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及其启示_联盟营销论文

西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及其启示_联盟营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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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以来,西方跨国公司的国际经营战略有了新的发展,突出表现为西方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营中普遍运用联盟战略,通过缔结战略联盟广泛开展经营合作,推进公司的发展。本文拟对西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主要特征及方式作一分析,以期对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有所借鉴。

一、西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基本特征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Strategic Alliance of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又称国际性战略联盟(International Strategic Alliance),它是西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跨国公司,为实现某一战略目标而建立起的合伙关系,联盟成员之间相互合作、共担风险。它突出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战略联盟是一种非资本参与型国际经营方式,它所形成的并非是一国企业对另一国企业进行控制和支配的纵向从属关系,而是以协商产生的契约或协定为基础的一种合作关系。它并不强调伙伴之间在各个方面的相容性,所重视的是相互之间某些经营资源的共同运用,其相容性是有选择的。根据不同的选择,可以组成各种不同类型的合作同盟,而不必形成法律束成的经营实体,进行一揽子资源的相互转移。契约性合作更具有灵活性和选择性。

2.合作伙伴拥有特殊竞争优势并愿意与对方分享,合作的形式是交换技术、聚集资源或其它“软”方式,它拥有一个共同的长期战略,并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建立取长补短、优势叠加的合作。联盟企业在合作范围以外的市场上仍然激烈竞争。

3.战略联盟以技术联盟为其主要内容,联盟的战略目标指向高技术领域。西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本质上是技术联盟,西方称为战略技术联盟。如果说以往西方跨国公司建立独资、合资企业重在防止技术扩散,企图以垄断技术优势获取最大利润,那么,联盟则是一种积极的保持技术领先的开放性作法。80年代以来西方跨国公司缔结战略联盟也正是为掌握科技制导权。西方跨国公司的战略联盟是技术性的联盟,战略性的联盟,而且又主要是高技术的联盟。高技术的战略联盟流行于生物工程技术、新材料和微电子等领域中,因为这些领域的技术进步迅速,技术的专有性(Proprietarg)很强,科研开发需要大量投资, 为了尽快开发出新技术、新产品,占据有力的竞争地位,这时相互竞争的对手也会变成合作的伙伴。据统计,1980—1989年,西方3500家跨国公司所缔结的10000 项技术合作协定中,有代表性的为4192项。4192项合作协定中,集中于高技术工业的数量为3401项(81%), 其中生物技术工业847项,新材料工业430项,计算机工业198项,工业自动化(机器人等)278 项,微电子学383项,软件技术344项,通讯技术366项,航空工业228项,电力工业141项,医药/仪器95 项;中、低技术工业的合作协定为791项(占19%),化学工业410项,汽车工业205 项,食品和饮料工业42项。

4.战略联盟以大型跨国公司为主体,形成规模庞大的国际合作网络。战略联盟的核心和主体是西方大型跨国公司。在前述3500家母公司的10000项合作协议中,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大公司有465家,它们之间和以它们为主导的合作协定约占协定总数的80%以上。公司规模越大越能寻求和发现缔结战略联盟的机会,越能有效地构建合作网络。这是因为:(1)大公司多样化经营的程度和水平高, 具有与其他公司联盟的广泛基础;(2 )大公司更能解决共同开发及其他合作所需的资本和其它资源;(3)在国际技术开发联盟占主导的情况下, 大公司由于研究和生产地点分布广泛,更能发现合作的机会。西方大型跨国公司广泛结盟,客观上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网络。美国IBM公司在1992 年就已拥有400多个战略伙伴。 荷兰的菲力浦电气公司是西欧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厂商,80年代始,它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合作,取得了先进的光电技术;同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设计统一的电话系统;它还与罗伯特、伯施公司在电子技术方面合作;与瑞士威力、杜施达公司合作,研究开发密纹唱片;与日本新日铁公司、日本化学工业公司合作,生产陶瓷电子元件用于改善照相机和磁带录音机等产品的性能;它还与英国的一些公司合作,生产汽车音响、分析仪器和线性加速器;与加拿大企业合作生产文字处理机;与瑞典企业合作生产微波炉等等。可以说,在许多工业中,在世界范围内,西方跨国公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建立起如此广泛的合伙合作关系,形成如此纷繁复杂的关系网络。假如我们再把各个跨国公司的国内外子公司、协作公司考虑在内,可以想象当代西方的国际经营活动有多么广泛。西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形成意味着跨国公司间的竞争已不再是依托一个跨国公司内部资源的竞争,而是依托一个“跨国公司集合”的资源的竞争。由于这种“集合”或“联盟”的松散性和不能完全区分性,跨国公司间的竞争有可能加剧也有可能缓和。但是,它对国内经营的公司,对未参与联盟的跨国公司却产生了重大威胁。

5.联盟公司在全球各个市场上开拓,包括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据1993年3 月《经济学家》杂志转载的一家创新技术经济研究所的统计资料,1980—1989年,全球跨国战略联盟共计为5942个,其中,90%以上的国际战略联盟集中于发达国家企业之间,其投资活动也多以发达国家为场所。进入90年代以来,出于获取先进技术的考虑,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和前苏联东欧国家也开始中入与发达国家企业的战略联盟行列。

二、西方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主要方式

由于行业的性质、竞争的程度、产品的特点,以及企业的目标和自身优势的不同,企业间采战略联盟的形式各不相同。总的来讲,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方式:

1.共同研究与开发。这是契约性合作联盟最主要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契约规范下的共同研究和开发合作,具有充分独立性的两个或多个跨国公司,共同开发新技术和共同研制某种新产品,共同提供、共同分享开发所需资源、共担风险、共享研制所产生的利益,但不组成经营实体,实质上就是无资产投资性的战略联盟。例如福特汽车公司与马自达公司从1979年以来曾共同研制了10种新车型。福特负责大部分汽车式样设计,马自达奉献关键部件。福特善长市场营销和资金筹措,马自达善于开发制造。他们各自发挥独特的专业知识,彼此吸引,相互合作,取得良好的效益。一个大跨国公司往往不只和一个伙伴合作,很可能有多方面的联合。例如德国西门子公司在1984—1987年间签订的国际合作协议,在电讯方面的伙伴有瑞典的埃里克森、法国的西特—阿尔卡特尔公司、联合王国的KTM公司。除此之外,西门子公司还在半导体、 计算机和软件、机器人以及新材料等领域与多家公司签有协作协议。

2.合作生产与销售。这也是一种无资产投资的联盟。和研究与开发不同的是合作领域转移到了下游领域——产品的共同生产与销售。西方跨国公司间通过签定供应合同的形式,相互间提供用作生产投入品的零部件和用于销售的产成品,有时也包括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提供。生产性的供应合同在计算机、汽车等竞争激烈的工业中最为常见。比如西方计算机跨国公司与操作系统软件制作跨国公司的购买合同,汽车与电气关于引擎及其他零部件的购买合同。市场销售性的供应合同,如福特汽车公司在日本和其他亚洲国家以自己的牌号出售日本马自达公司生产的汽车,而马自达公司则在美国以自己的牌号销售福特生产和提供的汽车。再如IBM公司在日本与理光合作销售个人电脑, 与日本制铁合作销售操作系统,还与富士银行合作销售金融软件等。

3.举办合资企业。跨国公司将各自不同的资产组合在一起,共同生产、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他们只是在某些局部功能上合伙经营,而在其主线产品和核心业务上又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并相互进行竞争。例如,美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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