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转向到科学实践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科学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科学哲学中发生所谓的历史转向以来,在其认识论的范围、规范的力度和经验的辩护方面就面临着多种问题。许多人认为,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很好的回应了逻辑实证主义对科学的非历史和逻辑的分析;然而数年后,这个新学科产生的基础却看起来有些薄弱。早期关于科学史和科学哲学两者之间关系合理性的讨论,在70年代中期得以发展,在80年代末成为以下问题,即:如果科学史主要是一种描述性学科,那么建立在其基础上的科学哲学在何种程度上保持其传统的规范性方面?我把这个困难称为科学哲学中历史的—认识论的规范性问题。这个问题表明,我们需要一个能够通过科学史来解释认知标准的起源、稳定性和传播的认知规范性的历史理论。这个工作尤其是属于基本原则的,因为它体现了科学哲学的核心是对于科学进行历史理解。
在对HPS真实本性进行讨论的同时,科学社会学家们提出了哲学分析在更一般条件下的效验问题。他们所批评的是一直存在于一些科学哲学家中的关于唯一性、统一性和科学合理性的观念。在这期间发展起来许多不同的科学研究纲领,甚至与最初的强纲领差异甚大。不过,虽然这些纲领之间存在差异性,但仍共享这样的主张:要在语境中理解科学,不仅意味着知识的语境,也意味着实用的、社会的、历史和政治-经济的语境[1]。80年代末,当许多科学社会学家放弃了更极端的建构主义及与之相关的社会本质论(essentialism)时,一个日益清晰的判断在所有的辩论方中涌现出来,即每一个现有的科学学(science studies)学科都具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重视对语境中的科学进行分析表明了科学事业复杂、多面的本性——这是当人们注意科学的语境性细节时不可回避的一个特征。科学能够严格地以哲学、或社会学或历史的术语加以有效地理解,这是难以置信的[1]。近来在科学的社会研究中令人瞩目的进展,是把对科学的理解从作为知识的科学转变成作为实践的科学。科学学的一部分转变为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CSSK),这种转变依赖于人们如何定位文化的涵义,而这一研究是通过一种语境和文化的科学编史学的形式来处理的。
在此意义上,“科学实践”的概念是科学学中一个需要加以澄清的关键概念,它还需要提供解释力,从而使其不仅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而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近来对“科学实践”的系统性研究已成为科学学中一个新的分支,它借助了科学文化史的概念工具而得到了发展。在这一新的分支中,一些人认为,“科学实践”观将为我们处理科学的语境分析提供新的概念工具。因此,他们的部分工作就是发展一个“科学实践”的解释性概念。
不同的学者都在试图给出某种科学实践的概念,以解释科学事业及科学复杂、多面的本性。不幸的是,在实践中所有这些计划都至少在两个方面将认识论问题放在了一边。一方面,他们没有致力于从历史和认识论角度来分析诸如证明、证据、检验和错误等认识论概念,而是多使用诸如抑制、技巧、劳动、作用(agency)、抵制、启发式结构(heuristic structure)等社会和人类学的解释性概念。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说,他们的计划不是规范性的,而主要是描述和文化解释性的。他们关注的是去描述科学事业的社会、心理和经济学方面,而不是试图发现用来评价和(或)指示科学知识甚至科学实践的认知范畴。
科学实践的研究(SSP)与传统的HPS共享着一个旨趣,即从历史的观点来分析科学事业,同时关注于按照科学真正发生的方式来理解科学。然而,思想上的主要区别在于,SSP不把对科学的认知关注看作一个值得分析的关键主题。我想要说明的是,从HPS到CSSK的转变,在分析和解释科学知识的认知规范性方面出现了困境,皮克林和劳斯的科学实践理论将有助于说明一些这样的困境。为了达成这一目标,首先分析从HPS到CSSK的转变;接着考察CSSK中两种关于科学实践的代表性的观点;然后提出一些被认为是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科学知识的认识规范性的认知困境。
1 从HPS到文化研究(culture studies)
在1980年代中,发生了一个从HPS到科学研究再到文化研究的转向。1985年,出现了著名的语境性的科学编史学。夏平和沙弗的《利维坦与空气泵:霍布斯,波义耳和实验室生活》一书以历史的方式展示了,在复辟时代英格兰的地方性语境中,科学事实是怎样在物质、文化和社会技术的相互作用中被建构出来的[2]。这一研究瓦解了对影响科学的因素做“内在的”和“外在的”两分的传统。由此带来了被支持者称为“科学学”的活动,即一种跨学科的组合,其中科学的历史、哲学和社会学变得“不可分割地紧密相联”。
一些学者越来越考虑为像“科学学”这种跨学科的研究增加新的“语境性”的进路(approach)。这些更新的语境性进路,逐渐成为文化理论的发展方向和人类学家严肃探究的工具。当这些人类学进路转向民族志(ethnographic)研究时,科学自身变成一种“文化”。通过一些学者特别是皮克林的工作,语境主义为科学哲学提供了方法上的补充。
1980年代末,皮克林开始拒绝SSK议程的一个重要部分。他说“SSK不能简单的提供给我们获得科学丰富性的一整套概念体系,比如,装配仪器、计划、运转、解释实验、精心阐述理论这样的密集工作,以及与实验室负责人、杂志、给予资助的机构协商等”[3]。对皮克林而言,作为科学史家的库恩和费耶阿本德以及作为科学社会学家的布鲁尔和巴恩斯的问题,主要源于他们将研究定位于宏观层次以及与实践相对的理论。
皮克林的实践概念是在两个意义上表达的:一是时间上作为文化拓展和转换的实践。另一个意义上的实践与科学家在其日常工作中所依赖的特定的、可重复的活动序列相联系。皮克林对作为实践的科学的解释,体现出他对科学的复杂性及知识和实践要素的丰富性的强烈欣赏,他开始将这称作“实践的冲撞”。通过这种措辞,皮克林把科学生活的本质定位于“实践的动力学”。这是一个复杂交互的、相互依赖的过程,一个不断重塑物质程序、解释和理论的过程。皮克林发展了一种关注细节的特征,特别是关注某些地方性情景中的科学家,如路易斯·阿文兰兹或盖尔克蒙·默普尔哥,这使得皮克林可以在一种极其复杂的、不同联系的风土志(topology)研究中来描绘科学实践,作为实际科学的不相统一、缝补拼凑和分裂破碎,从其虚构的统一性中发出的一声遥远的呼喊。皮克林分析了高能物理学的语境,根据他的说法,理论家和实验者在那里顺从于不同的小组,以便能够将研究进行下去,这种研究具有一种积累不同“机会”的特征。
在这个拓展了的科学文化的概念中,皮克林试图超出作为知识的科学的概念,去包容科学的物质、社会和时间的维度。他主张将科学不仅想像成一种表征是可能的,人们可以从这种观点出发:世界首先并非是被事实和观察充满的,而是充满了作用。世界持续不断地制造事物(doing things),与我们有关的事物不是建立在无肉体的智力上的观察陈述,而是一种基于物质存在物之上的作用[4]。不过,皮克林主张,可以通过对实践的分析来说明其认识论上的论证。确切地说,他主张“对实践暂时性的严格分析指向一种对科学知识的历史性理解,以一种有趣的方式超越了客观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的陈词滥调”[4]。皮克林的认识论论证,旨在拒斥用科学家共享的标准或用他们的兴趣来解释科学的客观性。客观性是彻底的和时间性的,通过科学实践的历史发展而形成;并且,按照皮克林的观点,传统的历史和社会的范畴并不能充分地描绘科学事业的复杂性。他说:“这……是一般问题的一个清晰的例子。科学史家、科学哲学家和科学社会学家已经开始认真地考察实践,但仍沿用过去所使用的不恰当的词汇来表达他们的理解,在过去,虽然科学知识是可以谈论的,但似乎与实践无关。”[4]。皮克林谈论的是传统的限制性谈话,按照他的观点,这种谈话只不过是逻辑经验主义者用以控制科学家的作用的一种认识规则的变形而已。
皮克林的解释计划,将科学知识的现存状态作为一种社会历史和当代社会地位的结果来说明。其编史学特征之一,即展示科学信念和实践的偶然性,以消解其自然的或合理的必然性外表。科学知识社会学自身并不能指点科学信念或科学实践中的特定变化,而只能为人类作用更自如地演练开辟一个偶然性的空间[5]。在此意义上,皮克林认为“科学的选择在原则上是不能还原的,是开放的,即使从历史的观点看,依据未来实践所意识到的机会,选择自由是被封闭的”[6]。简言之,皮克林从理论优位和表征性的科学观中脱身,转而关注科学实践,以理解仪器、模型、实验和科学中等干预性程序的作用。
1996年,劳斯出版了《参与科学》一书,提供了后实证主义最新的讨论以及文化和社会性别研究的重要成果对理解科学实践的贡献等相关问题;同时,讨论了科学共同体这一概念的重要性及实践是如何产生知识的,并为反表征主义提供了清楚的辩护,对文化研究进行了有所偏向的整理。
2002年,劳斯出版了《科学实践何以重要》一书,书中他面对《参与科学》的一些批评,对他所提倡的自然主义的科学实践概念给予了详细说明。他的主要观点是要证明一种哲学的自然主义,作为遵从科学的元哲学自然主义或与科学相协调的哲学自然主义是可以解释自然的。他提出一个双重策略:一方面,反自然主义者,比如内格尔,希尔和泰勒的批评是源于语言的逻辑或超验的必然性;另一方面,通过规范的可说明性将科学实践重新构想为可以确认的,从而不必还原为任何规律和规则就可以理解的因果过程。他的一个核心观点是拒绝在自然和规范之间做任何系统的区别,并把这种区别设想为一种有害的二元论。他非常严肃地对待特纳对实践的批评,但强调特纳的批评“没有认识到一种可选择的实践概念的可能性,这种作为实践的要素的行为表现被恰当地看作应对正确和不正确的规范负责”。劳斯正确地断言,并不是所有的实践者都可以执行同样的行动或者拥有同样的预设,因此,他把特纳对实践的批评看作是“共享的预设”。但是劳斯认为,实践者和实践中的其他要素应对不适当或其他方面不正确的执行和预设负责。因此,标志着某些行为表现的不正确认可和其他的不同回答,本身就是规范性的实践[5]。
对劳斯而言,“实践通过设定一个格局构成现象中的客体,在该格局中,客体和其他事物之间的边界是有区别的,而且边界应对它们所形成的区别负责任”[5]。这一观点说明,自然界是有内在规范性的,这种内在规范性仅是在这种意义上说的,即它关系到自然界的部分是如何存在和运转的,以及这些部分的行为从根本上可以看作具有确定的特征。劳斯认为“我们可以通过作为实践要素的行为表现所共享的规范性说明来理解实践”[5],这意味着一个共同体中不同的行为表现可以进行相互解释,而不需要其中任何基础的基本规则。为了区别作为规则性的实践和作为规范性的实践,劳斯强调一种在语言学实践和话语实践间相关的区别。那些将实践等同于规则和共享信念或概念系统的人,典型作法是将语言放在实践领域之外。相反,劳斯认为,实践的规范性概念最好像布兰德姆、维特根斯坦和戴维森所论证的那样,合并为一般的意向性概念那样理解。语言和意向性的更一般语用学说明,将语言看作是动力学的和规范性的,意味着共享的意义或信念并不是预先存在的可以解释交流可能性的事实,而是在解释作为具有交流属性的语言的过程中被援用的预先假定的规范。
与皮克林相同,劳斯的核心目标是清楚地表达一种可供选择的科学理解的概念,这种对科学的理解既不源于自然的必然性表征也不对这一特征的其他形式的二元论让步。劳斯将科学实践而非理论表征的概念作为自然主义的科学哲学的核心。他承认,在他的计划中有几个部分:(1)实践是按照其规范性的可说明性而不是表述行为的规律性来重新构想的。(2)实践的语义学重要性是按照话语实践而不是语言学表征重建的。(3)话语实践的特殊的语言学成分在语义学上的重要性是因为它们在物质内部作用的模式中的位置。这些更大的模式是话语的并不是因为每一个事物都是语言的一部分,而是因为语言伴随着每一个事物。(4)他认为科学实践揭示了自然现象而不是客体,在这种意义上说,科学实践作为一种自然现象,自身是可理解的。(5)这种观点使得科学中实验的实践的首要地位能够得到理解。按照劳斯的观点,科学通过它们对自然的处理使得自然成为可理解的,而实验性实践包括了改造世界的物质干预,同时也是一种概念的表达[5]。
2 文化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
文化研究来源于一种HPS的社会形式,特别是来源于整合了科学的社会和文化史的HPS。通过这种转变,损失的是认知承诺,而增加的是对作为解释手段的社会因素的过分强调。文化研究承认社会和社会学的成分进入到科学实践中,这样做的代价是科学事业失去了智力和哲学的特征。在余下的讨论中,我将扼要的说明,皮克林和劳斯的科学实践概念中认知分析是如何令人惋惜地消失的。
皮克林和劳斯的科学实践概念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他们坚持抛弃理论优位和表征的科学观。正如已提到的,他们关注科学实践以理解仪器、模式和实验在科学中所起的作用。对皮克林来说,“实践”概念和关于科学的社会和文化史的一般活动一样,比“理论”更为基础。“理论”不再是通过它来对科学进行分析的概念,主要是因为它依赖于作为表征的知识观。像证据、可能的知识、错误的控制、非完全决定性,认知证明等认识论问题,被“科学活动的丰富性”的文化历史的分析所取代。当科学中的认识论问题没有在智识议程(intellectual agenda)中出现时,从“理论”转向“实践”就成为一个可以理解的转变;这个日程的核心目标是“当科学中文化拓展的工作发生的时候及时地去理解它”[4]。
从认识论角度来看,这种分析策略有两个缺点:(1)它局限在实验科学上;(2)它将实验的一种主要的认识论目标排除在外,即对理论的认知支持。先看前者,他的分析对于像实验物理学这样程序虽有效地简化了,但并没有排除掉理论、表征或叙述性实践的学科,仅具有有限的合法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皮克林的科学实践概念能为像古生物学、宇宙哲学、地质学、考古学和进化生物学这样以文本性和叙述性为主要特征的历史性的科学提供怎样的解释力[7]。再看后者,皮克林对实验实践的分析大体说来是对作为过程的科学的分析,但他并没有解释这一过程是如何产生出一种认识论上稳定的产品的。几年前,麦克姆林区别了两种意义上的科学:作为产品的科学和作为过程的科学,前者是一组具有支持证据的陈述,后者则包括了证据赖以积累的(实验的、工具的和社会历史的)路径[8]。正如麦克姆林主张的那样,问题在于科学有效性的判断标准是否能在科学实践之中被发现,如,科学知识的认知规范性(科学的认识论的要素作为产品)怎样以及为何是存在于科学实践(科学作为过程)中的。皮克林没有对这个问题加以解释,一个原因就在于其作为过程的科学观是超负荷的,过分强调了“科学事实上是如何工作的”这个基本问题。
然而,皮克林的科学实践观展示了某些历史编史学的问题,从中我们可以得到认识论的结果;但不幸的是,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恰当的研究。确切地说,我的观点是,按照皮克林的论点,科学所具有历史性会对以一种本质论的方式定义科学这样一种企图构成挑战。这种观点驱使我们转向一个认识论上非常重要的历史问题:科学是怎样在历史中形成的?其认识论的重要性依赖于这样一个明显的事实:科学的一个核心部分是科学知识及其历史变化。因此,可以用下述术语来重新表述已经提到的问题:科学信念、证明、证据以及许多其他嵌入科学知识中的认知概念是如何形成的?与皮克林的观点相反,事实上科学不仅包含着物质实践。科学也可以从一种认识论的观点来进行关注,这种观点可以被称为“认识论的实践”,即,作为一种信念体系,其叙事提高了共同体的认知一致性。劳斯也没有从认识论的观点来研究科学实践。他认为科学实践揭示的是自然现象而不是客体,这使科学中实验实践的首要地位能够得到理解。科学通过与自然界打交道来使理解自然成为可能,而实验实践包括改造世界的物质干预,同时也是一种概念性的表达。与皮克林的理论一样,在劳斯的理论中,我们再一次发现将科学等同于实验实践的局限性的(和不完美的)因素。把皮克林和劳斯的科学实践理论应用于理论科学或历史科学中,并试图去理解将那些理论性科学中的表征与理论一致性放在一边的理由将很有趣。正是因为将整个科学知识的谱系限制在实验科学中,才可以顺理成章的将表征或符合不再看作是基础性的问题。不过劳斯的理论还有一个更实质性的困难。他的目标是,通过规范性的可说明性来重新构想一个可以确认的科学实践,来理解因果过程,而不必将其还原为任何规律或规则。但有趣的是,劳斯不是在谈论认识论的规范性,而只是在谈社会的规范性。他主张可以通过要素表现的共享规范的可说明性来理解实践,在这点上,他是清楚的。表现基本上是一种某物或某人作用、操作或行为的方式,这完全是一个社会的主题。
的确,并不是所有对于理论或科学信念的认知规范性的要求都源自社会。“如果除了那些产生于社会的信念以外,我们的信念没有规范性的要求,那么人们可能期望在社会认知实践中看到更多的变化,就好比在穿衣风格上所看到的那样”[9]。玩游戏需要学习规则,但这并不是表明有关规范性的任何东西本质上都是社会的。作为一个深思熟虑的行动者,即使是独居的人,当涉及到形成信念时,也很可能会得出一个不仅是怎么都行的观点。因此,劳斯希望通过使社会实践成为认知规范性的先决条件而将其视为知识的先决条件的努力失败了。认知规范并不存在于文化或社会实践之外的提议似乎是一种倒退:要理解社会认知实践的历史意义,只能通过将其看作是一种理解先前存在规范的种种尝试,这些规范并非来自一个先验的领域,而是在历史意义上已经存在的。社会学在解释认知规范性的起源上是不合适的,历史可以做到充分的解释。
虽然皮克林和劳斯的科学实践理论有很大不同,但都是科学的文化研究的例子。两种理论描述的是不同种类的社会实践。对皮克林和劳斯的科学实践理论,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他们将想要解释的东西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假定来描述科学实践是什么,但是他们从未告诉我们:“科学的”包括什么。换言之,他们从不同的假定出发仔细描述了“实践”(实验的实践和作为规范性的实践),但是将试图澄清为什么这些实践是科学的认识论讨论完全放在一边。他们倒是可以这样来回答这个问题:科学实践是科学的,是因为它产生了“科学知识”。但如果我们从未对科学知识和其他类型的知识,比如宗教、魔法以及常识性知识在认识论上的区别进行阐明,那么甚至这个答案也是成问题的。如果我们不参与这些认识论的问题以便能清楚地说明科学实践的概念,那么我们就是在描述任何种类的人类实践,而不特定是科学实践。我们就是在做社会学而不是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