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对市场产权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权论文,重视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子
产权问题虽然是经济学的一个古老话题,但就我国来说,对产权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则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到目前为止,我国经济学界对产权问题的研究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四大以前,主要研究了产权的含义、意义,特别是着重探讨了产权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第二阶段是党的十四大之后到现在,着重探讨了产权清晰问题,并用产权清晰原则界定了国有企业的产权,构建国有企业的体制。虽然这种研究对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①把产权制度的内容看得过于狭窄,“把产权制度仅仅局限于企业制度上,似乎产权制度只是指企业产权制度”(魏杰,1998);②相对而言,注重了对有形产权如对各种实物财产所有权的研究,轻视了对各种无形财产所有权的研究;③虽然目前已逐渐认识到了诸如技术、知识、专利、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日益重要性,但在产权问题日益泛化的条件下,没有进一步拓宽对产权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视野;④相对而言,注重了对微观产权问题的研究,而忽视了对微观产权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实现条件的宏观产权、“大产权”或“基础产权”——“市场产权”问题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渐对微观产权,诸如对企业有形产权、无形产权等研究较多,而对这些微观产权赖以存在的基础或实现的条件——市场本身,却没有从产权的角度进行认识与研究。实际上,市场本身也存在一个所有权即产权界定问题。没有市场,企业的有形产权难以营运,企业的无形产权难以评估与测量;没有市场产权本身的理性制度安排,不仅会导致微观产权模糊不清,价值难以评估或微观产权要素在运行中难以合理增值等问题,而且还难以解决企业的市场进入、运行及退出等问题,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必然导致市场运行秩序处于无序状态。
过去我们从微观角度对有形和无形意义上的产权研究较多,而对微观产权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条件——市场本身,没有从产权角度进行认识与研究。在产权日益泛化的条件下,需要我们进一步拓宽产权研究视野。实际上,市场本身也存在一个所有权即产权问题,市场本身具有所有权属性。
对市场产权的研究建立在如下认识基础之上:①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场所;②市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是国家经济利益的孵化器;③国家作为市场运作主体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④广大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竞争日益激烈;⑤当代国际市场之间的竞争日益演变为制度之间的竞争等。
二、产权的实质与功能
在西方产权学派的论述中,产权本身有多种含义。主要有:一是把产权与“所有制”通用,如在菲吕博腾和配杰威齐的著作中,“私有产权”是作为国有制的对立物出现的,“本文主要研究产权和国有制对资源的配置与使用的效应”。二是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如阿尔钦对“私有产权”的表述是:“私有产权是对必然发生的不相容的使用权进行选择的权利的分配。它们不是对可能的使用所施加的人为的或强制性限制,而是对这些使用进行选择时的排他性进行利益分配”。三是把产权等同于“行为权”。关于产权是行为权的表述,具有代表性的有:①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②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四是把产权等同于“使用权”。如科斯在多处运用产权一词时,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指“使用权”,如“土地产权”就是“独用权”、“频率产权”是指“频率使用权”、产权的更一般意义是“资源使用权”等等。目前中外经济学文献中,对产权的界定多达20余种,而且经济学家与法学家对这一问题也存在不同看法。本文所使用的“产权”是一个被罗马法、普通法、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现行的法律和经济研究基本上同意的产权定义,即主要指“所有权”、“使用权”与“行为权”等。
产权一般有两个最基本的权能:一是收益分享权或收益权能,即分享财产营运所带来的部分收益的权利,由此带来的产权收益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二是支配权能,即在合法范围内,产权主体不受任何干扰,自主支配财产的权利。产权关系一旦形成与确立,产权本身就具有如下功能:①界区功能。即产权在界定产权主体之间、产权主体与非产权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区间上的功能。②激励功能。即产权的确立而使产权主体努力强化自身的功能。也就是当产权主体利益和责任区间的界线明确化以后,产权主体可以使用产权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且使这种利益不断内在化。③约束功能。是指产权关系确立后对产权主体本身及市场经营者或派生产权主体所产生的约束力。④交易功能。其一是产权的确立,起到了为产权主体成为商品生产者奠定基础的作用,其二是产权本身也可以作为商品交易对象。特别对于后者,由于产权的实质是得利权,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产权主体有选择获利方法的自由,他们可以把产权当作商品一样来获利,特别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财产运动的价值形态与使用价值形态分离,使一部分财产成为观念上的东西。正如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存在的各种股权、各种证券的收益权一样,都是商品,仍然可以在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
三、市场所有制的起源
市场的最基本功能就是充当商品交易的场所。有商品交换就要有商品交换的场所即市场。市场产生于人类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时期,它是为交换而进行生产的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产物。哪里有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哪里就有市场。中国最早的市场出现于原始社会中期,神农之世。其特点为:一是“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二是产销合一集市贸易市场,市场主体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者和商人融为一体;三是市场上没有固定的市场设施,商人们实行流动式贩运交易等。总之,那时还没有提出要解决市场所有权的最终归属问题。
原始社会后期,随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产生,新生的奴隶主阶级开始建造起作为防御工事的“城”,而广大的手工业者和商人也开始以“城”为依托聚集在一起,手工工匠们在城里建立起作坊,商人在城里建立起固定的交易设施,以及为交易服务的设施和为生活服务的设施,从而把“城”和“市”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国的古代城市。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才在“市场”上设立管理机构,收取各种税费,以取得财政收入。此时才出现原始的“市场所有权”问题的萌芽,国家从市场收取的各种税费实际上是“市场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由此可见,“市场所有权”的是继阶级、国家和财产所有权之后出现的一个经济学范畴。
随着商品经济规模和商品交换范围的扩大,市场的地域范围从原先的局部性地方市场,发展为全国市场,以至出现当今的国际市场和全球市场。“市场”概念的外延日益扩大,不仅包括有形有象的市场,而且还包括各种无形无象的交易活动,“市场”的功能日益拓展,市场关系日益复杂。现代“市场”依然是一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一切经济关系都表现为市场关系。在“市场”内部各种利益矛盾日益尖锐和“市场”外延日益扩大(如国际市场和全球市场的出现等)的情况下,“市场国家所有制”是否就不存在了呢?或者说“市场所有权”是否一定归国家所有呢?过去我们对市场内部制度的构建、市场内部经济活动及其经济利益的归属等问题关注较多,而对市场本身的产权归属问题研究较少。实际上,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市场所有权必然属政府所有,实行市场国家所有制。
四、市场产权研究的主要内容
市场产权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市场所有权的核心理论。市场所有权首先是指一个国家对于其建立在领土主权基础上的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排他性权利。主要是解决市场产权安排过程中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等。本部分主要研究市场所有权的起源、基本构件、基本特性、基本形式(市场国家所有制、市场区域区共享制、市场全球共享制)、市场所有权优势与邓宁三优势(简称“OIL”优势)理论之间的关系,以及市场所有权与市场经营权收益的计量模型研究等。笔者认为:①国家或中央政府是市场所有权的行为主体,市场所有权具有国家排他性,实行市场国家所有制。在市场组织内部,任何个人和法人组织都无资格代替国家履行市场所有权主体功能。②市场所有权构成要素有:市场所有权、市场使用权(经营权)、市场占有权(控制权)和市场收益权。国家通过对市场所有权的制度安排及市场所有权内部结构的规制与调整,不仅可以为市场运行确立基本秩序与基本规范,而且还可影响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经营主体等在资源配置效率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比例,还可以调节经营者的市场进入与退出状况等。③市场所有权在基本特征上主要有:市场所有权的稀缺性、准资本属性、排他性、市场所有权收益的可计量性和市场经营权的可转让、可交换性等。④市场所有权在形式上主要有三种,即市场国家所有制、市场区域共享制和市场全球共享制度。经济区域化和经济全球化只是市场经营权的交换和有限分享。
2.市场所有权与市场经济。主要研究市场所有权与对外开放、保护贸易、自由贸易、WTO规则、地区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等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①各种贸易战的实质是争夺市场经营权、控制权和收益权。②对外开放和自由贸易实际上是市场经营权、控制权和收益权的有限转让。经济区域化和经济全球化只是市场经营权的交换和有限分享。③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的实质实际上是市场所有权的安全。它实际上是指一国市场所有权、占有权等的失控,被国外大型跨国公司控制垄断而失去经济发展的自主性、独立性,以及所引起的市场收益权的大量流失,甚至经济灾难、经济危机或经济倒退等问题。在目前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日益加速发展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如果没有市场所有权方面的制度安排,势必会产生外国竞争者在市场进入过程中的不付费而“搭便车”现象,从而相应损害东道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及其竞争力的提高。
3.市场所有权与国际竞争力。主要研究市场所有权与国家竞争力、产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等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世界国民财富实际上是世界各国的市场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世界财富的分配格局是由市场经营权、控制权和收益权的竞争格局决定的,而后者又是国家竞争力——产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这一竞争力链决定的。②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中国,其最大的优势是市场所有权优势,关键是如何把市场所有权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五、对市场产权研究的重大意义
1.国家干预市场的经济学基础是帝场国家所有制。“市场所有权”或“市场产权”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有着丰富的理论内涵与广阔的实践基础,从市场所有权理论出发,不仅在理论上不难解释过去解释不清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践上对现实市场经济运行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如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税收调节的经济学基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必要性、市场准入问题或市场进入壁垒、工商管理等等。过去我们对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干预市场必要性等的认识,主要有“外在论”、“内在论”和“市场失灵论”等,其实从市场产权的角度来看,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拥有市场所有权,实行市场国家所有。过去,学术界常常从国家为了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的角度,来分析国家实行工商财税调节的理论根据,实际上,从起源上讲,国家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经济学基础还在于“市场所有权”。伴随着区域经济联盟或一体化的发展而出现的超国家区域经济调节,实际上是“市场区域分享制”的产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诞生的全球经贸与投资“游戏规则”,实际上是世界各国在有限的范围内实行“市场全球共享制”的结果。因此,市场产权问题是经济学界值得倍加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2.中央政府是市场所有权的惟一主体。市场所有权的惟一主体是中央政府。虽然地方政府和部门政府机构对于各国市场体系与市场制度的建设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地方政府和部门政府机构与中央政府仅仅是一种代理关系。虽然一个国家在其市场产权制度的建设与供给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制度学习与制度模仿现象,但国家的“暴力潜能”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决定了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才是市场发动机的灵魂,中央政府必须独立自主地进行市场产权制度的建设安排与制度供给。从本质上讲,中央政府是一国市场制度的惟一投资者与供给者,任何地方政府和部门机构都不能代替中央政府行使市场所有权的主体功能。中央政府市场所有权惟一主体地位的认可与确立,对于防止和打击形形色色的市场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部门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对于建立全国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和市场体系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按市场所有权原则建立全球化游戏规则与调整国际经济秩序。实际上,当今世界无论是穷国还是富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应该按照市场所有权具有国家排他性和市场经营权具有可交换性等原则,来处理国家与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往来。在市场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日益发展的条件下,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和发达国家,更应该按照上述原则重新制定和调整国际贸易与投资等国际经济关系规则,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能在全球市场上展开公平竞争提供条件。按照市场所有权具有国家排他性和市场经营权具有可交换性等原则调整国际经济关系,意味着发达国家大型跨公司在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特别是进入具有市场所有权优势的发展中大国的市场时,不仅要投入大量一般生产要素(如资本),不仅要付出一般的市场进入成本(如公司注册登记费等),而且还必须尽可能快地向东道国转移其先进技术(广义技术)。原因之一在于投资于发展中大国市场可以取得更高的市场经营权收益。
因此,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进入新兴市场,特别是在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大国市场时,不仅要考虑一般的市场进入约束,还必须考虑市场所有权约束。市场所有权约束决定了西方跨国公司不能只从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取了大量市场经营权,甚至市场控制权或某些产业的市场垄断权,而不向这些发展中国家转让其先进技术,搞技术垄断与技术封锁,试图从技术上遏止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长与经济赶超。
标签:产权理论论文; 产权论文; 经济研究论文; 所有权的转移论文; 收益权论文; 产权保护论文; 国家经济论文; 市场功能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