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紫衣秋”考_李白论文

李白“紫绮裘”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李白论文,紫绮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731(2008)06-0078-07

一、材料叙说

中国古代,服饰常常用来区别身份与等级,这一点在唐代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考察文人所着的服饰来推断其社会地位,李白的一件“紫绮裘”也因此受到了笔者的关注。

翻检《李太白全集》,“紫绮裘”一共出现在两首诗中,分别是:

草裹乌纱巾,倒披紫绮裘。[1]《李太白全集》卷19

解我紫绮裘,且换金陵酒。[1](《李太白全集·金陵江上遇蓬池隐者》)

此外,在《东山吟》一诗中,还有“紫绮冠”出现[1](《李太白全集》)。

下面,我们来重点探讨“紫绮裘”,至于“紫绮冠”,将在文中附带提及。

要考证“紫绮裘”,首先必须确定李白真有这么一件衣服,而不是在用典。而通过上引诗句,我们不难确定“紫绮裘”是实有其物。首先,这件衣服的出现并非孤例,而且两次都出现于李白在金陵所写的诗中,出现时又总是与具体的事件相联系,要么“倒披”,要么“换金陵酒”,尤其是后者,李白在诗题后面还专门加了一则自注:“时于落星石上,以紫绮裘换酒为欢。”[1](《李太白全集·金陵江上遇蓬池隐者》)如果是用典,与如此具体的情景结合在一起显然不合适。其次,笔者通过收书逾万种的中国基本古籍库进行了检索,结果显示,截至五代,“紫绮裘”只在李白的诗中出现过。笔者又翻检了诸家注本,只有王琦引用《陌上桑》中的“紫绮为上襦”[1](《李太白全集》卷19)为之作注,而这显然也不尽吻合。此外,在后世的一些韵书、辞书中,凡出现“紫绮裘”辞条者,皆以李白诗释之,如阴时夫《韵府群玉》中的“紫绮裘”条即为:“白着紫绮裘乌纱帽与客数人棹歌过淮。”[2](P622)显然认为“紫绮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所以,李白在金陵时应该确有这么一件衣服,用典的可能性基本上可以被排除了。

确定了李白确实有这样一件衣服,也就具备了考证的可能性,下面笔者就将进一步展开讨论。

二、唐代服制与李白的身份

在中国古代,用服饰来区别身份等级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服饰的颜色,一个是服饰的质地。接下来,我们就以颜色为主要参照,辅以质地,将唐代制度规定的紫衣所代表的身份与李白的实际情况进行逐一对比,来反证“紫绮裘”究竟为何物。

综合《旧唐书·舆服志》、《新唐书·车服志》、《通典》、《唐会要》等文献,唐代可以着紫衣的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1)皇室:

(皇太子)平巾帻,紫褶,白袴,宝细起梁带。乘马则服之。……若宴服、常服,紫衫袍与诸王同。[3](《旧唐书·舆服志》)

诸亲王长子,先带郡王官阶者,亦听著紫,佩鱼袋。[4](《唐会要》卷31)

李白虽自称宗室,但迄今未发现有力证据,在当时也没有得到正式承认。而且根据上述文献反映的情况,皇室着紫者的爵位至少是郡王,李白即使是宗室,也不符合这一条件。因此这种可能性被排除。

(2)高级官员及其家眷:

贞观四年制,三品以上服紫……[5](《通典》卷61)

五等以上诸亲妇女、及五品已上母妻,通服紫。[4](《唐会要》卷31)

为官服紫,必须是三品以上。家眷虽然五品即可服紫,但又仅限于女眷。而李白一生未曾得到过一官半职,即使入京进翰林院,也只是没有俸禄与品第的翰林供奉,因此这种身份的可能性也被排除。

(3)下级胥吏:

行官服紫粗布、施,蓝铁带。[6]《新唐书·舆服志》)

通引官许依前粗紫絁及紫布充衫袍……其行官门子等。请许依前服紫粗絁充衫袄……其骡纲、车纲等……请许依前粗紫絁充袄……[4](《唐会要》卷31)

下级胥吏着紫在许多唐人笔记中均有例证,但是这种身份显然与李白不符。一来,李白不曾做过下级胥吏;二来,胥吏所着的是粗紫,与“绮”矛盾。

(4)赐紫或借紫:

(开元九年)自后恩制赐赏绯紫,例兼鱼袋,谓之章服,因之佩鱼袋、服朱紫者众矣。[3](《旧唐书·舆服志》)

唐初,赏朱紫者服于军中,其后军将亦赏以假绯紫……[6](《新唐书·舆服志》)

驸马都尉,从五品阶,自今已后,宜准令式,仍借紫金鱼袋。[4](《唐会要》卷31)

赐紫一般是对有功之人的表彰,或是对某些人表示特别的恩宠,借紫则往往是派官员执行特殊任务时抬高身份的需要(如出使),而这些情况均与李白的实际不符。李白没有由中央外派执行什么特殊任务的经历,借紫自然无从谈起。若是赐紫,则李白既无军功也无政绩,惟一的可能就是玄宗的特别恩宠。可是如果玄宗真的曾对李白赐紫以示恩宠,以李白的性格一定会在自己的诗文中反复提及大书特书,但笔者翻遍《李太白全集》,却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退一步说,即使李白的作品“十丧其九”[1](《李太白全集·草堂集序》),相关的诗文已经亡佚,同时代的李阳冰、魏颢等人为其编集作序的时候总不会也绝口不提吧?可事实是:两个人的序文中都没有提及。因此,这种可能性也被排除了。

(5)乐工舞伎:

庆善乐,舞四人,紫绫袍,大袖,丝布袴,假髻……承天乐,舞四人,紫袍,进德冠,并金铜带……安国乐,工人皂丝布头巾,锦衿褾,紫袖袴。舞二人,紫袄,白袴帑,赤皮靴。[5](《通典》卷164)

李白能歌善舞这一点是已经得到普遍承认的,但“紫绮裘”代表乐工舞伎身份的可能性基本上也可以被排除。首先,乐工舞伎的紫衣是演出着装,在非演出场合是否穿着不得而知;其二,虽然开元天宝年间是中国古代乐舞最繁荣的时期,唐玄宗也曾亲主梨园培养艺人,但这些乐舞艺人“伎”的身份并没有得到改变,其社会地位也就不可能有根本的提高,而以李白之傲骨却身穿“伎服”招摇过市,实在有些不可思议;其三,即使李白受西域或南蛮等非主流文化影响而不以乐舞艺人为贱役,乐工舞伎的服装也与“紫绮裘”难以吻合,从文献资料看,乐工舞伎的服装是纯粹的丝织品,如此一来,“紫绮裘”的“裘”(皮衣)就没了着落。

此外,内侍省官员也有着紫记录:“内侍省叙阶长定格,着紫供奉官及衔内有赐紫官,叙阶不得过金紫光禄大夫”[4](《唐会要》卷81),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异国或异族官员也有着紫者:“默啜许诺。明日,幞头紫衫,再拜称臣”[4](《唐会要》卷94),“朝臣真人者,犹中国户部尚书……身服紫袍,以帛为腰带”[4](《唐会要》卷100),但这些显然与李白的具体情况更不相符,此处不再赘论。

新旧唐书、《通典》、《唐会要》所载唐人服紫的情况主要就是这些,唐人诗文中出现的紫衣也基本不出这个范围。但是,这当中却没有一种能与李白的实际情况相吻合。那么,这“紫绮裘”到底是件什么衣服?难道紫衣在唐代还可以代表其他身份吗?

笔者在翻检了大量唐五代笔记之后,终于又找到一种情况,那就是道士服紫:

道士史崇玄……衣紫罗裙帔……[7](P65)

堂上广成子像,戴独角巾,被紫霞衣……[7](P1186)

忽梦一道士,衣金花紫帔……[8](P154)

通过排除法,唐人着紫衣的情况只剩下这一种,而李白入道士籍亦是事实。那么,“紫绮裘”究竟是不是一件道袍呢?在结束上文的反证之后,笔者将再从正面入手来探讨,以求得到一个更准确的答案。

三、道士服紫与李白所属道派

唐代道士服饰的相关记载,以《三洞法服科戒文》最为详尽:

一者初入道门,平冠、黄帔。二者正一,芙蓉玄冠、黄裙、绛褐。三者道德,黄褐、玄巾。四者洞神,玄冠、青褐。五者洞玄,黄褐、玄冠,皆黄裙对之。冠象莲花,或四面两叶,褐用三丈六尺,身长三尺六寸,女子二丈四尺,身长二尺四寸,袖领带,就令取足,作三十二条,帔用二丈四尺,二十四条,男女同法。六者洞真,褐帔用紫纱三十六尺,长短如洞玄法,以青为里,袖领带,皆就取足,表二十五条,里一十四条,合三十九条,飞青华裙,莲花宝冠,或四面三叶,谓之元始冠,女子褐用二丈四尺,长二尺四寸身,二十三条,两袖十六条,合三十九条,作青纱之裙,戴飞云凤炁之冠。七者三洞讲法师,如上清衣服,上加九色,若五色云霞,山水袖帔,元始宝冠。皆环佩执板,师子文履,谓之法服。[9](《道藏》)

由此可见,唐代道士的服饰有许多种类,其中确有紫衣,但又并不都是,不同等级的法服在样式与色彩上是有很大差异的。如“洞神”描述的是三皇道士法服,“洞玄”描述的是灵宝道士法服。上面这则引文中惟一提到“紫”的是“洞真”,南朝道士陆修静“总括三洞”,洞真部以《上清经》为首,故“洞真”描述的应是上清道士法服。

笔者据此进一步查找,果然又找到了更多的文献证据:

凡修上清道经、《大洞真经三十九章》,入室之日,当身冠法服,作鹿皮之巾,不者,葛巾亦可。当披鹿皮之帔,无者,紫青可用,当以紫为表,青为里。[9](《道藏·太真玉帝四极明科经》)

洞真法师,元始冠、青裙、紫褐、紫帔青里,表二十四条,里十五条。[9](《道藏·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

《洞真四极明科》、《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和《三洞法服科戒文》或成书于南朝,或成书于唐代,应该与盛唐时的情况比较吻合。因此,开元天宝年间,上清道士着紫应该属实。笔者随后又在《全唐文·卷二百八十二·体元先生潘尊师碣》中找到了例证:“尊师,赵国赞皇青山里人也,族潘氏,名师正,字子真,唐嵩山上清之全真者也。……命香水,投青符,浴兰房,披紫褐。”[10](《全唐文》)

那么,李白这件“紫绮裘”是否就是上清道士法服呢?下面让我们来具体对照一下。

所谓“裘”,是毛皮衣服,而上清道士法服正是“鹿皮之帔”;所谓“绮”,是有花纹的丝织品,而“紫纱三十六尺”,正是丝织品;李白诗云“草裹乌纱巾,倒披紫绮裘”,而“帔”正是一种披在肩上的无袖服饰,“葛巾”则又正好与“乌纱巾”相符。从这三点来看,“紫绮裘”与典籍所载的上清道士法服完全吻合。

“紫绮裘”中的“绮”与“裘”,一是丝织,一是毛皮,二者是怎样结合在一起的,一直令笔者颇感费解。而在查找到这几则有关上清道士法服的资料后,答案也随之豁然开朗。“鹿皮之帔”被称为“裘”显然再正常不过,但是,在“(鹿皮)无者”的情况下,“紫青(绮)可用”,而既然“紫青(绮)”是用来代替鹿皮的,沿用了“裘”这一名称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由此可见,虽然从词汇结构上来看,“紫绮裘”应该是一件皮衣,但事实上却是一件“绮制品”。这与我们平日所说的“素鸡”其实是同样的道理。所谓的“紫绮裘”,其实就是一件紫表青里的绮制道帔。

我们再与文献中记载过的李白的道袍对照一下,答案就更明显了。魏颢的《李翰林集序》中称:“(李白)曾受道箓于齐,有青绮冠帔一副。”[1](《李太白全集》)由于此处所载是“青绮”,一般人很难将它与“紫绮裘”联系起来,但是通过上文所引材料来看,“紫为表,青为里”,又均为“绮”,这副“青绮冠帔”与“紫绮裘”其实是同一件衣服,即上清道士法服。

而从“青绮冠帔”进一步推论,则《东山吟》中的“紫绮冠”也同样有了着落,即上清道士的道冠。

通过这些比照,“紫绮裘”是唐代道教上清派的法服应该不成问题了。但为求更加客观准确,我们不妨再从侧面入手,看能不能通过旁证来进一步证实这一结论。如果我们能确定李白上清派道士的身份,“紫绮裘”是上清道士法服就更加确凿无疑了。

其实,关于李白上清道士的身份,古籍中早有提及,那就是李白“一号上清鉴逸真人”。据笔者所见,就至少有两部文献提到了这一称号:

蒲恭敏帅益都日,有道人造谒,阍者辞之,留文字一轴而去……后题云:“上清鉴逸真人李白。”[8](P3861)

“李白,字太白……一号上清鉴逸真人。”[9](《道藏·玄品录》)

虽然这两部典籍都明确记载李白号“上清鉴逸真人”,但考虑到二书皆为后人所作,先出者又语涉荒诞,因此,在不清楚这一称号及这两则记载的来源的情况下,其可信度自然是要大打折扣的,单凭这样两条记载,也并不足以确认李白上清道士的身份。

不过,李白入道的道派问题,近年来已经引起不少专家学者的注意,也出现了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综合诸家成果来看,李白上清道士的身份基本上可以认定。不过,这些成果中固然不乏像罗宗强先生的《李白的神仙道教信仰》[11]这样颇有影响的文章,但也有一些,如袁清湘先生的《李白所属道派探析》[12]、日人土屋昌明的《唐代诗人与道教之关系——李白与玉真公主》[13],都发表在宗教研究期刊上,往往易被文史专家忽视。因此,后生小子不揣浅陋,结合自己的心得对前辈们的成果略加综合整理,以进一步确立李白属于上清派这一结论。

目前,学界主要从三个角度论证了李白上清道士的身份,分别为:

(1)交际:袁清湘先生的《李白所属道派探析》中指出,在李白结交的道士中,“能让李白投入感情并念念不忘且对其一生构成影响的有司马承祯、吴筠、元丹丘、胡紫阳、贺知章等”,而这些人都属于上清派。司马承祯是上清派第十二代宗师,吴筠与司马承祯同门,元丹丘是上清派第十五代弟子,胡紫阳是元丹丘之师,贺知章的上清派身份也可以从其位列司马承祯的“仙宗十友”得知。又据土屋昌明先生《李白之创作与道士及上清经》[14]与《唐代诗人与道教的关系——李白与玉真公主》,与李白有交往的玉真公主和嵩山焦炼师也属上清派,玉真公主还在李白入翰林一事上起过关键作用。此外,李白晚年,其宗氏夫人从李腾空修道,而李腾空“入庐山,学三洞法”,同样与上清派密不可分[15](P291)。

(2)创作:袁清湘先生在《李白所属道派探析》中指出,李白诗中的大量神仙故事、道经典故和术语引用都与上清派有关。神仙故事如《上元夫人》,为上清派供奉的女高仙;道经典故如“寻仙向南岳,应见魏夫人”(《江上送女道士褚三清游南岳》)①,“魏夫人”即上清派第一代宗师魏华存;道经术语如“蕊珠”、“紫烟”、“琴心三叠”等,均可在《黄庭内景经·上清章第一》中找到原本。李小荣先生与王镇宝先生的《取象与存思:李白诗歌与上清派关系略探》[16]也从构思角度指出:李白的许多作品均受上清派存思术的影响,如《古风第十九》等。

(3)修行:罗宗强先生的《李白的神仙道教信仰》中指出,李白服食菖蒲很可能是受了《上清经》的影响,李白的内丹修炼当也是来自上清派胡紫阳的传授。李小荣先生与王镇宝先生的《取象与存思:李白诗歌与上清派关系略探》也指出,诵经是上清派修道思想的一大特征,而诵经在时人对李白的评价和李白的自述中都有提及,如独孤及《送李白之曹南序》说李白“仙药满囊,道书盈箧”,李白的《游泰山六首其四》中也写到:“清斋三千日,裂素写道经,吟诵有所得,众神卫我形。”因此,从具体修行来看,李白也应该属于上清派。

综合诸家的研究成果,我们不难看出,李白应是上清道士无疑。

而通过反证、正证、旁证这三重论证之后,“紫绮裘”是上清道士法服的结论也同样可以成立了。

四、相关推论

考证出“紫绮裘”究竟是件什么样的衣服,并不意味着问题到此结束。我们不能单纯地为了考证而考证,尤其是名物考证,我们最终要利用考证的结论去更好地理解与把握作者的生平、思想及其作品。

那么,通过这件上清道士法服“紫绮裘”,我们又可以得到一些什么样的信息呢?

首先是李白的身份问题。在确证李白终生不曾为官之后,许多人便想当然地将李白归入平民之列,这其实是不恰当的。通过身穿法服游金陵可以看出,李白不但入了道籍,更是以道士的身份在社会上活动,而这种身份与平民是有区别的。从某种意义上讲,道士也是当时的一个特权阶层。比如本文所讨论的服饰问题,“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黄”[3](《旧唐书·舆服志》),“流外及庶人不服绫、罗、縠、五色线鞾、履”[6](《新唐书·车服志》),无论颜色还是质地,道士的服饰都要高贵得多。再比如刑律方面,“其道士、僧尼、女冠等,有犯,望准道格处分,所由州县官不得擅行决罚,如有违越,请依法科罪”[4](《唐会要》卷50),道士显然也享有特权。从服饰可以看出,李白不但是道士,还是一个等级相当高的道士。南朝道士陆静修将道书分为三洞(洞真、洞玄、洞神)、四辅(太玄、太平、太清、正一)七大部类,而三洞四辅不仅是一种道书分类法,同时也包含着区分道经品级高低和排列道士阶级次序的意思,如修太清法仅能成仙,修灵宝者可以成真,修上清者可以成圣。《隋书·经籍志》记载:“初受《五千文箓》,次受《三洞箓》,次受《洞玄箓》,次受《上清箓》。”[17](《隋书》)表明上清经法在当时已被确认为上品道法。唐代张万福的《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9](《道藏》)中也记载:“凡人初入法门,先受诸戒,以防患止罪;次配符箓,制断妖精,保中神气;次受《五千文》,诠明道德,生化源起;次受《三皇》,渐登下乘,缘粗入妙;次受《灵宝》,进升中乘,转神入慧;次受《洞真》,炼景归无,还源反上,证于常道。”同样以洞真部上清法为上乘。而李白身着上清道士法服,自然不是泛泛之辈,结合“洞真法师,元始冠、青裙、紫褐、紫帔青里,表二十四条,里十五条”[9](《道藏·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来看,李白至少已经是“洞真法师”。如果再考虑到“三洞讲法师,如上清衣服”[9](《道藏·三洞法服科戒文》)的记载,甚至不排除李白等级更高的可能。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李白与普通的平民混为一谈。理解了这一点,将更有助于我们理解李白当时的社会地位,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李白生平中的一些特殊事件。

其次是几首相关诗作的系年问题。先看涉及“紫绮裘”的两首诗,詹锳先生的《李白诗文系年》一书将其系于天宝十二载[18](P95-96),而安旗先生在《李太白别传》中则认为是天宝七载所作[15](P134),那么哪一种准确的可能性更大呢?我们来看一下李白这两首诗中“紫绮裘”的出现情况,一说“倒披紫绮裘”,一说“解我紫绮裘,且换金陵酒”,对这件衣服显然并不怎么看重。可是,法服是道教徒(尤其是有一定等级的道教徒)身份的象征,岂能视为儿戏?《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卷上·敬法服品》明确规定:“若道士,若女冠,上衣褐帔,最当尊重。……一者,未着之前,函箱盛之,安高净处;二者,既着之后,坐起常须护净;三者,暂解之时,勿与俗衣同处;四者,虽同学同契之人,亦不许交换;五者,不得乞借俗人非法服用,直至破敝,皆须护净焚弃。”[9](《道藏》)而按照《无上秘要·卷四十三·修道冠服品》中的说法,不尊重法服是要遭报应的:“故法服当必令净洁,制作得法。不尔,鬼反害人。”[9](《道藏》)李白对“紫绮裘”先是倒披后是换酒,这说明在写这两首诗的时候,他对自己信仰的宗教已经不那么虔敬了。笔者认为,这次信仰动摇发生在天宝十二载。我们可以拿李白作于天宝十二载的《留别曹南群官之江南》[1](《李太白全集》)作为参照。这首诗中有“十年罢西笑”之语,故在系年上没有太多争议。诗中言及“身佩豁落图”,“豁落图”是上清派的一种符箓,李白此时仍随身佩带,说明此前没有对自己所属的宗教产生太大的动摇与怀疑,至少不至于出现拿法服换酒这样的出格行为。但这首诗中又透露出一种消极情绪:“仙宫两无从,人间久摧藏。”这已是明显的信仰动摇的信号,故而在此后不久出现法服换酒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所以,这两首诗应该系于天宝十二载。再看《东山吟》,詹锳先生将其系于开元十四年[18](96),而安旗先生则依旧认为是天宝七载所作[15](P134)。笔者认为这首诗作于天宝年间的可能性要大于开元年间。“紫绮冠”作为上清派法服之冠,至少是达到“洞真法师”层次的道士才可以佩戴的。《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卷上·制法服品》中记载:“若行上法,听著紫。年法小,为下座者,勿著紫。”[9](《道藏》)罗宗强先生在《李白的神仙道教信仰》一文中也指出,从上清法的传授来看,李白早年就已经是道士,但显然是低级别的道士。而根据前文所引各种文献来看,低级别的道士是不着紫的。因此,《东山吟》可能作于天宝七载,也可能与前面两首诗同作于天宝十二载。

由上述系年中的问题进一步探究,我们又不免疑问,为什么在天宝十二载时李白对待道教的态度会发生这样的变化?笔者认为这个问题至少应该从两方面考虑,从近期讲,在天宝十二载之前的几年中是否发生过对李白有重大影响的事情;从长远看,李白入道士籍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在入籍时就已经埋下了隐患。先看前一方面,距离天宝十二载最近的一件大事当是李白天宝十一载的幽州之行,此行让李白真切地看到了时局的危机,并感觉到自己大济天下的无望,这种打击对李白而言是相当沉重的。但是,按照正常逻辑,在意识到入世难为的时候应该很自然地转向出世求解脱,怎么会作践代表自己宗教信仰的法服呢?如此出格的举动恐怕只能与他入道的目的有关。不少人认为李白崇道其实是一种入世的手段,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这种说法不无道理。笔者据此重新思考了李白天宝初年受道箓一事。李白在天宝初年出翰林后受道箓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如通行观点所言的因入世受阻而转求出世或者排遣苦闷借宗教自我麻醉吗?恐怕未必。因为李白出翰林后一直都在努力谋求东山再起。考虑到李白入翰林时颇得道友之助(吴筠或玉真公主、贺知章等),以及唐玄宗对上清派的推崇,再联系初盛唐时道士参政成功的例子(如魏征曾为道士,后来辅肃宗平叛的李泌也是道士),李白受道箓很可能是为了再谋征召。近年来有的学者指出,李白供奉翰林极有可能是玄宗出于崇道目的所做出的决定[19],但笔者认为“崇道征召说”存在一个漏洞,那就是玄宗召见的道士都是达到很高修行层次的,而李白当时并不够格。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把这一漏洞看作是李白供奉翰林时的隐患,那么李白出翰林受道箓而将自己提升到至少是“洞真法师”的层次,则恰恰可以看作是一种事后补救。如此一来,李白入翰林、出翰林就都与道教有了联系,而李白受道箓是为谋求重新征召的可能也就大大增加了。如果这一假设成立,“倒披紫绮裘”、“且换金陵酒”也就容易理解多了。既然当初入道是为入世,那么在意识到国事已不可为时,作践法服也就是一种正常反应了。

当然,这些看法只是笔者根据“紫绮裘”的考证结果所做的一点推论,缺少足够的证据与严密的论证,成立与否还可以做进一步的探讨,也欢迎海内外前辈方家批评指正。

五、补充说明

截至五代,“紫绮裘”一词只在李白的诗中出现过,结合唐代服制及道教对服饰的规定来看,应该是上清道士法服无疑。但是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紫绮裘”并非专有名词,它只是李白对自己法服的一个指代性称呼,而不是在任何文献中都代表相同的意义。因为自宋代起,“紫绮裘”开始在各种典籍中大量出现,而这些用例显然不可能都是指上清道士法服。据笔者整理分析,宋代及宋代以后在各种典籍中出现的“紫绮裘”,主要有两种情况:

(1)用典:

宋代及宋代以后,文献中出现的“紫绮裘”有不少仅仅是用典,而同样是用典,具体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与李白有关而用之,比如:

乌纱巾,紫绮裘。梦中太白从吾游。[20](《全宋诗·梦李白》)

澄江如练月华秋,月下仙人紫绮裘。[21](《李白资料汇编(金元明清之部)》)

有的则是表现仙境或仙风道骨,比如:

仙姑紫绮裘,飞步白玉京。[20](《全宋诗·梦李白》)

鱼龙夜护黄金鼎,鸾鹄晨朝紫绮裘。(元·虞集《赋壶洲》)[22](P878)

至于为什么后人常用“紫绮裘”来表现与仙有关的主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紫绮裘”出自李白的诗,而李白正是有仙风道骨之士;另一方面则恰恰是因为李白诗中的“紫绮裘”是道士法服,故可用“紫绮裘”来指代仙人。

此外,还有一些似乎只是泛泛地以“紫绮裘”代表贵重衣物,选用此词仅仅出于对仗的考虑,比如:

骏马黄金勒,长身紫绮裘。[20](《全宋诗·忆西湖》)

绝怜天上黄绵袄,大胜人间紫绮裘。[20](《全宋诗·负暄》)

由于在用典这种情况中,“紫绮裘”大多并非实有其物,所以此处也就不再过多地展开讨论了。

(2)实有其物:

与用典相比,更值得注意的是另一种情况,即“紫绮裘”实有其物。在这种情况中,有的用例是可以用道士法服来解释的,比如:

我着紫绮裘,俯视蓬莱洲。[20](《全宋诗·六铢五首其四》)

但是还有很多用例则明显与道教无关,比如:

无赖寒侵紫绮裘。[20](《全宁诗·次韵子由召伯埭见别三首其一》)

缓曳红藤杖,斜披紫绮裘。[23](P2360)

那么,这种现象又该做何解释呢?

笔者认为,这种现象其实不难理解,只要翻一下《宋史·舆服志》,我们就会发现,自宋代起,紫服已经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了:

诏朝官出知节镇及转运使、副,衣绯、绿者并借紫。知防御、团练、刺史州,衣绿者借绯,衣绯者借紫……其后,江淮发运使同转运,提点刑狱同知刺史州。[24](《宋史》)

朝官供奉官以上,皆赐紫地皂花欹正。京官殿直以下,皆赐紫大绫。在外禁军将校,亦赐窄锦袍,次赐紫绫色绢……校猎从官兼赐紫罗锦……[24](《宋史》)

近年品官绿袍及举子白襕下皆服紫色,亦请禁之。其私第便服,许紫皂衣、白袍……至道元年,复许庶人服紫。[24](《宋史》)

紫衫。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24](《宋史》)

通过《宋史·舆服志》中的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在宋代,凡朝官外任地方官者皆可借紫,南宋时,士大夫更是多服紫衫以便戎事,甚至庶人也有了服紫的权利,这都与唐代对服紫的严格规定大不相同。因此,我们不能用宋代及宋代以后的情况来推证唐代,即使上述文献中的“紫绮裘”都与道教无关,也不足以说明李白的“紫绮裘”不是道士法服。毕竟,宋代文人素以学问著称,对李白的诗歌大都相当熟悉,也习惯于借用既成词汇以显风雅。因此,当服紫已经成为大多数人都可以享受的权利时,文人们拈来李白的“紫绮裘”用以指称自己的紫衣也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了。

六、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在唐代,紫色服饰可以代表多种身份,其中只有道士身份与李白的实际情况相符;李白诗中提到的“紫绮裘”在特征上与上清道士法服相吻合,应该是一件紫表青里的绮制道帔;从“紫绮裘”是上清道士法服出发,我们可以对李白的身份、相关诗文的系年以及李白对道教的态度等问题有一些新的思考与认识。

注释:

①转述其他学者观点时所涉及的文献均从该学者的相应论文中转引,不再另注出处,下同。

标签:;  ;  ;  ;  ;  ;  ;  ;  ;  ;  

李白“紫衣秋”考_李白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