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劳动法》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在认真贯彻《劳动法》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法论文,充分发挥论文,工会论文,作用论文,讲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法》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根本立法宗旨,并贯穿于全部法律条文之中,充分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得到了全国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热烈拥护。《劳动法》颁布后,各级工会与劳动、经贸等部门密切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为《劳动法》的实施做了许多准备工作。全国总工会刚刚召开的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决定》,要求各级工会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今天,在《劳动法》正式实施的前夕,国务院专门召开这次会议,邹家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劳动部和经贸委的领导也作了重要的发言,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贯彻《劳动法》的高度重视,对广大职工的关心爱护。各级工会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在实施《劳动法》中充分发挥作用。
《劳动法》为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赋予了广泛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工会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施《劳动法》中,各级工会必须始终着眼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着眼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着眼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着眼于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突出重点,努力做好工作。
参加和组织工会是《劳动法》、《工会法》赋予职工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当前,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组建步伐,是工会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推进私营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抓好乡镇企业组建工会,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小型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此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打好所必需的组织基础。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国有企业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落实各项职权。同时,积极探索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方式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并逐步加以规范,形成制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工会要积极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监督企业和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在推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对工龄长的职工、女职工和老、弱、病职工,应当有所区别,采取保护措施,要严格界定企业发生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标准,防止随意裁员,以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就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应当作为一项制度在所有企业中确定下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项制度在所有企业中确定下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平等协商与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协商谈判,既有共性问题,也有各自特点,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受侵犯的问题,必须在加快组建工会步伐的同时,尽快建立起协商谈判机制。对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劳动法》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签订集体合同是协商谈判的结果,《劳动法》赋予职工的各项权利,应通过签订集体合同来保障。集体合同制度要分层次、有步骤地在企业中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应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所有企业要把集体合同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加以推行;其他国有企业已经实行双保合同的,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调整、充实合同的内容,逐步向集体合同制度发展。集体合同的内容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规范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行为,增进双方的合作,共谋企业发展。上级工会要加强对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帮助和指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确定的一系列基本劳动标准和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是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和法律依据。工会要推动和监督用人单位认真执行各项劳动标准,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遵守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各级工会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发挥群众监督网络的作用,发动职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教育职工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坚决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和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责任者,会同有关方面严肃处理,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积极维护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职工素质和就业能力。
工会要积极参加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要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认真承担起调解委员会主任的职责。要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依法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劳动法》赋予各级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会要依法行使监督权,逐步形成自下而上的群众性执法监督机制,并将职工和工会的民主监督同劳动部门的行政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推动《劳动法》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会一定要把贯彻实施《劳动法》,放到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中来把握,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要坚持在维护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实施《劳动法》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引导到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努力完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上来。
工会一定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与劳动、经贸及社会有关方面密切合作。凡是涉及新的劳动标准,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和部署,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各级工会要注意研究和及时沟通贯彻《劳动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抓好统一思想的工作,继续组织工会干部、广大职工学习《劳动法》,深刻认识实施《劳动法》的重要意义。工会的报刊、文化宫等新闻舆论阵地,要更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努力把实施《劳动法》变为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实施《劳动法》必须从实际出发,全面地、辩证地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根据客观现实,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实施《劳动法》既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又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态度要积极,步骤要稳妥,工作要扎实。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讲求实效。
在实施《劳动法》的过程中,各级工会一定要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继续开展“送温暖工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的心坎上。配合有关方面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多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让我们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劳动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