本身的成熟程度和竞争机制。直至1999年10月,日本实施证券交易浮动佣金制改革以后,网上交易呈现出加速发展的势头,例如2000年6月,时隔浮动佣金不足一年,网上交易卡户数就突破100万个。

(四)对国内的启示

1.网上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具有重要的经济与社会意义,因此,需要大力发展网上交易。

2.网上交易的发展需要走市场化道路,引进充分的竞争机制是推动网上交易发展的重要动力。

3.网上交易需要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及较高的网络普及率作为外部支持环境。

4.在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结构下,网上交易的普及速度更快。

5.需要在国家政策扶持及证券经营机构锐意创新思路的双重引导下,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开创网上交易新模式。

四、促进网上交易的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促进网上交易开展。为了规范网上证券委托,降低技术风险,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为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随着网络经济及网上交易的快速发展,需要为证券业与网络经营业、银行等多方合作提供政策环境,相关管理制度需要得到进一步完善。

2.积极开展技术、业务模式创新。目前国内券商开展网上交易主要类似于美国的美林模式,即由现有券商在传统业务平台上提供网上交易服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由于受客户基础、经营思路、管理方式等多方限制,仍有许多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在国家政策支持及证券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努力下,借鉴国外的E-Trade网络经纪商或嘉信理财的网络理财等有效模式,进行技术、业务模式创新,开创网上交易业务拓展的新局面。

早在2001年7月,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的周小川就在“中国证券电子商务研讨会”上指出,IT与证券业需要融合,进行网上交易业务模式创新;而2003年文化部出台的“网吧连锁经营”政策为网上交易拓展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平台,我们希望能抓住这个机会,与“连锁网吧”合作,推动网上交易模式创新及规模发展再上一个台阶。

3.构造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从政府宏观管理、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及证券公司及相关机构的内部管理等多层次上构造有利于网上交易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下,允许券商与网络经营企业、银行及其他相关方携手,创造出适合国情的网上交易的新模式,并有效控制经营过程,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宏观管理及监管需要为证券公司、银行、信息技术机构的关系,支持证券公司突破地域限制等传统束缚提供组织管理支持,作为网上交易的主要实施者,证券公司也应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维持网上交易系统的稳定安全,并协调公司内部其他部门为网上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4.重视安全保障问题。制约网上交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投资者对网上交易安全性的担心。网上交易的主要风险包括:一是网上委托的技术系统被攻击、入侵、破坏,导致网上委托无法正常进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数据等被盗或篡改,甚至造成资金损失;三是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操纵市场。

为防范这些风险,需要在券商、IT业等多方紧密合作与共同努力下,从技术与管理两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网上交易安全。

注释:

①冯立新,张伟.韩国金融证券业改革路径可资借鉴[J/OL].新财富.网络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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