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呼唤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_生活服务论文

现代社会呼唤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_生活服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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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服务体系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我国的传统养老方式是分散的家庭养老,它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手工劳动向现代化生产发展,自然经济向商品化经济过渡,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老年生活服务方式将逐渐发生变化。我国老年人目前基本上是分散在家庭养老,老年人的个人生活基本上是由老年人自己及家庭成员照料,但社会化服务已开始逐渐增长,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化服务将成为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的重要方面。

一、老年人生活服务在老年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现状

养老或老年保障体系包括老年人的经济供给、医疗保证、居住方式、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方面,归纳起来可划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养老的经济来源,即老年人的食、衣、住、行、医和学习、文娱、体育等物质、文化生活由谁提供服务,即老年生活服务保障。经济来源是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的物质基础,是老年保障的基本方面。所以,任何社会的老年保障制度都是依据社会生产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来制定养老费的标准及提供方式。但老年人要晚年生活幸福仅有经济保障是不行的,还需要社会和家庭提供各种劳务方面的帮助。

1.老年人生活服务是晚年生活的重要保证。老年人有其特殊情况及特殊需要。人的生理机能一般进入中年后开始逐渐衰退,到60岁左右大多数人个人生活都能自理,但有些较重的家务劳动需要人帮助;老年人一般抗菌能力较弱,患病率较高(据科学家发现,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86%患有慢性疾病〔1〕),平时生活都能自理, 在患病时需要人帮助和护理;人体生理老化是一个渐进过程,老年人从个人生活基本能自理,到部分不能自理,到只能半自理,到基本不能自理也是逐渐变化的过程,因此对家庭和社会产生生活服务的需求也是渐增的;据我们多次调查,老年人口中一般有3~5%的个人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即基本上需要人帮助;我国当前家庭生活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家用电器及各种高档家俱的使用逐渐普及,由于老年人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或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弱,需要人帮助。此外,老年人还有参加各种文化、保健及社会活动方面的需求,还有人际交往、聊天等方面的需求都需要人帮助。尤其是在现代社会,老年人在物质生活和文化精神生活方面离开了家人和社会的生活照料、护理和精神慰藉,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晚年。所以,对老年人的生活服务是老年保障的重要方面。

2.目前我国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基本上是由老年人自己和家庭成员承担。据1992年在全国城乡的抽样调查,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服务方面,基本上是由自我照料和家庭成员照料,由养老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志愿人员、朋友邻居和保姆等社会服务的比例极少。如在穿衣、吃饭、洗澡和上厕所方面由自我照料者分别占96.63%、98.14%、94.61 %和96.70%;在做饭、洗衣、料理家务和购物方面由自我服务者分别占39 .41%、39.35%、37.97%和38.53%。在由他人服务者总数中,由家庭服务者,前4项分别占90.98%、90.09%、91.42%和90.03%,后4项,分别占98.42%、98.18%、98.76%、98.72%;由社会服务者,前4 项分别仅占9.02%、9.91%、8.58%和9.97%;后4项更少,只占1.58 %、1.82%、1.24和1.28%。〔2〕在调查中,以上8项的选择是根据老年人主要由谁服务而确定的,在那些选择了主要是自我服务或家庭某一成员服务的老人中,还有时或有不少项目是由社会服务;另外,老年人的所在单位和地区还经常安排、组织老年人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参加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参加体育保健活动,以及参观、旅游、医疗护理和一些临时性的服务,这些都是老年生活服务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是今后老年生活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方面。所以,虽然我国目前及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老年生活服务方面是以家庭服务为主,以社会服务为辅,但实际老年社会服务的比例远不只百分之几。

3.当前老年社会服务机构及设施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由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方式日益向现代化、社会化发展,老年人生活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而目前我国老年服务机构、老年服务设施和老年服务项目大大落后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1995年北京市老龄委和老年学会进行的一次“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养老与社会化服务”的调查,有18.9%的老年人、7.4%的子女认为需要托老所, 而目前实际接受托老所服务的仅占被调查人数的0.5%;需要传授保健知识、 家庭病床和定期体检等服务者分别为36.8%、42.4%和57.8%,而实际接受该项服务者分别仅为9.3%、14.6%和27.6%; 需要老年饭桌(盒饭)服务者为13.9%,已接受服务者仅为0.7%; 需要志愿者服务和热线咨询电话服务者为26.2%和17.4%,而已接受服务者仅为1.8%和0.8%;需要老年应急服务者为45.1%,而已接受服务者仅为4.0%; 需要入户家务料理(收费)为18.7%,已接受服务者仅为3.2%。〔3〕表明现有的老年社会化服务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差距很大,需要大力发展。

二、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及人口老龄化对老年生活服务体系的影响

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是目前和今后半个多世纪各国的共同趋势,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将发展更快。中国由于人口再生产类型急速从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转变,一方面使人口年龄结构迅速老化,使老年抚养系数迅速上升,高龄老人快速增长;另方面使家庭规模和结构迅速变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减弱。中国1964年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6.08%,1990年上升为8.58%,老年人从4225万上升到9697 万, 26年增长了1.3倍;据预测到2025年将增长到2.81亿,35年增长1.9倍。因此,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服务需求,即使按目前的水平不提高,也要增长近2倍。人口老龄化还从以下3个方面影响老年生活服务体系:

1.人口老龄化使老年抚养系数成倍上升。中国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迅速老化,引起了社会劳动力人口供养的老年人比例上升,使老年人对生活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由于70年代前高出生率的影响,在本世纪末,虽然人口老龄化有较大提高,但对总抚养比影响不大,老年抚养比也增长不多,如1964年、1982年和1990年三次人口普查, 劳动力人口(15—59岁)负担的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分别为11.4%、13.0 %和13.5%,据预测2000年也只有16%,36年只提高了4.6个百分点, 但到2025和2050年就分别上升为29%和48%,即从1990年到2025年的35年中上升了1.15倍;到2050年将上升2.56倍。说明从全社会看,需要在个人生活上给予帮助的老年人愈来愈多,而能够提供帮助的中青年人所占比例愈来愈少,目前是七个半劳动年龄人口负担一个老年人口,到50年后是两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一个老年人口(虽然今后劳动年龄人口的上限会逐渐提高,但由于其下限——实际就业年龄也会逐渐提高,所以,两个在职人口负担一个老年人口的状况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

2.人口老龄化使个人生活需要他人帮助的老年人增多。老年人的年龄愈高其生活自理能力愈低,需要人帮助的比例也就愈高。1992年在全国部分城市的调查,个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者,在穿衣方面,60—64岁老人只占1.3%,而80—84岁者占12.4%,85 岁及以上者为19.5%;在吃饭方面,三个年龄组分别为0.9%、4.5%和10.9%;在洗澡方面,三个年龄组分别为2.6%、22.7%和33.8%; 在上厕所方面,三个年龄组分别为1.8%、11.6%和20.5%。〔4〕说明高龄老人愈多,需要家庭和社会帮助的老年人也就愈多。人口年龄结构不断老化,不仅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比例愈高,而且是高龄老人数量愈多,比例愈高。据1964年、1982年和1990年人口普查,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分别为4.3%、6.6%和7.9%,其人数分别为181万、505万和768万。1990年比1964年增长了3.2倍。据预测到2025年80 岁及以上老年人将达3091万。即在生活上需要更多帮助的高龄老人比目前又增长了3倍。表明人口愈老化, 老年生活服务对家庭和社会的需求愈大。

3.家庭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影响家庭供养老年人的功能减弱,使老年生活服务对社会的需求增加。我国传统的家庭规模较大,而且多是联合家庭和主干家庭,其供养老人的功能较强。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加速了家庭规模向小型化转变和家庭结构方面核心家族比例上升的趋势。小家庭和核心家庭较传统的家庭供养老人的功能明显减弱。我国过去一般是几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根据我国目前控制人口的政策,今后一般只能是一对夫妇供养一对或两对及以上老人(再过四五十年一对年轻夫妇有些可能会有4位父母和8位祖父母),而且由于市场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劳动就业政策和人口流动政策的发展变化,两代人异地而居的现象会相当多,因此,客观上要求社会化养老事业的相应发展。

三、社会经济发展对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冲击

1.社会经济发展削弱了家庭子女的养老功能。近20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有较大发展,经济体制有较大变革,客观上削弱了子女在家庭的养老功能,要求加速老年生活服务社会化的发展。首先,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劳动力就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中青年人个人精力在事业发展上的投入增多,在家照料老人的时间相应减少。其次,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就业制度的变革,劳动力在地区之间、部门和单位之间流动增多,尤其是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经商的较多,与老年人分居的时间较长,老年生活服务社会化的需求更迫切。再次,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农业劳动者采购生产资料、推销农产品等活动与社会联系增多,家务劳动时间减少。第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者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不断增长,改变了农村中青年人常年不离村、不离土、不离家的状况,因此使中青年子女在家为老年人生活提供服务的机率减少。

2.生活方式、家务劳动日趋商品化、现代化、社会化。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是建立在生产力低下的家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现在这种基础已发生了大的改变。在城市已基本上进入了大工业社会,社会生产力有较大发展,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现代化水平有很大提高;多数农村生产力水平也已有较大提高,工业、交通运输业、商品流通已有一定发展,农业生产条件已有较大改善,农产品商品率有一定提高,市场经济及文化科技都有一定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出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商品化、现代化、社会化的因素已不是少数人的梦想,而逐渐成为多数人追求、模仿、实践的社会潮流。家庭生活商品化(在吃、穿、用方面,过去多是买原材料回家加工,现在多是买制成品回来使用),家务劳动现代化、社会化日趋增长。因此,老年人虽多是分散在家庭养老,但他们家庭生活社会化程度愈来愈高,加上他们有许多不同于中青年人的特殊需要,要求社区有日益增多的商品化服务和志愿者义务服务。

3.传统养老的思想基础已逐渐淡化。中国数千年以来,家庭既是进行物质资料生产和分配的经济单位,又是承担养老抚幼的人类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实体,它具有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传授知识和抚幼、养老等多种功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这些功能不断发生变化,在手工劳动的小作坊及小生产的农耕社会中,老年人掌握的生产资料和生产经验对家庭经济及子孙后辈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子女只有继承父辈的农业基本生产资料——耕地,才能发展家庭经济;同时,学习和继承老一辈的生产经验,是自己从事生产劳动、发展经济的关健。所以,经济基础决定了子女对父辈的依赖性及敬老养老的必然性。现在耕地已不属家庭私有,青年农民要成为种田能手主要靠学习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知识量、信息量爆炸式增长,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断变革,子女对父母这两方面的继承,在个人发展上的影响已愈来愈减弱。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劳动者(包括老年人和青年人)与社会的联系愈来愈加强。因此,我国传统养老的思想基础受到很大冲击,养儿防老,天伦之乐及反哺等观念和习俗已逐渐淡化。而且随着对外开放及市场经济的大潮鱼龙混杂,不尊敬、遗弃、甚致虐待老人的现象有上升趋势。需要加强立法、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区老年服务机构和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开办各种老年服务项目,发展社会化老年服务体系。

注释:

〔1〕《文摘报》,1997—3—30

〔2〕〔4〕根据中国年龄科学研究中心编《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汇编》计算、北京,华龄出版社,1994。

〔3〕张恺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家庭养老与社会化服务》, 载《全国社会保障研究通讯》,1996(6),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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