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范围内类人猿婚礼故事的继承--兼论其与“怪物食人”故事的关系_文化论文

猿猴抢婚型故事的世界性传承——兼论其与“巨怪吃人”型故事的递嬗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故事论文,猿猴论文,世界性论文,吃人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 II06.7

“猿猴抢婚”和“巨怪吃人”二型故事是复叠的

所谓“猿猴抢婚”型故事在比较文学里已得到比较充分的研究。我们曾经在《文学评论》1982年第5期上发表《无支祁哈奴曼孙悟空通考》,揭示吴承恩《西游记》里金紫国故事实在是《罗摩衍那》里哈奴曼为罗摩王拯救悉达的中国版。这说法一直受到批评、怀疑和责难,却实在是这两部杰作有“间接传承”关系的铁证。我们的《中国文化的精英》(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1年)曾就它与“巨人吃人”故事的种种复叠展开论证,却依然不能取信于学术界。我们必须再次强调这相互叠合的二型故事不但在中印大量流传,而且从西域到内地都有不同形式的版本或再现。(注:巨人吃人故事,可参见郎缨:《东西方文学中的独目巨人母题》,《西域研究》1993年第3期。)

与《西游记》直接相关的——

十首魔王拉瓦那抢夺罗摩王妃悉达

兰戛西贺抢夺召朗玛王妃西拉

金毛吼抢夺金紫国王妃金圣娘娘

这几个故事肯定是同型的。救援者是神猴哈奴曼或孙悟空。但是,中西文学里猿猴都被认为“性淫”,钱钟书《管锥编》等论述无遗。神猴的异化或怪化就是“罗刹”、野叉或魔怪。哈奴曼的“另一面”或“分身”,会不会也是某种“罗刹”呢?印度红猴就极不老实。孙悟空也曾做妖怪,胡作非为,吃人、抢掠。《陈从善梅岭失妻》话本里或是其“前身”的齐天大圣会“摄偷可意佳人”。所谓《北西游》里,水帘洞石猴“娶金鼎国母为妻”。《时真人四圣锁白猿》里的烟霞大圣谋骗沈璧之妻。朱鼎臣《唐三藏西游释厄传》里,是孙行者变成泥鳅跳下濯垢泉在盘丝洞女妖的某些地方“左冲右撞”(或说是“八戒”之误,未必)。就是吴承恩《西游记》,孙悟空不是曾变成牛魔王大肆调戏铁扇公主吗?

“猿猴性淫”,除了钱氏《管锥编》所举西方骂浪荡者为monkey(猴子)等等之外,谢弗《撒马尔罕的金桃)介绍说:

在西方传说中,猿以淫荡好色而著称。将好色的特点归之于猿的直接原因,可能就是人们想要解释将猿表现为淫欲之物的埃及图画。总而言之,根据传说,印度的红猿也是很淫荡的,而印度的红猿确实很可能就是普林尼和艾里安所描述的亚洲猩猩(Satyri)的原型。所以古希腊的潘(Pan,牧人之神)是一头淫荡的羊,而古希腊的森林之神(Satyi)——形似人猿是淫逸放荡的象征——则是一只好色的猿。猿作为“奢侈”——此处指性欲——的象征,在欧洲从中世纪起就开始定型了。(注:[美]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吴玉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57—458页。)

我们曾经列出“魔怪抢婚”故事义项略作比照。

抢婚魔怪 受害者 被抢之妇 救助者 出处

拉瓦那罗摩王 悉达 哈奴曼 《罗摩衍那》

白猿 欧阳纥 欧阳纥妻 女人们 《补江总白猿传》

申公(猿)陈从善 张如春紫阳真人 《陈从善梅岭失妻》

猿猴 李德逢 李德逢妻 李德逢 《申阳洞记》

孙行者金鼎国王 金鼎王女 观音菩萨 杨景贤《西游记》

(或后)

烟霞沈璧沈璧妻时真人等 《时真人四圣锁白猿》

大圣(猿)

紫袍妖 宝象国公主 孙悟空吴承恩《西游记》

青毛狮乌鸡国王 乌鸡王后孙悟空同上

金毛吼朱紫国王 金圣娘娘孙悟空同上

至少在中国故事里,抢婚者多是妖猴。魔王拉瓦那和神猴哈奴曼身上某些成分的互见或重叠,也是很难抹煞的。

从《易林·剥卦》“南山大玃,盗我媚妾”开始,淫荡的猿猴或山鬼、野人盗抢“良家妇女”,加上“猴娃娘”型民间传说,这类故事不知凡几。“猿猴抢婚”型是可以成立的。

我们说,“猿猴抢婚”型故事是“巨怪食人”型故事的一种变体(或改型),理由大致如下。

(1)在中亚、北亚、东亚的类似故事里,二型往往叠合或交叉,吃人者有时是猿妖,而吃人之余或又淫人妻女。

(2)从中亚到北亚、东北亚,从叶尼塞河到黑龙江,古代岩画里大量的人面像,或独目,或三目,或纵目,即是独目巨人神话早就发生于亚洲的证明。这种“人面”的“骷髅化”或“猴面化”,是它们曾经渐变为“猿妖”或“猴神”的依据。或说,这些多属萨满“面具”;其实萨满教里也包含猿猴崇拜。中亚或“大西域”也有丰富的猿猴传说和信仰。其事甚繁。请参看我们的《中国文化的精英》和《山海经的文化觅踪》(湖北人民出版社)。

(3)喜马拉雅山两麓,从阿尔泰山到青藏高原,都有“雪人”或“野人”(及其抢掠妇女)的传说,它们容易跟“巨怪食人”故事粘合。

(4)这两型故事在后世文献和传说里不时交叉,留下“磨合”的痕迹构造或证据(这是本文的重点。)

(5)北亚及其展延区流传的吃人妖怪“莽盖”既是独目巨人的改型,又是威胁人类的大猿的怪化。这种“中介性”的实证也是非常有力的。

北亚吃人莽盖就是魅或独目人

可注意者,《山海经·海外北经》“黑首从目”之“祙”(魅),上承希腊长诗《独目篇》那“毛发毵毵”的Arimaspea,进入北亚萨满文化圈即变成吃人巨怪“獏:莽盖”,其母型则往往为猿妖(请参看我们的《傩蜡之风》,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例如,《神异经》有吃人脑的人形妖怪“獏”,就是“魅”之析音。

[魅:獏]

“魅:獏”双声,“魅:”近韵。是其为“魅”的演化。

“獏”变为麻胡、为马虎、为猕猴,再变为“莽盖”,为“毛古鲁”,为“莽古斯”,甚至为土家族的“毛古斯”。这在我们的《傩蜡之风》里(第746—763页)有不厌其烦的陈述。

鄂伦春人称“莽盖”为“玛猊”,与“獏”一音之转,它吃人,“浑身是紫黑色的硬毛”,是为鬽也,魅也。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巨目獠牙,满身长毛,有的长着多首级,有的据称还是“独眼”,但那多属“魔王”,不一定称为“莽盖”。这些都可以视为“独目族”、“一目国”即 Arimaspea的异化或怪化。

匈牙利学者乔治·卡拉认为,Manggus一语出自中期突厥—维吾尔语。(注:《亚细亚研究》,第73卷,瓦·海希西主编,威斯巴登,1982年,第212页。引见④。)“维吾尔和新疆其它一些民族语言中,迄今还有‘蟒古兹’(Manggus)这个恶魔名称。同时,其它北方民族也都有相近的叫法。例如,蒙古语布里亚特方言叫做‘蟒嘎德海’,除辅音交替外,词根与其它地区蒙古人的叫法相同。”(注:[蒙古族]仁钦道尔吉:《关于阿尔泰语系民族英雄史诗、英雄故事的一些共性问题》,仁钦道尔吉、郎缨编:《阿尔泰语系民族叙事文学与萨满文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15页。)前举相关词语,其“词根”都是—

Mang——:魅:魔

匈牙利用以吓唬小孩子的妖魔(有些像满族的“马虎:麻祜”)叫做——

mumus或bubus(注:《亚细亚研究》,第73卷,瓦·海希西主编,威斯巴登,1982年,第212页。引见④。)

与“Monggus:魅:獏”相当接近。

这样,以下几组读音是对应,或可通转的。

[华夏—汉族] 祙,魅,鬽

/猕猴

[突厥]mogos(莽古斯)

[维吾尔] 莽古兹(Mangguz)

[土家族] 毛古斯

[蒙古]莽盖;莽古斯,莽忽斯,

毛奥斯(Manggus,口语为Manggas)

[鄂伦春] 玛猊,莽猊

[鄂伦春,

鄂温克] 莽盖,满盖

[达斡尔] 满盖,忙哥,莽古斯

“魅:獏:玛猊”一变为“莽盖”或“莽古斯”,再变为满语的“马胡”——这就是唐宋故事里所谓吃孩子的“麻胡”(被附会为隋将麻叔谋)。

[满] 马虎,玛虎斯

[赫哲]马虎

[汉] 麻胡

可以说,这些都是对强悍勇狠的“鬼:魅:独目人”的丑化与夸饰。

这里我们有个历史语言学的臆想。据刘咸先生介绍,英语 monkey,联系着源出于葡萄牙文、现在是法文形式的macaque(当然有其希腊拉丁语源)。它们跟古汉语的“猕猴”的读音不谋而合。(注:参见刘咸:《猕猴世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3页。)然而它们跟蒙语的manggus(口语是manggas),突厥语的moggos,不是也很接近吗?试比照下列“猴”或“猴形妖怪”的名称:

[法语]Macaque

[英语]Monkey

[突厥语] Moggos(莽古斯)

[蒙古语] Manggus(Manggas,省言“莽盖”)

[古汉语] 猕猴(mǐhō或mǐko)

其间是否有递变或嬗袭的痕迹可寻呢?

萨满文化圈里,还有代表邪恶力量的

耶路里:勒鲁里

据说出自突厥语。

富育光认为,它与“莽盖:莽古斯”是相通的,代表邪神。

耶鲁里—勒鲁里—耶勒斯—

莽斯—莽古斯—

莽里(犸猊)—莽盖里—莽盖斯—莽盖(倪)—

莽虎—玛琥—玛琥里—玛琥兹

——之间似乎都有语转关系。富说:“耶鲁里一词的标准音,是太阳神话[里]恶神神名的基本音。如前所述,耶鲁里一词属于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中的突厥语音,而且与北欧萨满教神话中的译音非常相近,可见相互影响之深。……[耶鲁里/莽古斯]是异音同义的,都是指邪恶与魔鬼而言。”(注:富育光:《萨满教与神话》,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24页。)这实在值得进一步勾索。

希腊人称“独目人”为Arimaspi,斯基泰语作Arimas,中国人称“一目”或“鬼国”为“魅”。

Armaspi之首音Ari—似近突厥语之“耶鲁里”或“耶勒斯”。

Arimaspi之后半—maspi或mas又跟“魅:莽古斯”乃至“猕猴”/macaque双声。

我们还要知道,蒙古高原和中亚某些地区称巨猿形“野人”为阿尔玛斯(Armas),跟Arimas-Arimaspi更加相近。这是为什么呢?

“巨猿”或“野人”据说也抢掠妇人

要谈论猿猴的“吃人”或“抢婚”,必须先看看有关的“人猿”或“野人”传说,伟大的分类学家,瑞典的林奈还不知道“猩猩”的存在,他的学生霍皮乌斯在《人形动物》论集里记述了一些怪人。其中,“艾德罗凡迪的魔人(Lucifer Aldrovandi)是照艾德罗凡迪所著的《胎生四脚兽》一书(1645年)的第二卷249中,标题为‘从中国来的叫做巴比利乌斯(Barbilius)的稀奇猿’的插图摹拟下来的。”这种人形动物像《奥德修纪》的独目人那样吃航海者。“霍皮乌斯以为这种动物是那猫尾人身的人类之一;科平断定这些猫尾人吃了一船人,即船长和船上的一切人。”(注:[英]赫胥黎:《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页。)林奈在《自然系统》的一个附注中称其为“有尾人”(homo caudataus)。这就是所谓“林中人”(orang atung)——褐猿或猩猩,郭沫若所谓“方良”者。我们在《傩蜡之风》等书里说,怪猿“方良”或“罔两”,奇妙地“语变”或“对转”殴逐妖鬼的“方相”,与此也有关系。

赫胥黎介绍说,欧洲、非洲、澳洲和东南亚洲都有大猩猩掠夺妇女的传说,但是科学家说这不是事实。(注:[英]赫胥黎:《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页。)然而猿猴或人形奇异动物抢婚或食人的故事却是世界性的,在中国的西北、西南边疆流传得特别猖獗(参后)。

喜马拉雅山两麓的“雪人”传说非常丰富,传说的覆盖面,东起印缅边界,西经喀喇昆仑山,北达西藏和帕米尔高原,并且沿着这个走向延伸到蒙古,跟中亚—蒙古高原的“野人”(阿尔玛斯)故事流行地相重叠。它的主要名称是“耶提”,或译“可恶的雪人”。

喜马拉雅南坡是这类传说的繁生地。当地的舍巴族称“耶提”为“石人”。尼泊尔人或称其为“朱泰”或“朱泰琪米”,它生活在岩石地区,吃兔类动物;另一种叫“德余泰”,外形像熊(或说“耶提”实是棕熊即缘此),能袭击牦牛;还有一种就是“耶提”,或“耶泰”,生活在河流旁边,爱吃蛙类和无脊椎动物。

印度人曾把珠穆朗玛峰(雪山之父)称做“东哈朗吉尔喜马”,意思就是“大猿山”。可见那里巨猿传说之富盛。

“野人”在世界各地有不同名称,略介如下:

中国——“野人”

喜马拉雅山麓(西藏、印度、尼泊尔)——“雪人”(耶提)

北美洲——“萨斯夸支”(大脚怪)

中亚,蒙古高原——“阿尔玛斯”,“克什吉克”

高加索——“卡普塔尔”

西伯利亚——“丘丘纳”

帕米尔高原——“吉尔·比亚巴尼”

准噶尔盆地——“吉西·吉依克”

澳大林亚——“约威提”

非洲——“X人”(肯尼亚)

它们都有各自的故事,其中颇有涉及“吃人”或“抢婚”者。

美洲的“大脚怪”(即Sasquatch),却较少吃人和抢婚故事。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荒地猎人》(1892)一书里讲到“一个专门捕捉皮毛兽的猎人于19世纪中叶在爱达荷州和蒙大拿州的交界处被一个猴人杀死”,(注:[美]E·比菲都、P·塔西:《“雪人”、“野人”或尚未知晓的“灵长类”》,陈莉雅、张家义译,《世界科学译丛》1979年第1期。)显然是小说家言。艾伯特·奥斯特曼在1957年宣布,1924年,他在英属哥伦比亚“被一个沙斯夸支家庭袭击,并像囚徒一样被关了许多天”,(注:[美]E·比菲都、P·塔西:《“雪人”、“野人”或尚未知晓的“灵长类”》,陈莉雅、张家义译,《世界科学译丛》1979年第1期。),以后,这类口传越来越少。研究“假说科学”的E·比菲都和P·塔西不无讽刺地感慨道:“据这些老资料,沙斯夸支曾是富于进攻性的,而目前却更温和沉静了。它们一般只是在消失在荆棘丛中之前出露,时间极短,有时甚至不留下痕迹。”(注:[美]E·比菲都、P·塔西:《“雪人”、“野人”或尚未知晓的“灵长类”》,陈莉雅、张家义译,《世界科学译丛》1979年第1期。)

美国俄勒冈州印第安人瓦斯口族有一个“变形”极大的“大脚怪人”杀儿子并被儿子所杀的传说。这个奇努克国“部落首领”脚有三英尺长,实际上是“萨斯夸支”的“人”化。他占有一百个女人,就像杜朝选故事的蟒怪和唐宋传奇里的白猿一样,每个晚上,他轮流着和这一百个妾睡觉。他只留下女儿而害死所有的男孩,因为他害怕他们比自己更强壮、更厉害;然而他所娶的瓦斯口族首领纳代特的女儿为他生了一个男孩,却被妇人们隐瞒起来,男扮女装,最终把父亲打败。(注:参见[美]杰罗尔德·拉姆齐编:《美国俄勒冈州印第安神话传说·大脚怪人与其子》,史昆、李务生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81—83页。)我们知道,被占有的女人暗助英雄除掉吃人妖怪,是这类故事的重要关目。这个大脚怪也伤害乘船旅客,把他们“连人带船一起毁掉”。(注:参见[美]杰罗尔德·拉姆齐编:《美国俄勒冈州印第安神话传说·大脚怪人与其子》,史昆、李务生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81—83页。)

关于雪人或野人,西藏的风流达赖六世,著有艳丽的《情歌》的仓央嘉措留有《秘传》(作者自称阿旺伦珠达吉),其中有关于“人罴”的记载。这东西“身量较常人大,形状与人相仿,浑身是毛”,(注:[藏]仓央嘉措、阿旺伦珠达吉:《仓央嘉措情歌及秘传》,庄晶译,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第74页。)仓央嘉措曾以之为“罗刹”恶鬼,他跟青年罗甲被其追赶,躲进禅洞。修行人说:“此非罗刹,必是人罴。快些把洞门关死。此物一旦动怒,必然紧追不舍,无疑要追到这里来的。”果然,他用爪在岩室门槛下挖土,被罗甲用刀剁了几下,“那人罴当夜即逃掉,回到森林去了”。(注:[藏]仓央嘉措、阿旺伦珠达吉:《仓央嘉措情歌及秘传》,庄晶译,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第75页。)但他第二天又来追赶,被他们用擂石从峰顶推下砸死。这显然是一个变形极大的巨猿或野人“吃人”的故事。

中国稗乘里的“人/猿婚媾”

笔记小说里,“人/猿”媾通或婚配故事可谓不绝如缕。兹摘其著者。

晋张华《博物志》蜀有“猴玃”,辄盗妇人好者,“产子皆如人”。

晋干宝《搜神记》采之。

唐李隐《潇湘录》记有“猩猩”化为美妇与焦封“申伉俪之情”。(参见《太平广记》卷四四四(9·3650)

《宣室志》载有侯氏美女与陈岩同居,后来渐露猴性。为术士丹符所制,“委身于地。化为猿而死”。(同上,9·3633)

裴鉶《传奇》记孙恪与袁氏女婚配,“鞠育二子,治家甚严,不喜参杂”,以后题诗遗子裂衣化猿而去。

《集异记》载崔商在深山野谷遇众尼挽留,实是“猿猱”,别后“寻捕”不得(《太平广记》卷四四五。9·3641)

《续搜神记》说,晋丁零王翟昭养的猕猴,令妓女怀孕。

《异苑》记徐寂之与牝猴所化美女同宿。

《夷坚志》(补,卷二二)说,有侯(猴)将军与吴医女夜合,后来变成有肉翅的飞猴。中野美代子《孙悟空的诞生》注意到这个猴妖诱女的中国故事,说它跟《六度集经》所转述的《罗摩衍那》“风神之子”哈奴曼能够飞走也有相似之处。(注:参见[日]中野美代子:《孙悟空的诞生》,玉川大学出版部1980年版,东京,第205—206页。)

跟本题关系较切的如,《太平广记》卷四八一引《纪闻》说,唐天宝初,客述:永徽中,使者达新罗,赴日本途中遇风涛,飘泊至岸,“有长人出,身具衣服,言语不通”,遮拥唐人入宅,“以石填门”。百余巨人选择唐使“肤体肥充”者五十余人尽“烹”之。饮酒至醉。这显然是《新唐书·东夷传》所说新罗长人故事的另一文本,杨宪益说是《奥德修纪》独目巨人吃人的中国形态。但是这里出现了类似《补江总白猿传》那样的抢掠妇女的情节,前此“男子尽被食之,唯留妇人”,而且也是这些被羁留的女人帮助唐使脱逃。杀害猿妖或长人的办法——

《纪闻》妇人出其练缕数百匹负之,然后取刀,尽断[长人]醉者首。(10·3962)

《补江总白猿传》麻隐帛中束之。……[妇人]竞兵之,如中铁石;刺其脐下,即饮刃,血射如注。

《稽神录·老猿窃妇人》以六匹素练缚之[而杀]。

可见这些故事具有传袭性,后二者更进步。这显然是从“吃人”到“掠女”,从“长人”到“巨猿”的过渡形态,证明着它们之间的递嬗关系。

异类婚媾故事里的细节重合

学者们或把这类故事称做“人兽通婚”。

但我们更强调这里的“异类”抢婚:在大量猿猴抢婚故事里是《补江总白猿传》式的猿怪逼婚——吃人——(或)生子。后者“卑化”为大量的“猴娃娘”型民间故事。所以“异类”抢婚里的“异类”较常见的是淫荡的猿猴。

有时是“蛇”,但不很常见。

次常见的是“熊”。而且往往跟“熊孩”传说揉杂在一起。例如,维吾尔族《英雄艾里·库尔班》里善良的熊抢掠少女玛丽克为妻——他同样用大石堵住熊穴的出口,他们生下长着黄毛的小英雄艾里·库尔班。他跟普米族的英雄统甲萨·甲布一样用石头砸死了自己的熊父亲。(注:参见《维吾尔族民间故事·英雄艾里·库尔班》,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293页。)这里有“儿子的复仇”,是这类故事里的重要关目,但与本题不切,姑略。

秋浦指出,“鄂伦春人认为自己与熊是有血缘关系的”,是一种图腾;其成因之一是由于人/熊之间形状和行为的类似联想,(注:秋浦:《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92—93页。)这也是远古时期鄂温克把它当作人类祖先的一些重要“根据”。(注:秋浦:《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63页。)所以,熊在初民心目中也是一种“准人形动物”,其外观更像类人猿,“猩猩”便有“人熊”之称。喜马拉雅“雪人”或说其原型不过是棕熊。中国古代方相氏摹拟猿猴(方良)跳舞时也要蒙上“熊皮”。所以熊在东北亚某些地区代替猿成为与人类婚媾的动物。特别是在“狼孩”一般的“熊孩”传说发生的地区。

“莽盖”,或以为其母型也是熊。

鄂伦春—鄂温克“熊婚”传说就可以视为广义的“人兽通婚”。

试比较下列传说。

鄂伦春传说

有一猎人被一只母熊抓去,关在山洞里,不让他出来。这样过了几年的同居生活,生了一只幼熊。有一天,母熊领着幼熊外出采集食物,洞口没有盖严,猎人便趁机逃跑出去。……母熊非常愤怒,领着幼熊沿着猎人脚印追到江边。(注:秋浦:《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63页。)

西藏现代传说

[1960年,在川藏公路旁]一藏族女工到河边洗衣服,冷不防被一“公野人”背走,在深山里生活了10年。[逃回来时]她已不会说话,到林芝某医院住了许久,才回忆说,当她被背到一个山洞里后“野人”用大石头堵住洞口,不让她出来,强迫成了亲,还常躲在洞外的丛林里监视着她。……[她]趁“野人”觅食之机,带着小孩跑掉。(注:萧蒂岩:《人·野人·宇宙人——野人考察随笔》,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78年版,第15页。)

最值得注意的,是“人形动物”对它与人类交媾所生并被人所遗弃的子女的残酷处置方式——这在西藏“当代传说”里已是另一个被“逼婚”的男性故事了。

鄂伦春传说

……[母熊]发现他正坐在江中的木排上。母熊用两只前肢招呼,劝他回来,可是猎人怎么也不理睬。母熊……气得没有办法,把幼熊抓起来用力一撕,把幼熊的一半向猎人扔去,而自己则抱着幼熊的另一半,哭呀哭呀地一直哭了好久。这样为一母所生又被撕成两半的幼熊即分居两地,随母者为熊,而随父者就是鄂伦春了。(注:秋浦:《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63页。)

西藏现代传说

[工布江达县]布久村一男子由于在山上烧肉(野人闻香而来)被一个“母野人”背到高山岩洞中做了“野人”的丈夫,“野人”白天出去找食物,带回野兽肉、野果、竹笋等,后来那“野人”生了小孩,他用湿兽皮给“野人”做了一双鞋穿,干了的时候,“野人”跑不动,他趁机逃走,“母野人”发觉后,怒气冲冲追来,赶不上就把小孩撕成了两截。(注:萧蒂岩:《人·野人·宇宙人——野人考察随笔》,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78年版,第16页。)

其幼仔居然都是被撕成两半——尽管前者演成一个推源神话,是喜剧,而后者则是悲剧。

奇妙的是,同样的“处置方式”居然也见于古人的稗乘之中。但夜叉、野兽有时转换为未开化人。

宋洪迈《夷坚志·岛上妇人》条(甲·7)云:有海贾往三佛齐,船触礁沉没。

此人独得一木,浮水三日,漂至一岛畔。度其必死,舍木登岸。行数十步,得小径,路甚光洁,若常有人行至。久之,有妇人至,举体无片缕,言语啁(啾),不可晓。见外人甚喜,携手归石室中,至夜与共寝。天明,举大石窒其外,妇人独出。至日晡时归,必斋异果至,其味珍甚,皆世所无者。留稍久,始听自便。如是七八年,生三子。一日纵步至海际,适有舟抵岸,亦泉人,以风误至者,乃旧相识,急登之(脱文见后)。时妇人继来,度不可及,呼其人骂之。极口悲啼,扑地,气几绝。其人从篷底举手谢之,亦为掩涕。此舟已张帆,乃得归。

泉人“急登之”以下应从叶祖荣分类本作——

“妇人奔走号呼恋恋,度不可回,即归取三子,对此人裂杀之。其岛甚大,然但有此一妇人耳。”

看来,“裂杀幼仔”,是此类故事的一项定式。

《广异记》载,杜姓之妻病瘴“死”,却找不到暂殡的尸骨。

[杜]某试寻,行百余步,至石窟中,其妻裸露,容貌狰狞,不可复识。怀中抱一子,子旁亦有一子,状类罗刹。极呼方寤。妇人口不能言,以手书地,盖云:“我顷重生,为夜叉所得,今此二子,即我所生。”书之悲啼。(《太平广记》卷三五六引,4·2820)

这显然是《补江总白猿传》的又一式蓝本。杜某携妻及一子乘舟归,“大历中,母子尚存”。很重要的,她留下大孩子,“夜叉寻抱大儿子至岸,望船呼叫,以儿相示”;船行渐远,它“乃擘其儿作数十片”,处置办法相当残酷,但是在故事传承上却有延续性。

《夷坚支志》(甲·10)《海王三》事与《岛上妇人》是同型传说,只不过无裂儿的结尾而已。有客飘泊至佳岛。

忽见一女子至……容状颇秀美,发长委地,不梳掠,语言可通晓,举体无丝缕朴蔽形。……乃从而下山。抵一洞,深杳洁邃,晃耀常如正昼,盖其所处,但不设庖。女留与同居,朝暮饲以果实,戒使勿妄出。王虽无衣衾可换易,幸其地不甚觉寒暑,故可度。岁余,生一子。迨及周晬,女采果未还,王信步往水涯,适有客舟避风于岸隩,认其人,皆旧识也,急入洞抱儿至,径登之。女继来,度不可及,呼王姓名骂之,极口悲啼,扑地几绝。王从篷底举手谢之,亦为掩涕。此舟已张帆,乃得归楚。儿既长,楚人目为海王三,绍兴间犹存。

文笔优美,颇多容饰,类似小说,丧失了许多真实。然而仍然是人与“异人”在荒岛婚媾生子的框架。它的最大特点是化丑为美,避免任何“污秽”和“残酷”,人情味十足,但仍可视为“异类通婚”传说的唯美改造。

明冯梦龙辑《情史》(卷23)有一则《猴》故事,自属“猴娃娘”型,但有个细节极其重要。

弘治间,洛阳民妇阿周,山行遇群猴,执妇洞中。一老猴妻之,群猴惊不敢犯。……

岁余生一子,人身猴面,微有毛。恒为老猴守视,不得脱。一旦老猴病目,周拾药敷而盲之。趁群猴出,遂携其子逃妇夫家。

此事并见明陆粲《说听》,“病目”作“病疽”。

这是“巨人——猿猴”掳人故事中常见的关目(计瞎其眼),它像一枚金搭扣一样把“巨人掳人”传说与“猿猴抢婚”故事串连了起来!

在西藏的一则“野人抢妇”传说中,“野人”也是用巨石把山洞堵住,以防被抢的女人逃跑。后来,女人生子,防备渐疏,她用鼻烟末揉在酣睡的“野人”双眼里,才得以乘船逃跑——她伤害的也是眼睛。

我们记得,在《奥德修纪》式故事里,被刺瞎的是巨人的“独目”,防风氏也是被“射目”而死。(注:参见萧兵:《防风氏与独目巨人神话》,《防风神话研究》,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

不能不怀疑,这个关键性细节是有相当稳固的承袭性的。有的故事传承,不但基本结构——例如被巨猿或长人捉拿或“抢婚”——是大体稳定的,某些“细节”或“因子”也在异时异地强力地流播,甚至许多重要情节都被失落,然而诸如——

大石防堵

设计逃跑

伤害眼睛

遗儿被杀

等等却能长久地保存流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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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围内类人猿婚礼故事的继承--兼论其与“怪物食人”故事的关系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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