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比较国内外垃圾分类的现状,指出徐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推行垃圾分类的原则、思路以及方式,对垃圾分类实施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为卫生填埋、焚烧及堆肥,由于没有进行分类,其中一些有害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如果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合在一起,不但增加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难度,而且可回收率也大大降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中可再利用成分在不断增加,如果对生活垃圾进行全面分类,需处理的垃圾量将大大减少,不但减少了垃圾增长带来的污染,而且处理的费用也将大大降低。
1 徐州市市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现状
1.1 徐州市生活垃圾产生和清运量
2011-2014年,生活垃圾年清运量呈直线上升,从2011年清运量1189吨/日(43.4万吨/年),增至2014年清运量1962吨/日(71.6万吨/年),平均每年增长率在15%左右,远远高于全国8%的平均增长率〕,其主要原因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市区尤其是铜山、贾汪区垃圾收集率大大提高。
1.2 徐州市生活垃圾成分性质
据协鑫生活垃圾焚烧厂可研报告数据显示,徐州市生活垃圾组成中灰土占9.67%,厨余等湿垃圾占49.12%,玻璃、金属占3.01%,其他垃圾占38.2%。
1.3 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模式
徐州市区生活垃圾收集,以垃圾桶、垃圾房、拉臂箱为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内的垃圾用垃圾压缩车直接压缩或者用收集车辆中转至小型转运站压缩,然后运输至大型垃圾转运站进行二次压缩后转运至垃圾焚烧厂或者填埋场。
2 垃圾分类原则和总体思路
2.1 分类原则
借鉴国内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推广进程和经验教训,垃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大分流为主、小分类为辅的原则:根据国内分类收集实施进展及相关研究显示,分类收集中最难的部分是居民的分类收集,难中之难为居民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且由于我市的资源回收体系已经基本完善,其生活垃圾的可回收物比例较国内外发达国家低,则从生活垃圾中分出可回收物的比例也相对较低;因此我市在分类收集实施初期宜以大分流为主、小分类为辅。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结合实际,高标准、高起点、适度超前的进行规划,充分考虑徐州市城市建设与发展目标,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同时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创建,按照各区实际情况,形成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遵循一次规划,分期、分区域、分层次实施的原则,明确分阶段实施目标,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原则:政府确定分类收集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但具体实施仍以各街镇为主、社会参与,并引入市场化机制,实现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使分类收集工作推进具有可持续性。
2.2 总体思路
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暴露、收集机械化、转运压缩化、垃圾处理无害化”为目标,对现有收运处理体系进行升级优化,为分类收集打好基础。
以大分流为主、小分类为辅的原则,围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等重点问题,循序渐进地分阶段、分区域、分类别逐步推进分类收集,确保分类收集的可操作性及可持续性。
以源头分类收集与末端处理分类相结合,按“可回收物”价值化、“餐饮垃圾”集中资源化、“有害垃圾”安全化的模式应对目前其他城市“家庭厨余垃圾”分类效果差、处理瓶颈未解决的局面。
改变以政府为主导的分类收集实施模式,引入商业机制,创新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市场化模式,提高分类收集投入产出率。同时必须从管理体制、相关法规及标准、收费及激励制度等多方面进行分类管理能力建设,以适应全民性的分类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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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类收集实施方案
3.1分类收集方式的确定
徐州市市区生活垃圾按照类别建议分为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类,但根据垃圾来源不同,可有不同的细分类方式: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含家庭厨余及农贸市场厨余垃圾)、餐饮垃圾、有害垃圾(含小型电子产品)及其它垃圾(含大件垃圾)。
居住小区:分为家庭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居住小区有害垃圾重点是灯管、日用化学品、对末端处理有影响的小型电子产品;可回收物重点是塑料瓶(罐)、纸张(含纸盒、包装物、书、报纸)、易拉罐及利乐包。家庭厨余垃圾远期宜粉碎直排处理或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置;大件垃圾宜单独专项清运。
企事业单位(含学校):分为餐饮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重点为餐饮单位(含食堂)的餐饮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企事业单位可回收物的重点是废纸等办公用品;学校可回收物的重点是包装纸、易拉罐等。
公共场所: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重点为公园、广场、交通站点的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工作。
农贸市场:分为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重点为规模化农贸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的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
农村: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
3.2 分类实施范围
由于目前徐州市生活垃圾的收运模式基本为收集点(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拉臂箱)+转运设施(压缩车或小型压缩式垃圾转运站)+运输车+处理设施模式,为适应垃圾分类的实施,首先要进行收运体系的优化与升级,尤其是垃圾池和落地式垃圾房的改造等。
居住小区:居住小区的分类重点为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分类实施范围可以递增方式逐年推广。
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厨余垃圾是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重点,主要根据农贸市场大小、设施条件及农贸市场级别等方面考虑其推进程度。
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各区的城区,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分类重点应是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餐饮单位(包括含食堂的大型企业及学校)的分类重点是餐饮垃圾的专项分流。
公共区域:主要的公共场所包括公园、广场、商业街、交通集散点等区域实行垃圾分类。
农村:结合徐州市的农村环境整治、新型农村社区及市级示范村的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采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的四分类方式。
3.3 分类垃圾的收运处置方案
可回收物
据调研,目前徐州市可回收物中玻璃瓶;塑料瓶(罐);纸盒、包装物、书、报纸;易拉罐等均可在源头纳入废品回收体系,其主要的工作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完善,该工作主要由商务部门承担。但可回收物中的废旧衣物和利乐包目前未纳入徐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中,也缺少相关的处理利用企业,仅有部分个人小贩对废旧衣物进行收购。综合上述可回收物源头回收利用的主要问题,建议:
(1)原则上废品回收市场能回收的,分类收集不介入,即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回收功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仅承担剩余对生活垃圾处理有影响、回收利用价值相对较大但市场又未进行回收的可回收物(如利乐包)的回收利用工作。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分出的可回收物应最终纳入徐州市或江苏省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于部分有必要分出的可回收物(如废旧衣物、玻璃)若目前徐州市缺乏相应的资源回收利用终端,政府应在一定阶段内给予政策或补贴承担部分回收成本。
餐厨垃圾
根据《徐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1-2020)》,徐州市的单位餐饮垃圾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即建设一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徐州市的单位餐饮垃圾。我市餐饮垃圾处理采用收运、处置一体化作业模式,以PPP特许经营的方式委托收运(处置)单位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收运系统的在线监管。
有害垃圾
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主要包括荧光灯管、药品、油漆桶、洗涤剂和小型电子产品等,不包括无汞电池。据调研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主要处理医废和工业危废,其中医废10吨/日,工业危废6600吨/年。生活性有害垃圾中的药品、油漆桶和洗涤剂等可直接纳入该处置中心处理,但该中心不能处理荧光灯管,因此建议将荧光灯管纳入江苏省相关有害垃圾处置企业统筹处理。
论文作者:辛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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