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183;基础道德教育”评价的拟定基础和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础论文,道德教育论文,评价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在发展,教育在改革,道德教育的目标也必须调整、充实。“尊重·基础道德教育”(以下简称“尊重”教育)在学生道德教育的内容、方法上的探索已迈出了第一步。为使学生对“尊重”有较全面的认识,课题组对几所实验校的1004名学生进行了关于“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社会与自然”的调查,要求学生们对以上内容从正反两方面写出怎样就做到了尊重,怎样就是没做到尊重。调查的结果,仅自尊部分的内容就有120条。课题研究测评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整理, 又在五中、七十四中、一六三中的126名学生中, 调查了对测评内容的认可度。结果为:认可度最高的是“孝敬父母”,达99%(当然这只是理性认识,具体行动则另当别论)。认可度最低的则是与之相关的“主动与家人交谈”,只达73%,两者相差26个百分点;而“能勇敢地面对无理指责”也只达77%,“诚实守信”、“自己的事自己做”均为79%,这几项相对来说认可度也较低。这反映出学生中存在的一种倾向,即习惯于说大而空的话,而对于他们本应认可的具体道理却表现出有陌生感。此外,从中还可以看出,学生们对“培养尊严和发展自己”的认识相对欠缺,这说明学生的自主意识还有待于提高。
立足于基础,把握住能够在当代社会起主导作用的道德价值取向,制定有助于培养学生内在的、深层的基本道德素质的目标,将进行道德教育的方式定位于由学生自我建构道德,促使学生将自身发展的需求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起来,这正是“尊重”教育评价研究力求探讨并努力尝试解决的问题。评价研究人员始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多次推翻了当时已初步“成型”的评价指标体系,反复研究,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终于初步构建出《“尊重·基础道德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尊重”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以培养学生独立的人格意识为教育的根本点,以自主、平等、关心、合作、宽容、责任、参与作为“尊重”教育的要素。“尊重”教育评价遵循整体性、方向性和可行性原则,以学生个体为评价对象,按合理的程序对学生道德教育诸方面、诸因素进行价值上的判断;评价重视形成性评价,以“自评”为主,“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以说,评价指标体系是“尊重”教育的核心内容,评价指标导向明确,有助于激励学生逐步实现自我完善;实施评价将“尊重”教育的内容具体化,使该项教育具有可操作性。
《“尊重·基础道德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凝聚着课题组全体成员的心血,我们将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以下,是这一评价指标的结构图。
中学生《“尊重·基础道德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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