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私营经济初创时期的发展轨迹和阶段特征——“傻子瓜子”经济剖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瓜子论文,傻子论文,轨迹论文,中国当代论文,私营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当代私营经济的发展,大体上在1992年之前为初创时期。这一时期,对待私营经济从持“看一看”的谨慎态度转到肯定它的存在和发展,直至1988年第二次修改宪法时把它定位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而载入国家根本大法。1992年,随着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确定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私营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新时期。这一时期,特别是在1993、1994年,私营企业超常态高速发展,年增长率分别达到70.4%、81.5%。1995年起,由于产品相对过剩和买方市场形成的宏观环境,私营经济转入稳定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十五大把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进一步确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更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应当放手让资本包括私营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以造福于人民”。中国当代私营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曾被邓小平两次提及的安徽省芜湖市“傻子瓜子”,是这一时期私营经济的一个代表。其经营者年广久,从1981年起仅仅两年的时间里,从一个小商贩一跃成为雇工逾百人,资金超百万,中国当时最大的私营企业主之一,并奇迹般地促使全国瓜子行业竞争环境的形成,推动着瓜子行业的兴旺,被多家媒体誉为“中国第一商贩”。本文试图从剖析“傻子瓜子”入手,审视私营经济在当代崛起的历史进程,并探讨当代私营经济在初创时期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
一、“傻子瓜子”的创业与发展过程
中国私营经济是在19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中被消灭的。经过1956年全国范围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个体经济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1952年的71.8%下降到1957年的2.8%;私营经济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1952年为6.9%,1957年几乎为零。(注:谢明干、罗元明主编:《中国经济发展四十年》,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因此,当代崛起的私营经济,与1950年代老的私营经济没有渊源继承关系,它是在党的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政策导向下,在个体经济恢复与发展的基础上生长起来的。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从“体制外”开始的,因此改革特别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带来机遇。首先是个体经济在全国城乡迅速恢复并发展起来。1982年,城乡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从1978年的15万人迅速发展到135.9万人,为1978年的9倍。(注:晓亮主编:《私营经济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价值规律的分化作用促使个体经济向两极分化,其中一些善于经营的佼佼者,随着资金的积累,便开始雇工扩大经营规模,向私营经济转化。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体经济向私营经济的转化并不是一个完全自发的过程,党的政策的导向与扶持起着重大的作用。同时,当代再生的私营经济是在改革中出现的一个新事物,对它的利弊得失以及与社会主义的适应性,都还需要有一段时间的实践和认识。因此,私营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党和国家对于私营经济政策演化与认识深化的过程。
改革之前,个体、私营经济是作为资本主义的残余被批判和排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纠正“左”的错误以后,才把个体经济视为现阶段所有制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1981年7月1日,国务院在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中还做出规定:“个体经营户,必要时,可以请一、二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二、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1982年,十二大进一步提出公有制经济要同多种经济相互配合和发展。虽然这时提出的多种经济只指个体经济和三资企业,未包括私营经济,但在个体经济迅速发展的基础上,先是在农村,继而在城镇,私营经济应运而生,并且一开始就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雇工很快突破政策规定的人数,有的甚至多达上百人。“傻子瓜子”就在这样的政策环境和历史背景下出现了。
自诩为“傻子”的年广久,早年是一个典型的个体商贩,他最早贩卖水果,1972年改营炒货,和他两个儿子在家加工炒制西瓜子,或提篮串街叫卖,或在巷口摆摊兜售。1981年在党的扶植个体经济政策的激励下,年广久悉心钻研瓜子炒制技巧,创出了“傻子瓜子”这一名牌,加上他善于经营,瓜子日产量从原来几十斤增到200斤,月营业额达万元。当年9月,他雇了4人作帮手,后雇工人数即超过政策规定,从9人、30多人、60多人,一直到1983年初成立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厂时,骤增至103人。同时,他的长子年金宝另雇工40多人开办金宝炒货店,产品同样使用“傻子瓜子”商标,合在一起雇工140多人,日产瓜子逾万斤,月营业额达60万元。
“傻子瓜子”雇工现象,立即引起褒贬不一的评价与激烈争论。当时,如何看待雇工经营和私营经济的再生,中央持慎重的态度,采取了“看一看”的方针,即既不取缔、禁止,也不鼓励、提倡。1982年,赵紫阳对《中国财贸报》编辑部提出的“傻子瓜子”问题做出批示:“对这件事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是资本主义要取消;另一种认为,这些事给我们以启示:这样会经营的人才,为什么卅年来不能发挥作用?我们能不能找出这样一条路子,既能发挥人才的作用,又能克服消极的方面。”对此,当时安徽省委书记张劲夫、省长周子健批示组成调查组去芜湖市调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1982年9月28日,安徽省副省长胡坦向省委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提出三条意见:
一、年广久确有技术专长,炒出的瓜子质量好,价格便宜,既丰富了市场,又创出了名牌,得到群众好评。……年广久生产效率高,费用成本低,经营管理好。这些积极作用应当受到保护和继续发挥,也值得国营商业从中学习一些有益的东西。
二、对年广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有些问题一时拿不准的,可以先看一看,不必急于处理。与国家政策不符的,如雇工人数、少交税款、货源供应、经营形式等问题,这要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管理,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必要的调节和限制。
三、国营商业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展竞争。……
1983年3月,胡耀邦来芜湖市视察。来前,听了安徽省委领导同志汇报“傻子瓜子”问题,胡耀邦指示:“三十几个人嘛,不要动他,先看一看。”在芜湖,市委书记向他汇报:“年广久偷税问题,群众反映很大。”胡耀邦说:“偷税当然不行。”也就在这一年,年广久因瓜子生货枯竭,以每斤1.62元的批发价套购近10万斤芜湖市供销社的“迎春瓜子”,转手以1.75元的价格冒充“傻子瓜子”运销上海,从中牟利8800多元。5月事发,芜湖市工商局没收了他的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罚款。同年10月,上海税务部门又查出年广久在上海采取瞒报少报营业额、销毁凭证等办法,偷漏税43000元。10月12日《人民日报》披露了这一消息,舆论哗然。年广久随即收缩了芜湖的加工厂,留下加工点交给儿子经营,自己带着徒弟到外地另找出路。
1983年12月6日,万里、姚依林副总理听取国家工商局的工作汇报,工商局负责同志反映:年广久偷税问题发生后,有一部分同志对他目前的经营规模很担心,提出要限制他。姚依林说:“现在全国个体户600万,不到1000万,我们是不主张限制的。现在比1949年少多了。”接着又说:“傻子瓜子偷税漏税不对。但他把瓜子炒起来了,迎春瓜子在后。以前有不少人炒,‘文化大革命’搞光了。傻子瓜子不是坏事,是拾遗补缺。再看一看。财政部门的税收要跟上去。”当说起有些同志建议用国营、集体形式逐渐代替个体时,万里即表示:“不要急急慌慌去代替。”当听说年广久不在芜湖,而到江苏去经营时,万里批评说:“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讽刺。共产党为什么不出傻子,出了傻子为什么不用起来?”
1984年3月27日,年广久给当时安徽省委书记黄璜写了一封信,汇报他已回芜湖经营,并提出当年要生产1000万斤瓜子的计划。他写道:“黄书记,我‘傻子’年广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个体户。虽几经挫折,但我认定党是伟大的,党的政策是正确的。特别我从外地回到安徽,看到‘振兴中华,建设安徽’八个大字,心情特别激动。我总在想我是吃安徽粮、喝安徽水长大的,怎样才能为建设安徽而贡献我的一点微薄力量呢?去年,我曾用盈利捐献给芜湖3万元做救灾款,1万元给敬老院,其余钱全部存进了银行。这些钱是人民的。如果我死了,全部交给国家。……这次计划就是我向你和安徽人民立下的‘军令状’。如不能兑现,甘愿坐牢。盼望能得到你的支持。”出乎年广久的意料,黄璜在3月30日就给年广久复信:
年广久同志:
你是安徽有影响的个体劳动者之一,各方面都很关心你。你决心开拓前进,以更大的成绩来回答各方面的关怀,这是非常必要的。我预祝你取得新的进步。
我们的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项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适当发展包括个体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形式,对搞活经济、繁荣市场、方便群众、安置就业,起了积极作用。这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政策。我认为只要你的经营是正当的,你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都会受国家的保护。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侵犯你。……
你这个同志是有很多毛病的。有些毛病也是突出的。我们共产党人允许人犯错误,但和赞成完全是两回事。希望你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纪守法,不要辜负党和政府对你的关心,有错误一定要改,要沿着党指引的正确轨道健康前进。这一原则对你、对其他同志都是适用的。至于有些同志不能公正地对待你,大多属于认识问题,是可以转变的,你也不必过多忧虑。
祝
进步!
黄璜 三月三十日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曾提到了“傻子瓜子”:
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91页。)
在党的政策的激励和省、市领导同志的具体帮助、教育下,年广久重新振作了起来。1984年7月成立了公私联营的“芜湖市傻子瓜子公司”,在安徽一些主要城市,以及上海、南京、常州等地设立了10多个销售点、加工厂,并亲自去原料产地新疆开拓业务,还在乌鲁木齐市组建傻子瓜子分公司,就地加工,作为扩大市场,销往西北、华北一带的供货基地。公司规模最大时有500多工人,年产瓜子1000万斤,瓜子质量在全国乡镇企业产品质量评比中荣获第一名。
1985年,年广久设奖10万元推销瓜子,头奖奖品为1辆菲亚特小轿车。在全国几十个大中城市的闹市口悬挂出如下广告词:“你想拥有小轿车吗?请购买傻子瓜子!”这一销售计划如果成功,预计在3个月内即可获利100万元。设奖第一天,在芜湖即卖出62万斤,不到半月已在各地卖出460万斤。但只红火了18天,适逢禁止有奖销售,生产、销售、供应计划因而全部陷入混乱,原料大量积压,瓜子大批霉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万元。接着又在与蚌埠的一场经济官司中败诉,损失88万元,从而失去较大规模生产和经营的能力,一蹶不振。于是,《“傻子”惨败记》、《“傻子”受罚记》、《年广久现象的启示》……连篇累牍地发表、转载在各地报刊上,“傻子”再次被推上新闻橱窗。1989年10月5日,新华社一条电讯引起更强烈震荡:“安徽省芜湖市傻子瓜子公司总经理年广久因犯贪污和挪用公款罪,日前被依法逮捕”。
1992年春,邓小平在其著名的南巡讲话中再次提到“傻子瓜子”:
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当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补的修补,但总的要坚定不移。即使没有新的主意也可以,就是不要变,不要使人们感到政策变了。有这一条,中国就大有希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1页。)
南巡讲话再度在中国激荡起改革开放的大潮。而也正在这一时刻,年广久案经复查认为经济犯罪不能成立,1992年3月13日年广久获释。当年12月30日,年广久父子给邓小平发出一封信,信是这样写的:“敬爱的小平同志:今年初,您在南巡中讲到了我们‘傻子瓜子’,我们感到好温暖,好激动。我们还要兢兢业业地继续做‘傻子’,为顾客提供更多美味可口、价钱公道的瓜子。我们还计划更快地扩大经济规模,把‘傻子瓜子’打到国际市场上去,为国家多作贡献。……”他还特地去四川广安瞻仰小平故居,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不是专门为我‘傻子’讲的,他是为改革讲的。他要我们把步子跨大点,我就低着头往前奔。”1992年“傻子瓜子”重新在国内13个省、市、自治区驻足,投资2000万元在各地设立23家联营分厂,当年就以突破3000万斤的产量和亿元的产值刷新了创始以来的最高纪录。“傻子瓜子”再次风行全国,并远涉重洋,出口美国洛杉矶。
1992年后,当代私营经济沐浴着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的阳光迈进新的春天。年广久随后组建了“傻子瓜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长子年金宝、次子年强分别建立了“安徽傻子(集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和“年氏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推出“傻王”、“金傻子”瓜子系列产品。1999年,“傻子瓜子”还亮相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成就展》。迄今,年氏父子已在芜湖创办了6个企业,在全国各地建立了300多个分店、分厂,也跨进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傻子瓜子”创业与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
综观“傻子瓜子”的发展轨迹表明,我国当代私营经济的萌生与崛起,它跨出的每一步都是同党和国家对私营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政策的逐步放宽与完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当代私营经济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产物。政策的作用还不是私营经济再生的“最终原因”,而“经济关系的领域是决定性的因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7页。)。因此,有必要去探索当代私营经济崛起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分析其社会经济根源。
私营经济赖以再生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在改革之前是不可能具备的。传统观念总是把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在所有制结构上搞清一色的公有制模式,不但私营经济不允许存在,个体经济也时遭排斥、打击,动辄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被割除。年广久当时就东躲西藏地在公有制经济的隙缝中惨淡经营。1963年,他因与几个人合伙贩运水果被捕,以“雇工剥削的新资本家、挖社会主义墙角的投机倒把分子”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973年又因用自行车贩鱼被扣,当年工商局档案中记载着这样的处理意见:“年广久投机倒把是一贯的,应从严处理,自行车和现款全部没收。”只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明确了个体经济所有权和产权关系并加以有效的保护,个体经营者才有可能真正自由地使用其生产资料,并且随着这种自由度的日益扩大,其经营和积累的积极性也才日益被调动了起来。
同时,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为个体经济向私营经济转化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首先,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私营经济的产生提供着自由劳动力。我们曾对年广久1983年初57名雇工的情况作过了解,其中49名来自农村,仅8名来自城市。这也是私营经济初始阶段雇工来源的普遍现象,反映了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已经并还将继续涌现大批剩余劳动力,这批劳动力亟需向非农产业转移,另谋就业门路,这就构成了私营经济兴起和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其次,年广久通过个体经营积累了一定的货币资金,已成了当时令人称羡的“万元户”。据有关统计,1981至1984年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逐年的增长率分别为:60.0%、287.5%、222.6%,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71.5%(注:《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一些经营好的个体户无疑已具备了向私营经济转化的资产条件。再次,生产资料市场和技术商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为私营经济的产生准备了物质技术资料。年广久扩大经营时,正逢瓜子从二类物资改为三类物资管理,价格实行浮动,这样就使他可以到农村直至新疆、甘肃等瓜子产地市场直接收购生瓜子,解决原料问题。其它如燃料、佐料、设备等等,也都可以通过市场求得解决。于是一方面,一部分个体户如年广久等手中已积累了相当的货币资金,为扩大经营规模提出了雇工的要求;另一方面,城乡特别是农村存在着大批剩余劳动力,而国家又缺乏资金使他们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这样,在国家政策许可的限度内,两方面成功地对接起来,货币向资本转化,劳动力向商品转化,个体经济也就自然地转化为私营经济。因此,当代私营经济的崛起并非凭空突现,而有着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党的政策的导向,使这种必然性变成为现实。
私营经济引人注目的一个问题是它超乎常态的资产积累速度。年广久从一个普通的小商贩一跃成为拥有资产超百万的企业主,整个过程不到2年的时间。年广久这种情况在私营企业中并非个别的特殊情况,在私营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一些企业主在雇工规模和资产积累方面呈现出跳跃式的加速发展的态势,经营得好的企业主往往在五、六年间,有的甚至只需二、三年时间,即可成为百万富翁。
“傻子瓜子”经营的成功,首先与其经营的瓜子这一产品有关。瓜子这种产品不关联国计民生,往往是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空隙;瓜子这种产品的加工生产,在技术、资金、设备、劳动力素质等方面都没有什么高的要求,它适宜于个体经济经营;再有,瓜子作为商品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它的需求弹性非常之大,存在着一个潜在的、可以大力开拓的市场。人们可以常年不吃一颗瓜子,但也可能把嗑瓜子作为茶余饭后或者看电视时的一种嗜好。因此,当年广久走访扬州、苏州、上海等地的炒货名手,提高炒货技巧,改进佐料配方,炒出的瓜子不仅入口香甜,而且“一嗑三瓣”,使原来不会嗑瓜子的人也同样会引起消费欲望,有效地开拓了这个潜在市场。在价格上,他坚持薄利多销,在当时国营牌价每斤1.95元,其他个体户一般都卖2元至2.2元的情况下,在1981年8月的一天,突然宣布傻子瓜子大降低,零售价格每斤降为1.76元。同时,为招揽顾客,在他摊上可以随便抓一把品尝,买后有不足秤的,认真执行“少两罚斤”的规定。这样,经转辗传扬,他的名声越来越高,生意越做越大。1981年9月12日,《芜湖日报》在显著位置刊载了一篇报道:《货真价实的“傻子瓜子”——记个体经营户年广久》。于是,“傻子瓜子”摊前被围得水泄不通,百斤瓜子一售而空,生意一度兴盛到凭票限购。在他摊上曾贴过这样的告示:烈军属、现役军人、新婚夫妇、残废人、老人小孩,均可凭户口本优先供应瓜子2斤。年广久终于赢得了芜湖市场。
问题需要引深一步:年广久为什么能够迅速填补这个经济发展空隙并充分利用这个市场机遇?原因恐怕还在于私营企业作为一个充分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具有比较灵敏的市场调节机制和经营机制,具有完全独立自主的决策机制,它能够围绕市场的供求关系来灵活地决策自己的经营活动。私营经济这种对于商品经济较强的适应性,或者更进一步说,私营经济天生就是一种商品经济,这正是它所以能够获得快速发展的内在原因。
还需要指出的是,当代私营经济是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发展和提高了的经济形式,因此它代表了更高的生产力。较之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具有更大的容量来吸收社会剩余劳动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并把这些生产要素在较高层次上结合起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傻子瓜子”在个体经营阶段,虽已在安排就业、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为国家提供税收等方面发挥着有益的作用,但由于规模小、产量少,作用和影响毕竟有限。当它发展到雇工经营阶段,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经济实力,打开了江、浙、沪等地主要瓜子市场,才真正具有了推进瓜子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在它的挑战和推动下,芜湖全市瓜子加工企业和加工户一下激增至58家,瓜子年产量由不到100万斤猛增至3000万斤,并占领了全国大部分市场。全国各地也普遍兴起瓜子加工热,自南至北一下推出诸如“口不离”、“好吃来”、“阿凡提”等数不清的瓜子新品种。新疆、甘肃等生瓜子产地,过去上亿斤地积压,销不出去,而这时各地都派驻大批采购员抬价收购,一时身价百倍,多次暴发“生瓜子大战”,每吨生瓜子价由2800元暴涨至4000元。一种瓜子竟然改变了一个行业的面貌,并且一跃成为该行业的主体力量,使一个原来不产瓜子的城市芜湖市引来了“瓜子城”的美称,并迅速波撼全国,推动着整个瓜子市场的兴盛。
私营经济的超常规发展,还与它本身的不规则经济行为有关。由于私营经济的供销活动还缺乏正常的商品经济渠道,也还缺乏健全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健全的法制去规范私营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计划和价格的双轨制又留给它许多可乘之机,这样就导致私营企业相当普遍地通过非市场化行为,甚至如行贿、偷漏税、侵犯消费者和竞争对手权益等手段去谋求竞争中的优势。这种不正当、非法的手段,进一步助长了私营经济的快速积累与超常规发展。
因此,当代私营经济的崛起、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有其客观的必然性,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中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私营经济在初创时期的超常规发展,也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转轨时期,还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历史条件相吻合的。
三、当代私营经济在初创时期的阶段特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由于改革采取的是从体制外向体制内推进的战略,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个新旧体制并存的过渡时期。中国当代私营经济的初创时期,正处于这个过渡时期的初期。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当代私营经济在其初创时期就呈现出以下多方面的特征。
(一)当代私营经济初创时期在成长方面的特征
中国改革一开始绕过体制内的困难,首先在体制外培育、发展新的经济结构,这就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机遇。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对1171家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在1988年前开业的私营企业中,创业企业主的原有职业分布是:个体户占35.8%,农民占20%,工人、服务人员占13.2%,机关干部占19.8%,企事业单位干部占19.8%,专业技术人员占1.9%,其他、无业人员占8.5%(注:《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可见在早期创业的私营企业主中,多数是原来的城乡个体户、专业户,是从体制外生长起来的。这是当代私营经济在初创时期的基本特征之一。在旧体制内,这批人一般处于社会的底层,他们很难找到改变自己社会地位和改善生活的机会,所以当改革的春潮涌起,往往敢于充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无所顾忌地投身到市场经济的风浪里寻求一搏。改革也确实给了他们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当时国有经济被僵化的传统体制紧紧地捆住手脚,失去了竞争力;改革初期不规范的市场条件和双轨体制并存留下的漏洞又给人提供了获取“制度性剩余”的种种谋利机会。谁抓住机遇取得进入这片“沃土”的先机,谁就有可能在短短时间内暴发成为新富。其发展速度之快,资本积累率之高,是超乎常态的,明显带有“暴发户”的特征。
这种“暴发”式的快速发展,除了上述历史机遇等客观因素外,从主观原因上分析,就是创业企业主在旧体制下长期压抑着的才干、能量,这时一旦有机会得到释放,就表现出一种无畏的勇气和旺盛的拼搏精神。为了追求超常规发展,往往置风险防范于不顾,因而在他们创业的过程中充满了风险,发展的高速度实际上是与高风险相伴而行的。问题在于,当他们创业成功之后,随着改革的进展,市场也日益在向规范化的方面转变,开始时只需依靠简单的市场技巧就能牟取暴富的这种机遇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他们往往看不到这种变化,仍然迷恋于“暴发”式的超常规的发展,这样也就为这一时期的私营经济带来发展的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往往一个决策的成功,可以使企业资产翻上多少倍;一个决策的失误,甚至可以使企业破产倒闭。比如年广久1985年就曾因有奖销售决策失误而招致重大损失,几乎一蹶不振。这种不稳定性突出表现为这一时期私营企业开业的多,但歇业、倒闭率也高,据调查这一时期有12.3%的私营企业歇过业(注:《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原因主要是不顾企业经济实力能否支撑,片面地追求增长速度、盲目地追求多元化经营等短期行为所引起的。因此,“暴发”式、高风险、发展的不稳定性,成为当代私营经济初创时期表现在成长方面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是与当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刚开始,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制度不规范的状况相适应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当代私营经济的这些早期特征正在逐步弱化,日趋正常和稳定的发展。
(二)当代私营经济初创时期在管理方面的特征
当代私营经济初创时期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特征是家族式的企业制度和家长式的管理方法。据对年广久1982年57名雇工的调查,其中就有年广久的亲戚33名、邻居6名。企业的生产、经营,事无巨细,都是年广久一人决策,也由他一人承担着风险,权力集中,家企不分。这种宗法式的家族化管理模式,在当代私营企业中,特别是在初创时期的私营企业中带有普遍性。因为在创业之初,企业往往面临着资金、技术、管理等资源的匮乏,如果某一环节出现了问题,企业就会面临破产和倒闭的危险,而家族内部资源正好弥补这一不足。家族成员的参与常常是创业最需要的低成本组织资源,它不需要因聘用家族外成员而支付昂贵的代理成本;家族成员更易建立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与其他企业相比,家族企业凝聚力更强;家族企业性质更能保证企业领导的权威,决策迅速,利于企业灵活经营。因此,不妨说家族化管理可以是这一时期私营企业创业的一种最合适的企业管理模式。
私营企业家族化管理这一特征,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有所弱化。这是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由于人员的“近亲繁殖”排除了运用外部资源的可能性,企业管理能力不能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增强,已日益成为企业发展的桎梏。特别是初创时期的私营企业是以第二产业为主,而在1992年之后,私营企业已由工业领域向农业、流通、高科技领域扩展,这就为企业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实行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专业化管理替代家族化管理,已成为私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家族企业向专业化管理的过渡有两种途径:一是培养家族成员,使他们成为专业化管理者,这种方法既不改变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家族性归属,也不影响家族成员参与管理,是最佳的选择;二是在不改变家族对企业所有权的情况下,聘用外部专业管理人员参与企业管理。但是,由于我国还缺乏规范的经理市场,为防范代理人的过失和道德风险,需要付出很多的监督、约束成本,因此应当从企业实际出发做出选择。当企业规模、市场范围还没有扩大到越出企业主管理能力,条件尚不成熟时就急于过渡,反会丢失家族化管理的原有优势,降低企业效率。年广久两个儿子现在经营的企业,本人仍掌握企业重大决策权并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职责,但同时通过招聘部分中层管理干部,授予他们部分日常经营管理权,这不失为一种现实的考虑。
(三)当代私营经济初创时期在产权方面的特征
初创时期私营经济在产权制度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私营企业对外的产权界定是明晰的,它投资者不多,谁投资,谁所有,产权界定应该是清楚的(当然,一些戴了集体企业等“红帽子”的私营企业的产权关系发生了扭曲),但是企业内部的产权关系却并不明晰。正如前面指出的,私营企业利用亲缘、血缘关系来化解劳资矛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这在企业初创时期以及企业处于危机时期曾经是十分有效的,但当企业壮大发展,资产积累达到一定规模后,因在家庭、家族成员之间产权缺乏明晰的界定,即使在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之间,亲缘关系也终究会敌不过经济利益不确定引发的矛盾,因此界定清楚企业内部自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已成为进一步增强私营企业活力,推动私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
初创时期产权制度上另一个主要问题是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一元化的产权结构。私营经济初创时期的企业资产,据有关资料,企业主本人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82.7%,而在其它的投资中,又有16.8%是企业主的近亲。而且,有97.2%的企业所有者同时是企业的主要管理者,产权和经营权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注:《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显然,这种产权结构也正是构成家族制企业的前提,不改变这种产权结构就无法摆脱家族血缘关系,也无法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长久下去也会出现国有企业同样的弊病,造成经济运行的低效率,因此,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必然会走社会化经营的路子,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这时,私营企业深层次的产权问题就会暴露出来,因为当私营企业发展为各种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时,产权明晰就不仅仅是指终极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同时还有一个私人所有权以及建立在私人所有权基础之上的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关系问题。也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不少私营企业没有把它们严格地区分开来,比较普遍地把个人或家庭财产同企业财产搅和在一起。年广久1990年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案,实际上就是因私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淆所引起的。“傻子瓜子公司”确实是一笔糊涂账,有年广久欠公司的,也有公司欠年广久的,该由公司发的雇工工资有时却是年广久掏腰包支付的,两者搅在一起分不清也查不清。像这样模糊的财产关系,必然使企业无法摆脱企业主个人和家族而独立存在,无法实现企业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化管理。因此,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重视自身的改革,建立合理的产权结构和明晰的产权层次,已势在必行。
改革的趋势是向联合经营和股份制企业的方向发展。这一趋势正日益增强,以私营经济初创时期的1990年与1999年相比,独资企业占私营企业总数的比例由54.5%下降到32.8%,合伙企业比例由41.1%下降到8.8%,有限责任公司比例由4.4%提高到58.4%。1990至1999年,有限责任公司年均增长80.4%,而独资和合伙企业年均增长仅28.0%和14.23%(注:《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造,在私营经济之间,以及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相互交叉、渗透和融合,由此淡化了私营经济初创时期单一所有制的特征和产权构造上的宗法性,原来集中在家族内部的产权逐步向家族外分散,有的还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促使私营经济焕发出新的活力,得到更好的发展,并通过资本的股份化、社会化,逐步地引向社会主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