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的对外援助方式,促进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_项目贷款论文

推动新的对外援助方式,促进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_项目贷款论文

推行对外援助的新方式促进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中国家论文,友好合作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始于1950年的中国对外援助经历了45年的沧桑,顺应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潮流,1995年实行了重大改革,标志着中国援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对外援助改革在继续遵循援外八项原则的前提下,借鉴国际上通行有效的援助做法,改革创新,走出一条既适合受援国需要,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援外新路子。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扩大援助规模,提高援助效益,更有效地帮助受援国发展经济,促进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为实现这一宗旨,今后中国对外援助主要推行以下两种新的方式。

一是政府贴息优惠贷款方式。这是中国提供援款方式上的一项重大改革。这种贷款是具有政府援助性质、含有赠与成分的中、长期低息贷款。贷款的本金由中国金融机构筹集,政府补贴一部分利息,降低了对外提供贷款的利率,条件优惠。中国政府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政府贴息优惠贷款的承贷银行。

这样做的好处有,政府的援外资金和金融机构资金相结合,能扩大中国对外援助的规模和资金来源;金融机构作为优惠贷款的执行机构,能提高援外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中国企业和受援国企业在投资、中国提供设备和技术方面的合作。因此,今后中国将主要扩大政府贴息优惠贷款的规模。

政府贴息优惠贷款主要用于中国与受援国商定的项目,特别支持受援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合资经营的生产性项目,包括中国援助已建成项目和受援国有需要又有资源的新的生产性项目,还可以用于中国提供适合受援国需要的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等等。

中国对外提供政府贴息优惠贷款主要有以下程序:第一,根据受援国的要求和中国的可能,中国政府和受援国政府就提供优惠贷款的额度、贷款条件、使用范围等签订政府间框架协议。第二,受援国政府或两国合资企业向中国政府提出拟使用优惠贷款的项目。第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项目进行审核以后,推荐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该行会同受援国政府指定银行进行经济和技术可行性评估后,如确定项目有经济效益,与受援国政府指定的银行或政府部门签订借贷协议。第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会同受援国银行选择贷款使用企业实施项目。实施企业可以是受援方企业,也可以是双方合资企业,还可以是中国企业。如属双方合资经营的项目,双方合资企业即为使用贷款的企业。如属中国提供设备和机电产品的项目,中方供货企业可由中国银行商受援国银行确定。第五,中国进出口银行按有关协议规定监督贷款的使用,并收回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收回的贷款仍用于援外,滚动使用。

具体操作上,在优惠贷款框架协议签订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会同受援国银行对双方企业探讨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供两国政府签订框架协议参考。在框架协议签订后,可尽快完成项目的评估、审定程序,以便尽早签订贷款的借贷协议,并组织实施。

经过近一年的推行, 政府贴息优惠贷款已逐步为援国所接受。 1995年7月至1996年1月,中国先后同津巴布韦等12个国家签订提供政府贴息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已同苏丹银行签订了苏丹石油开采项目的借贷协议,两国银行同意该项目交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实施。肯尼亚生产平板玻璃厂项目、博茨瓦纳铁路更新项目、加蓬森林开发和木材加工项目都正在探讨、落实之中。

二是援外项目实行合资合作的方式。援外项目合资合作是援助方式上的一项重大改革。这是一种援外与投资、贸易和其他互利合作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援助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中国政府和受援国政府在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予扶持,中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间直接合作。其目的是帮助受援国发展经济,培养管理和技术人才,促进中国与受援国的共同发展。

这样做的好处有:将政府援外资金与企业资金结合起来,扩大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双方企业在管理、技术上长期合作,项目效益与企业利益挂钩,能巩固项目成果,提高援助效益;受援国能增加收入和就业,双方企业也从中受益。

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直接合作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受援国来说,通过合资经营企业,政府可以增加收入、解决劳动就业、满足市场需求、节约外汇,还可以培养当地管理和技术人才;对于中国来说,通过合资经营推动中国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经济技术合作,巩固和加强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和经贸合作。

援外项目实行合作目前已形成三种形式:(1)新建项目, 受援国政府将中国贷款转贷给本国企业作项目资本,中方企业再投入部分资金,双方合资经营;(2)已建成的生产性项目, 转为双方企业合资合作;(3)受援国政府与中国政府(或双方主管部门)签订原则协议, 两国政府在政策或资金上给予扶持,由双方企业举办合资合营项目。

为了充分发挥过去由中国援建大量老项目的作用,克服这些企业目前经营管理方面的困难,经商得受援国同意,采取由双方企业合资经营方式。中方企业派出管理、技术人员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着力帮助培养当地一批现代化企业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专家,最终实现管理人员的本地化。

援外项目实行合资合作既适用于中国援建的老项目,也适用于新建项目。特别是那些中、小型生产性项目,发展中国家一般都比较急需,而中国在这方面具有优势。中国企业具备企业管理能力,设备和技术都不成问题。双方企业合资所需要的资金,除双方企业自筹一部分外,受援方企业还可以将中国援款作为其资本。因此,新建项目也要走合资合作的路子。这就避免了过去援外项目建成后就移交给受援国管理,而因为他们缺乏管理人才,使这些企业经营遇到困难的问题。援外项目实行合资合作的根本目的是,中国企业在与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经营过程中培养受援国新一代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专家,达到真正帮助受援国发展经济的目的。

采取鼓励政策,推动中国的优秀企业到发展中国家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选择有资源、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主要是对初级产品深加工的中小型项目,在当地建立合资经营企业,从易到难。最近,中国企业应受援国要求探讨了一些资源开发性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当然要量力而行。

自1992年推动援外项目合资合作以来,一些项目已经开始实施,一批项目正在商谈之中。已经实施的项目有:马绍尔劳拉综合农场租赁、卢旺达水泥厂代管经营、马里塞古纺织厂合资经营和茶场租赁经营、多哥糖联租赁经营、赞比亚农场和贸易中心独资经营、津巴布韦拖拉机组装厂和肯尼亚制药厂独资经营等等。其中,多哥糖联租赁经营、马绍尔劳拉综合农场租赁经营、马里塞古纺织厂合资经营等均获得了成功。

推行上述两种援外新方式使援外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援助方式多样化,援助内容多样化。同时,为实施和管理工作带来新的课题。推行援外新方式要充分发挥中国国有企业的作用。提高援助效益主要依靠中国企业去实现。以合资合作为特点的援外新阶段,要大力推动中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的直接合作。因而,中国企业担负着中国对外援助的重任,同时也获得了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机遇。中国企业在中国政府与受援国政府协议的范围内,积极探讨合资合作项目,既为受援国发展经济做贡献,又为自身发展创造条件。

推行援外新的方式,需要加强管理工作。首先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推行援外新方式是要扩大对外援助,而不是削减对外援助;是要提高援助效益,而不是让受援国背上包袱;是要促进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而不是削弱这种关系。受援国的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就能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独立。中国援外改革着眼于受援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目标。其次要规范操作程序。政府贴息优惠贷款的提供、使用和管理等等具体办法都要让受援国了解,以便双方合作。援外项目合资合作,既要让两国企业遵守受援国法律,又要使他们了解中国的具体做法,以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均有章可循。第三,加快落实政府贴息优惠贷款项目,进一步发展援外项目合资合作,落实项目,使受援国早日受益。提高效率,加快审核与评估,积极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在推行援外方式的同时,还要适当增加无偿援助的比重,用于帮助经济上困难的最不发达国家。改革援外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将克服困难,促进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关系和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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