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 规则下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及建议
刘江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29)
摘 要: 无序开采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会给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矿产资源的开采,会带来严重的污染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峻。为了保护环境和生命安全,有必要采取措施限制稀缺性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出口。直接对矿产资源进行出口限制违反我国入世议定书第11.3条规定,并已经引发了多个WTO争端案件。通过对“稀土案”进行分析,总结采取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中应对的得失。我国是WTO成员国,在限制矿产资源出口时应按照WTO和中国入世议定书相关规则进行。在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前提下,对矿产资源采取出口限制措施时,应通过与主要进口国协商互动的方式解决。
关键词: 出口限制;出口配额;出口关税;进口限制协议
稀缺性矿产资源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近年来稀土矿石等资源性产品出口激增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资源加速耗竭、环境迅速恶化等问题[1]。为了保护环境和生命安全,有必要采取措施限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出口。此外,矿产资源具有未来稀缺性。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际贸易领域就出现了对稀缺矿产资源的关注,资源出口国开始使用矿产资源出口限制管制措施。随着矿产资源的出口限制措施被矿产资源所有国频繁使用,导致包括稀土、天然气、石油等矿产资源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持续上涨。限制矿产资源出口是一个国际贸易问题,会受到WTO相关规则的规制。在WTO体系里,出口限制是与进口限制是相对而言的。进口限制主要是针对安全、反倾销、反补贴的事项采取的管制措施。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针对稀缺性矿产资源的出口限制在矿产资源所有国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引发了WTO及其成员国的关注。比如,我国在2010年对日本进行稀土禁运,引发了包括日本在内其他贸易伙伴国家的担忧,并向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了仲裁。因为,中国在入世议定书中承诺,不对稀土、铝土矿、可可、碳化硅等原材实施进口配额和出口关税。WTO专家最终裁决我国违反了WTO相关协定。因此,矿业资源的出口限制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3.常态化的家访,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提供支持。留守儿童之所以问题多,很大程度上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例如,我班的一个学生,父母在温州打工,他由奶奶进行监护。我一到他家就感觉到他的学习完全是由着自己来,他的奶奶完全无法干预。我一般保持一个月至少有一次到他的家里进行家访,找他谈心。这种方式既是对他的鼓励,也是一种督促,以弥补缺失的家庭教育。
当特定情形出现时,矿产资源所有国会采取一些国内措施间接实施出口限制。各个国家所处的环境和发展阶段不同,采用出口限制的目的也各不相同[2]。政府进行矿产资源出口限制的原因和方式很多。对特定矿产资源进行减产,导致的结果是该类矿产资源的稀缺性增加,从而达到减少出口的目的。政府对国内使用矿产资源的生产性企业进行补贴,则生产性企业消耗的矿产资源就会增加,间接导致出口市场矿产资源稀缺。矿产资源出口国因国内短缺,或者为了保护自然资源,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矿产资源的出口。例如,限制稀土矿或钻石的出口。为了保护价格,出口国会对矿产资源出口进行限制。在一国之内,某种矿产资源价格飞涨,该国可能会控制该种矿产资源的出口以有效价格的涨幅。此外,为了维持矿产资源在国际市场的高价位,出口国同样会限制矿产资源的出口。例如,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就经常通过消减产量,提高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了国家安全或国家战略需要对矿产资源进行出口限制。例如,美国对伊朗、朝鲜进行的矿产资源禁运。尽管如此,矿产资源出口国最常用的出口限制措施还是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
1 出口配额与出口关税及 WTO/ GATT相关规则
对矿产资源出口限制形式多种多样,最主要的形式是出口配额和加征出口关税。关贸总协定第一条规定了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矿产资源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的一般性规定。WTO成员国给与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在矿产资源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的优惠,所有WTO成员国均可享有。从GATT第十一条规定看,进出口配额原则上是被禁止的。但是,GATT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出口缔约国因粮食或其他必需品严重短缺可以临时实施出口限制。为实施国际贸易上商品分类、分级和销售的标准及条例,而必需实施的禁止或限制出口。值得注意的是,WTO并没有要求限制或禁止矿产资源出口的缔约国事先与其他缔约国进行协商,并且也不需要考虑其他缔约国是否也存在短缺的情况。GATT第二十条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主要包括为了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为了保护缔约国具有艺术、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文物;为了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向其他缔约国提出,且其他缔约国无异议;国内原材料价格低于国际价格水平;存在普遍或局部供应不足等情况时,可以采取出口限制措施。从上述例外可以看出,出口配额的例外情况非常之多,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GATT规定缔约国义务不清楚,没有产生充分促进国际贸易的效果。
从GATT第二条来看只要缔约国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对矿产资源的出口并没有加征出口关税的限制。但是,如果出口关税过高,可能会构成实质上违反GATT第十一规定,因为可能导致事实上的出口零配额。GATT未对出口关税进行限制,原因是在1947年建立GATT框架时认为,进口关税比较重要,出口关税问题并非特别重要的问题。当时假设的前提是缔约国希望加大产品出口,不太可能会主动限制产品的出口。即便有加征出口关税的问题,也属于极少数例外情况,不会对现行的国际贸易体系构成太大的威胁。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出口关税已经变得和进口关税同样重要。
劈山填海造地场区钻孔灌注桩护筒埋设的探讨…………………………………… 李天生,郑权恒,王玉军(1-83)
尽管GATT缺乏对出口限制措施的有效纪律,但仍有少数几个WTO成员在出口税方面做出了承诺[3]。出口关税方面的承诺来自两方面:一是GATT的相关规定,二是部分国家入世议定书中的承诺。GATT涉及的主要是相关条款的解释和理解问题。例如,两个或多个WTO成员国之间达成的出口关税削减或取消关税的条款或协议,是否应当依据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其他所有WTO成员国。GATT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缔约国在贸易上给与其他缔约国的待遇不得低于减让表中规定的减让部分。这条规定没有明确说是“进口”,而“贸易”一词恰恰可以解释为包括进口和出口。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认为,GATT第二条规定的“贸易”应当包括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如果出口关税没有包括在减让表中,会缩小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本身就适用于出口和进口相关的问题。要更为准确的理解上述问题,通过对WTO争端案件的分析不失为一个较为妥当的途径。
2 中国稀土案
中国对稀土、钨、钼采取了出口配额制度,因为这些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即将枯竭的资源。中国同时援用GATT第二十条g款进行抗辩。但是,WTO专家组认为,中国对上述矿产资源实行出口配额制度是为了实现产业政策目标,而不是为了保护矿产资源。WTO专家组同意了中国的部分观点,GATT第二十条g款中的“保护”不是简单的“保留”自然资源的意思,而应当是依据国家拥有自然资源主权的国际法原则,任何成员国在制定本国的保护政策是都应考虑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和目标。WTO专家组同时也认为“保护”并不允许成员国采取措施控制国际市场的矿产资源价格。此外,限制国内使用稀土等矿产资源,与出口配额没有关联性。国内外限制措施的目的只不过是鼓励国内生产商优先使用上述矿产资源。因此,中国对稀土、钨、钼采取出口配额制,不具有充分合理性,违反了WTO相关规则及中国入世议定书。
乌拉圭回合讨论了自愿出口限制协议,在《保障协议》第十一条一款b项禁止使用自愿出口限制协议。成员国不得寻求、使用或维持任何自愿出口限制、有序市场安排或其他任何类似的限制出口或进口措施。尽管如此,进口限制协议仍然可以作为一种紧急措施,防止购买方过度投机,避免矿产资源产品和其他商品的国际供求失衡。从字面上分析看,《保障协议》规定禁止出口方进行有序市场安排或采取类似措施。但是,《保障协议》第一条规定:本协议规定的保障措施应依照GATT1994第二十九条规定来理解。因此,禁止采取的措施应当与GATT1994第十一条或《保障协议》规定的措施保持一致。进口限制协议本质上是一种预防性措施,目的是预防因过度进口矿产资源导致出口国进行出口限制。如果进口国不进行自我限制,矿产资源出口国就会采取出口限制。进口限制协议不属于《保障协议》禁止的措施。
矿产资源的出口限制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对这一题目的研究相对少见。出口国如何在WTO和国际贸易法框架内建立稀缺性矿产资源的国际安排或框架对我国而言是比较紧迫的问题。结合国际贸易实际情况,就矿产资源出口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中国与美国和欧盟等WTO成员国在自然出口限制问题上的冲突历来存在[4]。WTO涉及矿产资源的案件主要是中国稀土案,WTO争端解决的案件号分别为:DS431、DS432、DS433。为了更好地理解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矿产资源出口限制的主要看法,本文将对稀土案中的关键要点进行分析。
3 进口限制协议
矿产资源所有国进行出口控制的原因之一是对矿产资源稀缺的预期。当某种矿产资源供应短缺时,矿产资源所有国可以通过限制出口的方式来应对国内短缺。在特定情形下,矿产资源所有国可以对短缺的矿产资源进行出口控制,以提高它们的国际市场价格,增加出口收入。投机者可能会提前囤积该类矿产资源。如果国外的用户,预见到矿产资源的稀缺,就会在出口控制措施实施前囤积并大规模购买。这类行为会造成国际市场的恐慌。出口国和进口国可以共同作出一定的安排来保障市场能够应对市场短缺。进行这类安排时,出口国和进口国会达成协议,确定矿产资源进出口的总量。与使用进口限制措施相反,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贸易国之间使用自愿出口限制协议来避免贸易冲突。美国和日本就曾经达成自愿限制出口协议来避免贸易摩擦。自愿出口限制协议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因为自愿出口限制协议会扭曲国际贸易的自由流动,容易造成歧视,缺乏透明性。
稀土案涉及中国对稀土、钨和钼等矿产资源产品进行出口限制。多种电子元器件的生产离不开稀土。中国限制稀土出口是为了保护枯竭的自然资源,减少因稀土开采带来的环境污染。但是,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并不认同中国的观点,认为中国的出口限制措施是为了保护国内稀土资源的下游产业,执行的是产业政策。中国对稀土、钨和钼出口主要采取了三种出口限制措施:一是加征出口关税,二是实行出口配额,三是限制生产企业出口。
执行进口限制协议时,进口国就会限制矿产资源或其他商品的进口数量或加征进口关税。从表面上看,如果进口国加征的进口关税超过《减让表》规定的上限,则进口国加征的关税将违反GATT1994第二条第一款b项之规定,即禁止WTO成员国加征的关税超过《减让表》的规定;如果进口国的实施数量限制则违反GATT第十一条第一款。但是,进口限制协议不会造成出口国利益损失或减损,不构成对GATT相关规定的违反。进口限制协议是进口国有权进口矿产资源产品或其他商品,但是因为政治、战略或短缺的原因不进行进口。进口限制协议是以一种相对温和的方式来应对出口国的出口限制。
4 建 议
在出口关税方面,美国等国家认为中国违反中国入世议定书规定的义务,除中国入世议定书附件六列明的相关产品外,中国有责任消除所有出口关税。除了钨矿石外,其他的矿产资源产品均没有在中国入世议定书附件六之中。所以依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国无权对稀土、钼等矿产资源加征出口关税。在案件裁决过程中,中国承认上述产品均不属于附件六中列明的矿产资源产品,但是依据GATT第二十条规定的一般性例外规定,中国有权对上述矿产资源产品加征关税。GATT第二十条b款允许WTO成员国为了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采取限制矿产资源出口的措施。中国限制稀土、钨、钼等矿产资源的出口就是为了保证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采取的必要措施,因为这样做能减少矿产资源开采带来的环境污染。但是,WTO专家组认为GATT第二十条的一般性例外不能作为成中国对入世议定书规定的消除出口关税的抗辩。中国不能寻求GATT第二十条b款使加征出口关税合理化。甚至,进一步提出,即便是中国能够用GATT第二十条抗辩,但是加征出口关税并不是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须。因为中国没有证明出口关税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或者征收出口关税适合解决上述问题,或是其他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无法获得。
建立稀缺性矿产资源出口限制国际磋商机制。如果我国需要对稀缺性矿产资源进行出口限制,可以邀请进口国进行磋商,磋商对稀缺性矿产资源进行出口限制可能会对进口国产生的影响,采取出口限制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出口限制的数量和时间等问题。通过国际磋商机制告知进口国,如果不进行出口限制将会对我国经济造成伤害,或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人和动植物健康产生的危害。告知进口国,为了减少限制稀缺性矿产资源出口,对进口国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国愿意在合理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少因为限制稀缺性矿产资源出口对进口国造成的影响。
严格遵守WTO和中国入世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影响补偿机制。对稀缺性矿产资源进行出口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主要进口国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出口国单独采取措施,直接限制稀缺性矿产资源出口,容易引发贸易摩擦,会遭到进口国的一致反对,甚至诉至WTO争端解决机制。出口国在对稀缺性矿产资源进行出口限制时,要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并且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给受影响的国家适当补偿,从一定程度上消除出口限制对进口国的影响。
鲁迅先生一生写了33篇小说:《呐喊》14篇,《彷徨》11篇,《故事新编》8篇。本次统计选用的是《呐喊》(含“自序”)与《彷徨》,原因有两点。一是希望分析用语料的选用与《鲁迅小说汉英平行语料库》[7]内容同步,更重要的是《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在不同时期根据远古神话和历史传说写就,故未包含在本次分析语料之中。在本文,“《鲁迅小说》”是指鲁迅在《呐喊》和《彷徨》所写的内容。
我们找到来三种比较优秀的阵型进行测试:一是较为常见的蛇形S阵型,这是人类的常见高分策略,也是最易得到的矩阵情况,矩阵优先级为[1,2,3,4,8,7,6,5,9,10,11,12,16,15,14,13];二是SPD阵型,这种阵型是根据高分算法总结得到的电脑合并矩阵,使矩阵偏向于向某一角进行合并,矩阵优先级为[16,15,12,4,14,13,11,3,10,9,8,2,7,6,5,1];三是ZSL阵型,与SPD矩阵略有不同,但仍保留向单一角落合并的倾向,矩阵的优先级为[16,15,14,4,13,12,11,3,10,9,8,2,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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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mineral resources export restrictions under WTO rules and its suggestions
LIU Jiangshan
(School of Law,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029,China)
Abstract :As mineral resource mining causes a lot of problems,such as severe pollution,environmental deterioration,mineral resources exporting country has to take measures to tackle them.According to the GATT 1994,when it comes to necessary to protect human,animal or plant life or health,or relating the conservation of exhaustible natural resources,the exporting country can take effective restrictions on mineral resources.However,China’s imposition of export duties on minerals resources is inconsistent with paragraph 11.3 of China’s Accession Protocol.After carefully analyzing the cases of “Rare Earths”,it is necessary for China to be cautious,once it takes restriction measures.As a member of WTO,China needs to observe the rules of WTO.Before taking export restrictions on mineral resources,China has to be more flexible by establishing an international consultation and compensation mechanism under the most-favored-nation principle.
Keywords :export restriction;export quota;export tariff;import restriction agreement
中图分类号: DF9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4051(2019)S2-0020-04
收稿日期 :2019-08-26
责任编辑: 赵奎涛
引用格式 :刘江山.论WTO规则下矿产资源出口限制措施及建议[J].中国矿业,2019,28(S2):20-23.doi:10.12075/j.issn.1004-4051.2019.S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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