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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课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只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后,对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在建筑工程造价中营改增所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建筑施工企业中工程造价的相关对策,真正为企业减轻税负。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对策
前言
工程造价是项目决策、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重要依据,对施工企业中的造价人员来说,必须深入分析“营改增”后对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企业成本管理、工程结算的影响,因此如何调整工程投标报价、如何精准测算项目成本和相应的结算对策等至关重要。
一、营改增给工程造价带来的影响
1、营改增后工程计价规则发生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2月发出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可以按照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这个公式来计算工程造价。其中,对建筑业拟征的增值税税率为11%,税前的工程造价为材料费+ 人工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规费+利润,关于各费用项目的计算,全部按照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来进行。也就是全部按照“裸价”来进行计算,倘若材料费、人工费以及机械费等是含税的价格,那么其中的税额还需要进行剥离。销项税额是税前造价,造价中不计入材料、人工以及机械进项税额。如果销项税额比进项税额少,可以在下期继续进行抵扣。
2、营改增后工程造价实现价税分离。对于工程造价来说,必须要实现“价税分离”,不然就不能确定进项税额。按照“裸价”来计入税前造价,由于税率的不同,可抵扣的规则也有差别,因而定价、组价、计价、报价以及造价就会十分繁琐。营改增后计价体系中发生的最本质的变化体现在“价税分离”产品定价以及计价规则方面。定价的原则为用不含税的单价来进行报价和计价以及核价。同一个工程,在工程造价方面,用增值税来计价要比营业税计价低2.6%。原因就在于构成造价的要素不包括进项税。机械费和材料价以及政府发布的信息价要“价税分离”。材料费包括采购与保管费、运杂费以及运输损耗费等费用。在采集信息价与市场价方面,都应当将增值税的因素考虑进去。
3、营改增”后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表1 某专用线工程成本分析表
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规定,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原建筑行业营业税税率为3%,从数字上分析上涨了8个点。但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租赁行为和购进原材料等行为都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租赁、购进原材料都是可以抵扣的。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的征收率来缴纳税款,采用此种计税方式,实际税负率应该为2.91%,比之前的营业税略有下降。
以某专用线工程为例(详见表1),合同价为4605.41万元,工程成本为4124.72 万元。测定其工程毛利率10.44%。利润为480.68万元。
“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
4605.41×3.41%=157.04万
“营改增”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2291.66+180.25)×17%=420.22万
销项税额为:4605.41÷(1+11%)×11%=456.39 万
应缴纳税额为:456.39-420.22=36.17万
157.04 万>36.17 万
从上面分析的数据看,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减少,但是实际情况与理论测算有很大的差距。在实际情况下,由于进项税扣除不足,施工企业的税负可能要有所增加的。
4、对施工企业结算工作的影响。建筑行业的营业税一般由建设单位代扣代缴,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并不会因为营业税而受影响。“营改增”后,建设单位不再具备代扣代缴税金的职能,这部分税金应当由施工企业根据当期的验工计价的收入及成本费用的可抵扣凭证进行计算缴纳。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因工程收入而缴纳11%的销项税额,企业的现金流将会因此出现波动。即使建设单位进行验工计价后及时结算了工程款,按照规定还必须从中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而这部分所得不会因为实际没有现金收入就不在缴纳增值税。总之,无论建设单位是否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的现金流都将出现波动。
二、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影响的相关对策
1、从自身实际出发,构建与时俱进的工程造价体系。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传统的工程造价体系已经不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建筑业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构建与时俱进的工程造价体系。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时,可以借鉴以往其他营改增试点的先进经验,构建自己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
2、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合理降低税负。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对于企业合理降低税负,做好工程造价工作意义重大。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决不能出现偷税漏税、骗税、欠税情况的发生。因而,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不仅可以实现增值税的抵扣,最大程度的减少企业资金外流的情况,还可以合理的降低企业的税负,从而实行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3、严格专用票据的管理。发票在税务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建设工程的造价意义重大。所以,建筑企业在建设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做好专用票据的管理工作。
4、规范工程管理。在实际的工程管理过程中,为了减轻工作量,某些企业会将与营业场所有关的工程划分到“营业场所”的项目中。但在营改增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建筑物、建筑框架及固定资产的支出等项目都不可以进行相关税额的抵扣。因而,建筑企业在对工程项目进行实际划分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将建筑物、建筑框架等划分到营业场所的项目中,而将其他设施以外的设备、材料等划分到营业场所之外,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全面推出提高了对建筑业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与此同时,也为建筑业工程造价水平的全面提升创造了良好的机遇。造价人员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过程当中,不仅要充分的考虑决算、结算、预算、概算、估算等的工程造价,同时也要结合“营改增”的政策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从而实现多方面、多层次的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明佳.浅析营改增对工程造价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方案[J].中国勘察设计,2016.
[2]黄华英.浅谈建筑业“营改增”对房建工程造价的影响[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6.
论文作者:林恩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9
标签:工程造价论文; 税额论文; 增值税论文; 税负论文; 进项论文; 营业税论文; 企业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