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湿地资源现状、问题及对策_生物多样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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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941.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588 (2000)01—0009—05

根据《湿地公约》定义:“湿地系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1]。 目前世界各国湿地标准并不一致,数据的统计方法也不统一。据有关资料,全世界共有湿地8.5×10[8]hm[2],占陆地总面积的6.4%,其中加拿大湿地面积居世界之首,约为1.27×10[8]hm[2],其次是美国、俄罗斯、中国、印度等。湿地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之一,是地球上具有多种功能的独特生态系统。湿地一方面向人类提供水资源和大量的食物与原料;另一方面,在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以及在阻止和延缓洪水、蓄水抗旱、控制水土流失和降解环境污染、提供旅游资源,维持地球表面生态平衡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湿地被人们誉为“自然之肾”。

我国湿地大约有0.63×10[8]hm[2]。天然湿地0.25×10[8]hm[2],人工湿地0.38×10[8]hm[2]。天然湿地包括0.11×10[8]hm[2]沼泽、0.12×10[8]hm[2]湖泊和0.021×10[8]hm[2]滩涂、盐沼地[2],占国土总面积的2.6%。但这并不包括江河、水库、池塘和退潮时不超过6m 的浅海水域。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至今还未进行过全国范围统一的湿地资源清查。因此,也无法提供全国湿地资源总量的准确数据。但是,毫无疑问,中国是世界上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湿地面积居世界第四,亚洲之首。在我国人多地少、农产品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合理开发湿地资源,显然是十分重要的。

1 我国湿地资源的分类及特点

1.1 湿地资源的分类

目前国际上关于湿地的分类系统和标准尚不统一。根据《湿地公约》中的分类系统[1]和标准及我国湿地所处的自然条件,可分为3大类36种(见表1)。

1.2 湿地的特点

1.2.1 分布的广泛性和不平衡性 湿地广泛分布于我国各地, 从北到南各气候带几乎都有湿地的分布,如寒温带、温带的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和三江平原;暖温带的华北平原、环渤海海滨;亚热带的长江中下游;热带的南海海滨和台湾岛等沿海地区,以及青藏高原都有湿地分布。东北三江平原和西南若尔盖高原、长江和黄河河源区等沼泽湿地分布比较集中,而蒙新地区沼泽湿地最少,东部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区河流湿地及湖海湿地较多。可以说,湿地是分布最广、最不连续的自然生态系统。

表1 中国的湿地类型

Tablel Wetlands types of China

近海和海岸湿地内陆湿地

1.海洋区域:-6m内浅水域

1.河流/溪流/小河:永久的

2.潮下水生层:包括海草层 2.河流/溪流/小河:季节性的

3.珊瑚礁 3.内陆三角洲:永久的

4.岩石性海岸 4.河流泛滥平原

5.沙或鹅卵石海岸 5.淡水湖:长期的

6.河口水域

6.淡水湖:季节性的或间断性的

7.潮间带海涂(包括咸水滩涂)

7.咸水湖或沼泽:长期的、季节性的或阶段性的

8.潮间沼泽

8.淡水沼泽/池塘:长期的

9.红树林/潮间带森林 9.淡水沼泽/池塘:季节性的或阶段性的

10.海岸性咸淡水至盐水湖 10.灌木为主的湿地

11.三角洲湖和淡水沼泽11.淡水沼泽林

12.泥炭藓沼泽

13.林木泥炭地

14.苔原/高山湿地

15.淡水泉(包括绿洲)

16.地热湿地

17.青藏高原湿地

人工湿地

1.水库/拦河坝/坝区

2.农场里的池塘/小储水池

3.鱼/虾池塘

4.盐田/盐碱滩

5.砾石场/烧砖场/取土场

6.污水处理场

7.灌溉地(包括稻田)

8.季节生泛洪的农业用地

1.2.2 类型多、生物多样性丰富 我国湿地类型几乎拥有《湿地公约》分类系统中的所有湿地类型[1],而且还有独特的青藏高原湿地,因而是亚洲湿地类型最齐全的国家之一。湿地生物多样性是指湿地动物、植物、微生物繁多和遗传与变异;丰富程度通常以某地区某类型的特种数量表达。据初步统计,湿地中约有高等植物1580种,物种的丰富程度常以种的密度来表示,即单位面积的种数。我国湿地据目前所知的高等植物类及其所占面积测算,其种的密度为0.0056种/km[2],超过世界植物区系最丰富的巴西(0.0046种/km[2]),而且是我国物种的平均密度(0.0028种/km[2])的2倍[3]。

1.2.3 面积大 据初步统计,我国湿地面积不少于6.3×10[8]hm[2],约占世界湿地面积的10%。尤其是以水稻田为主的人工湿地,面积大,分布广。

2 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现状和持续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现状

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湿地资源保护。50年代,有关部门及大专院校、研究院所从不同侧面从事了湿地资源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研究。特别是从1992年环发大会和中国政府正式加入《湿地公约》以来,履行《湿地公约》规定的保护水禽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义务和责任,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至1997年3 月止,我国共建立以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生境的珍稀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152个[4],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2个,并有黑龙江省扎龙、吉林省向海、江西省鄱阳湖、湖南省东洞庭湖、青海省鸟岛和海南省东寨港6个自然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随着香港回归,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已被我国政府确认为第7个国际性重要湿地(表2)。 被列入国际《人与生物圈》(MAB)网络的有江苏省盐城海滩湿地保护区;加入“东亚——澳大利亚涉禽保护网络”的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辽宁省双台子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加入“东北亚鹤类保护网络”的有黑龙江省兴凯湖、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江西省鄱阳湖、江苏省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有效地保护了湿地生态系统、湿地资源和当地的生物多样性。有人把地球大生态系统分为海洋生态系统、陆地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湿地作为地球大生态系统中的独特的生态系统,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因此,湿地作为自然保护的重要对象,将越来越引起全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表2 中国国际性重要湿地

Table 2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significace in China

湿地名称 位置 面积(hm[2])

黑龙江扎龙 齐齐哈尔市210000

吉林向海 通榆县 105470

青海鸟岛

刚察县、海曼县、共和县 53600

海南东寨港琼山县

5400

江西鄱阳湖 水修县、星子县、新建县 22400

湖南东洞庭湖 岳阳市 190000

香港米埔 新界11800

湿地名称 保护区建立时间 保护对象

黑龙江扎龙1979

丹顶鹤等珍禽,湿地,沼泽,湖沼

吉林向海 1981

丹顶鹤、白鹳等水禽,湿地,沙丘,黄榆

青海鸟岛 1975

斑头雁等繁殖地、岛屿、湖泊

海南东寨港1980

红树林及其生境

江西鄱阳湖1983

白鹤、白头鹤等,湿地、湖泊

湖南东洞庭湖 1982

白鹤、白头鹤、白鹳等,湿地、湖泊

香港米埔 1976

红树林、水禽越冬地

2.2 我国湿地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湖泊的围垦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开始,比世界上其它几个湿地大国早得多,可是在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却远较其它国家落后。虽然建立了152个与保护湿地相关的自然保护区, 但是目前对湿地资源的破坏仍比较严重,其主要表现如下。

2.2.1 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天然湿地面积锐减, 湿地景观严重丧失我国耕地面积仅占世界耕地面积的7%,却养活着22%的人口, 土地压力很大。目前开垦农田和城市开发仍是湿地面积消减的主要原因,尤其是沿海和沿湖区,随着人口的增多和经济发展,建筑物、道路、油田、盐田、鱼虾池等都在向湿地要地,使湿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湿地景观亟剧减少。据统计,近几十年来,我国沿海地区累计丧失海滨滩涂湿地面积约200×10[4]hm[2]以上,相当于沿海湿地面积的50%。 湖泊面积的萎缩和数量的减少更为突出,号称“千湖之省”的湖北,目前也只剩下326个湖泊,面积由原来的83.3×10[4]hm[2]减少至23.6×10[4]hm[2],水面减少71.6%[5]。红树林面积在50年代为4×10[4]hm[2],目前锐减到仅有1.7×10[4]hm[2][6]。沼泽湿地由于泥炭开发和作为农用地被开垦,三江平原经过近50a湿地面积减少了336.8×10[4]hm[2],湿地垦殖率达64%。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开发有加剧之势,如果以每年10×10[4]hm[2]的进展开发, 目前仅剩下的200×10[4]hm[2]沼泽湿地,过不了20a将不复存在。另一方面, 水土流失的加剧导致了大量泥沙在湖泊湿地中沉积使湿地衰退。天然湿地面积的大幅度锐减,严重威胁到我国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而且这种影响是长期而深远的。

2.2.2 湿地生态环境恶化,资源利用过度,生物多样性受损

湿地是许多动植物资源生长繁育场所,是有价值的遗传基因库,对维持野生物种种群的存续有重要意义,其潜在价值难以估量。由于湿地的大量开发,导致湿地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改变和破坏,使越来越多的生物物种,特别是珍稀生物失去生存空间而濒危和灭绝,物种多样性减少而使生态系统趋向简化,使系统内能流和物流中断或不畅,削弱了生态系统自我调控能力,降低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有序性。

江、河和湖泊是我国湿地重要类型分布区,也是物种多样性富集区。但近几十年来生物多样性严重受损。据有关资料,洪湖鱼类从40a 前的近100种已降到目前的50多种,如四大家鱼、赤眼鳟、 鳗鲡等逐年减少,甚至面临绝迹[6]。青海湖区鸟种类数量逐渐减少或灭绝。 如鹈鹕(Pelecanus sp.)自70年代就已绝迹;鸬鹚(Halacrocoraxcarbo)在60年代有7500只,目前只有4000只;斑头雁(Anserindicus)仅10a 就减少了1200只[6]。长江中的三鲟、江豚、白暨豚变稀有;鲟鱼、鳜鱼、银鱼等经济鱼种,成为濒危物种[7];长江、 松花江等河流的某些河段中自然生长的梭鱼、三角鳊、鲫鱼也处于濒危、灭绝的状态。云南滇池湿地中常见的灰鹤(Grusgrus)、白琵鹭(Platalea leucorodia )等大型涉禽,近30a不见踪迹[6];原产新疆和东北地区溪流水陆两栖动物河狸(

Castor fiber)已很少见; 三江平原沼泽湿地珍禽冠麻鸭(Tadornacristata)也多年不见影踪。

我国湿地濒危的高等植物约100种。 如生长在亚热带河水浸淹泛滥地上的乔木,第三纪孑遗植物水松(Glyptostrobus pensilis);红树林中的木榄(Bruguiera gymnorrhiza)、红榄李(Lumnitzera littorea)、水椰(Nypa fruticans)等濒危种; 青藏高原湿地的芒尖苔草(Carexdoniana)、 报春花(Primula tibetica )、 斑唇马先蒿(Pedicularis lingiflo ravar tubiformis); 三江平原湿地的绶草(Spiranthes amaoena)、大花马先蒿(Pedicularis grandiflara)、燕子花(Iris laevigata)等属濒危、渐危稀有植物[3];云南景洪、江西东乡、海南崖县等地残存分布的野生稻(Oryza spp.)也处于灭绝状态[8]。

外来物种的盲目引进(包括非常因素的人为引入),在很多地方已对当地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和威胁。如新疆塔里木河引入的外来鱼类,

已直接威胁到本土鱼种的生存,

其中新疆大头鱼(Aspiorhynchus laticeps)等的数量已亟剧减少, 处于濒危状态[3];福建霞浦县东吾洋岸近1×10[4]hm[2]滩涂,1983年引进大米草,7a 后发现,由于大米草繁殖力强,造成生物多样性灭绝,滩涂生态系统严重受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6]。

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湿地油田的开发,高强度的水产捕捞和高密度、单一品种的水产养殖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湿地生物多样性带来破坏和威胁。不少地区多种影响共存,产生复合作用,对湿地生物多样性的危害更严重。

2.2.3 湿地污染日益加重,湿地生态功能下降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扩大,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渣、生活污水和化肥、农药等有害物质被排入湿地。这些有害污染物不仅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使水质变坏,寄生虫流行,造成供水短缺,尤其是依赖江河,湖泊供水的大中城镇受害更为严重。实事求是的说,湿地实际上已成为工农业、生活废水、废渣的承泄区。

我国的大多数江河和湖泊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如鄱阳湖每年有10.4×10[8]t工业废水排入湖区,注入该湖河流上游的德兴铜矿污水排放后,致使沽口至江村坂长达200km水域呈浑黄色,有恶臭, 该河段水生植物绝迹,甚至污水入湖中的2km~3km内无植物生长[6]。 又如被称为“高原明珠”的滇池,其水体已因污染变得恶臭难闻;素有“鱼米之乡”的太湖,也已出现严重富营养化。沿海城市每年向海洋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80×10[8]t以上[6],导致了赤潮的频繁发生, 使鱼虾贝类大量死亡,污染严重的地段,物种绝迹,经济损失惨重。

在我国七大水系中,以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海河流域水质污染严重,环境质量较差。据统计,每年有120×10[8]t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长江的江湖中,长江干流的许多地段江水污浊不堪。淮河流域水污染十分严重,据1991年调查,年入河污水量超40×10[8]t;辽河流域每年接纳的污水总量约26×10[8]t(注:中国国家林业局,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1998。)。

由于湿地景观严重丧失,使生物多样性衰退及污染日益加剧,导致湿地生态功能下降与湿地资源受损。因此保护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湿地资源对现代化建设的支持作用,是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重要战略之一。

3 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的对策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面临的态势不容乐观。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一个蓬勃发展时期,随着人口的增长,国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因此,必须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协调与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全方位地保护我国湿地资源,保证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是一种与维持生态系统自然特性并行不悖的方式造福于人类的可持续利用”,使我国湿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巨大的资源和环境效益。

3.1 查清我国湿地资源现状,进行分类和环境质量评估, 制定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

针对我国湿地资源现状不清,当务之急是尽快开展全国范围的湿地资源现状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湿地的面积、水文、气候等自然地理方面的基础资料;湿地动植物的种类、种群数量、生境基本状况;湿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状况等。在查清本底资源的基础上,根据湿地生态系统的代表性、自然性、稀有性、脆弱性及受威胁程度,制定湿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长远规划和湿地价值及效益的环境质量评估方法、指标体系,确定我国最重要和最优先保护的湿地类型及区域,加强科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示范区,研究湿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最佳模式,提供不同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达到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3.2 治理湿地污染, 减轻其对湿地资源的威胁和控制湿地水文变化

水污染的防治和水质的改善是保护湿地资源的有效途径之一。环保部门应转化机制,实行垂直管理,冲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加大水污染的防治和执法力度,对现有的重大污染源必须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目前首先解决影响大的江、河、湖泊和沿海污染源的治理;坚决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排污种类、时间、范围、总量进行限定,仍无法达标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应建立水质水文监测网,实行连续的生态监测,了解湿地水源水质和水文的变化,进行湿地生态影响评价,建立天然湿地的保障机制。

3.3 建立自然保护研究网络,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湿地资源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资源的最有效的途径。我国湿地区域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已取得较大成绩,但现存的保护区仍不能有效地保护好湿地资源,应在对已经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同时,继续增加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并加大经费投入,与科研院所结合,建立湿地生态系统研究网络。以“3S”技术为基础,加强湿地监测,特别是对湿地资源利用后的动态变化、生物多样性变化、湿地水文、水质等情况的监测,编制湿地信息管理系统,促使保护区系统不断完善,为湿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这对保护我国甚至全球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4 建立我国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机构建设

成立全国湿地保护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能,增强部门间的联系和协调,便于在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湿地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相应的与湿地效益保护有关的工作。加强对湿地利用的管理,统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湿地开发利用审批程序。严禁盲目开发和破坏湿地,彻底改变对湿地资源的粗放型开发模式,逐步转变为集约型开发模式,改变只重视湿地生产功能而忽视其生态功能的倾向,全面发挥湿地的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实现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9]。

3.5 加强湿地基础性工作, 为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提供法律依据

完善保护湿地资源及发挥湿地效益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现有法律法规在湿地资源保护中的作用,由中央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制定一部专门对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法规或条例,为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以法律形式确定湿地资源管理程序。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的有关法规或条例,并将湿地资源保护的面积、边界、管理机构、经费来源,保护对象、物种名录用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与各级法人签定责任书。如黑龙江省于1998年12月制定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规定》[10]。

3.6 加强对湿地功能的宣传教育的力度

首先,各级政府都要把宣传保护湿地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有关法规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要把保护湿地资源的宣传教育当作一项应尽的社会责任。各级政府要在每年的春季广泛深入开展“国际湿地日”和“爱鸟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书刊杂志、宣传画册、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全民意识,使保护湿地资源,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意识,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其次,要组织专家编写或完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培训教材及相关的科普、专业著作。如正在编写的《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是作为今后指导我国湿地资源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确定中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目标、内容、优先领域和优先项目,使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以确保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进一步推动我国湿地资源保护事业的发展。应尽快出版发行和实施。

3.7 加强湿地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为扩大我国在国际湿地保护领域中的影响,应认真履行《湿地公约》,争取有更多的湿地进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关注国际湿地保护工作的新动向,积极主动地倡议、参与和推动国际湿地保护的新行动。

收稿日期:1999—05—08;收到修改稿日期:199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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