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新政策出台——“协保”解除顾虑,劳动派遣支持,社区就业安置,公益补助托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就业论文,顾虑论文,新政策论文,公益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 为加大再就业政策扶持力度,日前市政府出台“协保”协议、劳务派遣、社区就业、公益性就业托底等一系列新政策,为下岗职工主动再就业铺就新道路。
本市各再就业服务中心现有6.3万名下岗职工。 如何在保证这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同时,帮助他们尽快走出来主动再就业,一直是困扰政府和企业的难题。新政策出台,对于确保市领导年初下达的今年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实现,解决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同时使他们主动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实现再就业将起到积极作用。
为帮助年龄较大,有一定再就业能力的下岗职工解除在社会保险方面的顾虑,本市规定在下岗职工中,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职工、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女职工,经本人与企业协商一致,可以将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企业,离开再就业服务中心,实现再就业。“协保”期间,企业将继续为“协保”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制订了《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间的劳务输出输入关系。为鼓励劳务派遣组织更多安置下岗职工,还规定,新建劳务派遣组织招用下岗职工达3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的, 可享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5万元至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劳务派遣组织招用下岗职工,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且劳动关系维持在3 年(含)以上的,可自安置人数达到规定比例之日起3 年内享受营业税等额补助的优惠政策。本市还明确劳务派遣组织应与招用的下岗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履行《劳动法》。
新政策的实施,也为就业特困人员的再就业找到了一条根本性的出路,使他们不再为再就业难发愁。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00 元或本人家庭成员因患病、肢体残疾未达到残疾标准,且就业愿望迫切,愿意从事本人力所能及的工作的男40岁以上、女35岁以上的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将由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主要从事环境保洁、社区保安、社区车辆看管等工作。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是由政府出资扶植、社会筹集资金以安置就业特困人员为主的公益性劳动组织,该组织中的环境保洁、社区保安项目使用就业特困人员,可享受有关部门和单位每人每年1.4万元的经费补助。
新出台的政策,既与市场就业方向吻合,又体现了再就业的托底机制,为调动下岗职工个人再就业的积极性创造了条件。
(周立今)RJ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