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文化”的名称不应再使用_楚文化论文

“巴楚文化”的名称不应再使用_楚文化论文

“巴楚文化”的称谓不宜再使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巴楚论文,称谓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127.63SX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69(2002)06-0020-02

关于“巴楚文化”这一词汇的出现和正式在宜昌地区开展宣传,据了解大约经历了10 多年。应该说,这是宜昌地区的一部分学者和有关领导花了不少心血,才提出的这一名 词。如,他们收集了大量的巴文化和楚文化的研究资料,这都是很好的。只是在研究后 提出“巴楚文化”及其对这一词汇含义的解释,不一定妥当。尽管以前据说还通过组织 派人赴省请了五位著名专家作过学术鉴定,同意把“巴楚文化”作为三峡或宜昌区域文 化立论,但也不见得就是正确无误的,因有些学术问题是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和进行探讨 的,不宜轻易或急于去作决定。

总的说,笔者认为“巴楚文化”这一提法有些不妥,值得商榷。因巴文化就是巴文化 ,楚文化就是楚文化,不能把未具共同特点的两种文化硬性的捏在一块去含糊其辞地命 名一个“巴楚文化”的新名词,更不宜把它解释为“半巴半楚”、“亦巴亦楚”或“非 巴非楚”。至于《华阳国志·巴志》中所记“江州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姿态敦 重”一段话中的“其人半楚”,那是指峡江以上部分巴地范围内杂居的人群中,约有一 半是外来的楚人,并非指文化上既像巴又像楚或既是巴又是楚。即使是已被楚国占领的 原狭义的三峡地区,在文化上也不是亦巴亦楚。尽管楚占领的巴地无疑会发展楚文化, 巴、楚两种文化会相互交流、吸收和出现融合,但那也不是一下子就都变成了楚文化。 也不可能在几百年之内就变成既像巴又像楚或既非巴又非楚的一种新的文化。实际上巴 人沦为楚国的臣民后,一方面要与楚人共同创造和发展楚文化,一方面也仍然在延续自 己本民族的文化,在这种情况下,一国之内或在一个地区之内同时存在着两种以上的文 化是很自然的事。正如我国现在是以汉文化为主的国家,同时也存在着55个少数民族的 文化一样。就以我们现在广义的三峡地区之内的土家族自治州、县而言,汉人都约占一 半左右,既有土家文化又有汉文化,但我们决不能说这些土家族自治州、县的文化是亦 土亦汉或非土非汉。因土家文化有土家文化的特色,汉文化有汉文化的特色,决不是亦 土亦汉或非土非汉,更不能给它起个“汉土文化”的新名词。只是一个地区内若有两种 文化并存,必有一种文化起主导作用而已。即使就过去我们所称的“巴蜀文化”而言, 虽可以说它是一种复合型或姊妹型的文化,但实际上仍是指的两种文化,只是合在一起 说,并非是“半巴半蜀”,更不是“亦巴亦蜀”或“非巴非蜀”。事实上,通过新中国 成立后的几十年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已逐步或基本分清巴与蜀这两个古代兄弟民族 各自的起源地点和他们的发展方向与主要活动地区,一般不再像过去那样笼统称四川省 和重庆市地区上古时代的文化为“巴蜀文化”,而是巴文化就是巴文化,蜀文化就是蜀 文化。对于过去人们所称的这一“巴蜀文化”,由于比较含糊,考古学界花了几十年的 考察和研究,好不容易才将巴与蜀的问题弄出个眉目,基本不再那样笼统称呼了。即使 有人还用“巴蜀文化”这一名词,也不是原来那种比较含糊意义上的“巴蜀”了。但想 不到近些年来在原三峡地区或宜昌地区,又有人提出一个含糊不清的“巴楚文化”新名 词,并还在继续进行宣传。我们不能以为过去四川有个“巴蜀文化”的提法,今天三峡 或宜昌地区也可命名一个“巴楚文化”,或者说东边有个“荆楚文化”,我西边也可提 出个“巴楚文化”。岂知“巴楚文化”与“荆楚文化”,在含义上更不相同。所以,我 们决不能这样随便起名。要不然,就会有“东施效颦”之嫌了。即使说“巴楚文化”是 “巴文化”和“楚文化”这两种古代文化合在一起说的简称,那也决不可解释为“半巴 半楚”、“亦巴亦楚”和“非巴非楚”。因这样一解释,就更不伦不类了,如果巴、楚 两种文化相互融合成了一种新的文化,称它为“巴楚文化”也行,但事实上有复合现象 的习俗和出土文物以及文学作品等方面的例证,并不是很多。即使说这种复合现象的习 俗和出土文物也有不少,但倘若不构成一种新的文化,还是不能随便命名,而只能看作 是互有一些吸收或影响罢了。就以出土文物中的虎座鸟架鼓或凤架鼓来说吧,可以说它 有巴文化的因素也有楚文化的特征,你总不能叫它“巴楚文物”吧!因它出在楚墓之中 ,又是以楚文化的特征为主,所以我们还是叫它“楚文物”,而不能称它为“巴文物” 。只能说这种楚文物吸收有巴文化的因素,而决不可说它既是楚文物又是巴文物,因一 件文物虽有两种文化因素并存,但总会有一种文化为主,是起支配作用的。换句话说, 谁起支配作用,就应呼谁的名号,而不能含混其名。因此,我们觉得还是不用“巴楚文 化”这一名词为好,不使用也不再宣传就行了。

还有,我们对“三峡地区是楚文化的摇篮”的提法,觉得也不够妥当,这里也顺便谈 一谈。因楚与巴不同,巴是南方土著民族,而楚是北方中原南下民族。巴最早建都在长 阳(夷城),楚最早建都在丹阳。如果秭归丹阳说能成立,那上面的提法是没有错的。但 事实上是被否定的,因无论是楚国早期的秭归“丹阳城”(即长江北岸的鲢鱼山遗址)还 是稍晚的秭归“楚王城”(即长江南岸的一座古城址),经过考古工作者的多次实地考察 和认真的试掘与发掘,其结果均与某些记载和传说的不符,前者为早期巴文化遗址,后 者为南北朝时期的一座古城址。即使文献记载的“枝江丹阳”说能成立,那也不能说三 峡地区是楚文化的摇篮,而只能说江汉平原是楚文化的摇篮。尽管楚丹阳城的地址至今 还未最终解决,但目前一般认为河南“丹淅丹阳”说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无论是提原 三峡地区还是宜昌地区,都不宜宣传为楚文化的摇篮,而只能说这一地区不但接受了楚 文化,而且还大大发展了楚文化。要说摇篮,那也只能说是早于楚文化的早期巴文化的 摇篮。至于到了楚国的后期,以屈原及其屈赋为代表的楚文化,已发展到楚文化的高峰 ,这虽是学术界公认的事实,但也不宜提三峡地区是楚文化的摇篮。三峡或宜昌地区对 此可引以为骄傲和自豪,这是无可非议的,因屈原这位发展楚文化的功臣和伟大的世界 文化名人,就出生在三峡或宜昌地区的秭归。

此外,我们对有的学者用“巴楚文化”这一词汇,来涵盖秦汉以前的上古时期和魏晋 以后的中古时期甚至一直到现在即从古到今的三峡或宜昌地区的这一地域文化,就更是 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因这样一来,若各地都把秦汉以前的古代地域文化来涵盖整个从 古到今的历史文化,那不把秦汉以后一直到今天的繁荣昌盛的汉文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过去有些人搞大汉族主义不对,今天我们也决不能对有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和有10余 亿人口的汉文化视而不见啊!如果都这样,那就真有点“复古主义”之嫌了。我们常常 赞颂楚文化博大精深,难道汉文化不更是博大精深吗?!当然汉文化中有巴文化、楚文化 和其他文化的因素,这是不错的,是可以讲得通的。也还有巴文化、楚文化和其他文化 的少部分内容一直传承到今天,这也是应当承认的。但从三峡或宜昌地区的整个文化成 分的含量来说,两千多年以来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汉文化还是主要的。所以我们在宣 传和赞颂优秀的古代文化和当今的少数民族文化时,也不能全忘了博大精深的汉文化。 我觉得对古代巴、楚两个民族交错杂居的三峡或宜昌这一地带,不宜用“巴楚文化”这 一词汇来涵盖从古到今的这一地域文化,何况这一边缘交错地带的所谓“巴楚文化”, 同北方的“秦晋文化”、“齐鲁文化”和东南沿海的“吴越文化”等古代地域文化的含 义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我们认为宜昌地区若要用一个能涵盖或概括从古到今的地域文 化名称,那就是近几年来所宣传的“三峡文化”。换句话说,“三峡文化”这一词汇, 对涵盖宜昌地区从古到今的地域文化是比较合适的。无论是狭义的三峡文化还是广义的 三峡文化都可以。

总之,我认为“巴楚文化”这一提法,不宜再使用、再宣传。说“三峡地区是楚文化 的摇篮”也不合适。提广义的三峡地区(包括清江流域)是古代巴文化的摇篮,才真正为 历史考古学界所接受也是名正言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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