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率论文,主导论文,地位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已迫在眉睫,那种简单的放权让利,承包经营或目标经营责任制式的改革,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重新构造金融业的约束机制和动力机制,实现专业银行向商业化的转换。在这一转换过程中,当务之急是要使回归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地位成为强硬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风险机制,成为经济主体运用资金时首要的、决定性的决策依据。
一、利率是金融调节的主导机制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存入或贷出资金的比率。资金(商品)使用权让渡的报酬——利息的多少,取决于利率的高低。在存贷资金量一定的情况下,高利率可以带来高利息收入(或支出),低利率则会减少利息收入(或支出)。利率及其变动对经济主体利益的直接和决定性影响,使其成为宏观金融调节的主导机制,成为社会资金流量和流向的最有效调节器。
1.利率是调节储蓄规模的主导机制。银行信贷资金的绝大部分来源于各类储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各类储蓄存款占全部信贷资金来源的90%左右,其中居民的储蓄存款占全部信贷资金来源的半数以上。因此,储蓄率的高低决定着银行信贷规模的大小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决定着社会资金的积累量。而储蓄是利率的函数,利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主体的储蓄与消费行为。因为经济主体储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息收入,当利率上升时,经济主体推迟消费,进行储蓄,会得到较多的利息报酬,比现期消费更为有利,这就会鼓励和刺激资金的储蓄;当利率下降时,经济主体会把资金更多地用于现期消费,从而导致储蓄资金的减少和储蓄水平的降低。因此,储蓄和利率呈正向关系。高利率可以促使储蓄增加和可贷资金量增多;低利率则会降低储蓄,减少信贷资金来源。有一种观点认为,高利率的正储蓄效应,即利率的提高能带来储蓄的增加,是以储蓄对利率的极高弹性为前提条件的。我国的储蓄利率弹性太低,利率的变动并不能明显地影响储蓄存款的增减变化。从以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利率的变化的确对银行信贷资金储蓄量的影响不大,但不能据此否定提高利率对银行储蓄存款增加的激励作用,不能据此把利率资金供给弹性看成是一个恒定不变的量。因为,(1 )储蓄对利率的弹性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经济主体尤其是居民的收入会不断增加,收入分配中的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储蓄对利率的弹性也会不断上升,适时提高利率可以鼓励经济主体把更多的收入用于储蓄。(2)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居民储蓄的主要目的不是获得利息收入,而是用于未来的预防需求,因此,低利率并没有降低现期正常储蓄水平,一旦社会保障制度趋于完善,居民的储蓄动机将由预防转向获利,居民的储蓄和消费行为取向主要由利率水平决定。低利率必将反向诱导消费的增加和储蓄的下降。(3)低利率会促使经济主体由储蓄资金转向储蓄实物。为数不少的发展 中国家,由于储蓄政策不当,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人们的储蓄主要处于不动产、贵金属制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等实物形态上。我国近年来出现的房地产热,超前消费热也使储蓄构成呈现实物化倾向。这种倾向毫无疑问会减少可以转化为投资的资金储蓄量,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提高利率,遏制经济主体对储蓄实物和消费品的需求,强化他们储蓄资金的利益动力,推动资金积累和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实属资金短缺的国家所必需。如果我们不注意吸取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一味压低储蓄利率,势必重蹈他们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覆辙。(4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由于信用形式单一,经济主体的闲置收入,除了用于银行储蓄外,并无其它可供选择的“出路”,利率高低对资金储蓄量的影响自然很小。随着金融市场的广泛建立和信用形式的多样化,如果银行储蓄利率低于其它项目的收益率,闲置资金将流向能够给资金所有者带来较高收益的项目上,此时储蓄率和储蓄额必然下降。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型经济体制的建立,利率储蓄弹性恒定的环境逐渐消失,利率对储蓄的调节力度不断增强,直至成为调节储蓄资金增减变化的主导机制。如果无视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硬性抑制利率机制的调节功能,实行低利率政策,势必把社会资金引向消费领域,减少可转化为投资的资金积累量。
2.利率是调节投资规模的主导机制。企业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投资利润。利润越大,愿意投资的数量就越多,反之则越少。而投资利润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投资成本支出的大小,另一方面取决于投资后所获得收益的多少。利率对投资规模的调节作用,就是通过对成本的影响,进而对利润的影响实现的。不论企业投资资金来自何处(借入或自有),其投资决策都取决于利率的高低。利率越接近于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企业的投资就越少。当利率等于预期收益率时,投资活动就会停止。因为此时使用资金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利润收入。如果利率大大低于投资收益率,企业就会增加对资金的需求,扩大投资规模。因此,利率和投资呈反向变化关系,利率上升,资金需求量减少,投资下降;利率下降,资金需求量增加,投资规模扩大。
利率对投资的影响,还取决于投资利率弹性的大小。长期以来,我国投资的利率弹性很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类:一是经济体制方面的原因。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国营企业,并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实体,企业并没有自我约束投资的能力,无论资金使用成本多高,都不能起到约束投资规模的作用。今后随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产权关系的明晰,企业在运用资金上风险约束机制和利益动力机制的增强,投资的利率弹性将逐渐增大,利益的变动将强有力地影响企业的投资选择。二是利率水平与投资盈利水平的对比关系。迄今为止,我国一直沿用了低利率政策,利率在企业投资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尽管我国也先后几次调高了利率,但利率仍低于物价上涨率。这种低利率甚至负利率,不可能抑制企业的投资需求。因此,提高投资的利率弹性,首先要较大幅度的提高利率水平,使利率在企业投资成本中占较大比重,使利率水平与投资盈利水平保持适当的比例。
3.利率是间接宏观金融调控的中枢杠杆和传导机制。中央银行进行间接金融调控可运用的经济杠杆很多,主要有公开市场业务,调整贴现率和法定准备率以及再贷款等。这些经济杠杆对宏观金融的调节作用无不是借助利率机制实现的。(1)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扩张或收缩信用,调节货币供给量。当市场疲软,经济萧条时,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投放货币。货币投放的增加,导致利率下降,刺激消费和投资的增长;在经济发展过热时中央银行出售债券,回笼货币,货币供给的减少,引起利率上升,储蓄增加,投资减少,使需求得到抑制。(2)调整贴现率。在经济繁荣时期,中央银行提高贴现率, 增加商业银行的贴现成本,抑制商业银行的贴现活动,减少货币供给量。货币供给不足,导致利率上升,储蓄增加,投资减少,总需求下降。反之,中央银行调低贴现率,以增加货币供给,降低利率,促进投资,增大总需求。(3)调整法定准备率。在经济萧条时期, 中央银行降低法定准备率,增加信贷资金的供给量。信贷资金供给的增加,导致利率下降,投资增加,总需求增强。在经济繁荣时期,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准备率,减少信贷资金的供给,促使利率上升,储蓄增加,投资下降,总需求得到抑制。(4)再贷款。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 也向商业银行贷款。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和决定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中央银行要控制货币供给,抑制货币需求,可以提高再货款利率,反之,则降低再贷款利率。可见,中央银行进行间接宏观金融调控所运用的一系列政策工具和经济杠杆,它们的作用都是通过利率传导的,都是通过利率的变动间接实现的。如果缺乏灵敏有效的利率机制,中央银行间接宏观调控目标就不可能达到,这也是为什么一国在缺乏弹性高、灵敏度强的利率机制时,不得不采用直接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金融调控的原因所在。
4.利率影响和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商业银行也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企业。与其它企业不同的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对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资金商品。作为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也是为了获得不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的银行利润。而银行利润的多少,取决于存贷款利率差的大小。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存贷款利率差越大,银行利润就越多,反之,则越少。这样,商业银行从获取最大利润出发,在进行贷款种类、数量、期限和贷与不贷的决策时,只能依据利率的高低。所以,利率及其变动必然影响和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
二、回归利率机制主导调节地位的必然性
1.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四大报告确立了我国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具体表现为社会经济活动必须遵循价值规律,适应供求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进行生产需求的及时协调,把资源配置到效益好的环节中去。我国经济的市场经济性质,必然要求回归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地位。这是因为:(1)市场经济是价值经济,是价值流引导物质流 ,作为商品价值一般代表的货币资金的分配,引导着社会资源的配置,社会经济呈货币——商品——货币的形式循环运动。而表现为资金商品价格的利息率及其变动,又引导和决定社会资金的流量和流向。因此,社会资源的配置最终是由利息率调节的,市场经济运行的特点决定了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地位。(2)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客观上 要求合理高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利率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独特功能,可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一要求,这表现在:在资金供过于求,社会资源出现闲置时,利率下降,促使投资增加,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在资金供不应求、社会资源短缺时,利率上升,促使社会资源流向效益好的行业和部门,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益。因此,利率调节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的巨大作用,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也是直接的行政调节难以达到的。
2.它也是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所要实现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实现专业银行的商业化经营;一是变中央银行直接的宏观金融调控为间接的宏观金融调控。这两个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利率机制主导调节地位的复归。
专业银行商业化,实质上是把专业银行变为完整独立的金融企业,让银行在市场中实现商业利益。作为企业,银行和其它工商企业一样,必须对自己产品的价格拥有自主权,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动采取相应的价格对策。如果一方面控制银行资金商品价格(利率)并行政性分配资金,使利率既不反映资金供求,又不能调节资金供求,仅成为资金分配中的一种“摆设”,另一方面又要求专业银行在市场中去实现自身的利益,进行商业化经营,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经营目标,必须彻底摒弃行政性分配资金的传统做法,切实把利率的管理权限下放给金融企业,使利率成为资金供求的主导调节机制,成为金融企业的主要决策依据。
在传统的金融体制下,中央银行对宏观货币供求的调节,主要运用的是直接的行政手段,采用制定和分配信贷指标的方法,控制信贷规模,利率几乎对货币资金供求不起调节作用。由于直接的行政调控,既容易导致资金供求的脱节,又容易造成宏观金融的失控,因此,必须把中央银行的行政调控转变为间接的经济调控。即中央银行不再采用分配信贷指标的方法,而是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和经济杠杆调控货币资金的供求。如前所述,中央银行间接宏观金融调控所运用的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并不能直接调控资金的供求,而是通过利率的变动间接实现的。如果缺乏弹性强、灵敏度高的利率机制,或者人为地削弱利率机制的功能,这些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就难以发挥作用,宏观金融调控的目标也就不可能实现。因此,回归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地位,也是中央银行进行间接金融调控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3.它也是我国金融国际化的客观要求。金融国际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十分显著的特征,是生产国际化、贸易全球化的必然结果。伴随着我国“复关”步伐的加快,我国金融国际化进程也将大大缩短。一旦“入关”后,不管是否愿意,我国金融必然加入国际金融体系,参预国际金融竞争,由封闭型金融转变为开放型金融。因为根据“关贸总协定”中“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规定,我国金融市场必须对外开放。外资银行面对我国这样大的市场,必然会竟相涌入,并享受我国银行的同等待遇,这就势必造成中外银行的竞争态势和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融合与渗透。作为国际金融体系的一个构成部分,我国的金融业只能按照国际规定和国际惯例从事金融活动,其中包括国际通行的资金供求由市场利率调节和市场利率由资金供求状况决定。如果我们不顾国际规定和国际惯例,抑制利率机制的调节功能,对资金进行行政性分配,既会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报复,也会削弱我国银行的竞争力、妨碍我国银行走向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国际化经营,进而妨碍对国际资本的利用,这恰恰违背了我国“入关”的初衷,也是对国际经济发展潮流的背离。因此,我国金融的国际化,呼唤和决定着利率机制主导调节地位的回归。目前我国离“入关”尚有一些时日,我们应尽快解开对利率机制的抑制,让利率机制在金融市场中发挥主导调节作用,以便利用“入关”前的这段时间,锻炼金融企业,增强其适应能力,为我国银行走向国际金融市场,占领国际金融市场作好必要的准备。
三、回归利率机制主导调节地位的对策
从传统的资金计划分配机制向利率机制的转化,是一场深刻的金融变革,这种变革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和效果,而且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因此,利率改革不能孤军深入,必须综合配套,方能奏效。
1.优化利率机制有效运行的宏观经济环境。利率机制总是在一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中运作的,其调节力度与宏观经济环境的状况直接相关。因此,回归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地位,必须改善宏观经济环境。(1 )转换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方式,实行间接的经济调控。如果中央银行仍用行政手段分配信贷资金,利率机制就不可能对货币资金的供求起调节作用,因此,中央银行应切实下放利率管理权限,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影响利率水平,通过利率的变动,调节货币资金的供求,控制信贷规模。(2)健全金融市场和金融法规、规范金融操作, 消除金融市场的分割。残缺和不正当竞争对利率机制的限制与误导,促进银行利率与各种金融工具利率的协调,保证银行利率在资金分配中的主渠道作用。(3)稳定物价。资金供求不仅受到利率的调节, 而且受到物价的影响。如果物价上涨率超过利率水平,就会减少资金的供给,增加资金的需求,此时利率对资金供求的调节作用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即使利率对物价变动反映灵敏,能够随物价的变动而变动,但由于利率变动是物价变动的结果,利率变动总是滞后于物价的变动。在滞后期里,对资金供求起主导调节作用的就不是利率,而是物价变动率。因此,稳定的物价环境,是发挥利率机制主导调节作用不可或缺的。(4 )规范税收征管,严肃税法。利率对资金需求的调节作用是通过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进而影响企业利润收入实现的,如果企业偷税漏税现象严重,或采取税前还贷的方式变相减少企业的利息支出,都会弱化利率的调节功能。因为不论是偷税漏税,或是税前还贷,都间接地把企业的利息负担转嫁给了国家财政,并不减少企业的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利率就难以抑制企业的资金需求。因此,回归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地位,必须严肃税法,强化税收的征管工作,防止利率的财政化倾向。
2.构造利率机制有效运行的微观基础。利率是通过利益机制的传导发挥作用的。如果受调企业缺乏利益约束机制和动力机制,不能对利率调节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利率调节就会因缺乏微观基础而失效。以前我国利率机制之所以在资金供求调节中处于从属地位,其深层原因就在于企业利益约束的软化。由于生产企业是国有的,银行也是国家的,他们都不对资金的运用承担风险和责任,于是,企业可以无限地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而不计利息率的高低和偿还能力的大小;银行可以把钱无休止地投向屡屡亏损、屡借不还的企业和没有效益的项目,而不必考虑资金的安全和利益。因此,发挥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作用,关键在于建立银行、企业的约束机制、利益动力机制,强化资金风险责任,为利率机制的有效运行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为此,必须转换银行和企业的经营机制,明晰企业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根本上改变银行和企业名为全民所有和全民负责,实则无人所有和无人负责的弊端。通过对银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使他们不仅在生产经营上,而且在根本的产权利益关系上,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实体。唯有如此,企业在进行资金借贷决策时,才会慎重权衡得失利弊,充分考虑资金使用成本,自觉约束投资行为。银行在运用资金时,才会真正关心信贷资金的增殖与安全,才会在流动性与安全性的约束下,根据利率水平及给银行带来盈利的多少,确定信贷规模、投向和期限,才会硬化信贷约束,杜绝信贷资金的行政性投放,实现资金配置的优化与高效。
3.分步骤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作为资金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的。由于资金供求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处于经常变动之中,因此,利率的本性是动态的。事实上,只有利率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时,才能调节资金供求。利率受资金供求关系左右并且左右资金供求关系的特点,决定了利率的市场变动性。如果人为地凝固利率,使利率既不反映资金供求关系,也不反映资金商品的使用价值,利率机制的调节作用就无从谈起。因此,回归利率机制的主导调节地位,使利率市场化是其必然选择。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尚处在转轨换型的过渡时期,利率市场化一步到位尚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目前宜分步骤地实现利率市场化。所谓分步骤,是指中央银行根据市场价值法则,规定利率的上限和下限,先期执行浮动利率,商业银行在浮动范围内根据资金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利率,待条件成熟后,再完全转化为市场利率。实行浮动利率要注意三个问题:(1 )浮动利率的制定要有科学的依据,主要是依据价值规律和资金供求状况,避免主观随意性。(2)利率浮动的幅度要大,以增强利率弹性,扩大金融企业的选择余地,为过渡到市场利率创造条件。切忌因浮动幅度太小而变相地把浮动利率变成了固定利率。(3)中央银行只能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再贴现率, 再贷款率),调控商业银行利率水平,不能采用行政手段干预商业银行执行浮动利率。
收稿日期:199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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