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非正式逻辑的发展_形式逻辑论文

20世纪非正式逻辑的发展_形式逻辑论文

20世纪非形式逻辑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式逻辑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2)11-0056-04

非形式逻辑(informal logic)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一个正式的学科。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政治和社会的状况对促进这一学科的兴起起到重要作用。公民权运动、反越南战争运动等等的影响,使学生们希望逻辑课程能帮助他们对当下的社会事件进行推理和论证。许多老师开始这样的逻辑教学,用以尝试代替对符号逻辑课程的介绍,这方面的逻辑论文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在当时的美国,甚至有一些学校为了吸引生源,专门介绍新的逻辑课程。有市场意识的出版商也向这一新课程投资。于是一个促进该学科发展的良性循环逐渐形成。

一、有关非形式逻辑的几种解释

非形式逻辑这个术语存在着多种解释。按照活尔顿(Walton)的分类,对非形式逻辑这一概念的理解基本有七种:

1.赖尔(Ryle 1954)的区分:赖尔把非形式逻辑与形式逻辑进行比较。他认为,非形式逻辑由丰富多彩的概念的含义组成,而形式逻辑由话题中立的逻辑常元的含义组成。他指出“当形式逻辑学家……正构造‘并且’、‘非’、‘有些’等概念的逻辑时,非形式逻辑学家……则在研究愉快、理解、偶然等概念的逻辑。”赖尔把非形式逻辑的任务看作是对重要哲学概念的概念分析,是一种哲学的工作。这种看法无疑把非形式逻辑的研究内容看得过于宽泛了。重要哲学概念的概念分析仅仅是非形式逻辑和哲学研究相交叉的一部分内容。非形式逻辑主要关注对日常论证的逻辑分析和批判,而不像哲学那样涉及自然、社会和人类及其思维的普遍本质与一般规律。

2.形式和非形式的谬误。许多意见认为,非形式逻辑就是由对所谓的非形式谬误的研究组成:其任务是分析非形式谬误的特征,阐明非形式谬误的分类等。把非形式逻辑看成非形式谬误,是不恰当的。首先,非形式逻辑既可以通过寻找非形式谬误来分析论证,也可以通过寻找形式谬误来分析论证,即,既可以通过对论证内容的考察来评价论证,也可以通过对论证形式的考察来评价论证。其次,谬误方法代表评价论证的一种重要方法,但决不是唯一的方法。例如,格伦南(Grennan)的《论证评价》中就采用了概率词汇法。所以,只能说谬误理论是非形式逻辑研究的重要内容,但并不是全部内容。

3.初等逻辑。一些研究者认为非形式逻辑是逻辑学专业中的一门介绍性的初等课程,它只包括一部分演绎逻辑的基本思想,没有完整的系统,也几乎没有形式化和符号的出现;它的内容涉及一些关于定义、语言、非形式谬误、归纳推理、可能性的理论和科学的方法。这种解释首先预设了逻辑等同于形式演绎逻辑。当然,如果逻辑仅被看作是对形式化演绎系统的研究,那么上述的课程就是基础的、初步的,或者介绍性的入门课程,而不是一门严格意义上的逻辑课程。但这种预设并不符合我们通常对逻辑的定义。非形式逻辑是与形式逻辑平等的概念,同样作为逻辑学的分支而存在,它主要借助形式化以外的方法,对包括并非形式有效论证在内的日常论证进行评价。

4.批判性思维和非形式逻辑。对许多研究者来说,批判性思维和非形式逻辑是同一个东西的两个不同名称而已,二者可以广泛地交替使用。对这种等同性认识的存在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在20世纪70年代发起的非形式逻辑运动中,新逻辑教材大体有三个特征:它们旨在培养批判性思维;借助于传授论证的分析和批判;所使用的技术是形式逻辑以外的方法。非形式逻辑作为中心连接了后面两个特征。由于作为教育目标的传授批判性思维是以非形式逻辑的观点和方法做为主要手段的,所以认为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在广义上是指示同一个问题的看法好像基本上没有什么疑问。但是,与作为特定逻辑分支的非形式逻辑相比较,与其说批判性思维标志一门理论或一个学科,不如说它指示一种倾向和态度。戈维尔(Govier)认为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必须区分开来,因为没有在论证中使用和产生的思维也可以是批判的,批判性思维较非形式逻辑有更宽的应用范围。非形式逻辑主要集中在论证领域;而当评价广泛的知识成果时,批判性思维者既可以受益于非形式逻辑的训练,也可以受益于其它方面的训练。

5.应用的认识论。一些研究者认为非形式逻辑应该划归为应用的认识论,而不是逻辑。巴特斯比(Battersby 1989)就指出非形式逻辑是认识论的规范,而不是逻辑的规则。组成非形式逻辑的哲学内核,在非形式逻辑和应用伦理学之间有一种密切的“理论——应用”的相似点。维因斯坦(Weinstein 1990)认为非形式逻辑的中心任务是发展一种有可接受性的,如何从前提传递到结论的解释,“而只有当提出论证的领域被考虑到时,前提提供给结论的支持的力量才能得以评价”。姆佩克(Mcpeck 1981)也认为:人类应用于不同认识领域的认识论研究是为了给不同领域中出现的论证的评价提供基础。这些讨论的焦点都集中在非形式逻辑中不可否认的认识论的部分。无疑,非形式逻辑要考察具体论证,而具体论证的内容又必将涉及到各学科、各领域,由此认识论部分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我们也并不能因此忽略了非形式逻辑的其他方面(例如:语用方面)。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这种解释是依赖于把逻辑等同于形式的演绎逻辑而得出的,在前面我们已经说过,这种理解本身就有问题。

6.零概念。另外一个思考的群体认为非形式逻辑根本就是空的,它不能变成逻辑学分支之外的其它任何东西,例如认识论。辛迪卡(Hintikka 1989)主张形式逻辑是虚幻的,这个术语是一个谬误,认为所有的推理、推论和论证是演绎的,逻辑是演绎的理论,演绎的理论是形式化的,所以这里可以没有非形式,例如推理、推论、论证的非形式化的理论,没有非形式化的逻辑。这种解释完全忽略了逻辑的语义工作,无疑又一次把逻辑误认为是形式演绎的产物。

7.论证评价。更多的研究者同意用非形式逻辑命名与论证评价有关的、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复杂的理论。(代表如约翰逊Johnson 1977;布莱尔Blair 1980;福戈林Fogelin 1978;戈维尔1985;沃尔顿1989等)在实践层面,这种观点把非形式逻辑看成是识别、分析和评价论证任务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在理论层面,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把保证这些实践工作的理论的表达、理论的应用以及理论的组成都包括在非形式逻辑之内。可以说,言语行为理论和对话隐涵理论适用于论证性语篇的解释。论证性对话理论、语篇中属于论证识别的论证结构理论、谬误理论、建构有说服力论证的理论,都是论证评价。这些研究者在具体研究重心的问题上意见相左,关于理论的范围方面也不太一致,但是由于方法的公共性组成了现存的关于非形式逻辑属性的最广泛的意见。

我们对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的区分,不仅是从方法论的角度,而且是从非形式逻辑的焦点的角度:社会的、论证的实践能够而且应该从那些被认为是形式逻辑合适的主题——演绎证明和演绎蕴涵中被区分出来。我们关心的是论证的逻辑:被假设得到支持的原因提供给结论的支持的力量。

二、非形式逻辑发展的三个侧面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非形式逻辑的发展因其参与者众、涉及面广很难用较小篇幅做出全面的介绍,因此,这里只能选取几个相对重要的侧面加以说明,希望能为进一步研究找到进路。

1.早期的发展。在1900-1970这个期间关于非形式逻辑内容较少。原因很明显,因为这段时间是数理逻辑的全盛时期。首先从弗雷格开始,然后是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形式化的方法和途径成了逻辑研究的首选。把焦点放在证明或演绎证明上意味着逻辑事实上不是作为分析和评价现实论证的一个工具而被应用,此时逻辑学家们很少关心逻辑可以对生活做什么。

但毫无疑问许多人的著作拥有后来被称为非形式逻辑的精神。在二战以前出版的著作中,我们认为可以这样说的是:Dewey·J的how we think 1933和Logic,The Theory of lnquiry 1938;Robert Thouless 的Straight and Crooked Thinking 1930;L.Susan Stebbing的Thinking to Some Purpose 1939。而战后,Max Black(1946)和Monroe Beardsley(1950)写的课本在许多方面超前地考虑到1/4个世纪之后出现的非形式逻辑课本的内容。例如:Beardsley说他的书特别关注论证,主题是当一些人试图说服我们而给的那些原因是否是事情本身应该说服我们的原因。在叫作“论证的剖析”那部分,Beardsley介绍了后来被Thomas(1973)采用的树表法,这个方法经过一些修改现在广泛应用于教科书中。在同一时期,我们称作全面的介绍性的逻辑课本的早期范本开始出现(Johnson and Blair 1980)。科比的书可能是得到最广泛应用的。

2.主要的理论家。

(1)Stephen Toulmin,The Uses of Argument 1958。Toulmin认为他自己可以被称作逻辑数理化的挑战者,为了这个目的,他发展了自己的方法来理解论证的形式。他的元素不是传统的前提、结论和假设。相反,Toulmin提出的论证更明显地被解释为包括被背景数据所支持的要求,推理依赖一个有根据的规则。这种支持提出是有限制的,某种举反例的情况可以被承认。Toulmin虽然在逻辑上几乎没有什么直接的贡献,但Toulmin模型在某些其他领域有广泛的影响:例如言语交流理论、修辞学和更近期的非形式逻辑。

(2)Chaim Perelman和Lucy Olbrechts-Tyteca的The New Rhetoric 1958。这个著作对非形式逻辑合法化的基础与一般特征的确定的影响大过对非形式逻辑研究细节的影响。第一章“论证的结构”是特别的,它的重点是听说双方论证的重要性,把真值导向的讨论从输赢导向的论辩中区分开来。相反,构成这本著作大部分内容的模式的清单、论证的类型和它们的分类却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注意。

(3)Charles I.Hamblin,Fallacies(1970)。Hamblin 的书提供了理论灵感的两种来源。首先,他对谬误理论和个体谬误的历史的考察证明了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他对个体谬误理由的锋利批评证明了理论需要改进。第二,他提出一个修正的谬误理论需要随着辩证序列在论证理论中有一个修正,他的附带的贡献是他所谓的形式辩证的思想,这一说法引导哲学家们着手于这个艰巨的任务,试图证明他的理由。Hamblin特别在Woods和Walton的研究中找到灵感,开始他们的关于谬误的广泛的研究和分析。

(4)Nicholas Rescher,Plausible Reasoning(1976);Dialectics(1977)。许多非形式逻辑学家会回到Rescher的著作中,用某个观点来支持他们的非形式逻辑的理论。在Dialectics中,Rescher研究了学者们对引入的和新生的论证的争辩模式的惯例。这个步骤的结果是抵消了笛卡儿式的模式。Rescher的辩证的论证式的交流模式已经是很有影响的了。

(5)John Woods和Douglas Walton:他们对非形式逻辑的贡献不是一个简单的著书目录可以说清楚的。Woods和Walton的大多数与谬误有关的著作被收在Fallacies(1989)一书中。他们其它主要合作的著作在教材《论证:谬误的逻辑》(1982)中。在Woods和Walton的许多文章和书中每个人都个别地研究过这些关于非形式逻辑的问题。他们的理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许多种关于推理和对话交互作用的观点在论证和要求理论的说明中被示例。

3.20世纪70年代后教材的发展。

(1)Howard Kahane,Logic and Contemporary Rhetoric(《逻辑与当代的修辞学》);The Use of Reason in Everyday Life(《日常生活中推理的应用》)(1971:6[th]ed,1992)。为了理解非形式逻辑的出现,就必须知道这本教材是怎么产生的。Kahane 自己的话对我们是有帮助的。在第1版介绍中他写到:

“今天的学生要求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认定关于逻辑、谬误甚至修辞学的介绍性课程与他们的兴趣无关。

几年以前的课堂,当我入迷地复习着谓词逻辑量词规则的复杂性时,一个学生十分厌恶地问整个学期学的所有东西如何对约翰逊总统就日渐高涨的越南的反抗所做的决定有什么意义。我喃喃而语了一些有关约翰逊的逻辑错误,然后告诉他们逻辑的介绍不是那样一门课。他的反映是问什么课是从事这个问题的,于是我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我不知道有这样的课。

他想的是今天许多学生所想的,他们想要一门课,这门课关于日常推理,关于他们听到或读到的种族、污染、贫穷、性、原子战争、人口膨胀等所有人类在20世纪后半期所要面对的问题的论证。”

转入非形式逻辑研究后Kahane认为逻辑是有用的,是和上述疑问有关的。他的书可以被看作是对和逻辑教育有关的要求的一种教育学的回应。

Kahane把到当时为止传统逻辑课程的一部分——谬误的部分——作为他方法的核心。他更多地回到亚里士多德的《谬误篇》而不是《前分析篇》。他擦去了旧的例子,例如书本中大多数言辞模糊的、人造的或发明的例子,把他对谬误的处理限制在同时代出现的政治的花言巧语中,介绍一些易记的新的术语,他的书中充满了从现实政治或社会问题中产生的真实的、生动的论证的例子。此外,他在传统清单中增加了一些新的谬误,如:地方风尚;提出不相干的事实以分散对主题的注意力;被压制的证据等。最后,Kahane用关于广告的和新闻媒体的章节替代了传统关于科学方法和可能性的章节,附加了关于教材评价的附录。

Kahane的教材是一个重要的突破,他为非形式逻辑运动铺开了一条路。但这不是挑战传统逻辑教学的唯一来源。

(2)Stephen Thomas,Practical Reasoning in Natural Language(《自然语言的实际推理》)(1973;3[rd]ed,1984)。这本书虽然在许多地方得益于Beardsley的《实践的逻辑》(1950),但书中关于逻辑批评的教学表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方法。Thomas把主要的重点放在清楚地展开论证的逻辑结构的工作上。在所有这些工作中,Thomas根本没有提及形式的演绎逻辑的传统图解。他在他提出的“支持结论的前提的充分性的标准”理论中把古典有效性和归纳的力量结合起来,通过显示逻辑的分析和批判,如何在不利用逻辑形式的概念的标准情况下去说明问题,在这方面Thomas对非形式逻辑做了显著的贡献。和Kahane一样,Thomas也非常关注课堂之外当今世界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3)Michael Scriven,Reasoning(《推理》)(1976)。Scriven的教材由于下述原因很重要。其一,他是早期发起人中的最显著的哲学家,他的非形式逻辑的著作有助于宣布一种新的方法的合法化。和其它人一样,他避免形式逻辑的方式,那种方式被他认为是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相反,他介绍一种论证分析的七步法,包括意义的澄清、前提和结论的证明、论证结构的刻画、假设的明确表达、前提和推理的标准、其他相关论证的思考和所有的评价。Scriven扩展了Thomas的树表法;他第一个详细讨论了论证分析的道德规范,包括一个新的宽容原则的明确表达;他讨论了强、弱批判之间的不同。

Kahane、Thomas和Scriven的教科书是第一代非形式逻辑的课本的代表。每一本都打开了新的领域。他们预示了后来非形式逻辑这一学科的发展,同时也预示了这一学科发展中的众多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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