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下的政党关系文明_政治协商论文

论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下的政党关系文明_政治协商论文

略论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下的政党关系文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党论文,当代中国论文,关系论文,制度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05)05-0023-07

政党关系文明就是指一定政党制度下作为政党政治行为主体的各个党派之间尤其是执政党与非执政党之间相互关系的和谐性、稳定性和有序性,它标志一种政党制度的成熟程度,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的进步状态。同时,对于国家政局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现实的政党关系文明既依靠政党制度安排,更需要政党实践建构。当代中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研究和探讨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下的政党关系文明,无论对于“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1]还是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政党关系是“一个国家的各个政党在领导、控制、组织或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特定的政治权力和政治利益分配为内容的政治关系。”[2]一种政党关系的文明状况,主要取决于其政党制度和政党体制的文明程度以及其中各个政党之间尤其是执政党与非执政党之间有无根本矛盾和利害冲突。此外,还包括这种政党制度和政党体制下的矛盾和冲突双方缓解矛盾、化解冲突的自觉程度和调适能力。从根本上说,衡量政党关系文明状况的标准,在于其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广大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研究和探讨当代中国政党关系文明问题,应当将其置于现代 世界政党关系文明发展这一宏观视野之下来进行。那么,世界政党关系文明发展表现出 哪些主要时代特征呢?

(一)基础:广泛的政党理念认同。当今世界各国政党大都能在保持意识形态继承性的同时,努力扩大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根据实际政治的需要去灵 活地变换策略,且便于吸收各种对于获取或巩固自己政治地位有利的理论和主张。所以 ,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党尤其是执政党一般既不在政治活动中始终强调自己的阶级 性,也不为了执政而放弃这种属性,而是在保持阶级性不变的情况下,尽量表现出自己 是全体国民利益的代表,这是现代世界政党政治文明发展中的一种十分突出的现象。具 体体现在,现代世界政党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政党理念趋同化的倾向,即政治中 庸化逐渐淡化了政治运行中的意识形态所属,政党之间在基本政见方面开始彼此接近, 党际合作与政策协调日渐成为政党关系中的主题,这种现象既是各国国家性质的现代表 现,也是世界政党政治的发展趋向。由于这种广泛的政党理念认同,各个政党之间往往 具有基本相同的政治观念、一致的政治目标,以及重大原则、方针上的共识。在西方, 这种政党理念认同表现得十分明显。例如,“英国两党制的同一性最根本的是两党通力 合作以保证政府体制的稳定和正常运转。”[3]就像有的学者形象地分析的那样:英国 的工党和保守党犹如袋鼠的前腿和后腿,总是以跳跃的方式合作前进。再如,“美国的 政客们尤其是保守的政客们,总是避免彰明较著地强调政党之间的真正差异,即他们是 以不同的阶级、种族群体及宗教为基础并代表他们的利益的。公开承认而且强调这些差 异,看来就会失去选票。每个政党都希望得到属于另一派有联系的群体的那些人的选票 。”[4]事实的确如此:美国的共和、民主两党虽为上台争吵不休,但两党在政治纲领 方面却大同小异。在2000年大选中,小布什正是利用克林顿当年的竞选策略,将共和党 的一些纲领主张向中间靠拢,从而最终取得执政地位的。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不仅以具 有广泛性、优化性、紧密性的工农联盟结构为阶级基础和依靠力量,而且以实现中国最 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崇高理想和奋斗目标。所以,革命后的中国社会是各进步阶级、 进步阶层充满利益感的社会。如同美国学者亨廷顿所说:“革命为所有获得政治意识的 新团体带来新的团体感和认同感。”[5]今天,这种政党理念认同主要表现为中国共产 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基本原则和重大方针上的共识 ,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应当说,正 是这种政党之间广泛的政党理念认同,为政党制度文明发展创造了条件,进而为政党关 系文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支撑:强大的政党力量主导。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当今世界,任何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面临的历史任务,决定了其最根本的任务是保持政治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而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依靠强大的政党力量进行有效的社会整合和政治动员。所以,尽管世界各国大都存在许多政党,但是起主导作用甚至起支配作用的只是一两个力量强大的政党及其政治运作,这是现代世界政党政治文明发展中的又一较为明显的现象。在这方面,英、美两国表现得尤为突出。德、法、意等国虽是形态各异的多党制国家,但是主要执政的政党基本稳定,内阁主要成 员基本稳定,因而历届政府的内外政策也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从而保证了国家政治社会 的稳定和发展。众多资料还显示,许多后发展国家在现代化的起步阶段与发展初期,也 都普遍建立起由强势政党为主导的政党体制。例如,由于东亚各国相对集中的政党结构 为其现代化建设带来了较为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因而这些国家大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 高速发展的经济成就。相反,非洲、拉美一些实行多党制的国家,由于政党骤生骤灭, 分化组合不断,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党作为政治发展的主导或支配力量,因而政治社会局 势极不稳定。例如,90年代初,在西方国家的压力下,非洲许多国家盲目照搬西方的多 党制,结果给非洲带来的不是民主,而是灾难。卢旺达多党大选后,卢旺达、布隆迪总 统同时遇难,导致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的部族复仇,数百万人被杀,国家四分五裂,经 济崩溃。上个世纪,阿根廷的经济发展大概排在世界前8位,后来仿效西方多党竞争。 结果,在半个世纪时间里,政府更迭就达25次,军人政变也达26次。由于国家动荡不安 ,最终导致了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全面危机,世界经济排名落至第80位。社会的长期激 烈震荡,迫使总统不得不宣布“国家破产”。在我国,由于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奋斗,归 根到底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 断提高。因此,共产党的领导成为国家发展、民族兴盛的坚强支柱。各民主党派作为以 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党,结合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国家发展大 局,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当代中国 政党政治的理论和实践表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关系,既能避免 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混乱,又能克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弊端;既能实行 集中的统一领导,又能实现广泛的政治参与;既能保持政局的稳定和人民的团结,又能 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在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或 支配作用的不是政党的数量而是政党的力量,尤其是强势政党在政党关系文明发展中的 控制力和整合力。

(三)动力:规范的政党体制运作。由于受特定历史条件和人文环境等因素规定,世界各国政党体制千差万别,没有一个统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但是,它们又都具有一些大致相同或相近的运作方式和规则。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除在宪法中制定政党活动的原则外,还通过专门的政党法来规范国家与政党的关系、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的地位、政党的运作过程、选举过程、甚至包括政党的经费来源等方面内容。尽管各国在具体的规定上不尽相同,但是几乎无一例外地规定政党必须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现代世界政党政治文明发展中的另一引人注目的现象。这种制度化的政党体制意味着贯穿在政党关系(竞争或合作)中的某些规则和条例被广泛遵守,即使这些规则和条例可能存在争议并且有所变化。在西方,通过多个政党之间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周期性地进行平等竞争,然后产生执政党执掌国家政权,是政党体制运作的基本模式。正是由于这种政党体制,西方国家即使出现腐败现象,至多导致执政党垮台,而不足以导致整个政治制度崩溃。恰如美国政治学者马丁·利普塞特所概括的:“一种竞争性政党制度不受公民不满引起的破坏:抱怨和攻击针对的是那批仍在其位、仍谋其政的官员,而不是整个制度。”[6]或许,这正是多党竞争体制的基本功用之所在。由于西方国家的政党和政党体制产生较早,又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运作方式和规则,它们在推动整个西方社会的发展中,尽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总体上说是有序的,也是有效的。在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体制属于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非竞争体制模式。因而,不存在西方政党政治意义上的反对派,也不存在为了获取政权而进行的政党之间的竞争。但是,应当看到,控制在既定政党制度构架下和一定法律法规范围内的党际良性互动,在发展我国政党关系文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和自我监督、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制度,为这种党际良性互动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在跨入21世纪的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随着社会的变迁及时调整自身的结构与功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通过增强政党体制本身的吸纳能力,努力使自身始终保持足够的政治活力。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良性互动效应,是推动中国政党关系文明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内在动力。总而言之,规范的 政党运作体制,能够容纳各个政党拥有必要的政治张力和政治活力,从而保证政党关系 文明获得发展与完善的政治动力。

在我国政治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代表不同阶级或阶层利益的各个政党根据自身的地位、角色和力量,在法定的政体结构和彼此较量中形成了一定的政党关系格局。这种政党关系格局,一方面是由我国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下的政党制度决定的;另一方面,又是随着我国政党政治实践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的。考察当代中国政党关系文明状况必须建立在分析我国现实政党关系格局的特点的基础之上。在当代中国政党关系格局中,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政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集中体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关系,具有“多重化党际关系”[7]的特点。

(一)在政治关系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表现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种政治关系中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各民主党派在同共产党合作过程中作出的历史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在我国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坚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成为凝聚亿万人民力量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也坚定在政治上 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无论从历史的沿革还是从现实的状况看,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 最大也是最强的政党,责无旁贷地应充当领导者的角色,承担保障社会稳定、推进现代 化顺利发展的重任。同时,由于我国所有制结构与社会结构的新变化,民主党派的代表 性一定会有所增强,他们也一定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更加有效地发挥参政党的功能 和作用。我国社会的发展和多党合作的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指导思想的 先进性,决定了其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和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其能 够团结和带领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中国人民实现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各民主 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奋斗目标和根本利益上的共同性,决定了其在中国革命、建设、改 革事业中的同盟者和多党合作中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地位,决定了其能够在中国共产党 领导下长期团结合作,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和使命不懈奋斗。在理解我国的这种政党关系 问题上,有这样一种认识:政党有执政党与在野党之分,没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别,一个 或几个政党接受另一个政党的领导还算独立的政党吗?这种认识或许是以西方国家的政 党关系模式作为衡量我国政党关系的依据的。的确,西方国家政党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多 党竞争、轮流执政,各个政党没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别。但是,应当看到,那是由其本国 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传统决定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即使在西方国家,只要一个政党取 得执政地位,就在事实上构成对国家政权和经济生活的领导,反对党或在野党在国家政 治生活中的存在及其作用,也是建立在对执政党的这种领导地位和作用的认可基础之上 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政党关系中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主要是由我国的社会历史 条件决定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世界政党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

(二)在政权关系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表现为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这种政权关系中的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关系。198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这就在强调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执政地位的同时,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都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就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显然,这个制度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制度,也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仅负责组织政府,并且在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以及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诸方面都起着核心的作用。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工作,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执政党共产党和参政党民主党派通力合作,为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的目标而共同奋斗。我国长期政党政治的理论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不能没有民主党派的参政,而民主党派的参政必须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党的地位,领导国家政权,非常需要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不同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渠道。在当代中国,充分发挥民 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对于加强和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 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稳定、持续、协调发展,都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在政党关系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表现为亲密友党的关系。这种政党关系中的亲密友党关系主要表现为既密切合作又相互独立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在民主革命时期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民主的共同奋斗中形成的、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的密切合作的政治联盟。建国以后,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我国社会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民主党派所代表的阶级基础也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由此,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也转变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同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政党之间的友党关系。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道路的艰难曲折中,民主党派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因此,这种友党关系又进一步发展成为“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友党关系。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亲密友党关系又是以相互独立特别是民主党派的相对独立为前提的。具体地说,就是在宪政的条件下,无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平等的法律地位。从我国政党关系的内在机理看,民主党派的这种独立性和自由性,是其有效参政的重要前 提。因为中国共产党是群众性政党,而民主党派虽然是政党,但不可能发展成为群众性 政党,而只能成为“干部性集团。”[8]因此,在这样的条件下,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监 督的重要的政治基础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有政治自由 和组织独立性。”正如周恩来曾经指出的那样:“民主党派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在社会主义的范围内,按社会发展规律办事,天地很大,可做的事很多,个人活动范围也很大。合乎社会发展历史规律,在统一战线范围内,就有很大的自由。”[9]从这种意义上讲,民主党派的参政是独立的、自由的参政,是有法律保障的参政;而且只有在独立的、自由的和有法律保障的条件下参政,民主党派才能有效地发挥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

总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这种“多重化的党际关系”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模式。应当看到,这种政党关系模式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与自觉的制度安排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政党政治文明发展的重大成果和重要标志。从政党政治机理上说,这种政党关系模式既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也保证了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并且使民主党派能够监督中国共产党、参加人民民主政权和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同时,也应当看到,这种政党关系模式虽然在理论上存在着多元政治力量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但在现实的政党体制运作过程中,参政党与执政党之间的关系仍然带有一定的依附性,与西方许多国家 相比我们的政党关系中缺乏相对独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因此,在推进我国政党关系文明 建设过程中,参政党与执政党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参政党的政治功能必须进一 步健全。

当前,积极推进我国政党关系文明建设,对于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我国政党政治行为的主体,推进我国政党关系文明建设既需要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也需要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的密切配合。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必须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政治权利,防止因民主党派政治功能的弱化而使我国政党关系失去平衡。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也应当在各方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水平的参政议政发挥重要作用,从而在政党关系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并胜任所应扮演的社会角色。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继续改善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在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关系中,民主党派不是以谋求领导地位作为自己的活动目标,而是以被领导者的身份与共产党合作共事。这就要求共产党既能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自己,又能正确地认识和对待与之合作的民主党派,通过制定正确的方针和政策与民主党派协商共事。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政党关系中的“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继续改善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是推进我国政党关系文明建设的首要前提。

《中国共产党关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10]在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是由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党际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虽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别,但在政治组织上是各自独立的,在政党关系上是相互平等的。这种独立性和平等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只能是政治领导,而不是组织领导和行政领导。这种政治领导必须经过多种中间环节、通过政治协商来进行,是政党之间一种复杂的政治操作过程;这种政治领导不能像行政隶属关系中上级对待下级那样直接向各民主党派发号施令。毛泽东曾经指出:“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11]因此,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必须建立在民主党派自觉接受的基础上,主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协商的方式来实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要在坚持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的条件下,放手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不介入、不干涉他们的内部事务,不包办、不代替他们决定自己的问题。在政治组织上保证民主党派的独立性,决不意味着削弱共产党的领导,而且有助于通过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的政治作用,进一步巩固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认识和处理“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与各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性对立起来,以保持政党组织独立性为由而反对和拒绝接受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在认识上是错误的;不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性,不通过平等合作、民主协商、说服教育的方式来进行政治领导,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政”与“参政”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关系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包容性,它既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奠定了合法性基础,也为中国共产党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必将愈加增强,因而他们的积极参政议政是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可或缺的政治资源。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政”与“参政”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是推进我国政党关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首先,继续完善以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为主要内容的政党制度。近几年来,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无论在内容、形式还是效果上,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政治协商的随意性和表面性现象时有发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越性的进一步发挥。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政治协商程序,提高政治协商质量。一是要实现政治协商的规范化。必须将政治协商纳入党和国家的决策程序,做到除特殊议题外,一般先协商后决策,不协商不决策。凡未经协商的议题,人大有权拒绝审议。同时,什么问题必须协商,什么人参加协商,何时以何方式进行,都要做到规范化。二是要增强政治协商的实效性。必须以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总任务为中心,抓住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选好选准政治协商的议题,而不是蜻蜓点水式的协商议论。参加协商者必须事先知情,做好准备,在充分调查、研究、 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建议和意见,避免政治协商中的形式主义。

其次,积极举荐民主党派优秀成员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一方面,要在协商推荐民主党派人士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到政府或司法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候选人的过程中,通过适当引进竞争机制,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采用民主筛选,实行择优推荐;通过提高民主党派关怀和表达其所联系的那一部分社会主义建设者和爱国者利益和意见的能力,增强其从政素质,保证其参政水平。另一方面,要在扩大 民主党派人士到政府或司法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数和范围的同时,逐步做到凡有民主 党派组织的一级政权组织,其政府司法部门都要选配一定名额的参政党人士任职,并做 到有职有权有责,为其发挥应有作用创造条件。另外,原来实行的民主党派人士在政府 挂职、兼职或担任特约监察员、检查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制度应当继续坚持和完 善。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合作”与“监督”的关系,不断完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运作机制。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合作共事,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政党关系文明的发展。但是,与政治协商相比,民主监督相对较难。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民主监督容易“影响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友党关系”、“动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等思维误区仍然存在;二是由于民主监督实际操作过程的具体性和复杂性,民主监督的有效运行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等不够健全。正确认识和处理“合作”与“监督”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运作机制,是推进我国政党关系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

首先,要在认识上把握民主监督的必要性。我国政治文明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民主监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强调中央政治局要接受全党的监督,执政党要进一步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其中包括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特别是对于执政党决策的监督、廉洁奉公和执政为民的监督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邓小平曾指出,“有监督比无监督好,一部分人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12]显然,无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在民主监督问题上只有切实提高认识,才能做到身体力行。

其次,要在实践中增强民主监督的权威性。要使柔性的民主监督具有刚性的操作权威,必须依靠制度化法律化的规则、程序和机制来保障。鉴于我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还 缺乏约束力的现实状况,必须尽快形成一套互为补充、互相制约的,规范化、程序化的 监督制度,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实施的运行机制。同时,人民政协《章程》中关于政 协委员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重要建议案,经人大通过后责成有关方面办 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作为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成员可以充分利用。此外 ,从长远看,应以我国宪法规定的多党合作制度为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 见、深入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政党法”规定我国政党的政治纲领、组织方式 、活动程序、法律地位、相互关系、权力与义务等内容;通过制定“参政议政法”明确 参政党的参政与监督的职责、任务、内容、范围和手段等,包括明析党产、党的执政经 费与日常活动经费等内容,将我国的政党政治行为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收稿日期:2004-10-19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论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下的政党关系文明_政治协商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