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初年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水浒传论文,嘉靖论文,初年论文,成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部长篇小说,如果我们不能确知它的成书年代,就不能具体的了解它所产生的时代背景 ,也就不能够准确的把握作者创作的主观动机和深刻的分析作品所容涵的思想内容。在尚不 能确知成书年代的前提下对作品的一切评论,无异于雾里看花。作为古典小说名著的《水浒 传》,它的成书年代就是长期困扰学术界的一个疑难问题。《水浒传》成书年代,现在通行的说法是元末明初。此说的根据是:一、明高儒《百川书 志》(有嘉靖十九年自序)卷六“史部·野史”著录“《忠义水浒传》一百卷,钱塘施耐庵的 本,罗贯中编次”。现存明刊本亦有署名为“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者。(注:疑为明嘉靖郭勋刻本之现存残卷卷端题“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北京图书馆藏明
万历容与堂刻本题“施耐庵撰、罗绩中纂修”。)二、明贾仲 明《录鬼簿续编》记曰:“罗贯中,太原人,号湖海散人。与人寡合。乐府隐语,极为清新 。与余为忘年交。遭时多故,各天一方。至正甲辰(1364)复会,别来又六十余年,竟不知其 所终。”(注:《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281页。)
《水浒传》早期刻本署名罗贯中,《录鬼簿续编》又著录罗贯中为元末明初人, 则《水浒传》成书于元末明初似乎顺理成章。然而,这只是一个推理。《录鬼簿续编》说罗 贯中“乐府隐语,极为清新”,并未说他写过小说。《录鬼簿续编》记载元末明初戏曲、散 曲作家的事迹及其作品目录,并不囿于戏曲、散曲,其他如诗文、书画、医道、学术等等有 成绩者,均在著录之中。如果作者知道罗贯中撰有《水浒传》,当不会不记。当然也存在一 种可能,罗贯中写《水浒传》是在他与贾仲明于至正甲辰(1364)复会以后,贾仲明不得而知 ,所以阙如。但是这不是唯一的可能。因此,这条材料不能作为罗贯中是《水浒传》作者的 直接证据。也正因为它不是直接证据,这才需要与早期刻本署“罗贯中编次”挂钩。最早著 录《水浒传》之编次者为罗贯中者是明嘉靖时高儒的《百川书志》,从明初的洪武元年(136
8)到嘉靖元年(1522),相距有一百五十多年之久,一个半世纪之后的署名,尤其是常有托名 现象的通俗小说的署名,其可信程度是可以而且应当怀疑的。胡适就曾怀疑《水浒传》的署 名“是一个假托的名字”。(注:胡适:《〈水浒传〉考证》,《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第六79页。)既然嘉靖间刻本的署名还有疑点,那么将《录鬼簿续编》与之
挂钩和挂钩得出的结论,也就不能成为定案。
20世纪中对“元末明初说”提出质疑的,首先是日本学者狩野直喜,他发表在1910年(日本 明治四十三年)《艺文杂志》第一卷第五期的《水浒传与支那戏曲》,将明初的“水浒戏” 与《水浒传》比较,指出“水浒戏”的人物故事与《水浒传》相关的人物情节差别太大,“ 水浒戏”编撰和出演之时,不可能有《水浒传》的存在。他主张“一定要把现在的《水浒传 》出现时代移后”。胡适在1920年和1921年发表的《〈水浒传〉考证》和《〈水浒传〉后考 》,将《水浒传》成书过程归纳为明初“原百回本”——弘治正德“七十回本”——嘉靖“ 新百回本”。他倾向同意狩野直喜的意见,认为明初“水浒戏”“很缺乏超脱的意境和文学 的技术”,推想明初的《水浒传》“还是很幼稚的”,“明朝初年不能产生现有七十回本的 《水浒传》”。(注:《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六72页。)
胡适所说的明初很幼稚的“原百回本”只是他的未经求证的大胆假设,但 他肯定现在看到的成熟的《水浒传》出现在弘治正德年间,还是很有历史眼光的。主张《水 浒传》成书年代应当从元末明初向后推移的,还有马幼垣《从招安部分看水浒传的成书过程 》(收入作者《水浒论衡》,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2年)、李伟实《从水浒戏和水浒叶 子看〈水浒传〉的成书年代》(载《社会科学战线》1988年第1期)、林庚《从水浒戏看〈水 浒传〉》(载《国学研究》第1卷)等。
发表在《江汉论坛》1982年第1期的张国光《水浒祖本探考》认为郭勋刻本就是《水浒传》 的祖本,《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初年。张国光的根据有五:一、书中不少地名是明代建制; 二、书中未反映宋元应有的民族情结;三、述及《水浒传》的文献均出嘉靖之后;四、嘉靖 以前的白话文技巧尚未发达到产生《水浒传》的成熟水平;五、《水浒传》所写关羽刮骨疗 毒情节本于嘉靖元年刊《三国志通俗演义》。这五条中,第二、第四两项是分析,不是证据 ;第三条可以作旁证,却不能成为主证;第一、第五两项可以作为证据,但不能排除地名和 刮骨疗毒文字可以是后人翻刻时修订的可能。张国光提出此说是难能可贵的,但毕竟证据不 足,还是动摇不了通行之说。中国最新出版陈大康《明代小说史》(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 年10月)仍然持“元末明初说”。
吴晗考证《金瓶梅词话》的著作时代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术范例,他从小说叙事之作者所 不经意处,找到写作的时代坐标。他说:“一个作家要故意避免含有时代性的纪述,虽不是 不可能,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时代,不能离开他的现实生活,他是 那时候的现代人,无论他如何避免,在对话中,在一件平凡事情的叙述中,多少总不能不带 有那时代的意识。即使他所叙述的是假托古代的题材,无意中也不能不流露出那时代的现实 生活。我们要从这些作者所不经意的疏略处,找出他原来所处的时代,把作品和时代关联起 来。”(注:吴晗:《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读史劄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
书店,1956年),第19页。)本文即循着这个思路和方法,在《水浒传》的平凡事情的叙述中(这些叙述文字也 是读者常常忽略而不大可能是好事者后来修改和增补的)找到时代的痕迹,由此而论定《水 浒传》的成书年代。
但是在进入正文前,还有必要申述和说明几点。第一,《水浒传》的题材有一个长期累积 的过程,但今见的百回本《水浒传》却是由一位作家写成的,题材累积不等于《水浒传》是 集体创作。第二,本文考证成书时间,首先要确定“成书”概念。像胡适提出明初有一个很 幼稚的“原百回本”,又没有说明他的幼稚是如何具体表现在人物、情节上的,这当然只是 一 种猜测式的大胆假设,这种假设的“原百回本”不能视为成书的《水浒传》。所谓成书的《 水浒传》,不管他多少卷多少回,他必须是写了一百零八人,必须有林冲这类逼上梁山的故 事,否则只是元代和明初水浒戏的改编,不能称做《水浒传》。第三,本文在选择例证时, 有意撇开在成书过程的讨论中有争议的如招安以后的部分,这样做,是避免纠缠在七十回、 百回、百二十回的问题中。第四,考虑到现存《水浒传》有简本、繁本的文字差别,本文举 证一定是简本繁本共有之文字,以保证他的无可争议性。
一、《水浒传》没有嘉靖以前的版本,嘉靖前也没有人知道《水浒传》
现存《水浒传》各种版本中,最早的嘉靖刊本仅存残页两面,藏上海图书馆。再没有发现 比这个本子更早的版本。或者有人说,现在没有发现,不等于说嘉靖前没有版本存在,也许 嘉靖前的刻本和钞本已经佚亡了,只是没有发现而已。这种考虑有他的合理性。但是,还有 一个重要事实,嘉靖之前,就没有人提到过《水浒传》。众所周知,《水浒传》是一部具有 思想、艺术震撼力的长篇小说,他的横空出世,不可能不在社会产生极大轰动。但是从洪武 到正德,历经一百五十多年,居然在种种文献中找不到一丝痕迹,岂非咄咄怪事!我们只要 看一看《红楼梦》在未定稿时就传扬开去的事实,就不能不怀疑那一百五十多年中是否真有 一部《水浒传》钞本或刻本的存在。
如果说一般人见闻有限,矇然无知,或者说士大夫鄙视小说而不屑挂齿,那么有这样两个 人物,如果他们见到《水浒传》是不会弃而不论的。一位是宣德间写“水浒戏”的朱有燉 ,一位是弘治间曾详细记录水浒人物“叶子”的陆容,他们都关注过宋江三十六人的故事, 可是他们都不知道有小说《水浒传》。
朱有燉(1379—1439),朱元璋第五子朱的长子,洪熙元年(1425)袭其父周王封号。《 列 朝诗集小传》称他“勤学好古,留心翰墨”,所编“水浒戏”有《黑旋风仗义疏财杂剧》和 《豹子和尚自还俗杂剧》。《黑旋风仗义疏财杂剧》演叙李逵乔装新娘,痛殴强娶民女的恶 官赵都巡。此故事不见于《水浒传》。《豹子和尚自还俗杂剧》演叙鲁智深从梁山出走至清 静寺为僧,宋江设计赚鲁智深开戒打人,使鲁智深回心转意复归梁山,三十六人团圆。此故 事不但不见于《水浒传》,而且鲁智深的履历也与《水浒传》完全不同,“贫僧姓鲁,俗名 智深,原是南阳广慧寺僧人,因幼年戒行不精,被师嗔责,还俗为民。跟着宋江哥哥,在梁 山泺内落草为寇。带着我亲母,如今年老,朝夕奉侍。自去年被我哥哥宋江打了我四十大棍 ,我受不得这一口气,走来这清溪港清静寺内,出家做个和尚”。此剧写梁山泺仅三十六人 ,作者特别让宋江上场将三十六人名姓数了一遍。元杂剧以及明初杂剧,由于嘉靖万历后编 辑刊刻者改动较多,特别是依据正在流行的《水浒传》来修改以往“水浒戏”的部分文字, 加上“三十六大伙,七十二小伙”之说,使人错以为元代和明初杂剧中已写有一百零八人。 朱有燉的《黑旋风仗义疏财杂剧》,万历脉望馆钞校内府本宋江上场所讲“三十六大伙, 七十二小伙”一段话,系从《水浒传》引入,宣德周藩原刻本并无此文字。版本问题实在不 能轻忽。朱有燉只知宋江三十六人之说,而不知写一百零八人的《水浒传》。
朱有燉对于通俗文学,决不是一个孤陋寡闻的人。他一方面对于戏剧、对于梁山泺故事有 浓厚兴趣,另一方面他又具备广泛收集戏剧小说资料的条件。他高居王位,财力上不会有问 题。他长期生活在封地开封,开封是北宋故都,地处中原腹地,交通便利,并不是偏闭塞的 一隅。再加上奉承他的文人、艺人来自四面八方,假设真有一部百回本的《水浒传》远在江 南的某地流传,这些人是不会不将信息带给这位编撰“水浒戏”的王爷的。
《豹子和尚自还俗》和《黑旋风仗义疏财》卷首均有作者宣德八年(1433)自序。此年上距 明 朝开国的洪武元年(1368)已有六十五年。假设《水浒传》在元末明初成书,半个世纪之后 写“水浒戏”的朱有燉竟然毫无所闻,这种假设怕是很难站得住脚的。
时间再往后推五十年,陆容(1436—1494)写作《菽园杂记》时,仍然不知有一部百回大书 《水浒传》。《菽园杂记》记有成化的朝野故实,成书当在成化弘治间。该书卷十四记绘有 梁山人物的“叶子”。这段文字辑录在马蹄疾编《水浒资料汇编》卷四(中华书局1980年11 月第2版第361页),可惜编者将这段文字的末尾一段删掉,使人有可能误解“叶子”是据《 水浒传》来图画的,而事实上图画者和记此图画的陆容都不知有《水浒传》。现将全文迻 录如下:
斗叶子之戏,吾昆城上自士夫,下至僮竖皆能之。予游昆庠八年,独不解此,人以拙嗤之 。近得阅其形制,一钱至九钱各一叶,一百至九百各一叶,自万贯以上,皆图人形。万万贯 呼保义宋江,千万贯行者武松,百万贯阮小五,九十万贯活阎罗阮小七,八十万贯混江龙李 进,七十万贯病尉迟孙立,六十万贯铁鞭呼延绰,五十万贯花和尚鲁智深,四十万贯赛关索 王雄,三十万贯青面兽杨志,二十万贯一丈青张横,九万贯插翅虎雷横,八万贯急先锋索超 ,七万贯霹雳火秦明,六万贯混江龙李海,五万贯黑旋风李逵,四万贯小旋风柴进,三万贯 大刀关胜,二万贯小李广花荣,一万贯浪子燕青。或谓赌博以胜人为强,故叶子所图皆才力 绝伦之人,非也。盖宋江等皆大盗,详见《宣和遗事》及《癸辛杂识》。作此者,盖以赌博 如群盗劫夺之行,故以此警世,而人为利所迷,自不悟耳!记此,庶吾后之人知所以自重云 。(注:(明)陆容:《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5年),卷十四,第173—174页。)
叶子所图共二十人。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这二十个人没有超出《宣和遗事》和《癸辛 杂识》载龚圣与作《宋江三十六赞》的三十六人的名单,“叶子”的制作者所依据的是宋江 三十六人的故事,而不是写有一百零八人的《水浒传》。二、“叶子”的个别人物的绰号名 字与《水浒传》不同:“混江龙李进”,《水浒传》是李俊;“赛关索王雄”(《宣和遗事 》作“赛关索王雄”,《癸辛杂识》作“赛关索杨雄”,《水浒传》是“病关索杨雄”; “一丈青张横”(《宣和遗事》作“一丈青张横”,但不在三十六人之内),《水浒传》“一 丈青张横”,但不在三十六人之内),《水浒传》“一丈青”是女将扈三娘,张横的绰号是 “船火儿”。“叶子”所记“八十万贯混江龙李进”和“六万贯混江龙李海”有重记之嫌, 这“混江龙”不论是李进还是李海(《宣和遗事》作“混江龙李海”,都不同于《水浒传》 “混江龙李俊”之名。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一丈青张横”,《宣和遗事》写宋江所得天书 上三十六人姓名中并无此人,但宋江上梁山后按天书点名,聚义的只少三人,“那三人是: 花和尚鲁智深、一丈青张横、铁鞭呼延”,且不论《宣和遗事》前后文字的矛盾,这“一丈 青张横”不会是一位女性,大概没有疑义。这与《水浒传》所描写的“一丈青扈三娘”差异 太大。凡读《水浒传》,对梁山上三位女将都会有深刻印象,扈三娘不仅武艺高强,而且姿 色美丽,梁山排名远在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之前。假若“叶子”制作者见到过《水 浒传》,当不会沿袭《宣和遗事》,将“一丈青”的号仍授予“张横”。
“叶子”制作时间不可考,但一定是在陆容生活的时代。陆容说“近得阅其形制”,也就 是说陆容写作此条前不久方得到这“叶子”,那么陆容写作《菽园杂记》是在什么时间呢? 《菽园杂记》卷十五记载有弘治癸丑(六年,1493)五月京师狂风地陷和同年十二月三日南京 雷电交作并大雪的异事,说明此书写成时间不会早于弘治六年(1493)。陆容在记叙了“叶子 ”形制之后,还有一个重要的说明,他说:“盖宋江等皆大盗,详见《宣和遗事》及《癸辛 杂识》。”陆容为什么不说“详见《水浒传》”?是不是因为《水浒传》是野史稗官而不足 为据?显然不是,《宣和遗事》和《癸辛杂识》同样也是野史稗官。陆容不提《水浒传》, 只能说明他不知道有《水浒传》其书。
陆容字文量,号式斋,太仓人。成化二年(1466)进士。曾授南京主事,进兵部职方郎中, 迁浙江参政,罢归。《四库全书总目》称《菽园杂记》“于明代朝野故实,叙述颇详,多可 与史相考证。旁及谈谐杂事,皆并列简编”。陆容是江苏太仓人,曾在南京、北京和杭州做 官,他又十分留意社会风俗民情,要说他孤寡闻到谈及宋江等人“叶子”时竟不知《水浒传 》的存在,也是难以置信的。
著录《水浒传》的高儒《百川书志》有嘉靖十九年(1540)作者自序,因此我们肯定《水浒 传》成书不会晚于嘉靖十九年。此后才出现《水浒传》成书的种种说法,这些说法大多是些 臆断或道听途说,不可凭信。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云:“钱塘罗贯中者,南宋时人,编 撰小说数十种,而《水浒传》叙宋江等事,奸盗脱骗机械甚详,然变诈百端,坏人心术,其 子孙三代皆哑,天道好还如此。”(注:(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卷二十五“委巷丛谈”,
第414页。)田汝成是嘉靖五年(1526)进士,此书是他归田后晚年之 作。《西湖游览志》初刻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此书当更晚。田汝成以为罗贯中是南宋人 ,《水浒传》成书在南宋,却没有任何证据,可能得之传闻,所以此条归在“委巷丛谈”。 后来除了王圻《续文献通考》沿袭此说之外,没有其他学者响应。再后又有胡应麟(1551—1 602)《少室山房笔丛》说《水浒传》成书在元代:“今世传街谈巷语,有所谓演义者,盖尤 在传奇杂剧下。然元人武林施某所编《水浒传》特为盛行。世率以其凿空无据,要不尽尔也 。余偶阅一小说序,称施某尝入市肆,细阅故书,于敝楮中得宋张叔夜擒贼招语一通,备悉 其一百八人所由起,因润饰成此编。其门人罗本亦效之为《三国志演义》,绝浅陋可嗤也。 ”(注:(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四十一辛部。)胡应麟在同书中还说“嘉隆间,一巨公案头无他书,仅左置《南华经》,右置《水浒传 》各一部”。可知他说此话时已是万历年间,去《百川书志》著录《水浒传》已三、四十年 了。田汝成、胡应麟对《水浒传》成书的说法都没有真凭实据,他们把《水浒传》成书的年 代大大提前,却对后世产生了影响,万历四十二年(1614)袁无涯提出“古本”之说,(注:万历四十二年袁无涯刊《忠义水浒传》一百二十回本卷首《发凡》。)随后 各种“古本”、“旧本”、“原本”之说纷然而起。这些“古本”说既无版本实据,也无嘉 靖以前的旁证,倘若用这些说法作为我们研究《水浒传》版本、成书过程和成书时间的前提 ,必定会把研究引入歧途。
二、《水浒传》所写土兵,非宋朝之土兵,而是明代弘治以后的土兵
《水浒传》迄今还未被发现有早于嘉靖的版本,谈到《水浒传》的文字也没有早于嘉靖的 ,对于这个事实,“元末明初说”是很难解释的。当然,仅仅依赖这个事实来论定《水浒传 》成书时间也远远不够的,必须要从《水浒传》文本中找到具体的时代痕迹,方能说明问题 。
《水浒传》人物中有几个曾担任县衙都头,都头的手下都是一帮“土兵”。第十三回写山 东济州郓城县有两个巡捕都头:一个马兵都头朱仝(梁山排名第十二),管着二十匹坐马弓手 ,二十个土兵;一个步兵都雷横(梁山排名第二十五),管着二十个使枪的头目,二十个土兵 。不论是马兵都头还是步兵都头,手下都有土兵。第四十二回写郓城县都头赵能、赵得到宋 家村抓捕宋江,率领的也都是土兵。土兵归县衙都头指挥,主要职能是巡察地方、缉捕罪犯 。第十三回雷横带领土兵出东门巡逻,在灵官庙逮捕了形迹可疑的刘唐;第四十二回都头赵 能、赵得带领土兵奔赴宋家村,则是要抓捕宋江,土兵的性质和职能十分清楚。
土兵的职能还不止这些,他们在都头的管下,有些还要承担都头的勤务,其角色又类似皂 隶仆役。第二十四回写武松打虎后出任阳谷县都头,他身边早晚都有土兵侍候。与武大重逢 后,搬到兄嫂家住宿,搬家时由土兵挑行李,住到兄嫂家,还要叫土兵到家来听从使唤。小 说写道:
(武松)径去县里画了卯,伺候了一早晨,回到家里。那妇人洗手剔甲,齐齐整整,安排下 饭食。三口儿共桌儿食。武松是个直性的人,倒无安身之处。吃了饭,那妇人双手捧一盏茶 递与武松吃。武松道:“教嫂嫂生受,武松寝食不安。县里拨一个土兵来使唤。”那妇人连 声叫道:“叔叔却怎地这般见外?自家的骨肉,不不伏侍了别人。便拨一个土兵来使用,这 厮上锅上灶地不干净,奴眼里也看不得这等人。”
土兵的勤务一直可以做到都头家里的灶头上,潘金莲视之为粗使的佣人。土兵,由这潘金 莲 的谈话,倒显现出一些影像来。后来潘金莲与西门庆毒死武大,武松出差回来,见兄长死得 蹊跷,便到兄长灵前守夜以探究竟。他“叫土兵打了一条麻绦系在腰里”,并且带了土兵回 家,“叫土兵去安排羹饭”。武松身边的土兵,与皂隶仆役没有什么区别。
《水浒传》所描写的土兵,究竟是哪个时代的情形呢?是北宋的吗?北宋兵有禁军、厢军、 乡兵和土兵。《宋史》记曰:“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 禁军;诸州之镇兵,以分给役使,曰厢军;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 ,则曰乡兵。”(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八十七“兵志”,第4569页。)而土兵最初只是西北沿边和广南两路设置,目的是抵御外敌。土兵征自当 地,不仅熟悉地形环境,而且有强烈的守土意识,战斗力常常超过中央直属的禁军。苏辙《 栾城集·上皇帝书》曰:
往者,西边用兵,禁军不堪其役,死者不可胜计。羌人(西夏)每出,闻多禁军,则举手相 贺,闻多土兵,辄相戒不敢轻犯。以实较之,土兵一人,其材力足以当禁军三人。
禁军是皇帝直接统辖的正规军,除了警备京师,遇有边警,还要戍边和征战。据苏辙所言 ,他们在边境的作战能力实在比不上土兵。厢军的质量低于禁军,是地方军队。乡兵是一种 预备役队伍,一般不脱离农业生产,农闲时集中军训,平时粮饷兵仗都由本乡自备,倘若出 征,则“官给粮赐”。北宋土兵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兵种,正如苏辙所说,他有禁军所没有 的长处。《宋史》记熙宁六年(1073)十月,“选泾原(泾原路辖境在今甘肃、宁夏部分地区) 土兵之善射者,以教河朔骑军驰骤野战”(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八十七“兵志”,第4857页。)),亦可为证。正因为如此,朝廷屡有调遣土兵 出戍之事:
(皇祐)四年(1052),诏:“戍兵岁满,有司按籍,远者前二月,近者前一月遣代,戍还本 管听休。”五年(1053)又诏:“广西戍兵及二年而未得代者罢归,钤辖司以土兵岁一代之。 ”自侬智高之乱,戍兵逾二万四千,至是听还,而令土兵代戍。(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八十七“兵志”,第4898页。)
(嘉祐)七年(1062),诏陕西土兵番戍者毋出本路。(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八十七“ 兵志”,第4898页。)
(宣和)四年(1122),臣僚言:“东军远戍四川,皆京师及府界有武艺无过之人。既至川路 ,分屯散处,多不成队,而差使无时,委致劳弊。盖四川土兵既有诏不得差使,则其役并著 东军,实为偏重。若令四川应有土兵、禁军与东军一同差使,不唯劳逸得均,抑亦不失熙、 丰置东军弹压蜀人兼备蛮寇之意。”诏本路钤辖、转运两司公同相度利害以闻。(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八十七“兵志”,第4903页。)
土兵的出戍,说明土兵在实际上被朝廷当作战斗部队使用。因此他的编制和人员补给,地 方军事长官不能擅自变更和决定,必须由中央控制。这方面,《宋史》也有记载:
(元丰)七年(1084),广西都钤辖司言:“本路土兵阙额数多,乞选使臣往福建、江南、广 东招简投换兵四千人。”诏于江南、福建路委官招换。(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八十七“兵志”,第4803页。)
综上所述,北宋的土兵乃为国防所设,在西北、西南地区能征善战,是北宋的一支重要的 军事力量,决不是《水浒传》中维持地方治安、类似皂隶的那种“土兵”。
南宋朝廷将土兵之制普及到全国各路州。南宋建炎三年(1129)诏曰:
江南、江东、两浙诸州军正兵、土兵,除镇江、越州,委守臣兵官巡检,六分中选一分, 部辖人年四十五以下,长行年三十五以下,合用器甲,候旨选择赴行在。有愞弱不堪,年 甲不应,或占庇不如数选发,其当职官有刑。(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八十七“兵志”,第4838页。)
此诏是指示各州从正兵、土兵中选拔精壮到“行在”充实皇帝身边的禁军。他证明各州已 都有土兵。诏文将土兵与正兵并列,正兵当指禁军和厢军,其土兵之制仍沿袭北宋,只是从 边境地区推广至内地,仍是一支战斗部队,还要担当巡逻州邑、擒捕盗贼的军务。土兵和禁 军,在地方均为巡检司管辖,并听州县令节制。《宋史》记曰:
中兴以后,分置都巡检使、都巡检、巡检、州县巡检,掌土军、禁军招填教习之政令,以 巡防扞御盗贼。凡沿江沿海招集水军,控扼要害及地方阔远处,皆置巡检一员,往来接连 合相应援处,则置都巡检以总之,皆以材武大小使臣充。各随所在,听州县守令节制,本砦 事并申州县指挥。(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二册),卷一百六十七“职官”,第3982页。
)土兵和禁军虽然有非正兵和正兵之分,但他们统归一个司令部指挥。土兵驻扎在砦内,“ 砦置于险扼控御去处,设砦官,招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二册),卷一百六十七“职官”,第3979页。)。南宋朝廷对土兵 仍很倚重,其重视程度并不亚于禁军、厢军。曾三令五申,禁止上司将禁军、土兵用于私役 。绍兴三十年(1161)诏曰:
比闻诸路州厢禁军、土军,有司擅私役,妨教阅。帅府其严责守兵勤兵归营,训练精熟, 以备点视。(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九十五“兵志”,第4869页。)
南宋《庆元条法事类》卷七《按阅弓兵》亦载有此类训令,“土兵、弓手令宪司责巡、尉 ,常切依时教阅,不得差使窝占”。所谓“私役”,据《宋史》,多是“守帅辟园池,建第 宅”的私人工种,以及“雕镂、组绣、攻金、设色”之类的工艺制作,长官役使军中有手艺 的军人以谋利。(注:《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十四册),卷一百九十五“兵志”,第4871—4872页。)
南宋的土兵仍是战斗部队,驻扎在营寨之内,与正兵统归军事长官指挥。禁军、厢军、土 兵均有被“私役”的现象,但不是《水浒传》所写的形同皂隶的情况,而且这种“私役”为 朝廷法度所不容,并非通行合法。《水浒传》作者所写土兵也不是南宋时的土兵。
元代废除土兵制度,那么《水浒传》所依据的是哪个朝代的生活经验呢?人们往往只注意到 宋朝有土兵,而忽视了明代中叶也曾恢复过土兵制度。明代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堡之役, 明朝五十万大军覆灭,英宗朱祁镇成了瓦刺军的俘虏,国力大伤,边患成为严重而紧迫的问 题。在这种背景下,成化初年仿宋朝在边郡恢复土兵。《明史》记曰:
成化二年(1466),以边警,复二关民兵。敕御史往延安、庆阳选精壮编伍,得五千余人, 号曰土兵。以延绥巡抚卢祥言边民骁果,可练为兵,使护田里妻子,故有是命。(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八册)卷九十一“兵志”,第2250页。)
《明史》记弘治十四年(1501)在西北诸边招募土兵的情况:
(弘治)十四年,以西北诸边所募土兵,多不足五千,遣使赍银二十万及太仆寺马价银四万 往募。指挥千百户以募兵多寡为差,得迁级,失官者得复职,即令统所募兵。既而兵部议 覆侍郎李孟旸请实军伍疏,谓:“天下卫所官军原额二百七十余万,岁久逃故,尝选民壮 三 十余万,又覆卫所舍人、余丁八十八万,西北诸边召募土兵无虑数万。请如孟旸奏,察 有司不操练民壮、私役杂差者,如役占军人罪。”报可。(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八册)卷九十一“兵志”,第2250页。)
正统土木堡之役以后,朝廷设立“民壮”,作为正规军的补充。民壮从农民中招募,器械 鞍马由官府供给,秋冬训练,遇警调用。弘治七年(1494)立佥民壮法,(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八册)卷九十一“兵志”,第2250页。)对内地郡县民壮 的招募、训练和粮饷等作了制度的规定。这样,边郡有土兵,内郡有民壮,民壮与土兵性质 无二。李孟旸所说“民壮”,即此之谓。民壮后亦改称土兵,也就是说土兵之制又普及到 各郡县,情况类似南宋。陆容《菽园杂记》曰:
土兵之名,在宋尝有之,本朝未有也。成化二年,延绥守臣言营堡兵少,而延安、庆阳府 州县边民多骁勇耐寒,习见胡骑,敢于战斗。若选作土兵,练习调用,必能奋力,各护其家 ,有不待驱使者。兵部奏请敕御史往,会官点选,如延安之绥德州、葭州、府谷、神木、米 脂、吴堡、清涧、安定、定塞、保安,庆阳之宁州、环县,选其民丁之壮者,编成什伍,号 为土兵。原点民壮,亦改此名。其优恤之法,每名量免户租六石,常存二丁,贴其力役。五 石以下者,存三丁。三石以下者,存四丁。于时得壮丁五千余名,委官训练听调。此陕西土 兵之所由始也。(注:(明)陆容:《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5年),卷七,第91—92页。)
边陲土兵大概还能战斗,《安南奏议》载嘉靖时兵部尚书张瓒等会题疏稿报呈广西地区“ 堪以征进土兵七万八千七百八十名”,(注:《国朝典故》(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卷九十二,第1875页。)表明土兵在边郡之不可缺。然而内地的土兵则渐 失原旨,蜕变成地方的差役。沈德符(1578—1642)《万历野获编》记录了这个变化:
土兵之役,始于成化初年。巡抚延绥都御史卢祥建议,以营伍兵少,而延安庆阳边民骁勇 ,习见胡虏,敢于战斗,宜选民兵之壮者,编成什伍为土兵。量免户租,凡得五千人训练之 。土兵强盛时,毛里孩入寇,为之退却。祥去而此法遂废。今内地所谓民壮者,始于正统己 巳之变,亦非祖制。初招募时,器械鞍马俱从官给,地方有司春秋训练,遇警调用。弘治二 年(1489),复命行之。此后照例编佥,徒供迎送之用。然正德季年,王文成尚用之以歼宁叛 。沿至今日,竟列舆皂之中,捕挐民犯,虚费工食,毫无所用。各边将领,又专倚家丁为 锋锐,并土兵亦久不讲矣。(注:(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补遗卷三“土兵”,第871—872
沈德符所记,与《明史》、陆容《菽园杂记》相合,他比陆容晚生一百多年,更看到土兵 往后演变的历史。他指出弘治以后,内地的土兵已失去作战部队的性质,“徒供迎送之用” 。正德十四年(1519)王阳明平定宁王叛乱用了土兵是一个特例。余继登(万历五年进士)《典 故纪闻》卷十七说:“祖宗时,只有调土兵赴各省杀贼之例,未有调边兵入内地者。正德间 ,流贼猖獗,始调许泰、郃永等领边兵杀贼。”(注:(明)余继登:《典故纪闻》(中华书局,1981年,卷十七,第318页。)证明在正德年间土兵已基本失去 了战斗力。此后的土兵“竟列舆皂之中,捕拿民犯”,已毫无野战攻防的军事价值。
《水浒传》所描写的土兵,正是沈德符所谓“竟列舆皂之中,捕拿民犯”的形象写照。由 此可以判断,《水浒传》的写成,不会早于弘治(1488—1505)。
三、《水浒传》写人们在商品买卖中广泛使用白银,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在正 统之前,很可能在弘治、正德以后
白银在《水浒传》的世界里是一种流通的货币,人们随身携带,常常用于小额的生活消费 。第三回鲁提辖在酒店见到被镇关西欺压的卖唱的金老父女,随手便从身边摸出“五两来银 子”,见钱还少,向史进和李忠借钱,史进是庄园主,他拿出的是“一锭十两银子”,李忠 走江湖使枪卖药,他摸出的是“二两来银子”。鲁提辖和李忠都不是整银子,想必是些碎银 。第四回鲁提辖已出家改号鲁智深,他在五台山下请铁匠给他打造禅杖和戒刀,讲好价钱五 两银子,临了还饶了些碎银子给铁匠:“俺有些碎银子在这里,和你买碗酒吃。”第十回林 冲被发配到沧州看守草料场,天寒地冻,他去近处的酒店吃酒,“又自买了些牛肉,又吃了 数杯。就又买了一葫芦酒,包了那两块牛肉,留下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怀内揣了牛 肉,叫声相扰,便出篱笆门,依旧迎着朔风回来”。这偏僻村野小店,买卖也是使用白银。 第二十三回宋江与武松在柴进庄上邂逅相遇,宋江和宋清送武松去清河县寻兄,在官道旁小 酒店为他饯行,宋江送了一锭十两银子给武松,酒毕,“宋江取些碎银子,还了酒钱”。这 里也是用碎银子付帐。第三十九回宋江杀阎婆惜后刺配江州,在江州浔阳楼吃酒吟诗,付帐 还是用银子,“便唤酒保计算了,取些银子算还,多的都赏了酒保”。第四十四回戴宗、杨 林在蓟州结识石秀,邀石秀进酒店吃饭,“叫过酒保,杨林身边取出一两银子来,把与酒保 道:‘不必来问。但有下饭,只顾买来 与我们吃了,一发总算。’酒保接了银子去,一面铺下菜蔬果品案酒之类”。《水浒传》的 要角都是江湖好汉,情节中没有多少商业活动的场景,从以上例举的朋友馈赠和买物吃酒用 白银的描写,可以肯定的说,作者写作《水浒传》的时候,社会商业活动已广泛使用白银作 为货币。
在中国历史上,白银成为货币是明朝中期才发生的事情。
宋朝的货币是铜钱和铁钱。白银包含着较高的价值,但在宋代他还没有充当一切商品的等 价物,不能用来购买别的商品。唐代宋代都曾铸造过金币和银币,比如河北定县静志寺真身 舍利塔塔基出土过“宋通元宝”银币,五台山出土过“淳化元宝”金币,这些金银币只是作 为礼品和纪念品用于某种典礼,并非用作交易商品的货币。关于金银币的这种用途,宋代文 献多有记载。《宋会要辑稿》礼五十三之十八《亲王娶》记金银币用作亲王婚娶给女家的聘 礼:
宋朝亲王娶,初赐女家银两以修房,从敲门用羊二十口,酒二十瓶,红绢四十匹,下定用 羊二十口,酒三十瓶,红绢六十匹,腊面茶五十斤,缚子茶五十斤,果六盘,花六罩,花粉 十二奁,眠羊卧鹿花饼千枚,头红绫三十匹,涂金银胜二十合,小色金银钱三十千, 金钗钏四只十两,金缠一副十两……银钱千文。……
公主婚礼失也有金银钱,《武林旧事》卷二《公主下降》云:
三朝,公主、驸马并入内谢恩,宣赐礼物,赐宴禁中。外庭奉表称贺。赐宰执、亲王、侍 从、内职、管军副都指挥使已上金银钱盛包子有差。
宫中除夕礼物也有金钱,《武林旧事》卷三《岁除》云:
后妃诸阁,又各进岁轴儿及珠翠百事、吉利市袋儿、小样金银器皿,并随年金钱一百二十 文。旋亦分赐亲王贵邸、宰臣巨珰。
王公贵族生子,礼送“洗儿钱”,洗儿钱亦用金银币,《铁围山丛谈》卷四云:
祖宗故事,诞育王子、公主,每侈其庆,则有浴儿包了并赍巨臣戚里。包子者,皆金银大 小 钱、金粟、涂金果、犀玉钱、犀玉方胜之属。
《武林旧事》卷八《宫中诞育仪例略》记宫中诞育,内库所赐银绢等物中亦有“银钱三贯 足”。
用于某些典礼,是宋代金银货币的一种用途,这些用途当然并不能证明他们不是货币。不 是货币的证明,见于《宋史》“食货志”之“钱币”。史载宋代钱币只有铜钱、铁钱二种。 按《宋刑统》,私铸钱者犯法,而私铸金银钱,只要不通时用者则不构成犯罪,足见金银钱 不是货币。金银虽不是货币,但由于他们价值较高,而通行的铜钱和铁钱量重值小不便大量 携带,他们常常成为大宗贸易支付的周转物。商人到外地交易常常携带银两,银两不能用于 交易和支付,必须兑换成现钱。这样,宋代的金银铺便应运而生,金银铺打造金银首饰器皿 ,同时还从事金银与现钱兑换的金融业务。采购的商人需将自己带来的金银兑换成现钱后方 能到市场采购,卖掉货物的商人需将手上大量的钱币兑换成金银以携归。北宋汴京和南宋临 安金银铺的发达,《东京梦华录》、《梦梁录》、《都城纪胜》等均有具体描述。白银用于 大笔现钱兑换,因而一般都铸成银锭,宋代银锭称作铤银,大铤五十,中铤半之,小铤又半 之。《水浒传》中用碎银子付酒帐的情况,绝对不会出现在宋代。
元代的货币包括白银和铜钱,而主要形态都是纸币。元代货币制度受中亚使用银币的影响 ,在征服了北宋以后曾铸造过船形的银锭,俗称“元宝”。到了南宋覆亡、统一了中国以后 ,便推行纸币。纸币成为流通的货币形态,朝廷同时下令禁止金银作为货币流通。元世祖中 统六年(1260)印发“中统元宝交钞”(丝钞),以丝为本位,以两为单位,二两丝换一两银。 后又印发“中统元宝钞”,以铜钱为本位,二十四年(1287)发行“至元通行宝钞”,元顺帝 至正十年(1350)发行“至正交钞”。元代纸币有现银作保证,银和钞可以互相兑换,但交易 要用纸币,全国各地通行。关于元代使用纸币的情况,《马可波罗游记》有不少记叙,该书 第六十一章写临清“使用大汗的纸币”,第六十二章写东平州“使用大汗的纸币”,第六十 三章写西州城“使用纸币”,第七十章写襄阳、第七十三章写镇江、第七十六章写杭州,都 写到使用纸币的情况。马可波罗作为一位欧洲人,对于元朝社会无处不用的纸币新奇和惊讶 ,在他眼中真是一个奇迹。的确,元代纸币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货币。
《水浒传》中绝无纸币的踪影,可见作者的经验不是得自元朝。
明初朝廷继续实行纸币的货币政策,严令禁止百姓在买卖中用金银交易。明朝的纸币曰“ 大明通行宝钞”,与铜钱并行使用。“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禁 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以金银易钞者听”。(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第1962页,第1963页,第1964页。)明代纸币政策与元朝不同有 两点:一、元朝纸币有现银作保证(至少在法度上是这样规定),明代却没有,一开始就有滥 印的可能;二、元朝纸币可以兑换金银,明代却只能用金银兑换纸币,反过来却不可,他的 信誉显然较差。朝廷为了维持这种纸币的地位,便严令禁止在商业交易中使用金银。洪武八 年(1375)“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洪武三十年(1397)“乃更申交易用金 银之禁”。(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第1962页,第1963页,第1964页。)禁止之严,从量刑上可知。“成祖初,犯者以奸恶论,唯置造首饰器皿,不 在禁例。永乐二年(1404)诏犯者免死,徙家戍兴州”。(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第1962页,第1963页,第1964页。)当初用金银交易可处以死刑,稍 宽则举家流放,可以说是重罪。宣德间改刑罚为罚款,“交易用银一钱者,罚钞千贯,赃 吏受银一两者,追钞万贯”。(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第1962页,第1963页,第1964页。)正统十三年(1448)“复申禁令,阻钞者追一万贯,全家戍 边”。(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第1962页,第1963页,第1964页。)
正统年间钞法已动摇。英宗正统元年(1436)“弛用银之禁”,结果是“朝野率皆用银,其 小者乃用钱,唯折官俸用钞,钞壅不行”。(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第1962页,第1963页,第1964页。)但这时朝廷只是松弛禁令,并非废止了禁令 ,政府仍竭力维持钞法。正统十一年(1446)抚宁卫指挥使司告示《禁约阻当钞法事》曰:“ 今钞贯,务集四角俱全才方接受,略有软破,不行通使。若不具呈禁约,系于朝廷置立宝钞 ,恐后一概阻滞,深为未便……为此,除差人暗行缉捉外,今出告示,仰四方军民人等除挑 描印假不许外,但系原身及字样分明,无分大小,俱要通行流使。若有故违,事发,擒拿到 官,不分轻重,定行究问不恕。”(注:(朝鲜)崔世珍编,朴在渊校注:《吏文·吏文辑览》(鲜文大学校中韩翻译文献研究所
,2001年),第190页。)宝钞久用而缺损难以换新,始终是困扰明代经济生活 的一个问题。政府虽然有“倒钞法”,规定缺损昏烂的旧币可以兑换新钞,只收取工墨费, 但政府有关部门官吏从中渔利,旧钞实际价值大大低于面值,因而人们往往拒收昏烂的旧钞 。抚宁卫指挥使司的这个告示说明,当时市场交易主要还是使用纸币,政府仍极力维护纸币 的地位。正统十三年朝廷又加大执法力度,“阻钞者追一万贯,全家戊边”。到天顺年间(1 457—1464),禁用金银的法令又松弛下来,但钞法仍在,纸币仍然通行。《明史》记“弘治 元年(1488,京城税课司,顺天、山东、河南户口食盐,俱收钞,各钞关俱钱钞兼收”。(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第1964页。)
钞法之废,在弘治、正德间,“钞法自弘、正间废”。(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 第1969页)社会专用白银则在嘉靖初年:
嘉靖四年(1525),令宣课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是时钞久不行, 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七册),卷八十一“食货志”,第965页。)
弘治正德间宝钞不行,嘉靖初年铜钱也阻滞难行,市场交易“益专用银矣”。
《水浒传》绝无使用纸币的描写,甚至用铜钱也罕见,市场交易不论款额大小,几乎专用 白银。为适应商品零售小额交易,遂广泛使用“碎银子”,这“碎银子”乃是白银作为流通 货币的形态标志,他说明白银已经完全货币化了。这种情形的出现,最早也早不过弘治正德 年间,据《明史》,他更像嘉靖初年货币情况的写照。
四、《水浒传》描写的腰刀是明代中期才有的新式兵器,而凌振使用的子母炮则 是正德、嘉靖间的火器
《水浒传》中兵器花样甚多,但使用最普遍的是朴刀和腰刀。朴刀又称搏刀、拨刀,是宋 代农民用来开山种田的工具。那时朝廷管制刃器是十分严格,不但禁止民间私蓄兵器,就连 军人的兵器也要寄存本军司,出征时方能申请取出。朴刀虽是务农器械,但毕竟是金属的刀 ,他因而成为民间个人自卫和强人行凶的武器。宋朝政府担心朴刀对治安构成威胁,曾多次 下令禁管朴刀。《水浒传》作者对朴刀的概念十分模糊,把他写成长柄刀,今人不察,竟沿 袭此错而不悟。(注:详见拙著《从朴刀杆棒到子母炮》,《文学遗产》1999年第2期。)作者对朴刀的误解,说明他距离宋代已经十分遥远了。毕竟元代杂剧对 朴刀的观念还是接近事实的。
作者把朴刀理解成长柄刀,那么就有一个短柄刀与他配套。《水浒传》中的好汉行走江湖 ,常常是提条朴刀、跨口腰刀。第二回写少华山的朱武、陈达、杨春下山拜会史进,“将 了朴刀,各跨口腰刀”。第十一回林冲为向梁山纳投名状,下山剪径,“带了腰刀,提了 朴刀”。遇上杨志也是“跨口腰刀,提条朴刀”。第二十二回宋江、宋清逃避官司,“弟兄 两个各跨了一口腰刀,都拿了一条朴刀,径出离了宋家村”。第三十一回武松“血溅鸳鸯楼 ”,他跨口腰刀、提条朴刀潜回张都监花园,用腰刀连杀数人。
腰刀并不是古已有之的兵器,宋代的兵器中没有腰刀。北宋曾公亮编撰的《武经总要》记 载刀器分长柄刀和短柄刀两类:长柄刀有屈刀、偃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掉刀、戟 刀等七种。前五种为单边刀,掉刀为双边刃,戟刀由古戟演化而成;短柄刀只有手刀一种。 手刀柄短,刀身直,前锐后斜。此刀在北京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有藏。
元代骑兵不使用宋代的长柄刀,使用的短柄刀也不是宋代的手刀,而是从中亚引进的环刀 。《黑鞑事略》记蒙古兵“有环刀,效回回样,轻便而犀利,靶小而偏”。成吉思汗曾嘱诸 继承人,“兵械最备者,并持一微曲之刀”,(注:冯承钧译:《多桑蒙古史》(中华书局,1962年),第153页。)即环刀。环刀刀身微曲,靶小而偏,轻便 犀利,便于骑兵使用。环刀在元初尚未普及,《元史》曾记载了这样一个事实:
岁壬子(1252)……宪宗令断事官牙鲁赤与不只儿等总天下财赋于燕,视事一日,杀二十八 人。其一人盗马者,杖而释之矣,偶有献环刀者,遂追还所杖者,手试刀斩之。帝责之曰: “凡死罪必详谳而后刑,今一日杀二十八人,必多非辜。既杖复斩,此何刑也?”不只儿错 愕不能对。(注:《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第一册,卷四“世祖本纪”,第58页。)
有人献环刀给不只儿,足见环刀为珍稀之物,不只儿急不可待的拿刚刚受杖刑的盗马者试 刀,可知不只儿还是初见此刀,急切想了解他的性能。此事发生在蒙古人入主中原前约二十 年,环刀普及到装备全军,大约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九十年以后,元惠宗至元六年(1340) 三月诏:“除知枢密院事脱脱外,诸王侯不得悬带弓箭、环刀辄入内府。”(注:《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第三册),卷四十“顺帝本纪”,第854页。)这时环刀已 是王侯们随身佩带的武器了。元刊《宣和遗事》中绝无腰刀的踪影,只写有环刀,其前集写 汴京巡兵所佩之刀就是环刀:“巡兵二百余人,人人勇健,个个威风,腿系着粗布行缠,身 穿着鸦青衲袄,轻弓短箭,手持着闷棍,腰胯着环刀。”《宣和遗事》所写,已是环刀普及 的时代了。
腰刀,不能望文生义,解释为系于腰间的刀。诚然,他可胯在腰间,但他是专有名词,指 一种特殊形制的短柄刀。明代天启元年(1621)成书的《武备志》记短柄刀有三种:一曰:“ 长刀”,二曰“短刀”,三曰“腰刀”。“长刀”仿日本式,刃长五尺,柄长一尺五寸,双 手握柄搏杀。短刀为骑兵专用。腰刀长三尺二寸,柄短形弯,与藤牌并用。《武备志》说“ 短刀”为骑兵专用,可能接近元代的环刀。腰刀细长形弯,较“短刀”为长,乃是环刀的发 展,骑兵、步兵皆可用。戚继光(1528—1587)《练兵实纪》绘有腰刀图式并详叙其造法曰:
腰刀造法,铁要多炼,刃用纯钢,自背起用平铲平削,至刃平磨无肩,乃利。妙尤在尖。 近时匠役将刃打厚,不肯用工平磨,止用侧锉,将刃横出其芒,两下有肩,砍不入深,刀芒 一秃,即为顽铁矣,此当辨之。(注:(明)戚继光:《练兵实纪》杂集卷五军器解,《中国兵书集成》(解放军出版社、辽沈书社,1994年)第十九册,第616—617页。)
戚继光视腰刀为先进兵器,用他来装备骑兵和步兵。他编制的每马军一中营,装备腰刀115 2把,弓1152张,双手长刀432把。每步军一营,装备腰刀216把,长刀1080把,长枪216杆。 (注:(明)戚继光:《练兵实纪》杂集卷五军器解,《中国兵书集成》(解放军出版社、 辽沈书社,1994年)第十九册,第714—731页。)戚继光的军事活动主要在嘉靖后期至万历前期的二十多年间,腰刀并不是他的发明,但 他把腰刀的形制加以定型和规范,并装备到全军,对腰刀的普及起到重要作用。
腰刀不是元代而是明代的产物,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出现在明代的何时呢?成化十四年 (1478)辽东都司经历司奏呈《成化十三年以后辽东开原虏寇节次侵掠防御各官提问拟律事》 述及成化十三年(1477)九月二十一日在深湖河古城北与“达贼”的战斗中,“小旗李源斩获 首级一颗,得获弓箭腰刀等件”,此件辑录在朝鲜《吏文》一书中,后来朝鲜李朝折冲将军 义兴卫副护军崔世珍于嘉靖十八年(1539)对《吏文》进行修订并加注解训释,崔世珍在此文 “腰刀”下注曰:“腰刀,即环刀也。”可见在嘉靖十八年(1539),朝鲜一般人还只知环刀 而不知腰刀。朝鲜与中国仅鸭绿江之隔,朝鲜李朝与明朝往来密切,如果腰刀在中国已经普 及,朝鲜人当不会不知。由此推论,腰刀的广泛使用当在成化以后,不为武断吧。《水浒传 》写人人都佩腰刀的情况,无论如何不会发生在明初。
在武器方面,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子母炮。《水浒传》对于轰天雷凌振的子母炮作了绘声 绘色的渲染,他简直是一种威慑性的火器,只放了三炮,一炮便打到了鸭嘴滩边小寨上,宋 江“展转忧闷”,众头领“尽皆失色”。待梁山设计活捉了凌振,使凌振的炮口反过来对准 高俅的政府军,政府军也招架不住,连主将呼延灼在战败后也归顺了梁山。子母炮在以后的 攻打北京城、东昌府、三败高俅等战役中都立下了卓著的战功。小说写凌振有三种火炮,以 子母炮最为神奇。第五十七回写道:“那一个母炮周回接着四十九个子炮,名为子母炮,响 处风威大作。”所谓子母炮,是由子炮和母炮两个部分构成,母炮一个,配合着若干个子炮 。
《水浒传》对子母炮的构造、形制和操作过程等等都写得不具体。子母炮在文献上又称“ 佛郎机铳(炮)”,因为他来自“佛郎机”(葡萄牙)。他的确由母炮和子炮两部分组成。母炮 身管前部细长,后部为鼓腹,所谓“巨腹长颈”。鼓腹上开长孔,用以装填子炮。子炮预先 装好弹药,填入母炮鼓腹中发射,射毕将子炮退出鼓腹,换填另一枚已备弹药的子炮。一门 母炮配备若干枚子炮,如此可以轮番装填、发射不停。他的结构与现代火炮的原理完全相同 ,母炮相当于现代火炮的炮身,子炮相当于现代火炮炮弹,子炮发射后退出母炮鼓腹,相当 于现代火炮射毕退出弹壳。由此可见,子母炮已是现代火炮的雏形,是古代火器中之最先进 的武器。旧式火炮发射炮弹后,临时要再往炮膛中装填弹药,而旧式火炮体重身长,装填弹 药时必须将炮管直起,需要多人操作,而且炮膛射出一弹,炮身便要发热,热到一定程度则 要稍事冷却后才能装填弹药,“重而难举,发而莫继”,这是旧式火炮的严重缺欠。子母炮 恰 好克服了这种缺欠,操作既省力,发射又可不停,不能不说他是火炮史上的重大进步。北京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陈列有明嘉靖间制造的子母炮和炮用火药(河北抚宁县文管所捐赠) 以及制造年代不详的其他型号的子炮。
子母炮也不是古已有之,他出现的年代有案可稽。《明史》记我国古代火炮的历史曰:
古所谓炮,皆以机发石。元初得西域炮,攻金蔡州城,始用火。然造法不传,后亦罕用。
至明成祖平交阯,得神机枪炮法,特置神机营肄业。制用生、熟亦铜相间,其用铁者, 建铁柔为最,西铁次之。大小不等,大者发用车,次及小者用架、用桩、用托。大利于守, 小利于战,随宜而用,为行军要器。永乐十年诏自开平至怀来、宣府、万全、兴和诸山顶, 皆置五炮架。二十年从张辅请,增置于山西大同、天城、阳和、朔州等卫以御敌。然利器不 可示人,朝廷亦甚惜之。
宣德五年敕宣府总兵官谭广:“神铳,国家所重,在边墩堡,量给以壮军威,勿轻给。” 正统六年,边将黄真、杨洪立神铳局于宣府独石。帝以火器外造,恐传习漏泄敕止之。
正统末,边备日亟,御史杨善请铸两头铜铳。景泰元年,巡关侍郎江潮言:“真定藏都督 平安火伞,上用铁枪头,环以响铃,置火药筩三,发之,可溃敌马。应州民师翱制铳, 有机,顷刻三发,及三百步外。”俱试验之。天顺八年,延绥参将房能言麓川破贼,用九龙 筒,一线然则九箭齐发,请颁式各边。
至嘉靖八年,始从右都御史汪鋐言,造佛郎机炮,谓之大将军,发诸边镇。佛郎机者, 国名也。正德末,其国舶至广东,白沙巡检何儒得其制,以铜为之,长五六尺,大者重千余 斤,小者百五十斤,巨腹长颈,腹有修孔。以子铳五枚,贮药置腹中,发及百余丈,最利水 战。驾以蜈蚣船,所击辄糜碎。(注:《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八册),卷九十二“兵志”,第2263—2264页。)
明代是中国军事史上火器大发展的时代,以上文字清楚的勾勒出火器发展的坐标。佛郎机 炮也就是子母炮引进国内加以制造,时间在嘉靖八年(1529),而传入的时间是正德末,由 白沙巡检何儒从葡萄牙船上获得此项技术。此说亦见于《明实录》卷一百五十三,“中国之 有佛郎机诸火器,盖自(何)儒始也”。明人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九对此事记录甚详:
有东莞县白沙巡检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郎机船,见有中国人杨三、戴明等,年久住 在彼国,备知造船及铸制火药之法。(汪)鋐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卖酒米为由,潜与杨 三等通话,谕令向化,重加赏赍,彼遂乐从。约定其夜,何儒密驾小船,接引到岸。研审是 实,遂令如式制造。
中国海岸线长,葡萄牙船来中国,不止一艘,也不止停留广东东莞白沙一港,故而子母炮 传入的路线当不止何儒一处。正德间人顾应祥便说他获得过子母炮:
正德丁丑(十二年,1517)予任广东佥事,署海道事。蓦有大海船二只,直至广城怀远驿, 称系佛郎机国进贡……其铳以铁为之,长五六尺,巨腹长颈,腹有长孔,以小铳五个轮流贮 药,安入腹中放之……时因征海寇,通事献铳一个,并火药方。(注:(明)顾应祥:《筹海图编》卷十三。)
此外,王阳明于正德十四年(1519)平定江西朱宸濠叛乱之际亦获知子母炮其物,当宸濠乱 起,致仕闲居福建莆田老家的原右都御史林俊即派人将子母炮并火药方送至江西王阳明军前 ,子母炮送到时,叛乱已平定有七天。王阳明虽然没有用上子母炮,但很感新奇,也深感林 俊报国之忱,遂赋有一诗曰:
佛郎机,谁所为?截取比干肠,裹以鸱夷皮。苌弘之血衅不足,睢阳之怒恨有遗。老臣忠愤 寄所泄,震惊百里贼胆披。徒请尚方剑,空闻鲁阳挥。段公笏板不在兹,佛郎机,谁所为?(
注:(明)王阳明:《书佛郎机遗事》,《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卷二十
四,第921—922页。)
林俊如何得到子母炮,未见进一步记载。他住在沿海的福建,来源一定还是葡萄牙海船。
林俊、顾应祥得到子母炮的渠道与何儒不同,但在时间上几乎一致,都发生在正德末年。 明朝政府下令仿制种种型号子母炮以装备军队的时间是嘉靖八年(1529)。此事见于上引之《 明史》,还见于《武备志》卷一百二十二、《练兵实纪》杂集卷五、《明会典》卷一百九十 三,确凿无疑。最初仿制的型号计有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几种,子铳由五门增至 九门。一号长八九尺,装火药一斤,每个铅子重一斤;二号长六七尺,装火药十一两,每个 铅子重十两;三号长四五尺,装火药六两,每个铅子重五两;四号长二三尺,装火药三两半 ,每个铅子重三两;五号长一尺,装火药五钱,每个铅子重三钱。一、二、三号主要用于水 战和攻守城寨,四号五号用于野战。其射程均达百余丈。
《水浒传》写子母炮由子炮和母炮组成,发射起来“连珠炮响”,应该说是把握了子母炮 的基本特征。然而细究起来,其描写又有一些不确之处。比如说“一个母炮周回接着四十九 个子炮”,就不得要领。看来《水浒传》作者对于子母炮只是道听途说,并未目击实物。如 此固不足怪,朝廷对火炮严加保密,尤其像子母炮这样先进的武器,莫说普通百姓无以接近 , 就是一般军人,若非神机营掌管、操作子母炮者,也难得见其真容。嘉靖年间子母炮的名 声远播,越是神秘,传播得越是迅速。嘉靖万历时期的小说《痴婆子传》甚至用子母炮来形 容男女床第举动,可见当时人们已普遍知道关于子母炮的传闻。《水浒传》作者对子母炮也 是心仪神往,虽不甚了了,却也写进情节,并且成为轰天雷凌振形象的构成要素。《水浒传 》作者不可能与何儒、顾应祥、林俊诸人同时获悉子母炮,根据是他并不确切知道子母炮的 构造和操作,他只是道听途说。这样,他写作《水浒传》的时间最早就只能在嘉靖初年了。
《水浒传》所写“土兵”的情形不会早于弘治,很可能是正德以后的实景;碎银子用于零 售小额交易也早不过弘治正德;腰刀的出现在成化年间,普及却已是嘉靖年间的事情了;而 子母炮的描写,就把《水浒传》成书时间的上限划定在了正德、嘉靖之交。高儒《百川书志 》著录《水浒传》的时间至晚不会晚于该书自序署时的嘉靖十九年。这样,《水浒传》成书 时间的下限当不会晚于嘉靖十九年。本文题曰“成书于嘉靖初年”,“嘉靖初年”即指嘉靖 元年至十九年(1522—1540)这样一个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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